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度假村不合理的游泳池淹死后,家属需明确度假村是否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首先应立即报警固定证据,申请尸检确定死因,同时收集现场安全隐患、监控录像等证据。可先与度假村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诉讼维权。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需按法定标准计算。关键在于证明度假村存在过错,如未配救生员、无警示标志、设施不合格等,可依据《民法典》主张侵权责任,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协助维权。
夏季是度假村游泳旺季,但部分度假村游泳池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如未配备救生员、警示标志缺失、水深标识不清、救生设备老化等“不合理”问题,导致游客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家属面对亲人离世的悲痛,同时需处理责任认定、赔偿协商、法律维权等复杂问题。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析度假村的责任边界,提供家属具体的行动步骤、赔偿计算方法及解决途径,帮助家属在悲痛中理性维权。
例如,若度假村游泳池未按规定配备持证救生员,且深水区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游客误入深水区后无人施救导致死亡,家属即可主张度假村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主要责任。
度假村作为经营场所,对游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即应采取合理措施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判断度假村是否需担责,核心在于其是否“尽到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具体需从三方面分析:
第一,设施安全。游泳池的设计、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如《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部分:游泳场所》规定,人工游泳池应配备救生观察台、救生圈、救生杆等设备,深水区与浅水区需有明显隔离标识);设施是否定期维护(如防滑地砖是否脱落、排水系统是否正常)。若设施存在缺陷(如无深浅水区标识、救生设备损坏),即属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第二,人员管理。是否按规定配备救生员(国家标准要求,水面面积250㎡以下至少1名固定救生员,每增加250㎡增配1名,且救生员需持证上岗并在岗履职);是否对游客进行安全告知(如“酒后禁止游泳”“心脏病患者慎入”等警示)。若救生员脱岗、无证上岗,或未劝阻危险行为,即存在管理过错。
第三,应急处置。溺水发生后,度假村是否及时采取施救措施(如救生员是否第一时间下水、是否使用急救设备)。若因施救不及时导致死亡,也需承担责任。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度假村存在上述任一过错,且该过错与游客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家属即可主张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1. 立即报警并固定现场证据:拨打110报警,要求警方到场勘查,制作《接警记录》《现场勘验笔录》,同时留存警方出具的死亡证明(初步死因认定)。注意保护现场,避免度假村擅自清理或破坏证据(如移动救生设备、删除监控)。
2. 申请尸检确定死因:向公安机关或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尸检,明确死亡原因是否为溺水(排除自身疾病、第三方加害等因素)。尸检报告是证明“溺水与死亡直接相关”的核心证据,家属需在收到报告后核对结论,如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
3. 全面收集证据材料:包括现场照片/视频(记录游泳池设施缺陷、警示标志缺失情况)、监控录像(要求度假村提供事发时段录像,若其以“监控损坏”为由拒绝,可申请警方或法院调取)、证人证言(联系同游游客、其他目击者,记录联系方式并让其出具书面证言)、度假村的营业执照(证明其经营主体资格)、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如救生员排班表、设备维护记录,可通过协商或申请法院调取)。
4. 避免签署“和解陷阱”:部分度假村可能在事发后主动提出“人道主义补偿”,要求家属签署《和解协议》并承诺“不再追究责任”。家属需注意,若协议中未明确度假村责任,或赔偿金额远低于法定标准(如仅赔偿数万元),签署后可能丧失后续追偿权。建议协商前先咨询律师,明确法定赔偿金额后再谈。
5. 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人身损害赔偿涉及责任认定、证据固定、赔偿计算等专业问题,建议家属在事发后3日内联系处理过“旅游纠纷”“人身损害”案件的律师,由律师协助分析度假村过错程度、制定维权策略,并代理协商或诉讼。
家属可主张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以“度假村全责”为例):
1. 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60周岁以下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例如:2023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023元,60周岁以下死者的死亡赔偿金为84023元×20年=1680460元(部分地区已实现城乡赔偿标准统一,具体以当地法院规定为准)。
2.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例如:202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约为9800元,丧葬费为9800元×6个月=58800元。
3.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此处因死亡视为完全丧失),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同死亡赔偿金年限)。例如:死者有一名10岁子女,扶养人为2人(父母),2023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45617元,则被扶养人生活费=45617元×(18-10)年÷2人=182468元。
4. 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亲人死亡给家属造成严重精神痛苦,可主张5万-10万元(具体金额结合度假村过错程度、当地经济水平,全责情况下一般不低于8万元)。
5. 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处理后事的机票、高铁票等,需提供票据)、住宿费(外地家属住宿费用)、误工费(家属因处理后事减少的收入,按实际误工天数×工资标准计算)。
1. 协商解决(优先尝试):家属可在律师陪同下与度假村协商,明确告知其过错(如未配救生员、设施不合格)及法定赔偿金额,要求其在15日内答复。协商时需制作《协商笔录》,记录双方争议焦点(如责任比例、赔偿金额),若达成一致,需签订《赔偿协议》,明确“度假村自愿承担XX%责任,赔偿XX元(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全部项目),于X年X月X日前支付至家属指定账户”,并约定“如未按时支付,家属有权起诉”。
2. 行政调解(辅助途径):若协商无果,可向度假村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需双方自愿,调解员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提出调解方案,若达成协议,可申请法院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若调解失败,直接转入诉讼。
3. 诉讼维权(最终手段):向侵权行为地(游泳池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度假村注册地)法院提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诉讼。需准备《起诉状》(列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如判令度假村赔偿死亡赔偿金XX元、丧葬费XX元等)、证据清单(附尸检报告、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原告身份证明(家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被告工商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法院一般会在立案后6个月内审理,开庭时需律师协助质证(如对度假村提交的“已尽安全义务”证据提出反驳),最终根据过错比例判决赔偿金额(若度假村全责,需全额赔偿;若游客自身有轻微过错,可能减轻其10%-20%责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临有话说:游客在度假村游泳池淹死后,家属维权的核心是“证明度假村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建议先通过报警、尸检、收集证据固定过错,再在律师协助下协商或诉讼。赔偿需按法定标准计算,避免被“低价和解”误导。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游泳池未设救生员导致溺水谁担责?”“游客酒后游泳淹死,度假村能否免责?”“度假村拒绝提供监控录像怎么办?”等,若您正面临此类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让专业法律意见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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