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开发商的现房出现严重墙体开裂问题时,购房者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并退还房款。关键在于确认墙体开裂是否属于“严重影响居住安全的质量问题”,需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并固定证据。解决步骤包括:固定证据→专业检测→协商→投诉→仲裁/诉讼,依据《民法典》《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开发商若构成根本违约,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损失。
现房墙体开裂是购房者在收房或入住后可能遇到的糟心事,尤其是“严重开裂”可能直接威胁居住安全。此时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往往是:能否解除购房合同、追回已付的购房款?这类纠纷的核心在于两点:一是墙体开裂是否达到“严重质量问题”标准,二是开发商是否因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就像我们买了一件标注“合格”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商品,有权要求退货退款一样,房子作为特殊的大额商品,若存在影响居住安全的质量缺陷,购房者同样享有合法的解约退款权利。
例如,李先生购买某开发商的现房后,装修时发现主卧、客厅墙体有贯穿性裂缝,宽度超过0.3毫米,且裂缝持续扩大。开发商仅同意维修,但李先生担心结构安全拒绝入住,遂要求退房款。这类情况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明确责任,实现退款诉求。
墙体开裂能否退房款,首先需判断其是否属于“严重质量问题”。根据《建筑法》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严重质量问题”的核心判断标准是“是否影响居住安全或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来说,非主体结构的轻微裂缝(如表面抹灰层开裂)可通过维修解决,购房者无权直接退房;但若是主体结构开裂(如承重墙、梁体裂缝)、或裂缝贯穿墙体且宽度/长度达到规范限值(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对裂缝的限制标准),则可能被认定为“严重影响居住安全”,构成开发商的根本违约。
从《民法典》合同编角度看,开发商交付的房屋需符合“质量要求”(第五百一十条),若存在“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五百六十三条),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即退房)并要求返还已付款项。因此,专业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是证明“严重质量问题”的关键证据,没有检测报告,开发商可能以“普通维修即可”为由拒绝退房。

1.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避免证据灭失:发现墙体开裂后,立即对裂缝位置、数量、宽度、长度进行拍照(特写+全景)、录像(记录开裂状态及房屋整体情况),同时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转账记录、收据)、收房通知书、开发商出具的质量保证书等文件,标注合同中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条款(如“主体结构合格”“保修范围”等)。
2. 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质量检测,获取权威报告:选择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可通过当地住建局官网查询名录),明确检测事项为“墙体开裂是否属于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是否影响居住安全”。检测报告需包含裂缝成因分析(如地基沉降、结构设计缺陷、施工质量问题等)、安全等级评估(如“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等核心内容,这是后续维权的“铁证”。
3. 主动与开发商协商,明确诉求并留存书面记录:携带检测报告、购房合同等材料,向开发商提出书面协商请求(建议通过EMS邮寄并保留回执),明确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含首付款、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按同期LPR计算)”,并附上检测报告作为依据。协商过程中需全程录音,若开发商同意协商,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退款金额、期限、违约责任),避免口头承诺。
4. 协商不成,向监管部门投诉施压:若开发商拖延或拒绝协商,可向当地住建局(负责工程质量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消费维权)、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提交检测报告、合同等证据,说明开发商交付不合格房屋的事实,要求监管部门介入调解(部分地区住建局可责令开发商限期整改或协调退款)。
5. 及时通过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避免超过时效:若投诉后仍无进展,需根据购房合同约定选择维权途径——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无仲裁条款的,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及利息)、证据清单(检测报告、合同、沟通记录等),并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若开发商对检测报告有异议)。注意: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墙体开裂及质量问题之日起算,超过时效可能丧失胜诉权。
退购房款的核心是“返还已付房款及合理损失”,具体包括:(1)已付购房款本金(含首付款、已偿还的按揭贷款本金,未偿还的贷款可由开发商向银行结清);(2)已付房款的利息损失(按购房者支付房款的时间起算,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LPR计算,如首付款自支付日起算,按揭贷款自每月还款日起分段计算);(3)若因墙体开裂导致购房者额外支出(如临时租房费用、检测费用),可凭票据主张赔偿。例如:购房者已付房款100万元(首付30万+按揭70万,已还贷款5万),则退房款金额为100万元+30万自支付日起的利息+5万已还贷款的利息+检测费3000元+临时租房费1万元(需提供租赁合同及付款凭证)。
1. 协商解决: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首选方式。直接与开发商法务或负责人沟通,出示检测报告和法律依据(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主体结构不合格买受人有权退房”),明确“不退房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开发商还需承担诉讼费、鉴定费等额外成本”,促使其妥协。协商时可适当让步(如利息计算方式),但核心诉求(退房款本金)不可放弃。
2. 行政投诉:借助监管力量施压开发商。向当地住建局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交投诉材料,投诉开发商交付“不合格工程”,要求责令开发商履行退房义务;同时向市场监管局投诉开发商“虚假宣传”(若销售时承诺“房屋质量合格”),监管部门的调查和责令整改通知可成为后续诉讼的有利证据。
3. 仲裁:快速解决纠纷的途径(需合同约定)。若购房合同中约定“因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则向该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仲裁裁决为一裁终局,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比诉讼耗时更短(一般3-6个月)。
4. 诉讼:通过司法程序强制开发商退款。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诉讼,立案后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若双方对质量问题有争议),法院将根据检测报告、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判决是否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判决生效后,开发商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冻结开发商账户、拍卖资产等)。诉讼时需注意“谁主张谁举证”,务必提前准备充分证据(检测报告、合同、沟通记录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购房者无法实现“安全居住”的合同目的,构成根本违约,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2.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临有话说:现房墙体开裂严重时,购房者有权通过解除合同追回房款,核心在于“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居住安全”的证据(专业检测报告)和法律依据。维权过程中需注意固定证据、及时检测、协商优先、诉讼兜底,避免因证据不足或超过时效导致权益受损。生活中,你可能还会遇到“房屋漏水能否要求退房”“开发商维修后仍有裂缝怎么办”“收房后发现质量问题是否过了维权期”等问题,若你正面临类似困扰,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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