交通事故中,电动两轮车何时被认定为机动车?

2025-11-16 11: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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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中,电动两轮车何时被认定为机动车?

  在交通事故处理与赔偿案件中,涉事电动两轮车被认定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将直接决定事故责任划分与赔偿原则,其结果有天壤之别。作为律师,我提示您,以下几种情况,电动两轮车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机动车:

  一、核心标准:不符合“国标”

  法律意义上的“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即我们常说的“新国标”。其主要特征包括: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

  ·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若涉案车辆在速度、重量、脚踏功能等方面任一指标超出上述标准,且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则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机动车”。

  二、具体情形与法律后果

  1.超标电动车的定性:市面上大量存在的“超标车”,即速度飞快、体积庞大、无脚踏板的电动两轮车,在事故发生时,交管部门会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其车辆属性进行鉴定。一旦鉴定为“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其性质即转变为机动车。

  2.法律责任的根本性变化:

  ·责任划分:若骑行被认定为机动车的电动两轮车的一方存在过错(如闯红灯、超速),其将承担与汽车驾驶人同等的注意义务,可能因此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赔偿原则:在赔偿时,将适用机动车之间的过错责任。更重要的是,如果骑行方无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购买“交强险”,则本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的赔偿责任,将完全由骑行方自行承担。这对于个人而言将是沉重的经济负担。

  律师建议:

  为规避法律风险,消费者在购买时应选择符合“新国标”且能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并办理非机动车号牌。若已购买并使用超标车辆,应意识到其可能被认定为机动车,务必遵守交通规则,并充分了解其可能带来的巨大法律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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