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己照片被发到网上,可能涉及侵犯肖像权等权益。这种行为在法律上需满足未经同意、以营利为目的等条件才构成侵权。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固定证据,与发布者协商要求删除。若协商不成,可通过申请平台介入、仲裁或起诉等方式维权。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保护的相关条款。
在网络环境下,个人照片可能会被他人未经允许发布到网上。这可能会给照片所有者带来诸多困扰,比如个人隐私泄露、名誉受损等,照片所有者需要了解如何应对这种情况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果他人将自己照片发到网上用于营利目的,或者虽未营利但对照片所有者的名誉、形象等造成损害,就可能构成对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的侵犯。

1. 及时固定证据,比如对照片所在网页进行截图、录屏等,保存好照片发布的网址、发布时间、发布者等相关信息。
2. 尝试与发布者取得联系,友好沟通,要求其立即删除照片,并赔礼道歉。
3. 如果发布者态度恶劣或者拒绝删除,可向照片发布平台进行投诉,要求平台采取措施删除照片。
1. 协商解决:与发布者直接沟通,表明自己的立场和诉求,争取和平解决问题。这是最便捷、成本最低的方式。
2. 平台介入:向照片发布的网络平台投诉,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平台规则要求平台处理。平台通常有义务对侵权内容进行处理。
3. 申请仲裁:如果双方事先有仲裁协议,可以根据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
4. 提起诉讼:若协商和平台介入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布者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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