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拒绝交房,怎么退中介费

2026-01-10 09:29:11 192 浏览

开发商拒绝交房时,退中介费需结合中介合同条款、中介服务履行情况及过错程度综合判断。若中介已促成购房合同成立且无过错,可能无权要求退还;若中介未完全履行义务(如隐瞒开发商履约风险)、存在过错或合同约定以“交房”为付费条件,则可主张退还。解决路径包括协商沟通、向监管部门投诉、仲裁或诉讼,关键在于收集中介合同、支付凭证、开发商拒交房证据及中介过错证据,依法维护权益。

开发商拒绝交房,怎么退中介费

在商品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通过中介机构选购房产,并按约定支付了中介费。但实践中,可能出现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工程烂尾、违反规划等原因拒绝交房的情况,导致购房者无法正常收房,甚至购房合同目的彻底落空。此时,购房者往往希望追回已支付的中介费,却因中介以“已促成购房合同成立”为由拒绝退款而陷入纠纷。例如,市民李女士通过某中介购买一套期房,支付了2万元中介费,后开发商逾期1年未交房且明确表示无法交付,李女士解除购房合同后,中介却以“已帮你签了合同”为由拒绝退还中介费,这种情况下如何依法追回中介费就成为核心问题。

法律解析:

从法律性质看,购房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合同通常为《民法典》规定的“中介合同”(原居间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意味着,中介的核心义务是“促成合同成立”,而非“保证交房”——只要中介成功促成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理论上就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收取中介费。

但这一规则并非绝对,能否退中介费需重点审查两个关键:一是中介是否存在过错,例如是否隐瞒开发商资金状况、工程进度等影响履约能力的重要信息,是否虚假承诺“开发商绝对能交房”,是否未对开发商资质、项目合法性(如预售许可证)尽到基本审核义务;二是中介合同中关于中介费支付条件的约定,若合同明确约定“中介费在购房者实际收房后支付”“因开发商原因无法交房的,中介应退还费用”等条款,则需优先按约定执行。若中介存在过错导致购房者因开发商拒交房而受损,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如仅促成签约却未协助办理后续手续),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中介费。

行动建议:

1. 立即核查中介合同条款:重点查看“中介费支付条件”(是“促成签约即支付”还是“交房完成后支付”)、“中介义务范围”(是否包括核实开发商履约能力、协助解决交房纠纷等)及“违约责任条款”(如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中介费的处理方式)。

2. 全面收集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介合同原件、中介费支付凭证(转账记录、收据、发票)、开发商拒绝交房的书面证据(通知函、催告函、聊天记录、录音等)、中介服务过程中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聊天、邮件、通话录音)、中介是否曾承诺“保证交房”“开发商无风险”等证据(广告、宣传资料、口头承诺录音)。

3. 分析开发商拒交房的直接原因:若开发商拒交房是因自身资金问题、违法建设等,需判断中介在签约前是否知晓或应当知晓该风险——例如,中介若未核实开发商预售许可证、未提示项目停工风险,即存在过错;若开发商拒交房是因购房者自身原因(如未按时付款),则与中介无关,无权要求退中介费。

4. 评估中介服务的实际履行情况:若中介仅完成“介绍房源、促成签约”,未提供后续协助网签、督促交房等服务,可主张“服务未完成,应按比例退费”;若中介在服务中存在虚假宣传、隐瞒重要事实(如开发商已被列入失信名单),则可主张“因中介过错导致合同目的落空,应全额退费”。

赔偿计算方法:

中介费退还金额需根据中介过错程度、服务完成比例及合同约定综合计算,常见情形包括:(1)中介无过错且已完全履行义务:若中介仅负责促成购房合同成立,且合同约定“签约即支付中介费”,开发商拒交房系其自身违约,购房者解除购房合同后,中介无需退费,但可协商退还部分(如基于公平原则);(2)中介存在轻微过错或部分履行服务:例如中介未完全核实开发商资质但已促成签约,可按“已提供服务占比”退费,如服务完成50%则退还50%中介费;(3)中介存在重大过错:如隐瞒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虚假承诺交房时间,导致购房者因开发商拒交房而遭受损失,应全额退还中介费,若造成额外损失(如利息、律师费),还可主张赔偿。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沟通:携带中介合同、开发商拒交房证据及中介过错证据,与中介机构负责人当面沟通,明确提出退费要求(如“因开发商拒交房导致购房合同解除,中介未提示风险存在过错,要求退还全部中介费”),并同步录音或制作沟通纪要,避免中介口头承诺后反悔。

2. 向行业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中介机构所在地的住建局(中介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虚假宣传、欺诈行为查处)或消费者协会提交书面投诉材料,要求行政调解——监管部门介入后,中介机构通常会更配合处理。

3.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若中介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解决”),可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无仲裁条款,可向中介机构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含中介合同、支付凭证、过错证据等),请求法院判决中介退还中介费。诉讼时需重点证明:中介存在过错,或中介费支付条件未成就,或因开发商拒交房导致购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继续收取中介费显失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法临有话说:开发商拒交房时退中介费的核心在于“中介是否尽到义务、有无过错”,建议购房者先通过合同条款和证据厘清责任,优先协商解决,必要时借助行政投诉或法律途径维权。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很多,比如“中介未告知房屋抵押情况,能退中介费吗?”“购房合同因政策变化解除,中介费能退吗?”等,若你正面临房产中介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分析和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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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6:28:51
在办公楼交易中,若开发商擅自更改楼梯位置影响办公使用,用户可主张开发商违约。同时,需判断中介是否尽到如实报告义务,若中介存在过错(如未披露设计变更),可要求退还中介费。解决路径包括收集证据、协商沟通,协商不成可投诉或诉讼,依据《民法典》《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主张权益。 买办公楼开发商擅自改楼梯位置影响办公,中介费怎么退 购买办公楼时,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楼梯位置,属于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可能导致办公空间布局混乱、通行效率降低、使用功能受限等问题,直接影响用户的正常办公需求。此时,用户除了可向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外,还可能涉及中介费的退还问题。例如,若中介在交易过程中未核实房屋实际规划设计情况,或明知开发商变更设计却未向用户披露,导致用户基于错误信息签订合同,用户有权要求中介退还部分或全部中介费。 法律解析: 开发商擅自变更楼梯位置构成根本违约。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应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若变更设计未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本案中,楼梯位置变更属于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重大设计变更,开发商未征得用户同意,已构成违约。 中介的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履行如实报告义务。依据《民法典》,中介需就订立合同的重要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若中介明知或应知开发商变更楼梯位置却未告知,或未核实房屋规划设计文件,存在过错,需承担赔偿责任,用户可要求退还中介费;若中介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如核实了备案的规划图并告知用户),则可能无需退还,但需举证证明已履行义务。行动建议: 1. 固定关键证据:收集购房合同(含附件中的规划图、户型图)、开发商宣传资料(如楼书、沙盘照片)、楼梯位置变更的现场照片/视频、与开发商/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书面通知等)、中介费支付凭证(转账记录、发票)等,证明开发商违约及中介是否存在过错。 2. 书面催告开发商与中介:向开发商发送《违约告知函》,要求其恢复原设计或赔偿损失;向中介发送《中介费退还通知书》,说明其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事实,明确退还金额及期限。 3. 评估实际影响:委托专业机构(如建筑设计公司)出具报告,证明楼梯位置变更对办公使用的具体影响(如通行距离增加、消防通道不符合标准等),作为主张损失的依据。 赔偿计算方法: 中介费退还金额需结合中介过错程度、实际损失及合同约定综合确定: 若中介完全未履行审核义务(如未核实规划文件,导致用户不知情),可主张全额退还中介费; 若中介部分过错(如未及时更新设计变更信息,但用户已知部分情况),可按过错比例(通常50%-80%)退还,例如中介费10万元,中介过错比例60%,可主张退还6万元; 若合同约定“因开发商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中介退还50%中介费”,则按约定执行。同时,可要求中介赔偿因延迟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交通费)。 解决方法: 1. 协商优先:与中介当面沟通,出示证据说明其过错,提出具体退还金额(如全额或80%),签订书面退款协议,明确退款时间和方式。 2. 行业投诉:向当地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或住建部门投诉,提交证据材料,要求协会/部门介入调解,督促中介履行退款义务。 3. 仲裁或诉讼:若协商、投诉无果,可根据中介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提交证据(如合同、沟通记录、损失证明),请求法院判决中介退还中介费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法临有话说:本案中,开发商擅自改楼梯位置属违约,中介若未尽告知义务需退还中介费。建议先通过证据固定和协商解决,必要时借助投诉或法律途径维权。生活中,类似“中介隐瞒房屋抵押情况能否退中介费”“开发商延期交房中介费怎么处理”等问题也常见,若您遇到购房中介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法律建议。
2026-02-26 10:19:24
购房者通过中介购买房产时,若发现开发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系虚假,中介未履行核实开发商资质的义务,导致购房者权益受损,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根据《民法典》,中介需承担如实报告义务,因过错造成损失的应退还报酬并赔偿。解决途径包括协商、向住建部门或消协投诉、仲裁(如有约定)及诉讼,需收集中介合同、付款凭证、施工许可证虚假证明等证据,主张全额或部分退还中介费。 开发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假的,中介费咋退 在房地产交易中,中介作为连接购房者与开发商的桥梁,其核心职责之一是核实交易相关主体的资质及项目合法性。然而,部分购房者在通过中介购房后,可能会遭遇开发商“五证不全”的问题,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虚假尤为常见。施工许可证是开发商合法施工的前提,若为虚假,可能导致项目停工、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甚至购房合同无效。此时,购房者不仅面临与开发商的纠纷,还需解决已支付给中介的中介费能否退还的问题。我们将从法律义务、责任认定、维权步骤等方面,详细解析中介费退还的路径。 例如,王女士通过某中介购买了一套期房,支付了2万元中介费。签约后她查询发现,开发商提供的施工许可证编号在住建局系统中不存在,属于伪造。此时,王女士能否要求中介退还2万元中介费?答案是肯定的,关键在于中介是否尽到了核实开发商资质的义务。 法律解析: 要解决中介费退还问题,需明确中介在交易中的法律义务及过错责任。根据《民法典》,中介合同中,中介的核心义务是“如实报告义务”,即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开发商合法开发建设的法定凭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属于“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中介在促成交易前,负有核实开发商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包括施工许可证)的义务。 若中介未核实或明知施工许可证虚假仍促成交易,即违反如实报告义务,存在过错。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中介因过错导致购房者权益受损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其退还已收取的中介费(即报酬),若造成额外损失(如定金损失、利息等),还可要求赔偿。即使中介声称“仅提供信息对接服务”,也不能免除其对核心资质文件的基本核实义务——这就像医生不能以“仅开药方”为由拒绝核实患者病情,中介必须对交易标的的合法性尽到审慎审查责任。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中介合同(明确中介费金额、服务内容)、中介费支付凭证(转账记录、收据)、开发商提供的虚假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向住建局申请查询的《施工许可证信息不存在/无效的证明》(关键证据,需加盖公章)、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证明中介未告知许可证问题)。 2. 书面催告中介退还:向中介发送《退款通知书》,说明开发商施工许可证虚假的事实、中介未尽核实义务的过错,明确要求在7日内全额退还中介费,并保留邮寄回执或送达记录。 3. 同步核查购房合同效力:施工许可证虚假可能导致开发商无法合法交房或办理产权,需联系开发商确认合同状态(是否可解除、是否需退还房款),避免因开发商问题影响中介费退还主张(例如,若购房合同已解除,中介促成的“交易”自始无效,更易主张全额退中介费)。 4. 向中介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向当地住建局中介科(中介行业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提交证据材料,要求行政部门督促中介整改退款(行政投诉能对中介形成压力,部分中介会在监管介入后主动协商)。 赔偿计算方法: 中介费退还金额需根据中介的过错程度确定,一般分为两种情况:1. 全额退还:若中介完全未核实施工许可证(例如未要求开发商提供原件、未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或明知虚假仍隐瞒,导致购房者签订无效/无法履行的合同,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中介费(如王女士支付的2万元需全部退还)。2. 部分退还:若中介已部分履行核实义务(如查看了许可证复印件但未核实真实性),但仍存在过失,可按过错比例退还(例如中介过错占70%,则退还70%中介费)。实践中,法院倾向于对中介苛以较高注意义务,只要施工许可证虚假且中介未发现,通常支持全额退还中介费,因“合法性核实”是中介服务的核心价值,缺失则服务目的未实现。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推荐):携带证据与中介当面沟通,强调其未履行《民法典》规定的如实报告义务,引用类似案例(可搜索“中介未核实施工许可证 退还中介费”判决书)增强说服力。协商时可提出“全额退款+承担部分维权费用”的方案,避免僵局。若中介同意退款,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退款金额、时间及“双方无其他争议”条款。 2. 行政投诉(快速施压):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介监督科提交《投诉书》,附证据材料。住建局有权对中介“未如实报告”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信用扣分),中介为避免监管风险,可能主动联系退款。投诉后可定期跟进进度(通常15-30个工作日内回复)。 3. 仲裁(有合同约定时适用):若中介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解决”),可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交证据并主张退还中介费。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且审理周期通常短于诉讼。 4. 诉讼(最终保障手段):若协商、投诉、仲裁均无果,向中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中介合同纠纷”,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退还中介费XX元”“承担诉讼费”。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含上述收集的所有证据)、双方身份信息。法院审理时,重点审查中介是否尽到核实义务,若举证充分,一般会支持退还请求。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注:若因中介过错导致合同无效/解除,视为“未促成有效合同”,可参照此条主张不支付报酬,已支付的应退还。) 3.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商品房预售。”(明确施工许可证是合法预售的前提,中介需核实此资质。) 4.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施工许可证属于“有关资料”,中介需查看并核实。) 法临有话说:当开发商施工许可证虚假导致购房纠纷时,中介费的退还核心在于中介是否尽到“合法性核实义务”。我们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维权,关键是固定中介过错证据(如未核实资质的证明)。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中介隐瞒房屋抵押信息能退中介费吗?”“开发商无预售证中介促成交易如何索赔?”等,若您正面临中介合同纠纷、开发商资质问题或购房退款难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让专业律师帮您理清证据链,最大化维护合法权益。
2026-02-26 09:28:02
当购买商铺时遭遇开发商擅自更改楼道结构导致影响营业,业主可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维权。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属于违约行为,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首付款。本文将从法律解析、行动建议、赔偿计算及解决途径等方面,详细说明如何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追回首付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买商铺开发商擅自更改楼道结构影响营业,首付款怎么退 在商铺交易中,部分开发商为追求利益或调整规划,可能未经买受人同意擅自更改楼道结构,如缩小楼道宽度、改变出入口位置、增加墙体阻隔等。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合同约定,还可能导致商铺通行不便、客流量减少、经营面积实际缩水等问题,直接影响业主的正常营业和商铺价值。很多朋友遇到这种情况时,最关心的就是“已付的首付款还能不能退”“怎么退”。比如,王女士购买了某商场一层商铺,合同约定楼道宽3米且直通主入口,收房时却发现楼道被缩窄至1.5米,且入口被墙体遮挡,导致顾客难以发现商铺,此时她就有权要求退还首付款并追究开发商责任。 法律解析: 开发商擅自更改楼道结构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需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两方面分析。首先,购房合同是核心依据,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楼道结构(如宽度、位置、布局等),开发商未经买受人同意变更的,即构成违约。即使合同未详细约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在规划、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等发生变化时,需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退房,开发商应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 从法律层面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开发商擅自更改楼道结构,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业主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并退还首付款。此外,若更改行为未取得规划部门批准,还可能违反《城乡规划法》,业主可向相关部门举报,增加维权筹码。行动建议: 1. 固定证据,明确违约事实:收集购房合同(重点标注楼道结构相关条款)、开发商宣传资料(如沙盘照片、户型图、广告视频等)、现状楼道结构的照片/视频、与开发商沟通的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若有规划部门的原审批文件或变更后的文件,也需一并收集,证明开发商擅自变更且未通知。 2. 及时书面催告,要求恢复或退房: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函件(建议通过EMS邮寄并保留凭证),明确指出其擅自更改楼道结构的违约行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恢复原状,或解除合同并退还首付款及利息。此举既能固定开发商违约的证据,也为后续维权奠定基础。 3. 评估影响,明确损失范围:委托专业机构(如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楼道结构变更对商铺经营的具体影响,如客流量减少比例、租金损失、预期收益降低等,作为后续索赔的依据。即使仅要求退首付,明确损失也能增强协商或诉讼中的谈判地位。 赔偿计算方法: 若业主选择解除合同退首付,可主张的款项包括:已支付的首付款本金 + 首付款的利息(一般按同期LPR或合同约定利率计算,从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若因楼道结构变更导致额外损失(如已支付的装修定金、因无法营业产生的租金损失等),可根据实际支出或评估结果主张赔偿。例如,业主支付首付款50万元,付款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1日提出退房,同期LPR为3.45%,则利息约为50万×3.45%×5/12≈7187.5元,总退款金额约为507187.5元(具体以实际天数和利率为准)。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解决:携带证据与开发商协商,明确提出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及利息的要求。协商时可强调开发商违约的法律后果,若开发商担心诉讼影响声誉或销售,可能愿意主动退款。建议形成书面和解协议,明确退款金额、时间及违约责任。 2.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虚假宣传等问题。监管部门介入后,可能通过调解或责令整改的方式推动开发商退款。 3.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若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无约定,可向商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合同、证据清单、损失证明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诉讼中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开发商转移资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法临有话说:当开发商擅自更改楼道结构影响商铺营业时,业主可通过收集证据、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追回首付款。核心在于证明开发商违约及影响经营的事实,法律将支持合法的退房退款诉求。生活中,类似的房产纠纷还有很多,比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导致商铺无法按时开业怎么办”“商铺实际面积与合同不符如何维权”“购买的商铺被抵押能否要求退首付”等,若您遇到类似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2026-02-26 08:11:01
购买商铺后,若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更改电梯位置,导致商铺营业受到实质性影响,购房者可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主张退房退款。需先固定开发商违约证据(如购房合同、规划图纸、变更通知等),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除合同,要求返还购房款并赔偿利息、预期损失等。关键在于证明开发商行为构成根本违约,且电梯位置变更与营业受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买商铺开发商擅自更改电梯位置影响营业,购房款怎么退 在商铺交易中,电梯位置是影响客流量、经营便利性的重要因素,不少购房者会将其作为选铺的核心考量。若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后,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电梯规划位置,导致商铺实际使用价值下降(如客流量减少、顾客动线受阻、营业面积利用率降低等),购房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退房并退还购房款。例如,原本电梯正对商铺门口,变更后移至商场另一端,导致顾客难以发现商铺,直接影响营业收入,这种情况就属于典型的因规划变更导致的违约。 法律解析: 开发商擅自更改电梯位置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需结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首先,若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电梯位置、规划设计等条款,开发商未经购房者书面同意变更的,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次,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电梯位置,开发商也负有保障商铺基本使用功能的义务。电梯作为商铺的重要配套设施,其位置变更若导致商铺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如无法正常营业、价值大幅贬损),则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若开发商未履行通知义务,购房者有权退房。行动建议: 1. 固定证据,明确违约事实:收集购房合同(重点标注规划设计、配套设施条款)、原规划图纸(含电梯位置标注)、变更后的实际电梯位置照片/视频、开发商关于规划变更的通知(若有)、商铺现场客流量变化记录、经营损失证明(如营业额对比、租金评估报告等),证明电梯位置变更与营业受损的直接因果关系。 2. 及时与开发商协商沟通: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函件,明确提出电梯位置变更未经同意、影响营业的事实,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款(含已付定金、首付款、贷款部分等),同时主张利息损失(按已付款项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及实际经营损失(如装修费、租金损失等)。协商时可录音或留存书面沟通记录,作为后续维权证据。 3. 向相关部门投诉,固定行政处理记录:若开发商未按规定办理规划变更手续,可向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诉,要求核查变更是否经过合法审批;向住建部门投诉开发商违约行为,获取行政调解或处理意见,增强维权证据效力。 4. 委托律师评估,制定维权方案:若协商无果,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分析合同条款、证据效力及胜诉可能性,确定通过仲裁或诉讼解除合同、退款赔偿的具体策略。 赔偿计算方法: 退购房款及赔偿金额通常包括以下部分:1. 已付购房款全额返还:包括定金、首付款、银行贷款已还款部分(若已办理按揭,需与银行协商提前还款或由开发商代偿)。2. 利息损失:以已付购房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LPR)计算,从付款日起至实际退款日止。例如,已付房款100万元,付款时间2年,LPR为3.45%,则利息损失约为100万×3.45%×2=6.9万元。3. 实际损失赔偿:包括因电梯变更导致的装修损失(如已投入装修的费用)、预期营业损失(需提供营业额下降的客观证据,如变更前后的销售数据对比、周边同类商铺租金差异等)、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推荐):与开发商签订书面和解协议,明确退房退款金额、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避免后续纠纷。例如,约定开发商在30日内返还全部购房款100万元,并赔偿利息及装修损失10万元,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 2. 调解途径: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房地产行业协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第三方组织协调双方达成一致。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可申请法院司法确认。 3. 仲裁解决:若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交证据材料主张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及赔偿。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诉讼解决: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含合同、规划图纸、损失证明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诉讼中可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开发商账户或查封商铺,确保判决后能顺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法临有话说:开发商擅自更改电梯位置导致商铺营业受损,购房者可通过固定证据、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主张退房退款,核心是证明开发商违约及损失因果关系。实际操作中,合同条款解读、证据充分性直接影响维权结果。若你还遇到“开发商延迟交房怎么索赔”“商铺产权与宣传不符能否退房”“购房定金能否退还”等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法律解决方案。
2026-02-25 18:18:13
当开发商房屋阁楼被认定为违建导致实际面积减少时,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及法律规定维权。需先收集违建认定、面积差异等证据,优先与开发商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可向住建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仲裁主张退还减少面积对应的房款、利息及违约金。法律上,开发商交付房屋与合同约定不符构成违约,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赔偿,具体可按合同单价×减少面积计算退款金额。 开发商房子阁楼是违建,现在面积少了怎么退购房款 在商品房交易中,部分购房者可能遇到这样的情况:购房时开发商宣传或合同中包含阁楼面积,但收房后发现阁楼因未取得规划许可等原因被认定为违建,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实际可使用或确权的面积比合同约定大幅减少。此时,购房者面临“花了钱却没买到对应面积”的问题,核心诉求是退还因阁楼违建导致的面积减少部分的购房款。这一问题涉及合同履行、开发商诚信义务及违建处理等法律问题,需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例如,王女士购买某楼盘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120平米(含阁楼20平米),单价1.5万元/平米,总房款180万元。收房时得知阁楼属违建无法确权,实际产权面积仅100平米,此时她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20平米对应的30万元房款及相关损失。 法律解析: 首先,阁楼作为违建不具备合法产权,不能计入合同约定的产权面积。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属违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不产生物权效力。若开发商在销售时将违建阁楼计入合同面积,属于对房屋基本情况的虚假陈述。 其次,开发商构成违约或欺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开发商明知阁楼为违建却故意隐瞒或虚假承诺其为合法面积,还可能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欺诈,购房者可主张“退一赔三”(但需结合具体证据)。 最后,面积差异处理有明确规则。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合同未约定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若不退房,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本案中因阁楼违建导致面积减少,属于“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可直接适用该规则。行动建议: 1. 固定证据:立即收集购房合同(重点标注面积构成、单价、违约责任条款)、付款凭证、开发商宣传资料(如广告、沙盘照片、销售承诺录音等)、不动产登记部门或城管部门出具的阁楼违建认定文件(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违建认定书》)、房屋测绘报告(证明实际产权面积)等,确保能证明“合同约定面积包含违建阁楼”及“实际面积减少”的事实。 2. 书面催告开发商:向开发商发送正式书面函件,说明阁楼违建导致面积减少的情况,依据合同及法律要求退还减少面积对应的房款、利息(按LPR计算)及违约金(如有合同约定),并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如15个工作日)回复,保留邮寄回执或送达记录。 3. 向行政部门投诉:若开发商拒绝协商,可向当地住建局(或房管局)投诉,提交证据说明开发商销售违建房屋、面积欺诈等问题,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调解或对开发商进行行政处罚(如责令整改、罚款),行政处理结果可作为后续维权的辅助证据。 4. 评估诉讼/仲裁必要性:若协商、投诉无果,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诉讼或仲裁),准备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主张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但退还差额房款)、赔偿损失。 赔偿计算方法: 退款金额主要包括“减少面积对应的房款”及“利息/违约金”两部分: 1. 基础退款金额=合同约定单价×减少的合法面积。例如:合同约定总房款=单价×(套内面积+公摊面积+阁楼面积),若阁楼20平米属违建,实际合法面积减少20平米,单价1.5万元/平米,则基础退款金额=1.5万×20=30万元。 2. 利息计算:自付款之日起至退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利息。如30万元房款已支付2年,LPR平均为3.65%,则利息=30万×3.65%×2=2.19万元。 3. 违约金(如有约定):若合同约定“面积误差超过3%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则按约定计算;若无约定,可主张赔偿实际损失(如因面积减少导致的租金损失、装修规划变更损失等)。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选择):与开发商面对面沟通,明确提出退款要求及计算依据,可适当让步(如放弃部分利息)以快速解决。建议全程录音或签订书面协议,避免口头承诺无凭。例如:购房者可提出“退还30万元房款+1万元利息”,开发商同意后签订《退款协议》,约定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 2. 行政调解:向当地住建部门或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由第三方组织双方协商。行政部门可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规,向开发商释明法律责任,推动退款。 3. 诉讼/仲裁(最终途径):若开发商拒不退款,向法院起诉(或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提交证据包括合同、违建认定书、付款凭证等,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退还房款、支付利息及违约金。胜诉后若开发商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需注意:诉讼时效为3年,从购房者知道或应当知道阁楼为违建、面积减少之日起计算,超过时效可能丧失胜诉权,需及时维权。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3.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临有话说:当开发商阁楼违建导致面积减少时,购房者无需自认倒霉,通过收集证据、协商、投诉、诉讼等步骤,可依法追回减少面积对应的房款及损失。实践中,类似问题还包括“开发商虚假宣传赠送面积无法兑现”“房屋公摊面积过大”“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不符”等,若你遇到这些情况,或对退款流程、证据收集有疑问,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避免因不懂法律而错失维权时机。
2026-02-25 16:43:36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销售房屋属违法行为,所签认购协议或预售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无预售证事实,还可主张双倍返还定金。退定金流程可通过协商、向住建部门投诉、仲裁或诉讼解决,关键需留存定金收据、认购书等证据,及时借助法律途径维权,避免开发商拖延或推诿。 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定金怎么退 在商品房交易中,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合法预售房屋的“身份证”,《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得预售。实践中,部分开发商为快速回笼资金,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时就以“认筹”“认购”名义收取定金,很多朋友交了定金后才发现这一问题,担心定金无法退还。本文将从法律层面解析无预售许可证时定金的退还依据、实操步骤及赔偿标准,帮助购房者明确维权路径。 例如,王女士看中某楼盘,在销售劝说下签订《认购书》并支付5万元“定金”,后得知该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她能否要回定金?甚至要求双倍返还?答案是肯定的,这正是本文要详细解答的核心问题。 法律解析: 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的法定前提。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商必须取得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进行预售,否则预售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认购协议或预售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开发商在无预售许可证时与购房者签订的《认购书》《商品房预售合同》等均属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定金应全额返还,故意隐瞒可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分“立约定金”(担保签订正式合同)和“履约定金”(担保合同履行),无论哪种,因合同无效,开发商收取定金的行为失去合法基础,应返还已收定金。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无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如谎称“证件正在办理中”却一直未取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购房者还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即“双倍返还定金”。 你可能想知道:如果认购书上写的是“订金”而非“定金”,还能要求双倍返还吗?需注意,“订金”通常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性质,仅能要求返还本金;只有明确标注“定金”且符合法律规定,才能主张双倍返还。因此,务必核对收据或协议上的表述。行动建议: 1.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收集与开发商交易的所有书面材料,包括《认购书》《定金收据》(需明确“定金”字样)、银行转账凭证、销售宣传资料(如广告、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重点标注开发商承诺“证件齐全”或隐瞒无预售证的内容。 2. 书面催告开发商退款:通过EMS或快递向开发商发送《退款催告函》,明确指出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要求在7日内退还定金(若存在故意隐瞒,可同时主张双倍返还),并保留邮寄凭证(注明“退款催告函”),避免开发商以“未收到通知”为由拖延。 3. 向住建部门投诉施压:携带证据向项目所在地的住建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开发商无预售证售房的违法行为。行政部门会对开发商进行调查,责令整改并督促退款,这一步能给开发商带来监管压力,推动协商解决。 4. 评估协商结果,准备诉讼材料:若开发商拒绝退款或拖延,需整理证据清单(包括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催告函等),起草《民事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如“判令被告返还定金XX元并支付双倍赔偿XX元”),为诉讼做准备。 赔偿计算方法: 定金返还金额需根据“定金性质”和“开发商过错程度”确定: 1. 基础返还(已付定金):无论开发商是否故意隐瞒,只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已收取的定金均需全额返还。例如,支付10万元定金,至少可要求返还10万元。 2. 双倍返还(惩罚性赔偿):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无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如销售时谎称“证件正在办理中”“很快下来”,或在认购书中未注明无预售证),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条,购房者可主张“已付定金×2”的赔偿。例如,支付10万元定金,可要求返还10万元(本金)+10万元(赔偿)=20万元。 需注意:若协议中写的是“订金”“诚意金”等非“定金”字样,或无法证明开发商故意隐瞒,则只能主张基础返还,无法要求双倍赔偿。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解决:直接与开发商售楼部或法务部门沟通,出示证据并引用法律规定(如“无预售证预售违法,定金应退”),明确退款金额和期限。协商时建议全程录音,避免口头承诺,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退款协议》,注明退款时间和方式。 2. 行政投诉(高效施压):向当地住建局市场监管科、房地产市场监察大队投诉,提交《投诉信》及证据,投诉事项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房屋”“违规收取定金”。行政部门有权对开发商处以罚款、责令停止销售,倒逼其退款。 3. 仲裁(需有仲裁条款):若认购协议中约定了“争议由XX仲裁委员会解决”,可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和证据,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效率可能高于诉讼。 4. 诉讼(司法兜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注意:① 管辖法院为房屋所在地法院(不动产专属管辖);② 诉讼请求明确(如“返还定金+双倍赔偿”);③ 诉讼费根据诉讼金额计算(10万元以下约几百元),若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诉讼周期通常3-6个月,但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确保款项追回。 法律依据: 1.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法临有话说:退定金的核心是抓住“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证”这一法定违法事实,关键在于及时固定证据(定金凭证、沟通记录等)和果断采取法律行动(协商、投诉、诉讼),拖延可能导致开发商转移资产或补办证件(若补办,需证明其此前故意隐瞒才能继续主张赔偿)。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签了认购书没预售证能退首付吗?”“开发商补办了预售证后,之前交的定金还能退吗?”“定金和订金在退费时有何区别?”等,若你遇到这些困惑,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具体案情的维权方案,避免因法律知识不足导致权益受损。
2026-02-25 10:22:02
开发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销售房屋,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首付。解决此问题需先明确施工许可证的法律意义,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等途径维权。根据法律规定,此类情况下购房合同可能无效或可撤销,购房者可主张全额退还首付款及利息,甚至要求赔偿损失。 开发商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首付咋退 在房地产交易中,“五证齐全”是购房者判断项目合法性的重要标准,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简称“施工许可证”)是开发商开工建设的法定前提,也是后续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基础。很多朋友可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交了首付后才发现开发商根本没有施工许可证,此时担心房屋无法正常交付,想要退回首付却不知从何下手。这就像我们买食品时发现商家没有卫生许可证,不仅商品质量存疑,交易本身也可能不合法。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析此类问题的核心,提供具体维权步骤和退款方法。 法律解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法律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才能开工,未取得许可证擅自施工属于违法行为。而对于商品房销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开发商预售商品房需取得预售许可证,而施工许可证是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之一。因此,若开发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通常也无法合法取得预售许可证,其预售行为本身可能违法。 其次,购房合同的效力问题是关键。如果开发商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且后续也未补办)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该合同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即使合同中约定了“开发商可补办手续”等条款,也不能改变其违法预售的本质。此外,购房者还可能基于“开发商隐瞒重要事实”行使合同解除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首付。 你可能想知道:“如果开发商后来补办了施工许可证,还能退首付吗?”答案是:若开发商在购房者提出退款前已合法补办施工许可证,且项目无其他违法情形,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有效,此时退款需结合合同约定或其他违约情形;但如果补办时购房者已明确提出解除合同,仍可主张退款。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购房合同、首付款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收据、发票)、开发商宣传资料(如广告、沙盘照片等)、与销售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以及能证明开发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材料(可通过当地住建局官网查询项目许可信息,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 2. 核查项目其他证件:除施工许可证外,同时确认开发商是否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五证”不全,维权理由更充分。 3. 避免签署“和解协议”或“放弃权利声明”:部分开发商可能以“分期退款”“赠送车位”等为由,要求购房者签署放弃追责的文件,务必谨慎,避免因书面承诺丧失合法权益。 赔偿计算方法: 若开发商需退还首付,购房者可主张的款项包括: 已付首付款全额: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开发商因违法预售取得的款项应全部返还; 资金占用利息:以已付首付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LPR,自2019年8月起)计算,从付款日起至实际退款日止; 违约金(如有约定):若合同中约定了开发商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如“逾期交房按日支付万分之五违约金”),可按约定主张;若无约定,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如因退款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但需提供证据)。 举例:购房者支付首付50万元,付款日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1日开发商退款,则利息约为50万×3.45%(假设LPR为3.45%)×5/12≈7187.5元,总退款金额约507187.5元。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退款:主动联系开发商,明确告知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属于违法预售,依据《民法典》《建筑法》等法律规定,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首付及利息。协商时可携带证据原件,表明维权决心,同时可提出具体退款期限(如15个工作日内),并要求签订书面退款协议。 2.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住建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含证据清单),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开发商的违法预售行为,督促其退款。部分地区住建局设有“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专门处理此类纠纷。 3. 提起诉讼或仲裁:若投诉后开发商仍拒不退款,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员会解决”),需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无约定,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如合同、付款凭证、许可证缺失证明等),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要求返还首付及利息。 注意:诉讼或仲裁需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避免因超期丧失胜诉权。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2.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临有话说:开发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售房属于典型的违法预售行为,购房者无需过度担忧,可通过“收集证据→协商→投诉→诉讼”四步维权,依法追回首付及利息。生活中,类似的房产纠纷还有“开发商延期交房能退房吗”“五证不全的房子能买吗”“首付交了但贷款批不下来能退吗”等,若你遇到此类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建议,避免权益受损。
2026-02-24 19:45:07
购房者遭遇开发商擅自更改楼道结构影响起居时,可从违约与侵权双重视角维权。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或规划文件施工,构成违约;更改结构影响通风、采光、通行等相邻权益,构成侵权。需先核查合同与规划文件,收集证据后协商索赔,协商无果可向住建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如装修调整费、租金损失)、预期损失(房屋贬值)及合理维权费用,具体需结合实际影响程度计算。 买住宅开发商擅自更改楼道结构影响起居,该怎么索赔 在商品房买卖中,部分开发商为降低成本或调整设计,可能擅自更改楼道结构,如缩小楼道宽度、改变楼梯走向、封堵采光窗等,导致购房者收房时发现实际楼道与合同附图、销售宣传或规划许可不符,进而影响日常通行、通风采光、家具搬运甚至消防安全。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合同约定,还可能侵犯业主的相邻权和居住权益,是常见的房产纠纷类型。很多朋友遇到这类问题时,常因不知如何固定证据、主张赔偿而陷入被动,本文将从法律解析、行动步骤到赔偿计算等方面,提供详细维权指南。 法律解析: 开发商擅自更改楼道结构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与侵权的竞合。首先,从合同角度看,《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会附房屋平面图、小区规划图等,明确楼道的宽度、布局、采光等细节,开发商需按约定交付符合标准的房屋。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开发商未按合同附图施工,即构成违约。 其次,从侵权角度看,楼道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开发商擅自更改可能影响业主的相邻权。《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例如,楼道变窄导致通行困难、采光不足影响室内亮度、通风受阻引发潮湿等,均可能侵犯业主的通行权、采光权、通风权,开发商需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开发商若需变更规划、设计,应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未通知即擅自变更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若购房者未退房而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仍可主张因结构变更导致的损失赔偿。行动建议: 1. 核查核心文件,固定违约/侵权证据:立即调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尤其是房屋平面图、规划许可证附图)、开发商销售时的宣传资料(如沙盘照片、户型图)、收房时的现场照片/视频(对比合同附图标注的楼道宽度、布局、采光窗位置等),确认结构更改是否与约定不符。同时,保留与开发商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书面函件等),证明开发商未提前告知变更。 2. 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影响程度:若楼道结构更改导致实际使用功能受损(如通行宽度不足国家规范、采光系数不达标),可委托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测量楼道尺寸,或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评估对居住的影响(如采光时间、通风效率、消防安全隐患等),形成书面报告作为索赔依据。 3. 主动与开发商协商索赔:向开发商发送书面索赔函,明确指出结构更改的违约事实、对居住的具体影响(如通行不便、房屋贬值、额外支出等),并提出具体赔偿金额(参考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协商时可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若开发商同意整改,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整改方案和时限。 4. 向监管部门投诉施压: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住建局(或房管局)投诉,提交合同、证据材料及检测报告,举报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未履行告知义务等违规行为。行政部门可能责令开发商整改或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增加协商筹码。 5.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若开发商拒绝赔偿,可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如房屋贬值损失、装修调整费用、租金损失等)。诉讼中需提交证据链(合同、规划文件、检测报告、沟通记录等)证明开发商过错及损失金额。 赔偿计算方法: 索赔金额需结合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及维权成本综合计算,具体包括: 1. 实际损失:因楼道结构更改直接产生的费用,如为改善通风采光安装新风系统、增加照明设备的费用;因楼道变窄导致家具无法搬运需额外雇佣吊装服务的费用;若影响居住需在外租房的租金损失(按实际租赁期限和市场租金计算)。 2. 预期损失(房屋贬值损失):楼道结构缺陷可能导致房屋市场价值降低,可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屋现价与合同约定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差额部分即为贬值损失。例如,同小区同户型房屋因楼道结构正常售价100万元,涉事房屋因楼道变窄仅能售价95万元,贬值损失为5万元。 3. 维权合理费用:包括委托测绘、检测、评估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需提供相关票据作为依据。 4. 精神损害赔偿(特殊情况):若楼道结构更改导致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如消防通道宽度不足)或长期无法正常居住,且开发商存在恶意隐瞒行为,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具体金额需结合侵权情节、影响程度由法院酌情判定。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选择):购房者可联合其他受影响业主,形成集体维权力量,与开发商谈判。协商时需明确提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具体诉求,避免模糊表述。例如:“要求开发商将楼道宽度恢复至合同约定的1.8米,或赔偿因宽度缩减导致的房屋贬值损失8万元及装修调整费2万元”。 2. 行政投诉:向当地住建局提交书面投诉材料,投诉开发商违反《城乡规划法》擅自变更规划、未履行告知义务等行为。行政部门调查后,可能责令开发商限期整改,或对其处以罚款,倒逼开发商解决问题。 3. 仲裁或诉讼:若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需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无约定,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中需重点证明:①开发商存在擅自更改结构的行为;②更改行为与合同约定或规划不符;③该行为导致了实际损失。法院通常会根据证据判定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或判决恢复原状。 4. 退房(极端情况):若楼道结构更改导致房屋根本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如通行严重受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购房者可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主张解除合同、退房退款,并要求开发商赔偿利息损失及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3.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法临有话说:开发商擅自更改楼道结构属于典型的违约侵权行为,购房者需通过固定证据、协商、投诉、诉讼等步骤维护权益,核心是证明“更改事实”“违约/侵权行为”“实际损失”三者的关联性。实践中,类似纠纷还包括开发商延期交房、房屋面积缩水、质量问题等,若您遇到“开发商未按宣传建设配套设施”“收房后发现墙体开裂”等问题,建议及时保留证据,明确法律关系。您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具体案情的维权方案,避免因证据不足或程序错误导致权益受损。
2026-02-24 15:04:22
购买办公楼时,若开发商擅自修改房屋结构导致无法正常办公,购房者可依据法律主张开发商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首付款。本文从法律解析、证据收集、协商与诉讼途径等方面,详细说明如何通过合法手段维权,包括退款流程、赔偿计算及法律依据,帮助购房者高效解决此类纠纷。 买办公楼开发商擅自改房屋结构影响办公,首付款怎么退 在商业地产交易中,办公楼的结构设计直接关系到办公功能的实现。许多企业或投资者在购买办公楼时,会明确要求房屋结构符合合同约定,例如层高、承重、户型布局等。但实践中,部分开发商为降低成本或追求其他利益,可能擅自修改房屋结构,如缩小办公面积、改变承重墙位置、减少采光通风设计等,导致购房者收房后无法正常开展办公活动。此时,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便是:已支付的首付款能否退还?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举个例子:某科技公司购买了某写字楼的整层办公楼,合同约定楼层净高3.5米、开放式办公布局。收房时却发现开发商为增加可售面积,将部分区域隔成小房间,净高仅2.8米,且承重墙位置变动导致原设计的办公区域无法容纳团队工位。这种情况下,公司不仅无法正常使用办公楼,还可能因结构改动存在安全隐患,此时退还首付款并要求赔偿成为必然诉求。 法律解析: 开发商擅自修改房屋结构的行为,本质上构成违约行为,甚至可能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购房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房屋结构、面积、质量等核心条款有明确约定的,开发商必须严格履行。若开发商未与购房者协商一致,单方面变更房屋结构,且该变更导致房屋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即“影响办公”),购房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付款项。 你可能想知道:“如何判断结构改动是否‘影响办公’?”这需要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使用需求。例如,若合同明确约定“开放式办公布局”,而开发商改为封闭式隔间,导致企业无法进行团队协作;或承重结构改动导致无法安装办公设备(如服务器、大型打印机等),均属于“影响办公”的情形。此外,若结构改动违反建筑规范(如减少消防通道、降低抗震等级),还可能涉及安全问题,购房者可主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行动建议: 1. 固定证据:立即收集与房屋结构相关的所有材料,包括购房合同(重点标注结构条款)、开发商宣传资料(如户型图、效果图)、收房时的现场照片/视频、结构改动的书面证明(如开发商通知、施工记录)、与开发商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书面函件等)。 2. 书面催告开发商整改:向开发商发送正式书面通知,明确指出结构改动的具体问题,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通知需注明“若未在期限内整改,将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并保留送达证据(如快递签收记录、邮件已读回执)。 3. 委托专业机构鉴定:若开发商否认结构改动或拒绝整改,可委托第三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结构进行鉴定,出具《结构改动影响办公功能的鉴定报告》,作为证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关键证据。 4. 同步保全资金流向:整理首付款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收据、发票),确保能清晰证明已支付的金额及时间,为后续退款提供依据。 赔偿计算方法: 首付款退还的核心是“全额退还已支付款项”,同时可主张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首付款本金:以实际支付的首付款金额为准(需提供转账记录、收据等凭证)。 2. 利息损失:自首付款支付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LPR)计算至实际退款之日止。例如,若2023年1月1日支付首付款1000万元,2023年12月1日退还,期间LPR平均为3.65%,则利息损失为1000万×3.65%×11/12≈33.46万元。 3. 其他直接损失:若因结构改动导致购房者额外支出(如临时租赁办公场所的费用、因无法按时入驻产生的经营损失等),可凭票据主张赔偿,但需证明该损失与开发商违约有直接因果关系。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与开发商沟通,明确提出“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赔偿利息”的诉求。可通过面谈、函件等方式,附上证据材料(如合同、鉴定报告),争取达成书面和解协议,约定退款时间和金额。协商时需注意:避免口头承诺,所有约定必须写入书面协议并加盖开发商公章。 2. 向住建部门投诉:若开发商拒绝协商,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反映其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的违规行为。住建部门可能对开发商进行行政处罚,同时督促其解决纠纷(尤其适用于结构改动违反建筑规范的情形)。 3. 申请仲裁:若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员会解决”),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由仲裁委裁决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及赔偿损失。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开发商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提起诉讼:若合同无仲裁条款,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或“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诉讼流程包括立案、举证、开庭、判决,若开发商败诉,法院将判决其退还首付款、支付利息及其他合理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临有话说:当开发商擅自改动办公楼结构影响办公时,购房者无需慌张,可通过“固定证据—书面催告—协商/投诉—仲裁/诉讼”的步骤维权,核心是证明开发商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从而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首付款。实践中,类似纠纷还包括“开发商延期交房导致办公计划搁置”“房屋面积缩水影响使用”“精装修标准与承诺不符”等,若你遇到此类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的维权方案,避免因证据不足或流程错误导致权益受损。
2026-02-24 13: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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