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保健品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怎么办

2025-11-29 03:25:45 233 浏览

当网购保健品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时,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主张退款及赔偿。建议消费者保留证据,与商家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平台或监管部门投诉,还能申请仲裁或起诉。赔偿一般为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不足一千按一千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维护权益。

网购保健品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怎么办

在当今网络购物盛行的时代,很多消费者会选择在网上购买保健品。然而,有时会遇到所购保健品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情况。这不仅可能让消费者花费的金钱打了水漂,更重要的是可能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所以了解在此情况下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十分必要。

法律解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商家销售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保健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符合质量要求的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这意味着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赔偿。

行动建议:

1. 第一时间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购买保健品的订单截图、付款凭证、保健品的包装、说明书、实物照片以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过程中至关重要。

2. 仔细查看所购保健品的质量问题所在,确认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具体表现,如成分超标、虚假宣传功效等。

3. 与商家进行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如要求退款、赔偿等。

赔偿计算方法:

赔偿金额有两种计算方式。一种是按照购买保健品价款的十倍计算;另一种是按照消费者因食用该不合格保健品所遭受损失的三倍计算。如果按照上述两种方式计算出的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则按照一千元进行赔偿。例如,消费者购买保健品花费了200元,若按价款十倍计算为2000元,就按2000元赔偿;若消费者能证明因食用该保健品造成了500元的损失,按损失三倍计算为1500元,就按1500元赔偿;若消费者仅能证明损失100元,按损失三倍计算为300元,不足一千元,此时应按一千元赔偿。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这是较为便捷的方式。消费者可以通过网购平台的聊天窗口、客服电话等渠道与商家沟通,说明保健品存在的问题,要求退款并给予相应赔偿。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 与商家协商时,态度要坚定,明确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

2. 向平台投诉:如果与商家协商无果,可以向网购平台投诉,提供之前保留的证据,要求平台介入处理。平台一般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证据情况,对商家进行调查和处理。 投诉时要详细准确地描述问题和提供证据。

3. 向监管部门投诉: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监管机构投诉,他们会对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消费者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 投诉时要清晰说明商家信息和保健品问题。

4. 申请仲裁或起诉: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与商家签订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和诉讼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能更有力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申请仲裁或起诉前,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和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 咨询律师 ,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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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因承重墙不合格无法营业时,定金退还需结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处理。若卖方明知或应知承重墙问题仍签约,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定金应全额退还。建议先收集证据(如检测报告、合同等),与卖方协商,协商无果可投诉或诉讼。核心法律依据为《民法典》定金罚则及合同解除条款。 商铺存在承重墙不合格的问题不能营业,定金如何退 在商铺租赁或购买过程中,若交付定金后发现商铺存在承重墙不合格问题,导致无法正常装修、开业,此时定金能否退还、如何退还成为关键。承重墙作为房屋主体结构的核心,其不合格直接影响商铺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属于严重质量瑕疵。很多朋友可能会遇到类似情况:交了定金却因房屋质量问题无法使用,不知道该如何维护权益。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析定金退还的条件、流程及具体方法,帮助大家有效维权。 法律解析: 首先需明确“定金”的法律性质。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而约定的担保方式,具有惩罚性。若买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若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即“定金罚则”)。 商铺承重墙不合格是否构成卖方违约?需分两种情况:一是卖方在签约时明知或应知承重墙不合格(如未取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隐瞒检测报告等),仍与买方签订合同,此时卖方因提供不合格标的物构成根本违约,买方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二是卖方签约时不知承重墙存在问题(如第三方施工导致后期出现问题),且问题不可归责于双方,此时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根据《民法典》第587条,定金应当全额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仅为预付款,无论哪方违约,订金均应退还。若合同中写的是“订金”,买方直接要求返还即可。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商铺承重墙不合格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房屋质量检测报告》(需明确标注“承重墙不合格”及具体问题)、购房/租赁合同(重点标注房屋质量保证条款)、与卖方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需体现卖方是否知晓质量问题)、定金支付凭证(转账记录、收据等)。 2. 及时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以EMS或快递形式发送《解除合同及退还定金通知书》,明确说明因承重墙不合格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若卖方违约,可要求双倍返还),保留送达回执作为证据。 3. 避免“先行违约”:在未与卖方协商一致或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前,不要单方停止履行合同义务(如拒绝后续付款),以免被卖方反指违约,影响定金退还主张。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解决:携带证据与卖方沟通,说明承重墙不合格的事实及法律后果(如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争取达成书面退款协议,明确退款金额、时间及违约责任。协商时可适当让步(如放弃双倍返还,仅要求退还本金),以快速解决纠纷。 2. 向行政部门投诉:若商铺属于新建房屋,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或房屋质量监督站)投诉,要求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查处。行政部门的调查结果或整改通知可作为后续维权的有力证据。 3.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若协商无果,可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若合同约定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无约定,向商铺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诉讼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检测报告、合同、通知等),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定金(或双倍返还)。 例如:小明租赁商铺用于开餐厅,交了5万元定金后,装修时发现承重墙存在裂缝,经检测机构认定为不合格。小明可先与房东协商,若房东拒绝退款,可凭检测报告、租赁合同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即1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7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1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法临有话说:商铺承重墙不合格导致无法营业时,定金退还的核心在于判断卖方是否存在违约。若卖方明知质量问题仍签约,需双倍返还定金;若因不可归责双方的事由,定金应全额退还。建议先固定证据、书面通知,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投诉或诉讼解决。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商铺漏水导致无法使用定金怎么退”“开发商隐瞒房屋抵押情况定金能否退还”等,若您遇到此类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维权方案。
2026-02-15 17:16:17
保健品使用后未达到效果能否索赔,需结合商家宣传内容、产品属性及证据情况综合判断。若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夸大效果(如宣称“治疗疾病”“百分百见效”等),或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若仅因个体差异未达预期效果,且商家无不当宣传,则索赔难度较大。关键在于固定商家宣传证据(如广告、聊天记录等),并区分保健品与药品的功能差异。 保健品使用后未达到效果,能索赔吗 随着健康意识提升,保健品市场日益活跃,但“效果未达预期”引发的纠纷也屡见不鲜。很多朋友在购买保健品时,可能被商家“快速见效”“根治问题”等宣传吸引,使用后却发现毫无效果,此时往往会困惑:“我能索赔吗?”事实上,能否索赔的核心在于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违法行为,以及消费者是否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商家的承诺与实际效果不符。例如,某商家宣传一款保健品“30天降血压至正常水平”,消费者使用后血压无变化,若能证明该宣传内容,即可主张索赔。 法律解析: 首先需明确保健品与药品的本质区别。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品是“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其功能限于调节机体机能,不能宣称治疗疾病。而药品则需经过严格临床试验,证明具有明确的治疗作用。 若商家在宣传中突破保健品的功能边界,宣称“治疗”“治愈”“根治”等医疗效果,或通过虚假案例、数据夸大效果(如“99%用户见效”“无效退款”却不兑现),则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根据《广告法》第18条,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明确禁止经营者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此外,若商家的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并购买,可能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欺诈行为。此时消费者不仅可要求退货退款,还可主张惩罚性赔偿。行动建议: 1. 固定关键证据:立即收集购买凭证(发票、订单截图)、商家宣传资料(广告页面、聊天记录、产品说明书、短视频/直播回放等),重点标注商家承诺的“效果”(如“30天瘦10斤”“改善睡眠”等)。若有“无效退款”等书面承诺,需单独保存。 2. 评估效果差异:确认自身使用方式是否符合产品说明(如剂量、使用周期),排除因个人未按要求使用导致的效果不佳。若按要求使用仍无效果,可初步判断与商家宣传存在差距。 3. 留存使用记录:记录使用过程中的身体反应、指标变化(如血压、血糖监测数据),若有条件可通过体检报告等客观证据证明“未达效果”。 4. 及时与商家沟通:以书面形式(如邮件、平台消息)向商家提出异议,明确要求退货退款或赔偿,同时保存沟通记录作为后续维权依据。 赔偿计算方法: 若商家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即要求返还购买价款(“退一”),并额外赔偿购买价款的3倍(“赔三”);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例如,购买一款1000元的保健品,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退还1000元,并赔偿3000元,总计4000元。 若保健品存在质量问题(如成分不符合标准),还可能适用《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主张“价款10倍或损失3倍”的赔偿(不足1000元按1000元算),但需以产品本身存在安全隐患为前提,单纯“效果未达”一般不适用此条款。 解决方法: 1. 协商和解:优先与商家或销售平台沟通,出示证据并提出赔偿要求(如退货+赔偿)。很多平台为维护口碑,会协助调解,此时需明确赔偿金额及履行期限,避免口头承诺。 2.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或全国12315平台)投诉,提交证据材料,要求对商家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调查。监管部门可责令商家整改、罚款,并协助调解赔偿。 3. 申请仲裁:若购买时与商家签订仲裁协议(如平台购物条款中约定仲裁),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委裁决赔偿金额。 4. 提起诉讼: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购买凭证、宣传记录、沟通记录等),向商家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主张“退一赔三”。若涉及金额较小(如5万元以下),可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18条:“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法临有话说:保健品未达效果能否索赔,核心在于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而证据是维权的关键。生活中,类似的纠纷还有很多,比如“买到假冒保健品能否要求十倍赔偿?”“保健品导致身体损害如何索赔?”“商家‘无效退款’承诺不兑现怎么办?”等。若你遇到具体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法律建议,避免因证据不足或流程错误导致维权失败。
2026-02-14 12:12:04
当导游带游客在指定店购买到假保健品时,旅行社作为责任主体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旅行社对导游的职务行为负责,需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此时旅行社应立即核实情况、协助游客维权,同时内部调查导游与合作商家责任,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并依据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续需加强商家资质审查与员工管理以避免类似问题。 导游带游客在指定店买到假保健品,旅行社怎么办 旅游过程中,部分导游可能引导游客至指定购物店消费,若游客在此类店铺购买到假保健品,不仅会引发游客投诉,还会使旅行社面临法律风险。这种情况在低价团、购物团中较为常见,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的提供者,需对导游的行为及合作商家的商品质量承担相应责任。例如,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五日游”中,导游强制游客在某药店购买“抗癌保健品”,后经鉴定为假货,游客集体向旅行社索赔,旅行社因未审核商家资质及导游行为,最终承担了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从法律层面看,旅行社需明确以下责任边界:一是导游行为的职务属性。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导游在带团过程中引导游客购物属于职务行为,其行为后果应由旅行社承担。二是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旅游法》第50条规定,旅行社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指定购物店的商品质量属于旅行社应保障的范畴,若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如假货)导致游客权益受损,旅行社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是连带责任的认定。若旅行社与购物店存在合作关系(如签订购物协议、收取回扣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消费者可要求旅行社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即使旅行社未直接参与售假,但若未尽到对合作商家的资质审查义务,仍可能因“共同侵权”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某旅行社长期与无资质的保健品店合作,导游从中获取提成,游客买到假货后,法院判决旅行社与商家共同赔偿游客损失。行动建议: 1. 立即响应游客诉求,核实商品真伪。接到游客投诉后,旅行社应第一时间联系游客,获取购买凭证(发票、合同、商品实物),并协助游客通过权威机构(如市场监管部门、质检中心)对保健品进行鉴定,固定假货证据。 2. 主动协助游客维权,降低损失。若确认为假货,旅行社应优先与游客协商处理,如协助联系商家退换货、承担退货费用,或先行垫付赔偿款(后续可向商家追偿)。避免因拖延导致游客情绪激化,引发投诉升级。 3. 内部调查导游与合作商家责任。对导游是否存在强制购物、收受回扣等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调取带团录音、游客证言等证据;同时审查与购物店的合作协议,确认商家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商品是否经过质检,若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应立即终止合作并保留追责权利。 4.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防范风险。修订导游行为规范,明确禁止诱导、强制购物;建立合作商家“白名单”制度,对商家资质、商品质量进行定期审核,避免与无资质、口碑差的商家合作;加强导游培训,强调合规带团的重要性。 赔偿计算方法: 游客可主张的赔偿包括直接损失与惩罚性赔偿。直接损失为购买假保健品的费用(即“退一”);若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如明知是假货仍销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游客可要求“赔三”,即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例如,游客花费2000元购买假保健品,旅行社需协助游客向商家索赔2000元(退货)+6000元(三倍赔偿)=8000元,若商家无力赔偿,旅行社需先行承担该笔费用。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旅行社可与游客、购物店三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例如,由商家直接退款并赔偿,旅行社承担补充责任;或旅行社先行赔付游客后,再依据合作协议向商家追偿。协商时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时间等,避免后续纠纷。 2.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旅行社可协助游客向文旅部门(投诉导游违规带团)、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商家售假)提交投诉材料,由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并责令商家整改、赔偿。例如,游客可通过12315平台投诉,市场监管部门查实后可对商家处以罚款,并督促其赔偿游客。 3. 诉讼途径:若游客提起诉讼,旅行社应积极应诉,提供与导游、商家的合作证据,证明自身已尽到审查义务(如商家资质文件、质检报告等),以减轻责任;若旅行社存在过错(如未审核商家资质),则需在法院调解或判决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法临有话说:本案核心在于旅行社需对导游职务行为及合作商家商品质量负责,遇到此类问题应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协助游客维权,避免因推诿导致纠纷扩大。在旅游行业中,类似“导游强制购物”“景区商品价格虚高”“旅游合同陷阱”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若您遇到旅游纠纷不知如何维权,或想了解旅行社、导游的责任边界,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
2026-02-13 18:41:08
网购食品伪造产地属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依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赔偿。需先固定订单、包装、沟通记录等证据,优先与商家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平台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最终可通过诉讼要求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赔偿(不足1000元按1000元算)。本文将详细解析法律依据、行动步骤及赔偿计算方法,助消费者高效维权。 网购的食品是伪造的产地,怎么索赔 随着网购的普及,食品类商品因便捷性成为消费者常购品类,但部分商家为牟利伪造食品产地,如将普通产地食品标注为“有机产地”“地理标志产区”等,不仅误导消费,还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伪造产地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消费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索赔。例如,小张网购标注“东北五常大米”的食品,收货后发现实际产地为普通地区,此时他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拆解索赔全流程。 法律解析: 伪造食品产地属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同时构成消费欺诈。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产地信息是食品标签的核心要素之一,伪造产地会导致消费者对食品品质、安全性产生误判。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需注意,“伪造产地”不仅指虚假标注产地名称,还包括隐瞒真实产地、冒用地理标志产区等情形。例如,将非“阳澄湖大闸蟹”产地的螃蟹标注为“阳澄湖产”,或把普通小麦粉标注为“新疆有机小麦粉”,均属于伪造产地。这种行为不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还可能因产地差异导致食品质量不达标,存在健康风险。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保留网购订单截图、支付凭证、食品包装(含标签上的产地信息)、与商家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客服承诺),若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可拍摄实物照片或视频,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检测(保留检测报告)。 2. 优先与商家协商:明确告知商家伪造产地的事实,依据法律提出赔偿要求(如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并要求退货退款。协商时注意录音或保存文字记录,避免商家事后否认。 3. 向平台投诉:若商家推诿或拒绝赔偿,联系网购平台客服,提交证据并要求平台介入调解。根据《电子商务法》,平台有责任督促商家合规经营,若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4. 向监管部门举报: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向商家所在地或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提交证据材料,要求对商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可作为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 赔偿计算方法: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例如: 若购买伪造产地的食品支付价款500元,且未造成实际损失,赔偿金额为500元×10=5000元(超过1000元,按实际计算);若支付价款80元,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若因食用该食品导致就医等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可额外主张损失三倍赔偿(与价款十倍择高计算)。 解决方法: 1. 协商和解:这是最快捷的方式,消费者可主动联系商家,明确法律依据和赔偿金额,多数商家为避免投诉或处罚会愿意协商。例如,可发送《索赔函》,列明证据、法律条款及赔偿要求,提高协商成功率。 2. 投诉调解:若协商无果,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由第三方介入调解。需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含证据清单),监管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组织调解,若商家仍不配合,监管部门可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责令整改)。 3. 仲裁或诉讼:若调解失败,消费者可根据网购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订单、包装、沟通记录等),法院一般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周期较短。需注意,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法临有话说:网购食品伪造产地不仅是违约行为,更是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应坚决维权。核心步骤为“固定证据→协商→投诉→诉讼”,赔偿可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不足1000元按1000元算)。生活中,你可能还会遇到“网购食品过期如何索赔”“商家虚假宣传有机认证怎么维权”“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能否索赔”等问题,若对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有疑问,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让专业律师助你高效维护合法权益。
2026-02-10 18:23:34
二手办公楼因承重墙不合格导致无法办公时,中介费退还需结合中介是否尽到如实报告义务及过错程度综合判断。根据《民法典》,中介应如实告知房屋结构安全等重大事项,若未核实或隐瞒承重墙问题,需承担退还中介费甚至赔偿损失的责任。解决路径可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关键在于固定中介过错证据(如隐瞒瑕疵、未尽职调查),并依据中介合同及房屋安全检测报告主张权利。 二手办公楼承重墙不合格问题不能办公,中介费如何退 在二手办公楼交易或租赁中,承重墙作为房屋结构安全的核心部分,其质量直接影响房屋使用功能。若承重墙不合格导致房屋无法正常办公,购房者或承租方常面临“已支付中介费能否退还”的争议。此类纠纷的核心在于中介机构是否履行了法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房屋重大瑕疵(承重墙不合格)是否与中介的过错直接相关。实践中,中介可能以“房屋信息由卖方提供”“买方应自行核实”为由拒绝退费,但法律对中介的“审慎审查”和“如实报告”义务有明确要求,需结合具体证据(如中介合同、沟通记录、房屋安全检测报告)判断责任归属,进而确定中介费退还比例或全额退还。 例如:小王通过中介购买二手办公楼用于办公,签约后发现承重墙存在裂缝且承载力不达标,经专业机构检测为“不合格,禁止办公使用”。小王已支付5万元中介费,此时他能否要求中介退还该费用?这就需要分析中介在交易过程中是否明知或应知承重墙问题而未告知,或是否未要求卖方提供房屋安全证明文件。 法律解析: 要解决中介费退还问题,需从中介的法定义务和过错责任两方面切入。根据《民法典》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时负有三大核心义务:一是“如实报告义务”,即需向委托人(买方/承租方)如实告知房屋的权属、结构、安全状况等影响交易决策的重大事项;二是“审慎审查义务”,即对卖方提供的房屋信息(如产权证明、安全检测报告)需进行必要核实,不能仅“转手传递”信息;三是“风险提示义务”,对房屋可能存在的质量瑕疵、结构隐患等需明确提示委托人注意。 承重墙不合格属于房屋重大结构性瑕疵,直接影响房屋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如无法通过消防验收、禁止办公),属于中介必须主动核实并告知的“重大事项”。若中介未履行上述义务,可能构成“过错”:①若中介明知承重墙不合格却故意隐瞒(如卖方告知中介但中介未转告买方),则属于“欺诈或恶意隐瞒”,需承担全部责任;②若中介未要求卖方提供房屋安全检测报告,也未自行核实(如未查询房屋竣工备案资料、未提示买方进行结构检测),则属于“未尽职调查”,需承担相应过错责任;③若中介已明确告知买方“房屋结构需自行检测,卖方未提供安全报告”,且买方自愿放弃检测,则中介可能免责(需有书面证据证明提示义务已履行)。 此外,若因承重墙不合格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可解除”(如房屋无法实现办公目的,构成根本违约),中介合同的基础可能随之动摇。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若中介未促成合同成立,仅能请求“必要费用”;但若合同虽成立但因中介过错导致目的无法实现,委托人有权主张解除中介合同并要求退还中介费。 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核心证据:收集中介合同(明确服务内容、费用标准、双方权利义务)、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证明中介是否承诺“房屋结构安全”或隐瞒问题)、房屋安全检测报告(需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出具,明确“承重墙不合格,不符合办公使用标准”)、已支付中介费的凭证(转账记录、收据),以及卖方与中介关于房屋结构的沟通记录(如有,可证明中介是否知情)。 2. 优先与中介协商退费:携带证据与中介沟通,明确提出“因中介未告知承重墙不合格,导致房屋无法办公,中介存在过错,需退还全部/部分中介费”。协商时可引用《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如实报告义务)作为法律依据,并说明若拒绝退费将通过投诉或诉讼解决,促使中介让步。 3. 向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或住建部门投诉,提交证据材料并说明中介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请求行政机关介入调解。部分地区中介协会对会员单位有“先行赔付”或“纠纷调解”机制,可快速解决争议。 4. 通过诉讼主张权利:若投诉仍无法解决,可向中介机构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中介合同纠纷”,诉讼请求包括:①解除中介合同;②判令中介退还已支付的中介费;③若因中介过错导致额外损失(如检测费、租金损失),可同时主张赔偿实际损失。 赔偿计算方法: 中介费退还金额需根据中介过错程度确定:①若中介存在“故意隐瞒”或“欺诈”(如明知承重墙不合格却承诺“结构无问题”),应全额退还中介费,并赔偿因信赖中介服务产生的实际损失(如房屋检测费、已支付给卖方的定金损失等,以实际支出凭证为准);②若中介仅为“未充分尽调”(如未核实但非故意隐瞒),可按过错比例退还,例如中介过错占60%,则退还60%中介费;③若中介已履行提示义务(如合同明确约定“买方自行承担房屋检测责任”),则可能仅需退还部分费用(如扣除中介已支出的必要成本,如房源推广费、带看成本等,具体以证据证明的实际成本为准)。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首选路径):主动联系中介负责人,当面或书面提出退费要求,明确说明:“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应如实报告房屋重大事项,现因你方未告知承重墙不合格导致房屋无法办公,构成违约,需退还中介费XX元(附证据清单)。”协商时可适当让步(如同意扣除少量必要费用),争取快速达成书面协议(需明确退费金额、时间、双方无其他争议)。 2. 行业投诉与行政调解:向当地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提交《投诉书》,或通过1231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投诉内容需包含:中介名称、中介合同编号、中介费金额、承重墙不合格的事实(附检测报告)、中介过错表现(如未告知、未核实),并请求“责令中介退还中介费”。行政部门或协会通常会在15-30日内组织调解,效率高于诉讼。 3. 民事诉讼(最终途径):若协商、投诉均无效,准备以下材料向法院起诉:①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②证据材料(中介合同、检测报告、沟通记录、缴费凭证等,需按被告人数+1份提交);③双方身份信息(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中介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院立案后,可申请“诉前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由法院根据证据认定中介过错程度,判决是否退还中介费及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注:若房屋合同因承重墙问题解除,中介可能无法主张“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承购、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 法临有话说:二手办公楼承重墙不合格导致无法办公时,中介费能否退还的核心在于中介是否尽到“如实报告”和“审慎审查”义务。若中介隐瞒或未核实房屋重大瑕疵,你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并索赔损失,证据(检测报告、沟通记录、中介合同)是维权关键。建议优先通过协商或投诉快速解决,必要时可起诉维权。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很多,比如“二手房漏水导致无法居住,中介费能退吗?”“中介隐瞒房屋抵押信息,已付中介费如何追回?”“租房后发现甲醛超标,中介是否需退费?”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维权方案。
2026-02-09 09:03:08
网购到假酒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需立即固定证据(订单截图、商品照片、聊天记录等),优先与商家协商退款或赔偿。若协商无果,可向电商平台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十”,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按1000元算。必要时可提起民事诉讼,需准备起诉状及证据材料。维权过程中需注意保留鉴定报告等关键证据,同时关注诉讼时效,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网购的酒是假酒该怎么办 网购酒水因价格透明、选择多样成为许多消费者的首选,但假酒问题也随之而来。消费者收到疑似假酒时,往往面临举证难、维权流程复杂等问题。本文将从法律界定、证据固定、协商投诉、赔偿计算到诉讼维权等环节,提供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帮助消费者高效维护自身权益。 例如,王先生网购某品牌白酒后发现口感异常,扫码验证显示为假货,通过本文所述步骤成功获赔10倍价款。 法律解析: 假酒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商家销售行为可能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价款的3倍;增加赔偿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算。但酒水属于食品范畴,若假酒存在安全隐患,适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退一赔十”规定,即赔偿金额为支付价款的10倍,最低1000元。 你可能想知道:“如何认定商家明知是假酒仍销售?”通常只要商家无法提供合法进货凭证或质检报告,即可推定其存在过错。例如,若商家声称“海外直邮”却无法提供报关单,消费者可主张其明知故犯。 行动建议: 1. 立即停止饮用并封存商品,避免开瓶后商家以“已使用”为由拒赔。使用手机拍摄商品外观、防伪标识、生产批号、快递面单等细节,重点记录破损或异常部位。 2. 联系商家要求提供进货凭证、质检报告,沟通过程需通过平台聊天工具进行,切勿使用微信等第三方软件,以便留存官方记录。 3. 向品牌方或专业机构申请鉴定,保留书面鉴定报告(需加盖公章)。部分品牌提供免费防伪查询服务,可优先通过官方渠道验证。 4. 若商家拖延处理,可向电商平台提交投诉材料,要求平台介入调解。注意保存平台处理进度截图,作为后续维权证据。 赔偿计算方法: 以购买假酒支付价款2000元为例:根据《食品安全法》,可主张退货退款2000元,并要求赔偿价款10倍(2000×10=20000元),总赔偿金额为22000元。若购买金额为80元,因10倍赔偿(800元)不足1000元,按最低标准赔偿1000元,总金额为1080元。 解决方法: 1. 协商和解:向商家发送《索赔通知书》,明确要求“退一赔十”并附证据清单,给予3-7天答复期。可参考模板:“本人于X年X月X日在贵店购买的XX酒经鉴定为假货,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退还货款XX元并赔偿XX元,望于X月X日前回复。” 2. 行政投诉:拨打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交投诉,需注明被投诉方名称、订单号及诉求。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属实后,将责令商家整改并处罚款。 3. 民事诉讼:准备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材料(复印件),向被告住所地或收货地法院提起诉讼。若金额较小(各省标准不同,通常5万元以下),可申请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快速结案。 例如,李女士网购假酒后,商家仅同意退款,她通过12315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介入促成商家按“退一赔十”赔偿,耗时仅15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法临有话说:网购假酒维权需把握“证据为王”原则,从收货到诉讼全程留痕。若遇到商家注销、平台推诿等情况,可追加平台为共同被告。类似问题如“网购到过期食品如何索赔?”“直播间买到假货能要求退一赔三吗?”等,均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您正面临此类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
2026-02-06 17:03:12
网购药品遭遇商家虚假宣传、虚假促销时,消费者可通过收集证据(订单、宣传截图等)、与商家协商、向平台投诉、向监管部门举报(药监局、市场监管局)及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权。法律上,商家行为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三倍赔偿(不足五百按五百算),若涉及药品质量问题还可索赔实际损失。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宣传受《药品管理法》严格规制,虚假宣传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消费者需注意保留关键证据,通过多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网购药品,商家虚假宣传、虚假促销怎么办 随着电商发展,网购药品因便捷性成为不少消费者的选择,但部分商家为牟利,通过虚假宣传(如夸大药效、虚构适应症)或虚假促销(如虚标原价、虚构“限时折扣”“买一送一”实则附加条件)误导消费者。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和宣传直接关系人身健康,消费者一旦受骗,不仅面临财产损失,还可能延误治疗。例如,某商家宣称“特效止咳药,服用当天见效,无副作用”,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药效甚微且成分不明;或某平台标注“药品原价500元,限时促销200元”,实际原价仅180元,构成价格欺诈。此类纠纷中,消费者常因信息不对称、证据难固定、维权流程复杂而陷入困境,亟需明确维权路径和法律依据。 法律解析: 首先需明确,虚假宣传和虚假促销在法律上均可能构成“欺诈”,但针对药品这一特殊商品,其规制更为严格。根据《广告法》第28条,虚假广告是指“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形”,而药品广告还需符合《药品管理法》第89条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患者或者其他广告代言人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若商家宣称“包治百病”“治愈率99%”等,即使药品本身为合格产品,宣传内容仍可能构成虚假广告。 虚假促销则常涉及价格欺诈,如《价格法》第14条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具体表现为虚标原价、虚构折扣(如“原价1000元,现价300元”但从未以1000元销售)、“买赠”活动中赠品与宣传不符(如承诺送同款药品,实际送临期保健品)等。此外,若促销时隐瞒药品有效期、禁忌等关键信息,也可能构成欺诈。 从法律后果看,商家的上述行为若被认定为“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即返还商品价款,并按价款三倍赔偿,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若因使用该药品造成人身损害(如延误治疗、引发不良反应),还可依据《民法典》第1207条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赔偿。同时,药品商家若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销售,或销售假药、劣药,还将面临《药品管理法》的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行动建议: 1.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避免证据灭失:立即截图保存商家的宣传页面(含文字、图片、视频),标注宣传内容(如“三天见效”“100%治愈”);保留订单信息(订单号、付款金额、购买时间)、与商家的聊天记录(尤其是商家承诺药效或促销规则的内容);若已收到药品,需保存药品实物、包装(含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有效期)、快递单号等,必要时可对宣传页面和药品信息进行公证(增强证据效力)。 2. 优先与商家协商,明确诉求并留痕:通过平台客服或商家预留联系方式沟通,明确指出虚假宣传/促销的具体表现(如“宣传‘无副作用’但说明书标注‘可能引发头晕’”),提出退款、赔偿(如三倍赔偿)等诉求。协商时需注意:避免使用模糊表述(如“你们这药不行”),而是依据证据陈述事实(如“根据《广告法》第28条,你们的宣传属于虚假广告”),并全程保存沟通记录(短信、微信、平台消息等截图或录屏)。 3. 向电商平台投诉,要求平台履行监管责任:若商家拒绝协商或协商无果,可向网购平台提交投诉,说明商家违法行为及证据,要求平台介入处理。根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平台明知或应知商家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需承担连带责任。投诉时需提供平台要求的材料(如订单号、证据截图),并催促平台在法定期限内(通常15个工作日)反馈处理结果。 4. 向监管部门举报,推动行政查处:针对虚假宣传,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或全国12315平台)举报;针对药品质量或广告违法,可向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热线)举报;若涉及价格欺诈,可向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举报。举报时需清晰说明商家名称、平台名称、违法事实(如“虚假宣传药效”“虚标原价”),并附证据材料,监管部门查实后会对商家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责令整改),同时可能协助调解赔偿。 5. 通过诉讼或仲裁,主张民事赔偿:若协商、投诉均无法解决,可向商家所在地或平台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订单含仲裁条款,需按约定申请仲裁)。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列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清单(上述收集的订单、宣传截图等)。若涉案金额较小(如不足1万元),可申请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审理周期短、成本低);若多人受骗,可联合其他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降低维权成本。 赔偿计算方法: 消费者可主张的赔偿主要包括两部分:退还款项+惩罚性赔偿,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退还款项:即消费者已支付的药品价款(如购买药品花费300元,商家需退还300元)。 2. 惩罚性赔偿(针对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若商家存在欺诈,消费者可要求“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例如: – 若购买药品花费200元,三倍赔偿为200×3=600元,总赔偿金额=200(退款)+600(三倍赔偿)=800元; – 若购买药品花费100元,三倍赔偿为300元(100×3),因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总赔偿金额=100(退款)+500(三倍赔偿)=600元。 3. 实际损失赔偿(若涉及人身损害):若因使用该药品导致人身损害(如延误治疗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消费者可依据《民法典》第1187条主张实际损失赔偿。例如,消费者因服用虚假宣传的“止咳药”延误治疗,产生医疗费5000元,可要求商家赔偿5000元医疗费+三倍赔偿(如药品价款200元×3=600元)+退款200元,总计5800元。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途径。适用于商家态度较好、纠纷金额较小的情况。例如,消费者发现商家“买一送一”实为“买一盒送一片”,可凭宣传页面截图与商家协商,要求按宣传履行(送一盒)或退款+赔偿,多数商家为避免投诉或处罚,可能同意退款并额外补偿(如小额红包)。 2. 平台投诉:借助平台压力促使商家处理。若商家推诿,可向平台投诉并强调“根据《电子商务法》,平台需对入驻商家资质和宣传内容进行审核,若平台未尽责,需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某平台商家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却销售处方药,消费者投诉后,平台为避免被监管部门追责,通常会下架商品并协助消费者退款赔偿。 3. 行政举报:通过监管部门强制商家担责。若商家拒不赔偿或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如宣称“抗癌神药”骗取患者高额费用),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管局提交《举报信》,附证据材料。监管部门调查后,若认定商家构成虚假广告,将依据《广告法》第55条对商家处广告费用3-10倍罚款(无广告费用或费用不足20万元的,处20-100万元罚款),同时可能责令商家向消费者赔偿。 4. 诉讼/仲裁:通过司法程序强制赔偿。适用于商家和平台均拒绝担责,且赔偿金额较高的情况。例如,消费者因服用虚假宣传的药品导致严重过敏,产生医疗费2万元,可向法院起诉,主张退还药款(500元)+三倍赔偿(1500元)+医疗费2万元,总计22000元。起诉时可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者)或自行委托律师,若证据充分,法院通常会支持消费者的合理诉求。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28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89条:“药品广告应当经广告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药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38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法临有话说:网购药品遭遇虚假宣传或促销,核心在于“固定证据+多渠道维权”——从协商、平台投诉到监管举报、司法诉讼,消费者需根据纠纷严重程度选择合适途径,尤其要注意保留宣传页面、订单、药品信息等关键证据。药品安全关乎健康,建议消费者优先选择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平台商家,购买前核查药品批准文号(可在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避免轻信“特效”“根治”等夸大宣传。若你遇到类似问题(如商家拒不退款、平台推诿责任、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人身损害等),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让专业法律意见为你的健康和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2026-02-05 20:37:36
租赁的办公室若存在竣工验收不合格情形,因该房屋属于法律禁止出租的范畴,承租人有权要求提前退租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本文将从法律层面解析合同效力、中介责任,提供证据收集、协商沟通、投诉及诉讼等具体行动步骤,帮助承租人依法维护权益,包括退还租金、押金及索赔损失的方法。 租的办公室的竣工验收不合格,怎么找中介提前退租 竣工验收是房屋投入使用的法定前提,根据《建筑法》《消防法》等规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得交付使用。办公室作为经营性场所,若竣工验收不合格,不仅可能存在消防、结构等安全隐患,还会导致租赁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或可解除。在此情况下,承租人(租客)有权要求中介(或房东,需明确中介角色)配合提前退租,并可主张返还已支付的租金、押金,若有实际损失还可进一步索赔。例如,某公司租赁写字楼后发现未通过消防验收,被消防部门责令停业,此时公司即可依据“房屋禁止出租”为由要求中介退租。 法律解析: 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房屋属于法律明确禁止出租的情形,相关租赁合同可能直接无效或可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列为禁止出租范围,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房屋即符合“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形,因此租赁合同可能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此外,需明确中介的法律角色:若中介是房屋的直接出租人(如二房东、托管公司),则其作为合同相对方,未提供合法出租房屋,构成违约,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若中介仅为居间方(促成租客与房东签约),则需看其是否尽到审核义务——若中介明知房屋未验收仍促成交易,或未核实房屋验收情况,需承担居间过失责任,租客可要求中介赔偿损失。 行动建议: 1. 立即收集核心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明确中介角色、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房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书面证明(可通过当地住建局官网查询房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向消防部门申请公开消防验收结果;若无法自行获取,可委托律师调取)、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需体现中介对房屋验收情况的陈述)、已支付租金及押金的转账凭证、因房屋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证明(如员工无法办公的考勤记录、客户因场地问题取消合作的函件等)。 2. 书面发函明确退租要求:以EMS或邮件形式向中介发送《退租通知书》,内容需写明:“因租赁的XX办公室(地址)未通过竣工验收,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禁止出租规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无效/可解除,现正式要求于XX年XX月XX日提前退租,请于XX日内返还押金XX元、已支付租金XX元,并配合办理交接手续。”发函时务必保留送达凭证(如EMS签收记录、邮件已读回执)。 3. 同步止损减少损失:若房屋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如电路故障、结构开裂),可在书面通知后暂停支付后续租金,并避免对房屋进行进一步投入(如装修、购置固定设备),防止损失扩大。 赔偿计算方法: 若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解除,承租人可主张的赔偿包括三部分:一是已支付的租金及押金,按实际支付金额全额返还(例如已支付3个月租金9万元、押金3万元,可主张返还12万元);二是直接损失,如因退租产生的搬迁费(按搬家公司发票金额计算)、临时办公场所的额外租金(对比原租金的差额部分)、已投入的装修费用(未形成附合的可拆除物品归承租人,已形成附合的按实际支出扣减折旧后主张);三是预期利益损失(如因无法使用办公室导致的经营利润损失,需提供财务报表、合同等证明,但实践中需举证证明损失与房屋问题的直接因果关系,难度较高,建议优先主张直接损失)。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沟通:携带收集的证据与中介当面沟通,明确告知房屋未验收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中介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提出合理的退租及退款方案(如“返还全部押金+剩余租金,互不追究其他责任”)。协商时可录音,若中介同意退租,需签订书面《退租协议》,明确退款金额、时间及双方无其他争议。 2. 向行政部门投诉:若中介拒绝协商,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住建局(或房管局)投诉,提交租赁合同、验收不合格证明等材料,反映中介出租禁止出租房屋的行为,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调解(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予以查处)。 3.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若投诉无果,可根据租赁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如约定仲裁则提交仲裁委,无约定则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请求法院/仲裁委确认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判决中介返还租金、押金并赔偿实际损失。诉讼中可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中介名下等额财产,确保判决后能顺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法临有话说:本文核心结论为——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办公室不得出租,承租人有权无责提前退租并要求返还租金、押金及赔偿损失。实践中,很多承租人可能因担心“违约”而不敢退租,或被中介以“合同已签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为由胁迫,其实只要掌握房屋未验收的法律定性及证据,完全可依法维权。若你遇到类似问题,比如“租的住宅未通过竣工验收能退租吗”“中介隐瞒房屋未验收事实怎么办”“退租后中介拒绝退款如何起诉”等,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具体案情的维权方案。
2026-02-05 18:59:05
当租的办公室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时,作为次承租人(租客)可依据《民法典》向二房东主张退租。需先确认转租合同效力,收集质量问题证据(如照片、维修记录),优先协商退租退款;协商无果可发送书面解除通知,保留证据后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维权。重点在于证明二房东未履行“适租义务”,可要求退还剩余租金、押金及实际损失,必要时咨询律师提升维权成功率。 租的办公室的质量有问题不能居住,怎么找二房东退租 在商业租赁中,不少创业者或小微企业会通过二房东转租办公室。但如果入住后发现办公室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漏水、电路故障、甲醛超标等),导致无法正常办公或“不能居住”(若合同约定可兼作居住用途),租客(次承租人)有权向二房东主张退租并要求赔偿。这种情况涉及转租合同效力、二房东的“适租义务”、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及次承租人的法定解除权等法律问题。例如,小李通过二房东租了一间办公室,签约后发现墙面大面积渗水、空调无法使用,多次联系二房东维修未果,此时小李该如何合法退租并追回租金押金?下文将从法律解析到实操步骤详细说明。 法律解析: 要解决“办公室质量问题找二房东退租”,需先明确以下核心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 1. 转租合同的效力是前提。根据《民法典》第716条,二房东转租办公室需经大房东(原出租人)同意;若未经同意,大房东有权解除其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此时次承租人(租客)与二房东的转租合同可能因“履行不能”而无法继续。但即使转租未经大房东同意,次承租人仍可依据转租合同向二房东主张违约责任(如退还租金、赔偿损失)。 2. 二房东的“适租义务”是核心。《民法典》第709条规定,出租人(包括二房东)需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即办公室需满足“正常办公”的基本条件(如安全、水电通畅、无严重质量瑕疵)。若质量问题导致办公室“不能居住或使用”,则二房东未履行法定“适租义务”,构成根本违约。 3. 次承租人的“法定解除权”是退租依据。《民法典》第724条明确,租赁物因质量不合格“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承租人(次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例如,办公室甲醛浓度超标3倍(远超国家标准),导致员工无法入驻办公,即属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次承租人可直接主张解除合同。 4. 举证责任需明确。次承租人需证明两点:一是办公室存在质量问题(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物业维修记录、照片视频等);二是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如对比合同约定用途,证明无法办公的具体情形,如电路故障导致设备无法运行)。二房东若主张“质量问题可修复”,需承担修复可行性及及时性的举证责任。 行动建议: 1.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包括:① 转租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标准、房屋用途、双方权利义务);② 质量问题证据(拍摄漏水点、破损电路、异味源的照片/视频,录制无法使用的现场视频,保留与二房东沟通维修的微信/短信记录,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如甲醛检测、水电安全检测等);③ 费用凭证(租金转账记录、押金收据、因质量问题产生的实际损失票据,如临时租赁备用办公室的合同及付款记录)。 2. 主动与二房东协商,明确提出退租诉求。协商时需清晰说明:① 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形及对办公的影响(如“自X月X日起,屋顶漏水导致办公设备损坏,多次沟通后未维修,至今无法使用”);② 依据合同及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引用合同中“租赁物无法使用时可解除”条款,或《民法典》第724条);③ 具体诉求(如“退还剩余X个月租金XX元、押金XX元,赔偿临时租房损失XX元”)。协商过程需全程录音或保留书面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记录、邮件)。 3. 发送书面解除通知,避免“违约退租”风险。若协商无果,需向二房东发送《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内容包括:① 合同基本信息(编号、签订时间、租赁地址);② 质量问题事实及证据(附照片、检测报告等证据清单);③ 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如《民法典》第724条);④ 退租及退款要求(明确退款金额、期限、支付方式);⑤ 告知“若逾期未处理,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通知需通过快递(EMS,注明“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或二房东确认的接收方式(如合同约定邮箱)送达,并保留送达凭证(快递签收记录、邮件发送成功截图)。 4. 拒绝“自行搬离”,保留房屋交接证据。退租时需与二房东办理书面交接手续,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注明“因租赁物质量问题解除合同,双方已完成房屋交接,无物品损坏”,避免后续二房东以“未交接”“房屋损坏”为由扣押金。若二房东拒绝交接,可通过公证机构对房屋现状及搬离过程进行公证,固定交接事实。 赔偿计算方法: 退租时可主张的赔偿/退款主要包括三部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① 剩余租金退还:按“已支付租金总额÷租赁总天数×剩余未使用天数”计算。例如,租期1年(365天),已付租金12万元,使用30天后因质量问题退租,剩余335天租金为12万÷365×335≈11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② 押金全额退还:若合同无“提前退租扣押金”条款,或质量问题系二房东过错导致退租,押金需全额退还(押金本质是“履约担保”,次承租人无违约行为时应退还)。 ③ 实际损失赔偿:包括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直接损失(如办公设备损坏维修费、员工无法办公的工资损失,需提供维修费发票、工资发放记录)和间接损失(如为临时办公租赁备用场地的租金差额,需提供备用场地租赁合同及付款凭证)。需注意:间接损失需与质量问题有直接因果关系,且有明确证据支持(如备用场地租赁是因原办公室无法使用而紧急租用)。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首选方式。通过前述证据收集和沟通,多数二房东为避免诉讼风险会同意退租退款。协商时可适当让步(如放弃部分间接损失,仅要求退还租金和押金),但需书面签署《退租协议书》,明确退款金额、支付时间、双方无其他争议,避免后续纠纷。 2. 调解:借助第三方机构促成和解。若协商无果,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街道办租赁纠纷调解委员会或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由第三方组织二房东和次承租人沟通,依据法律和事实提出调解方案。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申请法院司法确认。 3. 仲裁:若合同约定仲裁条款,可提交仲裁。查看转租合同是否有“争议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条款,如有,可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交证据材料(同诉讼证据),由仲裁委作出裁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诉讼:通过法院强制二房东履行义务。若合同无仲裁条款或调解、仲裁均失败,可向办公室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提交:① 起诉状(列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解除合同、退还租金押金、赔偿损失等,事实与理由);② 证据材料(如前所述证据链);③ 双方身份信息(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若无法获取,可委托律师调取)。法院立案后一般会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判决生效后二房东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其银行账户、查封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09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注:此条虽为承租人义务,但反向推定出租人需提供符合性质使用的租赁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6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2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临有话说:遇到办公室质量问题无法使用时,核心是“用证据说话、按法律维权”——先固定质量问题证据,再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步骤主张退租退款,切勿因“怕麻烦”而放弃权利。你可能还想知道:“二房东以‘转租未到期’为由拒绝退押金怎么办?”“大房东因二房东违约要求我腾房,我能向二房东索赔吗?”“质量问题导致员工受伤,二房东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若你正面临类似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具体案情的维权方案,让法律为你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2026-02-03 19:19:45
网购食品无营养成分表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消费者可依法维权。本文从法律依据、证据保留、协商投诉到诉讼索赔等方面,详细解析维权步骤,明确十倍赔偿或一千元保底赔偿的计算方式,帮助消费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包括与商家协商、向平台及监管部门投诉、提起诉讼等具体方法。 网购的食品无营养成分表,怎么索赔 在网购食品日益普遍的今天,部分商家为降低成本或疏忽管理,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可能存在标签不规范问题,其中无营养成分表是常见情形之一。营养成分表是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构成、判断是否符合自身健康需求的重要依据,缺失该信息不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更可能因无法知晓热量、脂肪、添加剂等成分,对特殊人群(如过敏体质、需控制糖分摄入者)的健康造成潜在风险。很多朋友遇到这种情况时,常因不知如何取证、索赔标准不明确而放弃维权,其实只要掌握法律规定和正确流程,合法索赔并非难事。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必须强制标注营养成分表。具体而言,《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当标明“营养成分及其含量”;国家标准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进一步细化,要求所有预包装食品(豁免情形除外,如生鲜食品、现制现售食品等)必须在标签上标注能量、核心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若网购的食品属于预包装食品却无营养成分表,即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此时,生产者和销售者(包括电商平台内商家)需承担法律责任:生产者负有保证食品标签合规的义务,销售者负有进货查验义务,若未履行则需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主张惩罚性赔偿,无需证明实际损害,只要食品本身不符合安全标准即可索赔。 行动建议: 1.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保留所有与交易相关的凭证,包括网购订单截图(含商家信息、商品名称、购买时间、金额)、商品实物及包装照片(重点拍摄无营养成分表的部位)、与商家的聊天记录(尤其是商家对商品标签的描述)、物流信息等,避免商家后续修改信息或否认销售事实。 2. 主动与商家协商索赔:通过电商平台内置聊天工具或电话联系商家,明确指出商品缺失营养成分表,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退一赔十”(即退还货款并赔偿价款十倍,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算)。协商时可发送证据照片,态度坚定但理性,避免情绪化沟通。 3. 向电商平台投诉:若商家拒绝协商或拖延,可向网购平台投诉,要求平台介入调解。根据《电子商务法》,平台有义务对平台内商家进行管理,若平台未及时处理,消费者可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投诉时需提交订单号、证据材料及与商家协商的记录。 4. 向监管部门举报并要求处理: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APP)向商家所在地或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提交证据并说明情况。监管部门会对商家进行调查,若确认违法,将责令其整改并可能处以罚款,同时可协助调解赔偿事宜。 5. 准备提起诉讼或仲裁:若协商、投诉均无法解决,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网购合同履行地通常为收货地),或根据平台协议约定申请仲裁。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身份证明等,法院一般会优先调解,调解不成则依法判决。 赔偿计算方法: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消费者可主张两种赔偿方式:一是“价款十倍赔偿”,二是“损失三倍赔偿”(若有实际损失,如就医费用等),二者可选择较高者。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计算(保底赔偿)。举例说明:若购买的无营养成分表食品价款为80元,因未产生实际损失,可主张“价款十倍赔偿”(80元×10=800元),但因800元不足一千元,最终可索赔1000元;若购买价款为150元,则可直接索赔150元×10=1500元。若消费者因食用该食品导致腹泻、过敏等实际损失(如医疗费500元),则可选择“损失三倍赔偿”(500元×3=1500元),与价款十倍赔偿(1500元)一致,此时按较高金额主张即可。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选择):这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方式。消费者可通过平台客服或商家预留联系方式直接沟通,明确提出“退货款+十倍赔偿(不足一千按一千算)”的诉求,并告知若拒绝将向监管部门举报及起诉,多数商家为避免监管处罚会愿意协商。 2. 投诉举报(借助行政力量):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时,需写明被投诉方名称、地址、违法事实(无营养成分表)、证据清单及诉求,监管部门受理后会在法定期限内(一般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部分地区还会将举报奖励(如罚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发放给消费者。 3. 仲裁或诉讼(司法途径):若商家或平台拒不赔偿,可通过法律诉讼维权。起诉时需注意管辖法院(收货地法院通常可受理网购纠纷),提交起诉状(明确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材料(订单、商品照片、协商记录等)。若金额较小(如1000元),可申请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审理周期短、成本低。 4. 注意“豁免情形”避免维权误区:并非所有食品都需标注营养成分表,例如生鲜肉类、散装食品、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预包装食品(如调料包)等属于GB 28050规定的豁免范围,若购买此类食品无营养成分表,则无法主张赔偿,需先确认商品是否属于强制标注范畴。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五)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3.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3.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4.1:“所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能量、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成分、规格、性能……等有关情况。” 法临有话说:网购食品无营养成分表时,消费者可通过“保留证据—协商—投诉—诉讼”四步维权,核心是依据《食品安全法》主张“价款十倍或一千元保底赔偿”。实践中,多数纠纷可通过协商或投诉解决,关键在于及时固定订单、包装等证据。生活中,除了无营养成分表,若遇到食品过期、虚假宣传成分、添加非法添加剂等问题,也可参照上述方法维权。若你对证据收集、赔偿计算或诉讼流程有疑问,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2026-02-03 15: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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