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咨询写了借条但对方没给钱的处理办法。律师解析指出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以款项交付为生效要件,没给钱合同未生效。建议留存未收到款项证据,主动沟通。解决方法有协商、调解、诉讼等。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相关规定。若遇类似借贷问题可在法临免费咨询律师。
当事人书写了借条给对方,但实际上并未收到借条所涉款项,询问在此情况下应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也就是说,仅仅签订了借条,而没有实际交付借款,借款合同并未生效。虽然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重要凭证,但款项的实际交付才是借贷关系成立的关键要素。所以,在没有收到钱的情况下,从法律层面看,双方的借贷关系并未真正建立。

1. 留存相关证据,比如与对方沟通未收到款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证明自己确实没有收到借条上约定的款项。
2. 主动与对方沟通,明确告知对方自己没有收到钱,并要求对方按照约定交付借款或者销毁借条。
1. 协商解决:与对方友好协商,说明情况,要求对方要么交付借款,要么销毁借条。协商时注意保留好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等证据。
2. 第三方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一个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进行调解,促成问题的解决。
3. 诉讼途径:若上述方法都行不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借款合同未生效。在诉讼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未收到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法临有话说:当写了借条却没收到钱时,不必过于担忧,可按上述方法维护自身权益。生活中还可能遇到借条丢失、借款被挪用等借贷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借贷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难题,都可以在法临平台免费问律师,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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