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婚姻期间一方还房贷,离婚时房子归属问题较为复杂。需依据房屋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情况等判断。若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还贷方名下,通常归其所有,但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需补偿对方;若婚后购买,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解决方式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法律依据涉及《民法典》等相关规定。
在婚姻关系中,存在由老公一方承担房屋贷款偿还的情况。当夫妻双方面临离婚时,就会产生该套房屋归属权的争议问题。比如房屋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谁名下等不同情形,都会影响最终房子的归属判定。
如果房子是老公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老公名下的,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子是婚后购买,即使是老公一人还房贷,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偿还房贷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 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还贷记录等,以证明房屋的购买情况和还贷情况。
2. 了解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
3. 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双方对于房屋归属的意见和诉求。
对于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补偿计算方式通常为: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50%。例如,房屋购买价为100万,婚后共同还贷20万(含本金和利息),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为10万,离婚时房屋市场价为150万,那么补偿款为20÷(100 + 10)×150×50% ≈ 13.64万。
1. 协商解决:夫妻双方可以就房屋的归属问题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离婚协议,并按照协议进行处理。
2. 申请调解:可以向有关部门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调解机构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3. 提起诉讼: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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