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女方因对方出轨想离婚时,需遵循军婚特殊法律规定。军婚受《民法典》及军队相关规定保护,离婚需先经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调解,调解无效且符合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出轨作为过错行为,女方可收集证据主张损害赔偿,具体需通过调解、获取证明、法律程序等步骤实现离婚,同时注意财产分割与赔偿主张的法律依据。
军婚作为特殊婚姻形式,受法律重点保护,其离婚程序与普通婚姻存在差异。当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一方(男方)存在出轨行为时,女方提出离婚需同时满足军婚特殊程序要求和离婚实质条件。本文将围绕“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出轨过错”这一核心,解析军婚离婚的法定程序、出轨行为对离婚的影响(如过错认定、财产分割、损害赔偿),以及女方实现离婚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帮助女方在合法框架内维护权益。
例如:小李与小王均为某部队现役军人,结婚5年后,小李发现小王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多次沟通无果后想离婚。此时,小李不仅要考虑普通离婚中的“感情破裂”证明,还需先通过部队政治机关调解,这就是军婚离婚的特殊性所在。
1. 军婚离婚的特殊程序要求:根据《民法典》第1081条及《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军队婚姻规定》),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离婚需先经双方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调解;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的,由政治机关出具《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后,方可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离婚。这一“部队调解前置”程序是军婚区别于普通婚姻的核心特点,目的是维护军队秩序和军人家庭稳定。
2. 出轨行为的法律定性:男方出轨属于《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其他重大过错”行为(司法实践中,出轨、与他人同居等均被认定为“重大过错”)。女方可据此主张男方存在过错,不仅能作为“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证明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还可要求男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3. “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标准:即使男方存在出轨行为,女方仍需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是法定离婚情形之一,而出轨若达到“与他人同居”程度(如持续、稳定共同生活),可直接认定感情破裂;若未达到同居程度(如偶尔出轨),女方需结合其他证据(如男方屡教不改、双方长期分居等)综合证明。
4. 双方均为军人时的管辖与证明要求:与“一方军人、一方非军人”的情况不同,双方均为军人的离婚,无论协议还是诉讼,均需先经部队调解。若选择诉讼离婚,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同时,起诉时需提交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或“调解无效”的证明,否则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1. 固定出轨证据,明确过错程度:女方需收集男方出轨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①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视频(需证明真实性,如通过公证或原始载体保存);②出轨行为的照片、视频(注意拍摄方式合法,避免侵犯隐私权);③男方承认出轨的书面材料(如悔过书、承诺书);④证人证言(如知情人的书面证明或出庭作证)。证据需能证明“出轨事实”,若能证明“与他人同居”(如租房合同、邻居证言),将更易认定感情破裂。
2. 启动部队内部调解程序:女方应首先向自己所在单位(或男方所在单位)的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如政治部、政治处)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离婚意愿及男方出轨事实,请求组织调解。调解时需如实陈述情况,并提交部分证据(如悔过书),争取调解人员对“感情破裂”的认可。
3. 获取部队政治机关证明文件:若调解无效(如男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一致),女方需要求政治机关出具《军人婚姻登记证明》(或类似“同意离婚”“调解无效”的书面文件)。该证明是后续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必备材料,无此证明,民政部门或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4. 选择离婚途径(协议或诉讼):若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可凭部队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需双方共同到场,提交离婚协议、身份证、结婚证、部队证明);若无法达成一致,女方需持部队证明、起诉状、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5. 主张过错损害赔偿与财产分割倾斜:诉讼中,女方需明确提出“因男方出轨导致离婚,请求法院判决男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主张在财产分割时对男方予以少分(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法院判决财产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方权益)。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如为调查出轨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和精神损害(需结合过错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等主张,一般5000元至10万元不等)。
1. 物质损害赔偿:以女方因男方出轨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为限,需提供票据证明,如:①律师费(按委托合同金额主张);②调查取证费(如公证费、差旅费,需提交发票);③为挽回婚姻或处理出轨事件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如心理咨询费,需有正规机构票据)。例如:女方为收集证据支付公证费2000元、律师费1万元,可主张物质损害赔偿1.2万元。
2. 精神损害赔偿:需结合男方过错程度(如出轨是否长期、是否与他人同居、是否对女方造成严重精神伤害)、当地经济水平、军人身份特殊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司法实践中,若仅为偶尔出轨,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为5000元至2万元;若达到“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程度,或因出轨导致女方出现抑郁、焦虑等精神疾病(需医疗证明),赔偿金额可增至3万至10万元。例如:男方与他人同居6个月,导致女方患上中度抑郁症,女方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5万至8万元。
1. 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快速高效解决:若男方对出轨事实无异议,且愿意离婚,双方可就子女抚养(如有子女)、财产分割(军人的住房补贴、伤亡保险金等特殊财产需按规定分割)、债务承担达成书面协议。协议需明确:①双方自愿离婚;②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③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房产、车辆)的分割方案;④男方自愿承担的损害赔偿金额。达成协议后,共同到部队政治机关备案,获取证明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双方均到场,提交材料齐全)。
2. 诉讼离婚:调解无效时,通过法院强制离婚:若男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女方需向法院起诉。具体步骤:①确定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团级以上单位驻地法院);②提交起诉状(写明离婚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清单)、部队证明、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明、证据材料;③法院受理后,开庭审理(军人离婚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女方需出庭陈述并质证证据;④法院根据“感情是否破裂”及过错情况判决:若认定出轨构成“重大过错”且感情破裂,将判决离婚,并支持损害赔偿请求,同时在财产分割时照顾女方权益。
注意:若男方在诉讼中仍不同意离婚,女方需重点举证“出轨行为已导致感情破裂”,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取男方部队的调查材料(如政治机关调解记录),增强说服力。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1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注:双方均为军人时,不适用“征得军人同意”,但需遵循部队调解程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出轨属于“其他重大过错”)
4. 《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者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者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临有话说:军婚离婚的核心在于“部队调解前置”和“过错证据充分”。女方需先通过部队程序获取证明,再结合出轨证据主张离婚及赔偿,避免因程序缺失导致维权受阻。实践中,军婚财产分割(如军人住房补贴、自主择业费)、子女抚养权(若子女为军属,可能涉及随军政策)等问题也常引发争议。如果你还想了解“军婚中军人住房如何分割”“军人出轨后孩子抚养权归谁”等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解答。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法临 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