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将尿道钳留在病人体内属于严重医疗过失,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病人应立即就医取出异物,第一时间固定病历、检查报告等关键证据,可先与医院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明确医院过错及损害后果后通过诉讼维权。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金额需结合实际损害后果计算。维权过程中需重点关注医院的过错推定责任及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借助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医院在诊疗过程中误将尿道钳等医疗器械遗留在患者体内,属于典型的医疗过失行为,直接侵犯患者的健康权、身体权,可能导致感染、器官损伤、伤残甚至危及生命,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此类事件中,医院因未履行合理诊疗义务存在明显过错,患者有权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现实中,部分患者可能因担心“得罪医院”或不知如何维权而延误时机,反而导致损害扩大,因此掌握正确维权步骤至关重要。
该事件在法律上属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核心是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根据《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因医疗机构的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需承担“过错推定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222条,医疗机构若违反诊疗规范(如手术中遗留器械),推定其存在过错,患者无需举证证明医院过错,而是由医院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即“举证责任倒置”)。这大大降低了患者的举证难度,只要能证明“异物遗留”这一损害事实及与诊疗行为的关联性,医院若无法证明无过错则需担责。
此外,患者还享有知情权、健康权和身体权。医院未及时发现并取出异物,既违反诊疗规范,也侵犯了患者的健康权,若因异物导致感染、器官功能障碍等,还可能构成对身体权的严重侵害。

1. 立即就医取出异物:无论医院是否配合,第一时间到其他正规医院(避免与涉事医院存在关联)就诊,通过CT、超声等检查定位尿道钳位置,由专业医生尽快手术取出,避免异物长期留存导致感染、器官坏死等严重后果。保留所有诊疗记录(如手术记录、检查报告、费用票据)作为损害事实证据。
2. 全面固定证据:向涉事医院索要完整病历(包括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护理记录等),若医院拒绝提供,可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6条,通过书面形式要求复印或复制,医院需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时保存与医院沟通的录音、微信/短信记录(如医生承认失误的对话),以及取出异物后的物证(如尿道钳,需由医院或医疗机构封存并出具书面说明)。
3. 申请医疗损害鉴定:若与医院就过错及损害后果存在争议,可向当地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明确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如感染、伤残)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医院责任比例)及伤残等级(若构成伤残)。鉴定结果是协商赔偿或诉讼的核心依据。
4. 同步启动维权程序:在就医和鉴定期间,可向医院医务科提交书面投诉材料,要求医院说明情况并提出赔偿方案;同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督促医院处理(但行政部门不直接解决赔偿争议,仅协调或调查)。
医疗损害赔偿需根据“医院过错程度”“损害后果严重程度”及“当地经济水平”综合计算,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1.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包括取出异物的手术费、后续治疗感染或器官损伤的医药费、检查费等,需提供正规票据(如医院收费凭证、药店购药发票)。例如:患者因取出尿道钳支出手术费1.2万元,后续治疗感染支出医药费0.8万元,合计医疗费2万元。
2.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医疗机构证明或鉴定意见确定)和误工收入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需单位误工证明、工资流水);无固定收入的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例如:患者误工30天,月工资6000元,误工费=6000元÷30天×30天=6000元。
3. 护理费:若需他人护理,按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标准计算,护理期限根据伤残情况或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例如:患者需护理20天,当地护工日工资150元,护理费=150元×20天=3000元。
4. 残疾赔偿金:若异物导致器官功能障碍构成伤残(如尿道狭窄、肾功能损伤),按伤残等级(1-10级)计算,公式为: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1级100%,10级10%)。例如:构成9级伤残,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万元,残疾赔偿金=4万元×20年×20%=16万元。
5.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医院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如疼痛、精神痛苦、生活影响)确定,一般5000元至10万元不等,严重伤残或导致永久性后遗症的可更高。例如:异物留存导致长期疼痛及尿道损伤,医院全责,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主张5-8万元。
1. 协商解决(优先尝试):与医院医务科或医患关系办公室协商,提交医疗损害鉴定报告(如有)、赔偿清单及证据材料,明确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协商时需签订书面协议,注明“医院承认过错”“赔偿金额包含全部损失”等关键内容,避免后续纠纷。例如:双方协商一致,医院一次性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5万元,并签订书面和解协议。
2. 行政调解:向当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卫生健康部门委托的调解机构)申请调解,由第三方组织医患双方协商,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可申请法院司法确认。
3. 诉讼维权(最终途径):若协商、调解无果,可向医院所在地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病历、鉴定报告、费用票据等),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害之日起算)。诉讼中可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若未自行鉴定),法院根据鉴定意见和证据判决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8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2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4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22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法临有话说:医院遗留器械属于严重医疗过失,患者应第一时间就医止损并保留病历、检查报告等关键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主张赔偿。实践中需注意医疗损害鉴定的专业性(直接影响责任比例和赔偿金额),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分析证据、制定维权策略。若你还想了解“医疗损害鉴定如何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流程”“医疗纠纷诉讼时效计算”等问题,可在本站免费问律师,获取针对性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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