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导致外伤性白内障被鉴定为工伤十级,可获得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多项赔偿。赔偿主体根据单位是否缴纳社保有所不同,计算需结合本人工资或社平工资,各省标准存在差异。建议先确认工伤认定和鉴定结果,收集证据后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仲裁时效为1年。
工伤十级赔偿是劳动者因工受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后,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外伤性白内障作为常见的工伤导致眼部损伤,若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劳动者可主张多项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护理费等。赔偿金额的计算与本人工资、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及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密切相关。很多朋友可能不清楚,工伤赔偿并非“一锤子买卖”,而是由多个项目组成,且单位是否配合、是否缴纳社保,都会直接影响最终能拿到多少钱。
例如,深圳某工厂职工小王因工导致外伤性白内障,鉴定为十级伤残,月工资8000元,单位已缴纳社保。其可获得的赔偿包括: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6000元)、1个月社平工资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约12964元,2023年深圳社平工资12964元/月)、4个月社平工资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约51856元),加上3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24000元),总计约14万余元(不含医疗费等实报实销费用)。
工伤十级赔偿的核心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及各省实施办法,赔偿项目主要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用人单位支付”两部分(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全部由单位承担)。具体解析如下:
1. 赔偿主体区分:若单位已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由用人单位支付。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所有赔偿项目均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2. 十级伤残赔偿项目详解: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若本人工资低于当地社平工资60%,按社平工资60%计算;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300%计算。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需在劳动者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具体标准由各省自行规定。例如,广东省规定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1个月社平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社平工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浙江省则分别为2个月和2个月社平工资。
- 停工留薪期工资:指劳动者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可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需根据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其他费用:包括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实报实销)、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单位派人护理或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交通费(就医所需的合理交通费用)等。
3. 关键概念:“本人工资”与“社平工资”:“本人工资”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涵盖奖金、津贴、补贴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社平工资”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统计局每年公布,是计算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的核心基数。

1. 确认“两书”是否齐全:确保已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即十级伤残鉴定书),这是主张赔偿的前提。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鉴定,需立即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1年,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算)。
2. 收集完整证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证明劳动关系)、医疗记录(诊断证明、费用票据、休假证明)、本人工资证明(工资条、银行流水)、社平工资数据(当地统计局官网查询)。
3. 主动与单位协商赔偿:向单位提交书面赔偿申请,明确列出赔偿项目及计算依据(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月工资8000元=56000元”)。协商时注意录音或保留书面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邮件),避免口头承诺。
4. 警惕单位“陷阱”:若单位以“私了”为由要求少赔,需对比法定标准(可参考当地人社局计算器);若单位拖延支付,明确告知“未缴纳社保需全额承担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并保留催告记录。
5. 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协商不成的,在1年内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1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避免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
以“单位已缴纳社保,劳动者月工资8000元,当地社平工资10000元/月,停工留薪期3个月”为例,十级伤残赔偿计算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8000元=56000元(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本人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即6000元),则按6000元计算,即7×6000=42000元。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各省标准不同,以广东省为例,1个月×社平工资10000元=10000元(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浙江省为2个月×10000元=20000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广东省为4个月×10000元=40000元(用人单位支付);浙江省为2个月×10000元=20000元。
4. 停工留薪期工资:3个月×本人工资8000元=24000元(用人单位支付,需医院休假证明)。
5. 其他费用:医疗费(如手术费15000元,实报实销)、护理费(若需护理,按当地标准,如深圳为120元/天×住院15天=1800元)。
总计赔偿(以广东省为例):56000+10000+40000+24000+15000+1800=151800元(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时长调整)。
1. 协商解决(优先推荐):双方签订书面赔偿协议,明确支付金额、期限及违约责任(如“单位需于2024年X月X日前支付XX元,逾期按日加付千分之五违约金”)。协议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劳动者留存原件。
2. 劳动仲裁(协商无果时):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信息、单位信息、请求事项、事实理由),并附证据材料(一式三份,仲裁委、单位、自己各一份)。仲裁委一般在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可延长15日。
3. 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需提交起诉状、仲裁裁决书、证据材料)。注意: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直接起诉。
4. 强制执行(单位不履行生效文书):若单位不按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支付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单位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厂房设备等)。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4. 各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等,具体标准需查询当地规定)。
法临有话说:工伤十级赔偿涉及多项费用,核心是明确“单位是否缴纳社保”“本人工资与社平工资标准”“各省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差异”三大关键点。劳动者需及时收集证据、主动协商,协商不成通过仲裁维权(注意1年时效)。生活中,您可能还会遇到“单位不配合工伤认定怎么办”“停工留薪期工资被克扣如何举证”“社平工资每年调整会影响赔偿吗”等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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