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虚假说明的产品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主张赔偿。赔偿范围包括退还购买价款,同时可要求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算);若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还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消费者可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途径维权,核心是收集虚假说明证据,明确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连带责任,依法主张“退一赔三”等赔偿。
虚假说明的产品通常指生产者或销售者通过广告、标签、说明书等方式,对产品的性能、功效、成分、质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描述,比如夸大产品功效(如“包治百病”“永不损坏”)、隐瞒产品缺陷(如隐瞒安全隐患、保质期造假)、虚构认证资质(如伪造“国家级认证”)等。这类行为不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更会导致消费者误判并遭受经济损失,甚至可能因使用缺陷产品引发人身伤害。本文将从法律规定、赔偿标准、维权步骤等方面,详细解析虚假说明产品的赔偿问题。
例如,消费者购买一款声称“100%纯天然无添加”的护肤品,后经检测发现含有大量防腐剂,即属于典型的虚假说明。此时消费者不仅有权要求退货,还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生产虚假说明的产品本质上属于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故意告知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信息,误导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对于虚假说明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需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既可要求销售者赔偿,也可直接向生产者索赔。
核心赔偿规则为“退一赔三”:消费者可要求退还购买商品的价款(“退一”),同时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赔偿三倍价款(“赔三”)。若三倍价款不足500元,则按最低500元赔偿(《消法》第55条)。若虚假说明产品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如使用虚假说明的电器导致触电),消费者还可依据《民法典》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若构成伤残,还可要求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能证明“虚假说明”的全部材料,包括:购买凭证(发票、订单截图、支付记录)、产品包装、说明书、广告宣传页(含网页截图、聊天记录、短视频广告等)、检测报告(如有)、与商家/生产者的沟通记录(证明其曾作出相关说明)。注意:广告宣传中的“绝对化用语”(如“最高级”“最佳”)、无法证实的功效宣称(如“治愈率99%”),均可能作为虚假说明的证据。
2. 优先与经营者协商:通过电话、平台客服或当面沟通,明确指出产品虚假说明的具体内容,依据《消法》提出“退一赔三”的赔偿要求(例如:购买价1000元,可要求退还1000元+赔偿3000元,共4000元)。协商时注意录音或保存书面记录,避免对方口头承诺后反悔。
3. 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若协商无果,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提交证据材料,要求对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查处。监管部门调查后,可能责令经营者整改并调解赔偿。
4. 提起民事诉讼:若投诉后仍未解决,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通常为消费者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含虚假说明材料、损失证明等),主张“退一赔三”及其他损失赔偿。若涉及人身损害,需提交医疗记录、费用票据等证明实际损失。
1. 一般消费欺诈赔偿(无人身损害):
赔偿金额 = 退还购买价款 + 三倍购买价款(若三倍价款<500元,则按500元计算)。
示例:消费者以200元购买虚假说明的食品,三倍价款为600元(200×3=600),总赔偿金额=200(退款)+600(赔偿)=800元;若购买价100元,三倍为300元<500元,总赔偿金额=100(退款)+500(赔偿)=600元。
2. 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
除“退一赔三”外,还需赔偿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凭医疗票据)、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标准×护理天数)、误工费(误工天数×日均收入)、交通费(就医或维权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财产损失(如产品损坏导致的其他财物损失)等。若构成伤残,还可依据《民法典》第1187条主张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5000元-10万元不等,视损害程度而定)。
1. 协商和解:这是最快捷的方式。消费者可直接联系销售者或生产者(通过产品包装上的联系方式或购买平台),明确提出赔偿要求(如“退一赔三”),并附上虚假说明证据。若对方同意,需签订书面和解协议,注明退款金额、赔偿金额、支付时间等,避免后续纠纷。
2. 投诉调解:向消费者协会(12315)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后,监管部门会组织双方调解。消费者需在调解中清晰陈述事实和法律依据(如《消法》第55条),明确赔偿金额,若达成调解协议,对方需按协议履行;若调解不成,可转诉讼。
3. 仲裁(需有仲裁协议):若购买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网购平台的“争议解决条款”约定由某仲裁委管辖),消费者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4. 民事诉讼:若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消费者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准备: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材料(购买凭证、虚假说明证据、损失证明等)、原被告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法院立案后,会依法开庭审理,作出判决。若被告不履行判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法临有话说:生产虚假说明的产品,消费者核心可主张“退一赔三”(退还价款+三倍赔偿,最低500元),若造成人身损害还可追加实际损失赔偿。维权时关键是固定虚假说明证据,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通过12315投诉或诉讼解决。生活中,类似“网购到虚假宣传的减肥产品怎么办”“商家虚假标注食品成分如何索赔”“虚假说明的电器引发火灾能要求哪些赔偿”等问题,均可参照上述规则处理。若你遇到具体纠纷,建议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避免因证据不足或法律适用错误导致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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