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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卖方违约,判令继续履行合同
案情简介2021年,原告陈某与被告赵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陈某购买赵某名下商品房一套,总房款80万元,陈某按约定支付定金20万元,双方约定三个月后办理过户手续。后因房屋价格上涨,被告赵某反悔,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提出单方解除合同,仅愿意退还定金。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办案过程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审查房屋买卖合同,确认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单方违约事实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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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月30日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卖方违约,判令继续履行合同
房屋买卖违约全解析:签了合同反悔、逾期过户…
房屋买卖,是普通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交易之一,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资金往来,一旦一方违约,不仅会打乱购房、卖房计划,更会引发漫长的纠纷与经济损失。作为执业律师,日常接待的房屋买卖纠纷咨询数不胜数:签了买卖合同卖方突然涨价不卖、买方逾期付款、房屋逾期交付、迟迟不配合过户、一房二卖……每一种违约行为,都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今天结合《民法典》及最新司法解释,一次性讲清房屋买卖违约责任、常见违约情形、维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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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月23日

房屋买卖违约全解析:签了合同反悔、逾期过户…
法院生效裁判,申请执行也会“过期”?
案情简介原告小林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将被告小黄、第三人小张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小林和小黄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小黄退还小林购房款及利息220万元,分期支付,最后一期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由于小黄未履行还款义务,小林于2020年11月16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小黄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认为小林提出的执行申请已经超过了二年的执行时效期间,请求法院不予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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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月11日

法院生效裁判,申请执行也会“过期”?
物业费不住人按什么比例缴纳有相关规定吗?
物业费不住人按什么比例缴纳是有相关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但具体缴纳比例,国家层面未统一规定,需依据地方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来确定。具体如下:地方有明确减免政策:部分地区出台了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通常要求房屋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且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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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30日

物业费不住人按什么比例缴纳有相关规定吗?
物业费不住人可以按什么比例缴纳?
物业费不住人时的缴纳比例,因地区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而异。具体如下:按合同约定缴纳:若物业服务合同对空置房物业费有特别约定,如规定空置达一定时长可按比例减免,业主符合条件时就按此标准缴纳。例如合同规定空置6个月以上,物业费可按80%缴纳,则按80%缴纳。依地方政策减免缴纳: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如江苏镇江规定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按70%缴纳;山东青岛规定空置6个月以上,按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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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30日

物业费不住人可以按什么比例缴纳?
新房的物业费是从好久开始收取的?
新房物业费一般从房屋交付业主之日起算,以《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一、正常收房开发商书面通知收房、房屋符合交付条件,业主办理收房手续(签确认书、领钥匙)当日起,物业费由业主承担。二、逾期收房(业主原因)已通知收房、业主无正当理由拖延,从通知载明的收房期限届满日起算,由业主承担。三、未交付(开发商原因)房屋未达交付条件、延期交房,或未售出,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至实际交付日止。四、郑州本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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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27日

新房的物业费是从好久开始收取的?
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延长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房产纠纷诉讼时效延长的特殊情况通常是指权利人因客观障碍无法及时主张权利。具体如下: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者战争、暴乱等,这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权利人无法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请求权,可构成时效延长的事由。权利人被控制:若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人非法控制,如被非法拘禁,无法自由地向法院起诉或向义务人主张权利,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可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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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26日

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延长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如何确定?
房产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通常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按照不同情形来确定。具体如下:一般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例如购房者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诉讼时效从其发现问题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履行纠纷情形:如卖方未按约定交房、买方未支付房款等,诉讼时效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持续性违约情形:若房屋质量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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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26日

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如何确定?
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此外,诉讼时效还可能因中断或中止而发生变化。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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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26日

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荆州律师尹忠文:租客拖欠房租玩消失?手把手教你如何起诉!
租客拖欠房租玩消失?手把手教你如何起诉!本文旨在进行法律知识科普与实务经验分享,内容基于公开法律原则及脱敏后的案例观察。每起案件事实千差万别,本文观点不构成针对您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在做出任何决策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针对性分析。房东最怕什么?不是房子空着租不出去,而是租出去了,租客却开始拖欠房租、玩消失。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人去楼空,留下一堆水电欠费和满屋狼藉。遇到这种情况,很多房东第一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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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24日

荆州律师尹忠文:租客拖欠房租玩消失?手把手教你如何起诉!
房屋买卖普法
房屋买卖核心普法(民法典+实务要点)一、核心原则(必懂)-物权看登记: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以登记为准(《民法典》第209条)。没过户=没拿到产权,只签合同≠拥有房子。-合同与物权分离:合同自成立生效,未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物权不转移,只能追究违约责任,不能直接要房。-产权清晰是前提:无抵押、无查封、无居住权、无共有纠纷,才能安全交易。二、新房(商品房)关键规则1.五证齐全才合法必须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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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19日

房屋买卖普法
关于宅基地,这5件事你不能做!
宅基地是农民的“安居梦”,但它的使用有严格的“红线”。以下行为,均属违法:❌红线一:擅自改变用途建工厂错误示例:在宅基地上建设砖厂、家具厂、加工车间等非居住用途的生产经营场所。法律后果:违法建筑→责令拆除→并处罚款→强拆无补偿。❌红线二:私自买卖宅基地切记: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卖给本集体以外的人,合同无效。❌红线三:超标准面积建设标准:各省市有明确的宅基地面积标准。超出部分,在确权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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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01日

关于宅基地,这5件事你不能做!
下水道堵塞损失谁来担?法院判决明确三方责任边界
魏某是日照岚山区某小区的业主,其房屋用于对外出租。2024年11月,魏某接到楼下业主通知,告知其家中漏水。赶到现场后,魏某发现漏水系自家下水管道反水所致,随即向小区物业公司报修。物业公司安排人员进行了管道疏通,但问题并未根治,反水现象多次复发,导致魏某房屋室内装修、家具反复被淹,受损严重。多次疏通无果后,魏某选择报警,物业公司最终决定对下水管道进行开挖检查。经查,魏某家公共管道内淤积了大量水泥凝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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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月14日

下水道堵塞损失谁来担?法院判决明确三方责任边界
夫妻一方擅自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抵押,抵押权能否有效设立?
胡某与刘某系夫妻关系,于1998年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至今。2020年,胡某、刘某购买案涉房产一套并登记于胡某个人名下。2022年8月3日,某银行与胡某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胡某从某银行借款45万元,用于综合消费。胡某与某银行就案涉房产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并进行了抵押登记,登记证明记载某银行为案涉房产的抵押权人。在办理抵押时,胡某向银行提交显示已婚状态的户口本及离婚证照片一份,主张自己已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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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月11日

夫妻一方擅自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抵押,抵押权能否有效设立?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学区房”落空、卖家反悔不卖,索赔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始终是民商事领域的“重头戏”。房产对于普通家庭而言,不仅是巨额资产,更承载着落户、子女入学等核心诉求。许多购房者在签约后,常遭遇卖家因房价上涨违约、或者承诺的“学区”无法兑现等问题。今天,黄钊律师结合裁判精神,为您拆解房屋买卖纠纷中的法律攻防。一、房屋买卖的核心是“诚信履行”法院对房屋买卖法律关系的认定有着清晰的红线:核心裁判精神: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卖方因房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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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月08日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学区房”落空、卖家反悔不卖,索赔损失
多次骂人算寻衅滋事吗
多次辱骂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行为,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若辱骂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或于公共场所多次辱骂他人引发秩序严重混乱等情况,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反之,若情节轻微且未造成较大危害,则通常不构成该行为。此外,相关内容还包括寻衅滋事行为的处罚标准以及认定寻衅滋事罪所需考量的各项因素等。一、多次骂人算寻衅滋事吗多次骂人是否算寻衅滋事,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情形判断。1、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若多次辱骂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例如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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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26日

多次骂人算寻衅滋事吗
房产增值税:被忽视的“隐形税单”与三大合规突围路径
在房产交易中,增值税常被视为一项专业的“后端税负”,其复杂性和动态性远超许多交易方的预期。它不仅关乎交易成本,更潜藏着不容忽视的法律与财务风险。本文将跳出基础概念阐释,聚焦于实务中高发的认知盲区与筹划痛点。一、核心痛点:并非简单的“满二”或“满五”实践中,一个普遍误区是将增值税免征条件机械理解为持有年限的“满二”或“满五”。然而,真正的合规核心远非如此单一:1.性质界定优先:税务认定的关键,首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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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19日

房产增值税:被忽视的“隐形税单”与三大合规突围路径
2026年房产纠纷法律实务指南:类型、维权与风险防控
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深化与新型交易模式涌现,房产纠纷案件数量持续攀升,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相关案件同比增长18.7%,其中合同纠纷占比高达63.2%。从产权确认到合同履行,从相邻关系到物业维权,纠纷类型日趋复杂。本文结合《民法典》及2026年司法实践新动向,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指引。一、房产纠纷核心类型及法律依据(一)合同类纠纷:交易中的核心矛盾此类纠纷涵盖房屋买卖、租赁、装修等场景,占比居首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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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18日

2026年房产纠纷法律实务指南:类型、维权与风险防控
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申请时间有限制吗?
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申请时间通常是有限制的,具体限制因地区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而异。相关情况如下:地方政策规定:部分地区要求业主在房屋空置达到规定期限后的一定时间内申请。如甘肃兰州规定,房屋连续空置达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开始可申请按70%收取物业费。也有地区会规定申请的时效,如一些地方要求空置减免需在空置期满后3个月内申请,逾期视为放弃。还有部分地区对减免期限作出限制,如江苏镇江此前规定空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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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13日

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申请时间有限制吗?
物业服务合同中未约定空置房屋物业费减免条款,该如何申请减免?
若物业服务合同中未约定空置房屋物业费减免条款,可通过查询地方政策、准备证明材料、与物业协商等步骤申请减免,具体如下:1.查询地方政策:通过当地住建局官网、政务服务平台或拨打12345政务热线,查询空置房物业费相关政策,明确当地是否有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规定,以及减免的条件和比例等细节,将核心条款截图保存,作为后续与物业沟通的依据。2.准备证明材料:一般需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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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13日

物业服务合同中未约定空置房屋物业费减免条款,该如何申请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