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商铺交易中,若实际房屋结构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已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要求退还首付款。需先通过收集合同、结构差异证据(如测绘报告、照片)等材料,优先与卖方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可发律师函催告,或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法律上,房屋结构属核心条款,不符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可解除合同并主张全额退还首付款及利息,若卖方存在欺诈还可要求额外赔偿。
在二手商铺交易中,房屋结构是影响商铺使用功能、价值及后续经营的核心条款,买卖双方通常会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框架结构、砖混结构、有无夹层等)。若买方收房时发现实际房屋结构与合同描述严重不符(例如合同约定为“挑高6米可做夹层的框架结构”,实际为“层高4米且承重不足的砖混结构”),将直接影响商铺的使用价值和合同目的实现。此时,卖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买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首付款。
举个常见例子:王女士购买某二手商铺时,合同中明确标注“房屋为框架结构,柱间距8米,适合开放式经营”,但收房后经专业机构检测,实际商铺为砖混结构,墙体为承重墙无法拆除,柱间距仅4米,导致原计划的开放式布局无法实现。这种情况下,王女士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首付款。
房屋结构属于二手商铺买卖合同中的核心交易条款,直接关系到买方对商铺的使用需求(如业态布局、装修改造、承重能力等)。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卖方交付的房屋结构与合同约定不符时,需从以下角度认定法律关系:
1. 根本违约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若卖方交付的房屋结构不符合约定,导致买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如无法按计划经营、结构安全不达标),则构成“根本违约”,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例如,合同约定商铺为“无承重墙的大开间结构”,实际存在多面承重墙导致无法分隔出租,即属于根本违约。
2. 欺诈的可能性:若卖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知房屋结构与约定不符(如刻意隐瞒实际结构缺陷、伪造结构说明),仍以虚假信息诱导买方签约,则可能构成《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欺诈行为”。此时买方不仅可解除合同,还可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欺诈造成的损失(如资金占用利息、预期收益损失等)。
3. 格式条款的效力排除:若合同中存在“房屋结构以实际交付为准”“买方已现场核实结构,卖方不承担差异责任”等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此类条款若排除买方主要权利(如结构不符时的解约权),应认定为无效条款,买方仍可主张权利。

1. 立即固定证据,明确结构差异:第一时间收集能证明“合同约定结构”与“实际结构”差异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中关于结构的具体条款(如附件中的户型图、结构说明)、实际房屋的照片/视频(重点拍摄承重墙、柱体、层高、布局等)、专业机构出具的结构检测报告(建议委托住建局认可的测绘或建筑工程机构,报告需明确标注与合同约定的差异点,如“合同约定框架结构,实测为砖混结构”)、已支付首付款的银行转账凭证、定金收据等。
2. 主动与卖方协商,书面提出解约退款:携带证据与卖方当面沟通,明确指出结构差异已构成违约,书面提出《解除合同及退款通知书》,要求:① 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② 卖方在XX日内全额退还已支付的首付款(及定金、中介费等已付款项);③ 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占用利息(自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协商时需全程录音或留存书面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记录、邮件),避免口头承诺无据可依。
3. 协商无果时,发送律师函正式催告:若卖方拒绝协商或拖延退款,可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明确告知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要求在收到函件后3-7日内履行退款义务,否则将采取仲裁或诉讼措施。律师函具有法律威慑力,且可作为后续维权的书面证据。
4. 同步核查第三方责任(如有):若交易过程中涉及中介,需核实中介是否明知结构差异而未如实告知(如中介提供的房源信息与实际不符),如有,可将中介列为共同责任方,要求其承担连带退款或赔偿责任。
首付款退还金额的计算以“实际已支付款项+合理损失”为核心,具体包括:
1. 首付款全额退还:买方已支付的首付款(含定金,若定金已转为首付款)应100%退还,计算公式为:可退首付款金额=已支付首付款总额(以银行转账记录、卖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2. 资金占用利息:自首付款支付日起至卖方实际退款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计算利息(例如:首付100万元,支付日为2023年1月1日,退款日为2023年7月1日,LPR按3.45%计算,利息=100万×3.45%×6/12=1.725万元)。
3. 其他直接损失赔偿:若因结构差异导致买方产生额外损失(如为筹备经营已支付的装修设计费、租赁意向金、因无法按时使用商铺产生的租金损失等),可凭相关合同、付款凭证主张赔偿,赔偿金额以实际支出为准。
4. 欺诈情形下的额外赔偿:若卖方构成欺诈(需证明其明知不符且故意隐瞒),买方除上述款项外,还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主张“惩罚性赔偿”(但二手房交易一般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三倍赔偿,具体需结合地方司法实践,通常以实际损失为限)。
1. 优先通过协商解决,签订书面解除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需签订《解除购房合同协议书》,明确约定:解除原购房合同的效力、卖方应退还的首付款金额、退款期限(如“卖方于2023年X月X日前一次性退还买方首付款XX万元至指定账户”)、利息计算方式、违约责任(如卖方逾期退款按日支付万分之五违约金)。协议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留存原件。
2. 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如有仲裁条款):若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买方需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同时提交合同、结构差异证据、付款凭证、协商记录等材料,仲裁裁决作出后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 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强制退款:若协商和仲裁均无法解决,买方需向商铺所在地法院(房屋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提起诉讼,诉讼流程包括:① 准备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等);② 提交证据材料(合同、检测报告、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③ 法院立案后开庭审理,若卖方无异议或证据确凿,法院将判决解除合同并责令卖方退款;④ 若卖方不履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卖方账户、拍卖商铺等)。诉讼时需重点提交“结构差异对合同目的影响”的证据(如经营计划书、结构缺陷导致无法使用的说明),以证明“根本违约”的成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解除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承担)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欺诈行为的撤销权)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质量不符的解约权)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纠纷管辖法院)
法临有话说:二手商铺结构与合同不符属于严重违约情形,买方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尤其是专业机构的结构检测报告),通过协商、发函、仲裁或诉讼逐步推进维权,确保首付款及合理损失得到退还。实践中,卖方可能以“买方已现场看房”为由抗辩,此时需通过证据证明“结构差异无法通过肉眼判断”(如隐蔽的承重结构、合同附件明确标注与实际不符)。若您遇到类似问题,或涉及“商铺面积缩水”“卖方隐瞒抵押”“中介虚假宣传”等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的证据收集、谈判策略及诉讼方案指导,避免因证据不足或流程错误导致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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