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定制游项目内被开车撞骨折,索赔需先明确责任主体,可能涉及旅行社、肇事司机、车辆所有人等。关键步骤包括固定证据(事故现场、医疗记录等)、确定责任(旅行社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司机是否存在过错),再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途径索赔。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需结合伤残等级及实际损失计算。法律依据主要为《旅游法》《民法典》中关于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规定。
定制游因行程灵活、个性化强,成为越来越多游客的选择。但这类项目往往涉及旅行社、地接方、司机、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等多个主体,一旦发生意外(如游客被开车撞骨折),索赔责任划分和流程会比常规跟团游更复杂。很多朋友参加定制游时,可能默认“旅行社全包”,但实际中司机可能是外聘的、车辆可能属于第三方公司,甚至事故由其他游客或当地人员导致,责任链条较长。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拆解这类事故的索赔关键,帮你理清责任、明确步骤、计算赔偿。
例如:深圳的王女士参加“云南定制徒步游”,旅行社安排当地司机李某驾车接送,途中李某为避让行人操作不当撞向护栏,导致王女士左腿骨折。此时王女士既可以要求李某承担侵权责任,也可能因旅行社未审核司机资质而主张旅行社违约,责任主体的确定直接影响索赔结果。
定制游中游客被撞骨折,索赔的核心是明确责任主体,需结合事故原因、各方过错综合判断,主要涉及以下三类主体:
1. 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旅游法》,旅行社对游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包括审核服务提供者(如司机、车辆)的资质、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及时处理突发情况等。若旅行社未履行上述义务(如雇佣无资质司机、未检查车辆安全),需承担过错责任,游客可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二者选其一)。
2. 肇事司机的侵权责任:若司机因操作不当、酒驾、超速等过错导致事故,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司机需承担直接侵权责任。若司机是旅行社员工,旅行社承担雇主责任;若司机是第三方公司员工(如租车公司),则由其所属公司承担;若司机是个人(如当地向导兼职),司机本人为责任主体。
3. 第三方侵权责任:若事故由其他车辆(如对向车辆闯红灯)、行人或场地管理者(如道路维护不当)导致,第三方需承担侵权责任,游客可直接向其索赔,同时不影响向旅行社主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补充责任(《民法典》第1198条)。
你可能想知道:“能否同时向旅行社和司机索赔?”答案是:若二者均有过错(如旅行社未审核司机资质,司机又操作失误),可主张按份责任,但需注意避免重复获赔(如医疗费不能双重赔偿)。

1. 立即固定证据,避免证据灭失:第一时间报警(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由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关键责任划分依据);拍摄现场照片/视频(车辆位置、碰撞痕迹、周围环境);保留与旅行社的沟通记录(合同、行程单、微信聊天记录)、司机信息(驾驶证、车牌号)、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病历、费用票据)。
2. 及时就医并明确伤情,为赔偿计算留依据:务必到正规医院治疗,要求医生详细记录伤情(如“左胫骨骨折,需手术固定,建议休息3个月”);出院后若伤情可能构成伤残(骨折愈合后影响功能),在治疗终结后3-6个月,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等级鉴定(一般骨折可能构成10级伤残,具体以鉴定为准)。
3. 联系旅行社,初步协商并明确责任态度:受伤后24小时内通知旅行社,要求其介入处理(如垫付医疗费、协调司机赔偿),并书面记录旅行社的回复(如“承认未审核司机资质”或“拒绝承担责任”),作为后续维权证据。
4. 核查责任主体资质,避免“踢皮球”:要求旅行社提供司机雇佣合同、车辆行驶证、保险单(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确认司机是否有资质、车辆是否投保,若司机属于第三方公司,需一并获取该公司信息,避免旅行社以“司机是外聘的”为由推卸责任。
游客骨折索赔可主张以下项目,具体金额按实际损失+法定标准计算:
1.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复查费等,需提供医院发票、费用清单(注意:后续取内固定的费用也可主张)。
2. 误工费:=误工时间×日均收入。误工时间以医嘱休息期或鉴定意见为准(如骨折一般误工3-6个月);日均收入:有固定工作的按工资流水,无固定收入的按近3年平均收入,无法证明的按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
3. 护理费:=护理天数×护理费标准。护理天数按医嘱(如住院期间+出院后2个月),标准:请护工的按发票,家人护理的按家人误工损失或当地护工平均工资(如一线城市约150-200元/天)。
4. 营养费:根据伤情酌定,一般骨折为30-50元/天×营养期(如60-90天),或按医疗费的10%-20%计算。
5. 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10级伤残10%,9级20%,以此类推)。例如:2023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026元,10级伤残赔偿金=84026×20×10%=168052元。
6. 精神损害抚慰金:骨折若构成伤残(10级约5000-10000元,级别越高金额越高),未构成伤残的一般不支持,但可酌情主张(如儿童、老人受伤)。
7. 其他费用:交通费(就医、处理事故的交通支出)、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标准,如北京100元/天)、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拐杖、轮椅)等。
1. 优先协商,降低维权成本:整理好证据(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票据、赔偿清单)后,与责任方(旅行社、司机、保险公司)协商,明确索赔金额及支付方式(如分期或一次性支付),签订书面协议(注明“一次性了结,互不追究”)。协商时可引用《旅游法》第70条“旅行社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赔偿”,增加谈判筹码。
2. 向旅游监管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推动:若协商无果,向旅行社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的文化和旅游局投诉(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通过“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平台),提交投诉书(写明事实、诉求、证据),文旅局会责令旅行社处理,部分地方还可组织调解。
3. 仲裁(需合同约定仲裁条款):若定制游合同中约定“争议由XX仲裁委解决”,可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比诉讼更快(一般3-6个月)。
4. 诉讼(最终维权途径):向侵权行为地(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将所有责任方列为共同被告(如旅行社、司机、租车公司),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伤残鉴定报告等。诉讼时可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告账户),确保判决后能执行。法院一般会在6个月内审理完毕,一审不服可上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70条:“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7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若司机是无偿搭载游客,可参考此条)
法临有话说:定制游游客骨折索赔的关键在于“明确责任主体+固定完整证据”,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司机的过错程度、第三方侵权情况都会影响最终赔偿。实际操作中,很多人因忽略“及时报警”或“保留医疗票据”导致索赔困难,建议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梳理责任。如果你还遇到“定制游中导游未尽职责受伤”“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导致延误治疗”“伤残鉴定等级争议”等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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