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还清债务的分割需先明确债务性质,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共同债务通常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应由双方共同偿还;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个人承担。处理时建议先梳理债务明细、收集性质证据,优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在离婚纠纷中,除了房产、存款等财产分割,未还清的债务如何划分也是常见难题。很多夫妻离婚时不仅有“共同财产”,还有“共同负债”,比如房贷、车贷、信用卡欠款或经营公司的债务等。若债务性质认定不清,可能导致一方“被负债”或承担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债务。因此,明确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是解决分割问题的核心,直接关系到双方的财产权益和还款责任。
例如,小王和小李离婚时,有一笔50万元的借款未还清:其中30万元是双方婚后为购买家庭住房共同向银行所借(房贷),20万元是小李在小王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向朋友借款用于个人炒股(未盈利也未用于家庭)。此时,30万元房贷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偿还;20万元炒股借款则可能被认定为小李的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债务分割的核心是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两者的认定标准和偿还责任截然不同。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即“共签共担”);(2)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日常买菜、子女教育、医疗等支出产生的债务);(3)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如共同经营公司、共同投资等)。
个人债务则是指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债务,常见情形包括:(1)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但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除外);(2)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未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3)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4)双方约定为个人债务且债权人知晓的债务。
你可能想知道:“婚后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款项用于给孩子治病,属于共同债务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给孩子治病”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即使是以个人名义借款,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1. 全面梳理债务明细:列出所有未还清债务的债权人、金额、借款时间、用途、还款方式等信息,形成书面清单,避免遗漏或混淆。
2. 初步区分债务性质:对照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标记每笔债务可能的性质,例如房贷、共同经营的公司贷款通常为共同债务;一方擅自借款用于个人消费(如奢侈品、赌博)则可能为个人债务。
3. 收集债务性质证据:若主张某笔债务为个人债务,需收集证据证明借款时的意思表示(如借条无对方签名、对方明确拒绝追认的聊天记录)、资金流向(如借款直接转入负债方个人账户且未用于家庭);若主张为共同债务,需提供共同生活/经营的证明(如房贷合同、公司经营流水)。
4. 优先协商分割方案:双方可就债务承担达成书面协议,明确每笔债务的偿还主体、比例或方式(如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偿还,另一方补偿相应财产),协议需双方签字确认。
5. 警惕“假债务”风险:若发现对方虚构债务(如伪造借条),需及时申请笔迹鉴定、调取资金流水,必要时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债务虚假,维护自身权益。
1. 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平等沟通,在债务明细和性质明确的基础上,签订《债务分割协议》,约定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如平均承担、按财产分割比例承担或一方全部承担后另一方补偿)。注意:协议仅对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若一方未按协议偿还,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共同承担,但承担后可依据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2. 调解解决:若协商存在分歧,可向居委会、村委会或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调解,由第三方协助达成债务分割方案,效率较高且成本较低。
3. 诉讼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主张对债务进行分割。诉讼中需提交债务清单、性质证据(如借条、银行流水、证人证言),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认定债务性质,判决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一般按均等原则,特殊情况可按过错或经济能力调整),个人债务由负债方个人承担。诉讼时需重点证明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存在“共同意思表示”,例如提交家庭开支记录、共同经营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4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临有话说:离婚时未还清债务的分割,核心在于通过证据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共同债务共同还,个人债务个人担。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起诉,提交债务明细、用途证据等材料,由法院依法判决。生活中债务情形多样,比如“婚前一方借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债务如何划分?”“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离婚时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等问题,需结合具体证据分析。如果你正面临类似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法临 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