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租房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居住时,租客可通过固定证据、协商沟通、书面通知等步骤向二房东主张提前退租。需先确认二房东转租合法性及租赁物适租义务,依据《民法典》要求退还租金、押金并赔偿损失。解决路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核心是保留证据并依法主张权利。
租房质量问题是租客常见困扰,比如房屋漏水、电路老化、墙体开裂、甲醛超标等,这些问题若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即“不适租”),租客有权要求提前退租。二房东作为转租人,需承担与原房东类似的“适租义务”,若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租客无法居住,二房东可能构成违约。本文将详细解析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固定证据、协商退租、主张赔偿,以及应对二房东可能拒绝退租的解决方法。
例如:小王租了二房东的房子,入住后发现卫生间漏水严重,多次要求维修无果,导致无法使用卫生间,这种情况就属于“质量问题影响居住”,小王有权要求提前退租并追回已付费用。
1. 租赁物的“适租义务”是核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出租人(包括合法转租的二房东)需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即具备基本居住条件(如水电正常、结构安全、无严重质量瑕疵)。若房屋质量问题(如漏水、电路故障、甲醛超标等)导致无法居住,属于违反“适租义务”,构成根本违约。
2. 二房东的“转租合法性”影响责任承担。若二房东未经原房东同意转租(《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租客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可能无效,此时二房东需全额退还租金、押金,并赔偿租客损失;若二房东已获原房东同意转租,合同有效,二房东需承担维修义务或赔偿责任,原房东通常不直接对租客负责(除非原房东明知质量问题未告知)。
3. 租客的“法定解除权”无需二房东同意。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因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居住,即属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租客可直接解除合同,无需二房东同意,且有权要求退还剩余租金、押金及赔偿实际损失(如临时住宿费用)。
你可能想知道:二房东以“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退租,合法吗?不合法。因质量问题解除合同是法定权利,不受合同期限限制,二房东无权拒绝。

1.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避免“空口无凭”:对质量问题拍照/录像(标注时间、地点),保留维修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通话录音),联系物业或第三方机构(如住建局、质检部门)出具《质量问题认定书》(若问题严重),保留已付租金、押金的转账凭证和合同原件。
2. 主动与二房东协商,明确退租诉求:优先通过面谈或书面形式(微信、邮件、纸质通知)提出退租,说明质量问题如何影响居住(附证据),要求:① 退还剩余租金(已付未住部分);② 退还押金;③ 赔偿实际损失(如临时租房/酒店费用、搬家费)。协商时可适当让步(如放弃部分损失赔偿),争取快速解决。
3. 发送“书面解除通知”,留存送达记录:若协商无果,立即发送《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可通过快递签收或微信/短信送达,注明“因房屋质量问题无法居住,现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解除合同,请于X日内退还租金、押金并办理交接”),避免二房东反咬“租客擅自退租”。
4. 拒绝“口头承诺”,要求书面协议:若二房东同意退租,需签订《退租协议》,明确退还金额、时间、交接方式,避免后续扯皮(如“口头说退押金,事后反悔”)。
租客可主张的赔偿包括三部分:
① 已付未住租金:计算公式=总租金÷租期×剩余租期。例如:年租金1.2万元(月租金1000元),已住2个月,剩余10个月未住,应退租金=1000元/月×10个月=1万元。
② 押金退还:若租客无违约(如未损坏房屋),押金需全额退还(常见为1-2个月租金)。
③ 实际损失: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额外支出,如临时住酒店费用(按实际票据计算,一般不超过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搬家费、维修期间无法使用房屋的误工费(需提供收入证明)。例如:漏水导致无法居住,临时住酒店10天,每天300元,损失=300元×10天=3000元。
总赔偿金额=剩余租金+押金+实际损失(上述例子中为1万+2000元押金+3000元=1.5万元)。
1. 协商解决(优先选择):80%的租房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租客需态度坚定但理性,用证据说明问题(如“这是漏水的视频,物业说维修需1个月,我无法继续居住”),避免情绪化冲突。若二房东推诿,可提及“若起诉,你还需承担诉讼费和额外赔偿”,促使其配合。
2. 第三方调解(低成本高效):若协商无果,可联系辖区居委会、街道办或消费者协会(12315)调解,由第三方介入沟通,二房东通常更愿意配合(避免纠纷扩大影响转租)。
3. 仲裁(需合同约定仲裁条款):若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机构(如“争议由XX仲裁委解决”),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周期较短(1-3个月),裁决结果可强制执行。
4. 诉讼(最后手段):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需提交起诉状(写明诉求、事实理由)、证据清单(合同、证据照片、沟通记录、损失票据等),诉讼费50-100元(金额超1万元按比例计算)。法院一般会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如冻结二房东账户)。
划重点:诉讼时,“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的证据是核心,若仅口头说“无法居住”,无照片、维修记录等证据,可能败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出租人的适租义务隐含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使用属于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房东转租合法性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房东违约赔偿依据)
法临有话说:租房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居住时,关键是“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主张权利”,步骤为:证据留存→协商退租→书面通知→法律途径。二房东拒绝退租时,无需妥协,可通过诉讼追回费用。生活中还可能遇到“二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租房甲醛超标能退租吗”“原房东赶走二房东租客怎么办”等问题,这些均涉及租赁物适租义务、转租合法性及合同解除权,建议及时通过本站免费咨询律师,由专业律师根据具体证据和合同条款制定维权方案,避免因证据不足或法律误区导致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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