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中,因漏水导致地板泡水后承租人自行修缮,房东拒付费用的纠纷较为常见。此类问题需结合租赁合同条款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房东的维修义务、承租人的通知义务及费用追偿权。解决核心在于固定漏水原因、修缮证据及费用凭证,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权,关键需证明房东未履行维修义务且修缮行为必要、费用合理。
在商铺租赁经营中,因房屋漏水(如管道老化、屋顶渗水、邻居漏水等)导致地板损坏的情况时有发生。当承租人发现问题后,若房东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部分承租人会选择自行联系施工方修缮,以减少经营损失。但修缮完成后,部分房东可能以“未同意修缮”“费用过高”或“漏水原因非自身责任”为由拒绝支付费用,由此引发纠纷。例如,杭州某餐饮租户因卫生间管道破裂泡水,通知房东后5天未获处理,自行维修地板花费8000元,房东以“租户使用不当”拒付,双方陷入僵持。此类纠纷的核心在于:承租人是否有权自行修缮?修缮费用应由谁承担?如何合法追偿?
商铺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主要依据《民法典》及租赁合同约定确定。 房东的维修义务是核心前提: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除合同明确约定“承租人自行承担维修责任”外,房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如管道、屋顶、地板承重结构等)的自然损耗或非承租人过错导致的损坏,房东负有法定维修义务。
若房东未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能否自行修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明确: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但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承租人已“提前通知房东”并给予合理维修期限;二是修缮行为是“必要且合理”的。例如,轻微漏水可暂缓修缮,但若已影响商铺经营(如地板翘曲、电路受潮),则属于“必要修缮”。
实践中,房东拒付费用的常见抗辩理由包括“承租人未通知”“漏水是承租人过错导致”“费用过高”。因此,承租人需证明:①漏水原因非自身过错(如排除租户装修破坏管道、忘关水龙头等情况);②已提前通知房东维修(微信、短信、书面函件等均可作为证据);③修缮费用真实、合理(有正规发票、维修合同等凭证)。

1. 立即固定核心证据:重点收集三类证据——①漏水原因证据:拍摄漏水点照片/视频(如屋顶渗水痕迹、管道破裂处)、物业或第三方机构(如水电工)出具的漏水原因鉴定(证明非承租人过错);②修缮过程证据:维修前地板损坏状态、维修中施工照片/视频、与维修方签订的《维修合同》;③费用凭证:材料费发票、人工费转账记录、维修方营业执照(证明主体合规),避免收据或手写白条(法律效力较弱)。
2. 核查租赁合同条款:仔细查看合同中“维修责任”“通知义务”“费用承担”条款。若合同约定“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由房东承担”,则直接支持费用追偿;若约定“承租人负责日常维修”,需区分“日常维修”范围(如灯泡更换属日常,管道破裂可能属房东责任),避免被房东以合同条款抗辩。
3. 补充“通知房东”的证据链:若修缮前未书面通知,需通过微信、短信或快递(注明“关于XX商铺漏水维修的催告函”)补通知,并保留记录(如短信已读回执、快递签收凭证)。即使房东拒收,也可证明“承租人已履行通知义务,房东无正当理由拒绝维修”。
4. 整理费用明细并标注合理性:将修缮费用按“材料费+人工费+其他(如因维修停业的合理损失,需另行主张)”分类,附购物平台订单(如瓷砖购买记录)、维修方报价单与最终发票对比(证明未虚增费用),避免笼统的“维修总费用”,需让房东清晰看到每笔支出的必要性。
自行修缮费用的赔偿范围以“实际支出”为限,具体包括:①直接维修费用:材料费(如地板砖、防水材料、水泥等)按购买发票金额计算;人工费(维修师傅工资)按《维修合同》约定或转账记录计算,需提供维修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款凭证(若为个人施工);②合理间接损失:如因维修导致商铺停业1天,可按日均营业额主张停业损失(需提供近3个月营收流水证明),但需在诉讼中单独提出,且需证明“停业与漏水直接相关”。注意:赔偿金额需扣除“承租人扩大的损失”(如明知漏水未及时止损导致地板全部报废,扩大部分需自行承担)。
1. 优先协商解决:携带证据与房东当面沟通,重点强调“房东法定维修义务”(引用《民法典》条款)及“修缮的必要性”(如不维修可能导致电路短路引发安全事故),可适当让步(如协商承担部分费用,换取快速支付),避免矛盾激化影响后续租赁。
2. 申请第三方调解:若协商无果,可向商铺所在地居委会、街道租赁管理所或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由第三方出具《调解意见书》(虽无强制执行力,但可作为后续仲裁/诉讼的佐证),尤其适合房东态度强硬但愿意配合调解的情况。
3. 提起仲裁(需合同约定):若租赁合同中约定“因租赁纠纷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可向约定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需提交证据清单、《仲裁协议》、修缮费用凭证等,仲裁裁决作出后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民事起诉状》(列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材料(按“漏水原因-通知记录-修缮过程-费用凭证”顺序装订),向商铺所在地或房东住所地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3年(从修缮完成、房东拒付费用时起算),小额纠纷(如1万元以下)可申请“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更快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强调承租人需对“房东未履行维修义务”“费用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
法临有话说:商铺租赁中,“及时通知+保留证据”是避免修缮费用纠纷的关键——未通知房东直接维修,可能被认定为“擅自扩大损失”;无凭证主张费用,法院难以支持。若你正面临类似问题,或遇到“租赁物其他部件损坏(如空调、下水管道)”“房东以‘修缮未获同意’拒付费用”“维修后房东要求承租人承担折旧费用”等情况,可立即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我们将结合合同条款与证据细节,为你定制维权方案,避免因证据不足或法律认知偏差导致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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