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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负主责,法律如何定责?——律师解析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
在公众普遍认知中,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方常被认为应承担更多责任。然而,这并非绝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责任的划分核心在于过错。当行人存在严重过错时,同样可能承担事故的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一、法律原则:过错责任是核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损失由过错方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这意味着,法律并非无条件地偏袒行人。若行人存在“突然加速横穿马路、翻越隔离设施、闯红灯、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走”等严重违法行为,且该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行人将被认定负主要责任。
二、责任划分的实践:主责不意味机动车无责
即使行人负主要责任,机动车方也并非完全免责。在司法实践中,除非机动车方能够证明自己已采取一切必要处置措施且毫无过错,否则通常仍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行人作为弱势交通参与者的特殊保护,即“优者危险负担”原则。然而,这10%是建立在机动车方承担次要责任的基础之上,其赔偿比例会因行人的过错程度而相应调整。
三、对行人的警示
“弱势群体”的身份不等于“免责金牌”。一旦被认定负主要责任,行人不仅自身要承受人身伤害,还需自行承担大部分医疗费用,并对机动车的损失进行赔偿。这警示所有行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莫心存侥幸。
结语
法律旨在公平地分配责任与风险。行人的路权,建立在守法通行的基础之上。摒弃“车必让人”的绝对化思维,树立牢固的规则意识与证据意识,是保护自身权益、构建和谐交通环境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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