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咨询物业将管理用房出租做家电维修,收益却被私吞的处理办法。律师解析指出物业此举侵犯业主权益,建议业主先收集证据,与物业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向主管部门投诉或起诉等方式解决。赔偿计算需根据实际收益确定。相关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等。法临提醒类似权益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
物业将小区的管理用房出租用于家电维修,但出租所产生的收益被物业私自占有,未按照规定分配给业主,引发了业主与物业之间关于收益归属的纠纷。
小区的管理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根据法律规定,利用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服务者,无权私自占有该收益。物业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全体业主对共有部分收益的所有权,业主有权要求物业返还该部分收益。

1. 业主们首先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管理用房被出租用于家电维修的照片、租赁合同、收益流水等,以证明物业存在出租行为且私吞了收益。
2. 推选业主代表与物业进行沟通,明确指出物业的行为不合法,要求其返还收益。
赔偿金额应是物业出租管理用房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具体计算时,要以实际的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为准。若有多个租赁周期,将各周期租金相加即可。同时,若因物业私吞收益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比如资金利息损失等,也可一并要求赔偿。
1. 协商解决:由业主代表与物业进行友好协商,要求物业返还收益,并可以就未来管理用房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达成书面协议。这是最快捷、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
2. 业主大会决议:若协商不成,可召开业主大会,通过合法程序解聘该物业,并要求其返还私吞的收益。
3. 行政投诉: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主管部门对物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 法律诉讼:业主可联合起来,以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返还收益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法临有话说:在小区生活中,业主们的合法权益需要得到保障。像物业私吞共有部分收益这类问题并不少见,此外,还有物业擅自提高物业费、侵占公共停车位收益等情况。当业主遇到类似的权益纠纷时,不必慌张,可以在法临平台免费问律师,专业律师会为您详细解答法律问题,帮助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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