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买到过期发霉零食,消费者权益受侵害。从法律角度,超市售卖此类商品违法。消费者可先与超市协商,保留证据,还可向消协等部门投诉或起诉。一般可要求退款,还能按《食品安全法》获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赔偿,不足一千按一千算。这保障了消费者权益,也促使商家规范经营。
消费者在超市购买到过期发霉的零食,这种情况不仅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也属于超市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行为。消费者对于自己可以获得多少赔偿存在疑问,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金额。
超市作为食品销售者,有义务保证所售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期发霉的零食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超市的这种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销售者应履行的义务。消费者购买到此类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有权要求超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保留好购买零食的相关凭证,如购物小票、发票等,这是证明购买行为和商品来源的重要证据。
2. 对过期发霉的零食进行拍照或录像,固定证据,以证明商品的实际情况。
3. 与超市进行沟通协商,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超市退款,同时还可以向超市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例如,购买的过期发霉零食价款为50元,按照价款十倍计算为500元,不足一千元,此时消费者可获得一千元赔偿;若因食用该零食导致身体不适,产生了医疗费用等损失,假设损失为300元,按照损失三倍计算为900元,同样不足一千元,消费者也可获得一千元赔偿。
1. 协商解决:消费者可以先与超市进行友好协商,向超市说明情况,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理性表达自己的诉求。
2. 投诉:如果与超市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请求他们介入调解。
3. 起诉:若通过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法临 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