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而产生闯红灯记录的情况,从法律角度看,这并非驾驶人主观故意违法。建议驾驶人及时收集证据,向交警部门反映情况。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请求核实撤销记录。法律依据支持因客观原因导致的误判应予以纠正。若证据充分,交警部门会依据相关规定撤销错误的闯红灯记录,保障驾驶人合法权益。
在日常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交通信号灯故障、多个信号灯指示不一致等情况,导致驾驶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出现闯红灯的行为,随后收到闯红灯的违章记录。这种情况并非驾驶人主观故意违反交通规则,却面临着违章处罚,给驾驶人带来困扰。
根据交通法规的基本原则,交通违法行为的认定需要考虑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导致的闯红灯,驾驶人不存在主观故意违法的情况。交通信号灯作为交通管理的重要工具,其正常运行是保障交通安全和秩序的基础。当信号灯出现故障或指示不一致时,不能将责任归咎于驾驶人。

1. 及时收集证据:在发现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后,应立即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现场照片或视频,记录信号灯的实际情况,包括不同方向信号灯的显示状态、周围环境等。
2. 尽快向交警部门反映:可以通过拨打当地交警部门的服务热线、到交警大队办公地点等方式,向交警说明情况,并提交收集到的证据。
1. 与交警部门协商:携带收集好的证据,前往当地交警大队违章处理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请求核实并撤销闯红灯记录。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清晰地陈述事实。
2.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时,要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和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导致的闯红灯可参照此原则,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信号灯问题导致,交警部门应消除该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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