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过期食品后,消费者可通过保留证据(购物凭证、食品包装等)、与商家协商索赔、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12315)、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可主张“退一赔十”或“损失三倍赔偿,最低1000元”的惩罚性赔偿。本文从法律解析、行动步骤、赔偿计算到解决途径,详细指导消费者高效维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在日常消费中,买到过期食品是不少人可能遇到的问题。过期食品不仅可能失去营养价值,更可能滋生细菌、产生毒素,危害人体健康,属于典型的食品安全问题。此时,消费者并非只能自认倒霉,我国法律明确赋予了消费者维权的权利和途径。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详细解析买到过期食品后的维权方法,包括证据如何保留、协商技巧、投诉渠道、赔偿标准及诉讼流程,帮助大家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既能保护自身安全,又能依法争取合理赔偿。
比如,王女士在超市购买了一盒标价50元的过期牛奶,回家后发现保质期已过10天,她通过保留购物小票和牛奶包装,最终成功向超市索赔1000元。这样的案例告诉我们,只要方法得当,维权并非难事。
从法律层面看,销售过期食品属于违法行为,直接违反了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首先,根据《食品安全法》第34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过期食品即属于“感官性状异常”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商家销售此类食品属于违法经营。
消费者的核心权利在于“安全权”和“索赔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而最关键的赔偿依据是《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该条明确:“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这意味着,即使购买过期食品的价款很低(如10元),消费者也可主张最低1000元的赔偿,即“保底1000元”赔偿规则。

1. 立即固定全部证据。这是维权的基础,包括:保留购物小票、电子支付凭证(如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食品原包装(需清晰显示生产日期、保质期、过期日期),对食品包装上的过期信息、购物凭证与食品的对应关系进行拍照或录像(建议拍摄时包含手机时间水印,避免商家质疑证据真实性)。
2. 切勿丢弃过期食品。部分消费者可能觉得食品过期不值钱就扔掉,这会导致后续商家否认销售事实,增加维权难度。即使不打算食用,也需保留食品至维权结束。
3. 第一时间与商家沟通。携带证据到购买地点(或联系网购平台客服),明确告知食品已过期,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退一赔十”或“最低1000元赔偿”,避免使用模糊表述(如“能不能退钱”),直接提出具体赔偿金额(如“我要求退还购物款XX元,并赔偿1000元”)。
4. 同步记录协商过程。与商家沟通时,可进行录音(注意在合法范围内,如当面沟通时明确告知对方“我正在录音,作为维权证据”),或保留聊天记录(微信、短信等),防止商家事后反悔。
5. 协商不成及时投诉或起诉。若商家拒绝赔偿或拖延,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通过12315平台、12345热线或当地市场监管局官网提交材料),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赔偿计算分两种情况:
1. 未造成人身损害时:可主张“退一赔十”,即“退还购买价款+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若价款十倍不足1000元,则按最低1000元计算。例如:购买一盒过期面包花费20元,退款20元,赔偿1000元(20元×10=200元<1000元,按最低标准);若购买价款为150元,150元×10=1500元>1000元,则赔偿1500元,总计可获1500+150=1650元。
2. 造成人身损害时:除退还价款和惩罚性赔偿外,还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如就医检查、治疗费用)、误工费(因就医请假的收入损失)、护理费(如需他人照顾)等。例如:食用过期食品后腹泻就医,花费医疗费500元,误工费300元,购买价款100元,则可主张退还100元+赔偿(100元×10=1000元)+实际损失800元(500+300),总计100+1000+800=1900元。
1. 协商解决:高效首选途径。多数商家为避免被投诉至监管部门(可能面临罚款、信用降级等后果),会倾向于与消费者协商。协商时需态度坚定但理性,直接出示证据并引用法律条款(如“根据《食品安全法》148条,我有权要求最低1000元赔偿”),通常可快速达成一致。
2. 投诉举报:借助行政力量施压。若协商无果,通过12315平台(微信/支付宝“12315”小程序、全国12315平台官网)提交投诉,需填写商家信息、购买时间、食品问题、诉求等,并上传证据照片。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后会调查核实,若确认商家销售过期食品,会责令其赔偿消费者,并可对商家处以罚款(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最低罚款5万元),对消费者而言,投诉是低成本、高成功率的维权方式。
3. 仲裁:适用于有仲裁协议的情况。若消费者与商家在购买时签订了仲裁协议(如部分网购平台的争议解决条款约定仲裁),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诉讼:最后维权保障。若投诉后商家仍不赔偿,或消费者对赔偿金额有争议,可向商家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材料(购物凭证、食品包装、协商记录、投诉回复等),法院立案后会开庭审理,依法判决商家承担赔偿责任。诉讼成本较低(标的额1万元以下的案件诉讼费50元),且证据充分时胜诉率较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4.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9条:“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
法临有话说:买到过期食品并非小事,它关系到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住“保留证据是前提,法律条款是依据,协商投诉是捷径”,只要按步骤操作,“最低1000元赔偿”并非遥不可及。生活中还可能遇到“买到临期食品但未过期能索赔吗?”“网购的过期食品,商家以‘个人原因’拒绝退货怎么办?”“孩子误食过期食品后就医,如何追加医疗费赔偿?”等问题,若你正面临类似困扰,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具体情况的专业维权方案,让法律为你的消费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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