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在肺叶切除术中误切掉部分心脏,属于严重医疗过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损害。患者需立即封存病历、申请医疗损害鉴定以确认医院过错及因果关系,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索赔,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维权关键在于固定证据(如病历、鉴定意见)及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肺叶切除术是治疗肺部疾病的常见手术,但术中误切掉部分心脏属于极端严重的医疗过失,可能对患者生命健康造成不可逆损害。此类事件中,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与医疗水平相应的注意义务、手术操作是否符合规范、术前风险告知是否充分等,直接关系到医院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及家属应明确维权方向:首要任务是保障患者后续治疗,同时通过法律手段固定证据、认定责任、主张赔偿,避免因证据缺失或程序不当导致权益受损。
例如,曾有案例中患者因医生操作失误导致邻近器官损伤,因未及时封存病历,医院篡改手术记录,最终通过司法鉴定才还原事实——这提醒我们,医疗纠纷中“证据为王”,及时行动是维权基础。
从法律视角看,医院误切心脏的行为可能构成医疗损害责任,其核心在于认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需满足三个要件: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过错、患者存在损害后果、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具体到本案,肺叶与心脏解剖位置邻近,手术医生需具备高度注意义务,包括术前精准评估解剖结构、术中谨慎操作、术后及时检查等。若医院未能证明其已尽到上述义务(如手术记录不完整、缺乏关键解剖定位步骤、未对邻近器官采取保护措施等),则可推定存在过错。此外,若医院术前未充分告知“邻近器官损伤(如心脏)”的风险,或未获得患者有效知情同意,也可能单独构成过错。
需注意,“误切心脏”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如心脏功能障碍、残疾甚至死亡),损害后果明确;而因果关系需通过医疗损害鉴定确认——即心脏损伤是否由手术操作直接导致,而非患者自身疾病或其他因素。

1. 立即封存病历,固定关键证据:医疗纠纷中,病历是认定责任的核心依据。患者或家属应第一时间要求医院封存全部病历(包括手术记录、麻醉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等),并由医患双方签字确认封存清单,避免医院篡改或隐匿证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封存病历需在医患双方在场时进行,封存件可由医院保管,但需出具书面回执。
2. 优先保障患者治疗,留存后续医疗记录:误切心脏可能引发出血、感染、心功能衰竭等并发症,需立即转入心内科或心胸外科治疗。务必留存所有后续诊疗记录(如CT、超声报告、用药清单、住院病历等),这些将作为“损害后果”的直接证据。
3. 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明确责任比例:通过向法院或医学会申请医疗损害鉴定(优先选择司法鉴定机构,因其更侧重过错和因果关系分析),由专业鉴定机构评估医院过错程度(如全责、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伤残等级(如心脏损伤可能构成一级至六级伤残)、后续治疗依赖程度等。鉴定意见是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4. 收集辅助证据,强化主张:包括术前知情同意书(确认医院是否告知心脏损伤风险)、与医生的沟通记录(如微信、录音)、同科室类似手术的常规操作规范(可通过医学文献或专家证言证明医院操作违规)等。
误切心脏导致的损害赔偿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畴,具体包括以下项目,计算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1.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包括后续心脏修复手术费、药物费、康复费等,需提供医疗票据原件。
2.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单位误工证明、工资流水);无固定收入的,按受诉法院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以鉴定意见或医嘱为准。
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数(通常1-2人)、护理期限(鉴定意见确定)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标准,无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报酬(如每天100-200元)。
4.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如一级伤残赔偿系数100%,二级90%,以此类推)计算,公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赔偿系数×赔偿年限(60岁以下按20年,60岁以上每增1岁减1年,75岁以上按5年)。以2023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4万元为例,一级伤残赔偿金为7.74万×20×100%=154.8万元。
5.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经济水平,一般一级伤残可主张5万-10万元,具体需结合损害后果(如是否影响生命质量、是否需终身依赖治疗)由法院酌情判定。
1. 协商解决:初步沟通但不轻易妥协:可先与医院医务科协商,要求其承认过错并提出赔偿方案。但需注意,协商需在掌握鉴定意见后进行,避免因不了解伤残等级和责任比例导致赔偿金额过低。若协商一致,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时间及后续责任划分。
2. 行政调解:向卫生健康部门申请调解:若协商无果,可向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行政调解,由卫健部门组织医患双方及医学专家调解。调解周期较短(通常30日内),但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双方自愿履行。
3. 诉讼维权:通过法院主张全额赔偿:若调解失败,应在3年诉讼时效内(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害之日起算)向医院所在地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病历、鉴定意见、医疗记录等)及赔偿明细。诉讼中,法院会根据鉴定意见认定医院责任比例,并判决赔偿金额。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上诉至中级法院。
需特别注意:医疗损害鉴定是诉讼的核心环节,若医院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但需有充分理由(如鉴定程序违法、专家资质不足),否则法院不予准许。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8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1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6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当事人依法申请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2条、第15-17条:明确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
法临有话说:本案中,误切心脏属于严重医疗过失,维权关键在于及时封存病历和申请医疗损害鉴定,这是认定医院责任的核心证据。患者需注意3年诉讼时效,避免因拖延导致权益无法保障。生活中,类似“手术中损伤神经导致瘫痪”“误诊延误治疗”等医疗纠纷也很常见,若您遇到“医疗事故鉴定如何申请”“医院篡改病历怎么办”“医疗损害赔偿能主张哪些费用”等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避免因不懂法律而错失赔偿机会。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法临 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