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查出尿毒症住院期间,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员工在医疗期内享有法律保护,公司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医疗期根据工龄长短确定,一般为3-24个月。若公司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建议员工先确认医疗期,收集证据后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在现实工作中,部分员工可能因突发重大疾病(如尿毒症)需要长期治疗,而此时公司出于成本考虑可能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涉及员工医疗期保护、劳动合同解除合法性等核心问题。法律明确规定,员工在医疗期内享有“病假保护期”,公司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若公司违法解除,需承担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本文将从法律依据、维权步骤、赔偿计算等方面,为遭遇此类问题的员工提供详细指导。
例如,某员工在公司工作5年,确诊尿毒症后住院治疗,公司以“无法正常工作”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这种行为就违反了医疗期保护的法律规定,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员工在医疗期内,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非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并非员工实际住院的时间,而是根据工龄确定的法定保护期。
医疗期的长度与工龄直接相关。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医疗期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10年的为9个月,10-15年的为12个月,15-20年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例如,员工在公司工作3年(实际工作年限8年),其医疗期为3个月,即从确诊住院开始,3个月内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受法律保障。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员工在医疗期内,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标准可参照地方规定)。公司不得以“未实际工作”为由拒付或克扣医疗期工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若公司在医疗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当继续履行;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公司需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1. 立即确认自身医疗期时长: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对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计算医疗期。例如,工作满6年(本单位工作4年),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医疗期为3个月;若本单位工作满5年,则医疗期为6个月。
2. 全面收集证据材料:重点收集以下证据:(1)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标准);(2)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病假条(证明患病事实及医疗期必要性);(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如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纸质文件等,证明公司解除行为);(4)与公司沟通的记录(如协商解除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
3. 优先与公司协商沟通:向公司明确告知医疗期保护的法律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依法支付赔偿金。可书面提交《关于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函》,说明医疗期时长、法律依据及诉求,避免口头沟通无凭证。
4.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公司拒绝协商,可携带证据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投诉电话12333),要求监察部门责令公司纠正违法解除行为。
5. 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若投诉无果,需在解除合同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求可包括“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二者选其一)。
若员工选择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计算标准为:赔偿金 = 经济补偿 × 2,其中“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0.5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员工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若不满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则按3倍封顶计算。
举例:员工在公司工作5年,月平均工资8000元(未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则经济补偿为5×8000=40000元,赔偿金为40000×2=80000元。
1. 协商解决: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员工可主动与公司HR或管理层沟通,明确法律后果(如仲裁后公司需支付赔偿金且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争取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如公司支付赔偿金后双方解除合同,或员工继续享受医疗期待遇)。
2. 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的法律责任。向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书(需载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清单),仲裁委一般会在45日内作出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 诉讼: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维权结果。若仲裁裁决公司需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公司拒不履行的,员工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
需注意:若医疗期满后,员工仍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后解除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非赔偿金)。但住院治疗期间属于医疗期内,公司直接解除合同必然违法,不适用此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法临有话说:员工确诊尿毒症住院期间,处于法定医疗期内,公司此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等途径维权,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实践中,部分公司可能以“医疗期已满”“未书面请假”等理由抗辩,员工需注意留存医疗期证明、请假记录等证据。若您遇到类似问题,如“医疗期满后公司调岗降薪是否合法”“病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80%怎么办”“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患病员工合同是否合法”等,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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