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窗户碎了,找中介修缮,中介不修怎么办

2026-02-10 09:19:29 42 浏览

租房时窗户碎裂,中介拒不修缮是常见租赁纠纷。根据法律规定,若窗户损坏非承租人过错导致,中介作为出租人的代理人需承担维修义务。租客可通过固定证据、书面催告、自行维修后追偿、向监管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本文将从法律责任、行动步骤、解决途径等方面详细解析,助租客高效解决问题。

租房的窗户碎了,找中介修缮,中介不修怎么办

在租房生活中,房屋设施损坏是难免的问题,窗户碎裂就是典型情况之一。很多朋友遇到这种情况时,第一反应是联系中介处理,但有时会遇到中介以“不属于责任范围”“需租客自行承担”等理由拖延或拒绝修缮。例如,小王租的房子窗户因老化玻璃碎裂,联系中介后,中介却称“入住时没问题,损坏由租客负责”,双方陷入僵持。这种情况下,明确维修责任归属、掌握正确维权步骤至关重要,否则可能导致租客权益受损或额外支出。

法律解析:

首先需明确租赁物维修责任的核心原则:根据《民法典》规定,出租人(房东)对租赁物负有维修义务,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因承租人过错导致损坏。中介作为房东的委托代理人,其行为法律后果由房东承担,因此中介拒绝修缮本质上是房东未履行维修义务。

判断窗户损坏责任的关键在于损坏原因:若窗户因自然老化、质量问题或非承租人使用不当(如台风、外力撞击等不可归责于租客的原因)碎裂,维修责任在房东(中介需代为履行);若因租客故意或过失(如撞击、拆卸等)导致损坏,则租客需自行维修或赔偿。实践中,中介常以“入住时未记录损坏”为由推诿,但租客只需证明损坏非自身过错即可,无需承担“入住时完好”的举证责任。

行动建议:

1. 固定证据,明确责任:立即对碎裂窗户拍照、录像(记录损坏位置、程度、周围环境),同时保存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通话录音等),重点标注中介拒绝维修的回复。若有入住时的房屋交接清单(注明窗户完好),需一并留存,作为非租客过错的证据。

2. 发送书面催告函:通过EMS或微信、邮件等可追溯的方式,向中介发送书面催告,内容需包括:损坏情况描述、维修要求、合理期限(如3-7天)、逾期不维修的后果(如租客自行维修后从租金中扣除)。催告函需明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出租人应承担维修义务”,增强法律效力。

3. 评估自行维修的必要性:若窗户碎裂影响居住安全(如玻璃碎片掉落风险、风雨侵入),在催告后中介仍不处理,租客可自行联系正规维修机构修缮,务必保留维修合同、付款凭证(发票或收据),注明维修项目为“窗户更换/修复”,作为后续追偿依据。

4. 拒绝“不合理扣租”威胁:部分中介会以“不维修就扣押金”施压,此时需明确:租客无过错时,中介无权擅自扣押金;若中介强行扣押金,可主张返还并要求赔偿利息损失。

解决方法:

1. 协商优先,明确法律依据:携带证据与中介当面沟通,引用《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维修义务)、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维修请求权),说明“非租客过错导致的损坏,中介必须维修”,必要时可提出“自行维修后从下期租金中扣除费用”的方案,促使中介配合。

2.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建委)、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或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投诉时需提交证据(损坏照片、催告记录、中介回复等),监管部门会督促中介履行义务。例如,北京、上海等地住建委对中介未履行维修义务的行为可处以罚款或信用惩戒。

3.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若中介仍拒不处理,且自行维修费用较高(如更换整扇窗户),可根据租赁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选择仲裁,或直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租赁合同、证据清单、维修票据等),主张中介(或房东)支付维修费用、赔偿因拖延维修造成的损失(如临时居住酒店费用)。

4. 注意诉讼时效:主张维修费用或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需及时维权避免超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法临有话说:租房中窗户、水管、家电等设施损坏时,中介或房东拒不维修是常见问题,核心在于明确“非租客过错即由出租人担责”。租客需牢记“证据先行、书面催告、合法维权”三步法,必要时通过投诉或诉讼维护权益。生活中还可能遇到“租房漏水中介不管”“家电老化损坏谁负责”“退租时中介以设施损坏为由扣押金”等问题,若您正面临类似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避免权益受损。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 咨询律师 ,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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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商铺时墙皮脱落属出租人(通常为房东,中介若受房东委托也可能涉及)维修义务范畴。承租人自行修缮后,中介拒绝支付费用,需先明确责任归属,收集维修证据(如通知记录、维修票据等),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维权。关键在于证明墙皮脱落非承租人过错,且已履行通知义务,费用合理。可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主张费用返还,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租的商铺墙皮脱落自行修缮后,中介不愿支付费用怎么办 在商铺租赁中,墙皮脱落是常见的房屋维护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的维修义务一般由出租人承担。但若承租人在未与中介(或房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行修缮,事后中介拒绝支付费用,就可能引发纠纷。很多朋友会遇到类似情况:商铺墙皮因年久老化、受潮等非自身原因脱落,影响经营,自行找人维修后,中介以“未提前通知”“费用过高”等理由拒付。此时,如何明确责任、收集证据、合法追偿,成为解决问题的核心。 例如,王女士租了一间商铺用于经营奶茶店,租期内墙面因渗水导致墙皮大面积脱落,她多次联系中介要求维修,但中介拖延未处理。为不影响营业,王女士自行花费5000元请施工队修复,事后中介却称“未书面通知”“费用未经审核”拒绝报销,这就是典型的修缮费用纠纷。 法律解析: 首先需明确维修义务的归属。根据《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对租赁物负有维修义务(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墙皮脱落若属于房屋自然损耗、主体结构或附属设施问题,而非承租人使用不当(如故意损坏、违规装修)导致,维修义务由出租人承担。 其次,承租人的通知义务是主张费用的前提。《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若未通知直接自行维修,可能被中介以“未给出租人合理维修时间”为由抗辩。但如果中介在收到通知后明确拒绝维修或拖延不修(如超过合理时间未处理),承租人有权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此外,费用的合理性需举证。承租人需证明修缮费用是必要且合理的,比如提供正规维修合同、付款凭证、材料费及人工费明细等,避免“漫天要价”被中介质疑。行动建议: 1. 固定证据链:立即收集墙皮脱落的照片、视频(证明脱落原因非自身过错);保存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证明已提前通知维修);整理维修合同、付款发票、施工明细等(证明维修事实及费用金额)。 2. 书面催告中介:向中介发送正式书面通知(可通过快递或邮件,注明“关于商铺墙皮脱落修缮费用追偿的函”),说明维修原因、已履行通知义务、维修过程及费用明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如7个工作日)支付费用,并保留送达凭证。 3. 评估费用合理性:若中介质疑费用过高,可自行联系2-3家维修公司询价,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如物业、装修协会)评估,证明费用符合市场行情,增强主张的说服力。 你可能想知道,“如果没有书面通知,只有口头沟通怎么办?”此时可补充收集证人证言(如相邻商户、物业人员),或证明中介已知晓问题(如中介曾到现场查看),间接佐证通知事实。 赔偿计算方法: 修缮费用的赔偿范围以“实际支出且必要合理”为原则,具体包括: 1. 直接费用:材料费(如腻子、涂料、胶水等)、人工费(施工人员工资),需提供购买材料的发票、施工方出具的收款收据或发票。 2. 合理间接费用:如因维修导致的短暂停业损失(需证明停业与维修直接相关,且损失合理),但需提前与中介协商或有合同约定,否则主张难度较大。 举例:若维修材料费1800元,人工费2200元,合计4000元,且有正规票据,可主张中介全额支付4000元。若中介认为费用过高,需举证证明存在不合理支出(如材料价格远超市场价),否则应按实际支出赔偿。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解决:携带证据与中介当面沟通,说明法律规定(如《民法典》关于出租人维修义务的条款),强调自身已履行通知义务且费用合理,争取达成书面协议(如分期支付、从租金中抵扣等)。协商时可适当让步(如承担少量费用),但核心是明确责任归属。 2. 申请第三方调解: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或社区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具有高效、低成本的优势,适合争议金额不大的纠纷。 3. 提起仲裁(如有约定):若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因租赁产生的争议由XX仲裁委员会解决”),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交证据材料,由仲裁委裁决中介支付费用。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向法院起诉:若未约定仲裁或调解失败,可向商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租赁合同、沟通记录、维修票据等),主张中介支付修缮费用。法院审理后,若认定中介应承担责任,会判决其限期支付。 例如,上述王女士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交微信通知记录、维修合同、发票等证据,法院通常会支持其4000元的费用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法临有话说:遇到商铺墙皮脱落自行修缮后中介拒付费用的问题,核心是明确责任(出租人维修义务)、固定证据(通知记录+维修票据)、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逐步维权。实际操作中,很多人因忽视“提前通知”或“费用凭证”导致维权困难,建议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并书面催告。此外,类似“租的商铺漏水导致货物损坏谁赔”“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办”“商铺装修费用能否要求房东承担”等问题,都需要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具体分析。如果你正面临租赁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2026-02-13 18:51:09
中介因冰箱损坏直接扣押金的纠纷,核心在于确认损坏责任归属及中介扣押金的合法性。需先核查合同条款,区分自然损耗与人为损坏,固定证据后与中介协商。若中介无合法依据扣押金,可通过投诉、仲裁或诉讼维权。本文从法律解析、行动步骤到解决途径详细说明,助您有效应对此类问题。 中介因为冰箱损坏,要直接扣押金怎么办 在租房过程中,家电损坏与押金扣除的矛盾十分常见。不少租客会遇到中介以“冰箱损坏”为由直接扣押金的情况,此时双方往往对“损坏原因”“责任归属”存在争议。这类纠纷本质是租赁合同下的权利义务争议,涉及中介是否有权单方面扣押金、租客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等核心问题。例如,若冰箱因使用多年零件老化损坏(自然损耗),中介扣押金则不合法;若因租客故意磕碰导致损坏(人为过错),中介按合同扣押金则可能合法。明确责任划分和法律依据,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 法律解析: 中介直接扣押金的行为是否合法,需结合合同约定和损坏责任归属综合判断。根据《民法典》租赁合同章节,中介(代表出租人)扣押金的合法性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合同明确约定了“家电损坏赔偿条款”(如损坏需扣除押金、赔偿标准等),二是承租人对冰箱损坏存在过错(如使用不当、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损坏)。 需特别注意区分两种情形:自然损耗vs.人为损坏。自然损耗是指家电因正常使用、年限增长导致的性能下降或零件老化(如冰箱使用5年后制冷系统故障),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仅需“按照租赁物性质使用”,无需对自然损耗承担责任;人为损坏则是承租人因过错(如违规拆解、未及时报修导致损坏扩大等)造成的损坏,此时中介可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要求赔偿,但需证明承租人存在过错。若中介未区分责任、直接以“损坏”为由扣押金,或扣押金金额远超实际维修费用,均涉嫌违法。行动建议: 1. 核查租赁合同条款:立即查阅租房合同中关于“家电损坏责任”及“押金扣除条件”的约定,明确双方对冰箱等家电损坏的责任划分(如“自然损耗由出租人维修”“人为损坏由承租人赔偿”)、押金扣除的程序(如是否需书面通知、维修报价确认等)及赔偿上限(如是否约定“单次损坏最高扣押金XX元”)。 2. 固定冰箱损坏证据:通过拍照、视频记录冰箱损坏部位、程度(如裂痕、零件缺失等),保留购买凭证(若为租客自行购买)或入住时的家电验收清单(证明入住时冰箱状态)。若已联系维修人员,需索取维修单据(注明损坏原因,如“压缩机老化”“外力撞击”等),作为责任划分的关键依据。 3. 明确损坏责任归属:若维修单据显示为“自然损耗”(如零件老化、密封胶条磨损),或中介无法证明租客存在过错(如未提供证据证明租客使用不当),则租客无需承担责任,中介无权扣押金;若确因租客过错导致损坏(如搬东西时撞坏冰箱门),可协商承担合理维修费用(以实际维修发票为准),而非直接扣除全部押金。 4. 与中介书面沟通:通过微信、短信或书面函件向中介提出异议,明确说明“损坏原因(附证据)+ 责任归属(自然损耗/非本人过错)+ 要求退还押金”,并要求中介在3-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扣押金的依据(如合同条款、维修报价单等),避免口头协商无凭证。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解决:携带合同、证据(照片、维修记录等)与中介当面沟通,明确责任归属。若为自然损耗,要求中介全额退还押金;若为轻微人为损坏,可协商承担实际维修费用(如维修冰箱门花费300元,仅扣除300元押金,而非扣除全部押金)。协商时需全程录音,避免中介口头承诺后反悔。 2.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中介拒绝协商或无理由扣押金,可向当地住建部门(租房中介监管主体)、消费者协会(12315)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投诉时需提交材料:租赁合同、押金支付凭证、冰箱损坏证据、与中介沟通记录等,要求监管部门介入调解。例如,北京市住建委明确要求中介“扣押金需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据”,投诉后通常15个工作日内会有反馈。 3. 申请仲裁(需合同约定):若租房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解决”),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由仲裁委裁决中介是否应退还押金。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中介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提起民事诉讼:若协商、投诉无果且无仲裁条款,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案由为“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时需准备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材料(合同、押金条、证据清单等),法院立案后通常会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诉讼成本较低(标的额1万元以下诉讼费50元),且可自行办理,无需律师代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对自然损耗无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过错致损需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介无合法依据扣押金属违约,需退还押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临有话说:面对中介因冰箱损坏扣押金的情况,核心是先通过合同和证据确认“责任归属”——自然损耗租客无责,人为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中介无权单方面随意扣押金。建议优先协商,全程保留证据(合同、沟通记录、维修单据等),协商不成可通过投诉、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空调自然损坏被扣押金”“中介以‘卫生问题’恶意扣押金”等,若您遇到此类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2026-02-13 18:05:39
开发商因多建阳台导致房屋面积增加时,购房者能否退中介费需结合中介是否存在过错、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若中介未履行如实报告义务或隐瞒面积变更风险,购房者可主张退还中介费;若中介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退中介费需依据合同条款或协商解决。本文从法律解析、行动建议、解决方法等方面提供维权指导。 开发商房子多建了阳台,现在面积多了,怎么退中介费 在新房交易中,部分购房者可能遇到开发商擅自多建阳台导致房屋实际面积超出合同约定的情况。此时,购房者不仅需与开发商协商面积误差处理,还可能因交易目的受影响而希望退还已支付的中介费。中介费的退还核心在于中介机构是否履行了法定或约定义务,例如是否如实告知房屋规划变更风险、是否核实开发商的合法建设手续等。若中介存在过错(如隐瞒面积变更事实、未审查开发商规划许可),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反之,若中介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退中介费则需结合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 举例来说,小王通过中介购买某楼盘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收房时发现开发商多建阳台导致实际面积108平方米,超出约定8%。小王不愿接受增加面积,遂要求中介退还1万元中介费,这就涉及中介是否对面积变更存在过错的认定。 法律解析: 1. 中介的法定义务:如实报告与审慎审查。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若中介在促成交易时,明知或应知开发商存在擅自变更规划(如多建阳台)的情况,却未向购房者披露,或未核实开发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文件中的面积信息,即属于未履行如实报告义务,存在过错。 2. 面积变更对合同目的的影响。若开发商多建阳台导致面积误差超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合理范围(如合同未约定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此时,若中介促成的交易因开发商违约而解除,且中介对面积变更无过错,中介费是否退还需看中介合同约定;若中介存在过错,购房者可主张中介退还中介费并承担赔偿责任。 3. 合同约定优先原则。若中介合同中明确约定“因开发商原因导致面积变更、合同解除的,中介应退还全部/部分中介费”,则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需结合中介过错程度判断。例如,若中介已在合同中提示“面积以最终测绘为准,可能存在误差”,且已核实开发商当时的规划文件,通常不承担过错责任。行动建议: 1. 固定证据,明确责任主体:收集购房合同(明确约定面积)、中介服务合同(约定中介费退还条件)、开发商出具的面积测绘报告、中介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邮件)等,确认面积增加是否因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以及中介是否提前告知相关风险。 2. 审查中介是否尽到审查义务:要求中介提供其审核的开发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文件,查看文件中记载的房屋面积是否与合同一致。若中介未审核或审核文件与实际不符,可初步认定中介存在过错。 3. 与开发商协商面积处理方案:优先与开发商协商面积误差解决方案(如按合同约定多退少补、解除合同等),明确是否解除购房合同,这将直接影响中介费退还的前提(如合同解除后,中介服务目的未实现,可能涉及退费)。 4. 向中介发送书面沟通函:若中介存在过错,书面告知其过错事实(如未披露面积变更),并依据中介合同或法律规定要求退还中介费,保留沟通记录作为后续维权证据。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首选途径):与中介就中介费退还进行协商,可根据中介过错程度提出全额或部分退还。例如,若中介未核实开发商规划文件导致面积误差,可主张全额退还;若中介已提示风险但未预见开发商擅自变更,可协商部分退还。 2. 向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或住建部门投诉,要求介入调解。投诉时需提交证据材料,说明中介过错及退费理由,监管部门可督促中介整改。 3. 仲裁或诉讼:若中介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可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无约定,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购房合同、中介合同、沟通记录等),主张中介因过错退还中介费。起诉时可同时将开发商列为第三人,明确面积变更的责任归属。 需注意:若购房者已接受增加面积并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仅以“面积增加”为由要求退中介费,法院可能因中介服务已完成而不予支持,除非中介存在其他过错。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若购房合同因面积问题解除,中介未促成合同成立,可能无权主张报酬) 3.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法临有话说:开发商多建阳台导致面积增加时,退中介费的核心在于中介是否存在过错及合同约定。购房者需先固定证据,明确中介是否未尽如实报告或审查义务,再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维权。生活中,类似问题还包括“中介隐瞒房屋抵押信息能否退中介费”“开发商延期交房导致交易失败,中介费怎么退”等,若您遇到此类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避免因证据不足或法律认知偏差导致权益受损。
2026-02-13 16:52:34
租商铺时因中介违约导致房东解除租赁,租客扩建费用的处理需结合合同约定、中介违约行为、扩建是否经房东同意等因素综合判断。核心在于明确中介违约责任、扩建费用性质(是否形成附合、是否经同意)及赔偿主体,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主张权益,具体赔偿需结合实际支出、折旧及合同条款计算。 租商铺因中介违约,房东不租了扩建费用该怎么算 在商铺租赁中,租客常通过中介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部分租客为经营需要会对商铺进行扩建(如装修、增设固定设施等)。若因中介违约(如未如实告知房源信息、隐瞒房东解约意图等)导致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租客投入的扩建费用如何处理成为争议焦点。例如,租客小张通过中介租下商铺,花费8万元进行装修扩建,租赁期5年,仅使用1年时,因中介未及时向房东支付租金(中介违约),房东要求解除合同收回商铺,小张的8万元扩建费用该向谁索赔、如何计算,便是典型问题。 法律解析: 要解决扩建费用的计算问题,需从以下法律关系和规则入手: 1. 合同相对性原则:租客与中介之间存在中介服务合同,与房东之间存在租赁合同。中介违约导致房东解除租赁合同,租客需根据合同相对性向违约方(中介)主张责任,而非直接要求房东承担扩建费用(除非房东对扩建存在过错,如明知中介违约却未及时制止)。 2. 扩建费用的性质认定:根据《民法典》关于“添附”的规定,扩建行为若形成“附合”(如装修、固定设施与商铺不可分离),需区分是否经房东同意: - 若扩建前已书面或口头经房东同意,且租赁合同未约定扩建费用归属,合同解除后,房东应根据公平原则对剩余价值进行补偿(《民法典》第322条); - 若未经房东同意擅自扩建,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或“侵权”,房东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租客可能无法主张扩建费用返还。 3. 中介违约的赔偿范围:中介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租客可依据中介服务合同要求中介赔偿“直接损失”(扩建费用的实际支出)和“可得利益损失”(如预期经营利润),但需证明扩建费用与中介违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民法典》第577条、第584条)。行动建议: 1. 固定证据链:立即收集租赁合同、中介服务合同、扩建合同(如与装修公司的协议)、付款凭证(转账记录、发票)、与中介/房东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房东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等,证明中介违约事实、扩建行为及费用金额。 2. 评估扩建性质与价值: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扩建部分进行价值评估,明确是否形成附合、剩余使用年限(如租赁期5年,已使用1年,剩余4年折旧价值),作为赔偿计算依据。 3. 区分责任主体:若房东对扩建知情且同意,可同时与房东协商补偿;若房东不知情,重点向中介主张违约赔偿,避免遗漏责任方。 4. 及时止损与保全:若商铺需立即返还,可对扩建部分进行拍照、录像留存证据,避免房东擅自拆除导致证据灭失;对可拆除的非附合设施(如空调、货架),及时搬离减少在途损失。 赔偿计算方法: 扩建费用的赔偿需结合“实际支出”“折旧情况”“合同剩余期限”及“过错程度”综合计算,常见方法如下: 1. 成本折旧法:以扩建实际支出为基数,按租赁期总年限平均折旧,计算剩余租期对应的价值。公式:赔偿金额=扩建总费用÷租赁总年限×剩余租赁年限。例如,扩建费用8万元,租赁期5年,已使用1年,剩余4年,则赔偿金额=8万÷5×4=6.4万元。 2. 评估价值法:委托专业机构评估扩建部分当前市场价值(考虑成新率、使用损耗),按评估价值主张赔偿。若评估显示当前价值为5万元(因使用1年折旧3万元),则可主张5万元赔偿。 3. 过错比例法:若租客对扩建未经房东同意存在一定过错(如未书面确认房东同意),可能需自行承担部分损失。例如,中介全责则赔偿100%,租客未核实房东意见存在次要过错,可能按80%-90%比例主张赔偿。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与中介协商,明确中介违约事实(如合同约定中介需确保房源合法、协助履行租赁义务),提出基于折旧或评估的赔偿方案,签订书面和解协议,避免诉讼成本。 2. 申请仲裁:若中介服务合同或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解决”),可向约定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提交证据材料(合同、费用凭证、评估报告等),由仲裁委裁决赔偿金额。 3. 提起诉讼:若协商、仲裁无果,向商铺所在地或中介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案由为“中介合同纠纷”或“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请求包括:①要求中介赔偿扩建费用(按计算方法主张);②赔偿利息损失(自费用支出日起按LPR计算);③承担诉讼费、评估费等。 需注意:起诉时需将房东列为第三人(若房东对扩建知情或存在过错),以便法院查清事实;若房东已实际受益(如扩建后商铺增值),可要求房东在受益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5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22条:“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法临有话说:本文围绕“中介违约导致商铺租赁解除后扩建费用的处理”展开,核心在于明确中介违约责任、扩建性质及赔偿计算方式。实践中,类似纠纷还可能涉及“装修损失是否属于扩建范围”“中介与房东责任划分”“租赁押金能否抵扣扩建费用”等问题。如果你正面临商铺租赁中的中介违约、装修损失索赔、合同解除纠纷等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分析和维权方案,避免因证据不足或法律认知偏差导致权益受损。
2026-02-13 16:36:11
在二手住宅交易中,若实际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中介费的退还需结合中介是否尽到如实报告义务、层高差异是否构成违约及中介过错程度综合判断。本文从法律关系、责任认定、证据收集到协商、投诉、诉讼等解决路径展开分析,为购房者提供中介费退还的具体指引,帮助维护合法权益。 买二手住宅层高与合同不同,中介费怎么退 二手住宅交易中,层高是影响房屋使用功能和居住体验的重要因素,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层高,而实际交付房屋的层高与约定不符,购房者可能面临“货不对板”的问题。此时,除了与卖方的违约纠纷外,购房者常困惑于已支付的中介费能否退还。这一问题的核心在于中介是否履行了法定的如实报告义务,以及层高差异是否因中介过错导致。例如,若中介未核实房屋实际层高,或明知层高不符却隐瞒,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若中介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仅因卖方隐瞒导致,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责任比例。 法律解析: 1. 层高属于合同核心条款,差异可能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若购房合同明确约定了层高(如“层高2.8米”),而实际测量层高低于约定值(如仅2.6米),卖方构成违约,购房者可主张解除合同或要求赔偿。 2. 中介的法定“如实报告义务”是关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若中介未核实房屋实际层高,或明知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却未告知购房者,属于“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购房者有权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并可追究其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 3. 中介过错程度决定责任比例。若中介已通过物业、房屋档案等途径核实层高,并将真实信息告知购房者,仅因卖方后期改造(如吊顶)导致层高降低,中介无过错,中介费一般不予退还;若中介未核实,或轻信卖方陈述未向购房者提示风险,则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行动建议: 1. 固定关键证据:立即收集购房合同(重点标注层高条款)、房屋实际层高测量记录(建议由专业机构出具,如物业、测绘公司)、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等,证明中介是否承诺或隐瞒层高信息)、中介费支付凭证(转账记录、收据等)。 2. 明确层高差异是否影响合同目的:若层高差异较小(如误差在3厘米内,且不影响居住),可能不构成“根本违约”;若差异较大(如低于2.5米,影响采光、装修或居住舒适度),可主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中介费。 3. 评估中介过错程度:查看中介是否在交易过程中提供了房屋测绘报告、产权登记信息等文件,若文件中已注明实际层高,购房者自身未注意,则中介无责;若中介未提供相关文件,或口头承诺与合同一致,则中介存在过错。 赔偿计算方法: 中介费退还金额需根据中介过错比例确定: 中介全责(如故意隐瞒或未核实):应全额退还中介费。例如,中介费10万元,中介未核实层高且隐瞒差异,购房者可要求退还10万元。 中介部分过错(如未尽到充分审查义务):按过错比例退还。例如,中介与卖方对层高不符均有责任,中介过错比例为60%,则退还60%中介费(10万×60%=6万元)。 中介无过错(如卖方单独隐瞒):一般不退还中介费,但购房者可向卖方主张赔偿(如违约金、损失赔偿等)。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解决:与中介公司沟通,提交证据(合同、测量记录、沟通记录等),明确中介过错,要求退还中介费。协商时可提出具体金额(如全额或按比例),并签订书面协议,避免后续纠纷。 2. 向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住建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15平台),要求介入调解。投诉时需提交证据材料,说明中介违约事实。 3.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若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可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无约定,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并赔偿损失(如交通费、误工费等)。诉讼中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注:此条虽为禁止“跳单”,但反向印证中介需提供真实服务才能获得报酬)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三)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六)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七)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法临有话说:层高与合同不符时,中介费能否退还的核心在于中介是否尽到如实报告义务。若中介存在隐瞒、未核实等过错,购房者可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途径维权。实践中,类似问题还包括“房屋面积与合同不符”“产权年限与承诺不一致”“房屋存在抵押未告知”等,若您遇到此类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2026-02-13 13:48:28
租办公楼墙皮脱落修缮后中介拒付费用,核心在于明确维修责任归属。需先核查租赁合同中关于维修义务的约定,无约定则按《民法典》法定规则,出租人(房东)通常承担维修责任,中介若为房东代理人需协助落实责任。解决步骤包括:收集维修证据(合同、沟通记录、票据等)、主动协商、发送书面催告,协商无果可向住建部门投诉或通过仲裁、诉讼维权。关键是保留完整证据链,依据合同和法律条款主张权益。 租的办公楼墙皮脱落修缮后,中介不愿支付费用怎么办 在商业办公楼租赁中,房屋维修责任纠纷是常见问题。墙皮脱落属于房屋主体结构或附属设施的维修范畴,当承租人(租客)垫付修缮费用后,中介却拒绝支付,往往涉及“维修责任归属”“合同条款约定”“中介角色定位”三大核心争议点。例如,深圳某公司租办公楼后,因雨季墙皮大面积脱落,联系中介后对方口头同意维修,公司垫付5000元修缮后,中介却以“合同未明确”为由拒付,此类情况需从法律责任、证据收集、维权路径三方面系统解决。 你可能想知道:中介是房东的代理人还是二房东?这会影响责任主体吗?答案是肯定的——若中介仅为房东委托的租赁代理人,责任最终在房东;若中介是“二房东”(转租人),则自身可能成为责任主体。因此,第一步需明确中介与房东的关系,这是解决问题的前提。 法律解析: 租赁维修责任的核心:合同约定优先,无约定则法定。根据《民法典》及租赁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维修责任的划分遵循“有约从约,无约归出租人”原则。具体而言: 1. 法定维修义务主体为出租人(房东)。《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明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墙皮脱落若因房屋自身质量或自然损耗(如墙体老化、防水失效),属于房东的法定维修范围,费用应由房东承担。 2. 中介的角色决定其责任范围。若中介仅为房东的“租赁代理人”(如链家、中原等中介公司代理房东出租),其行为后果由房东承担,中介仅需协助租客联系房东落实责任;若中介是“二房东”(从房东处承租后转租给租客),则自身成为实际出租人,需直接承担维修义务。实践中,需通过中介与房东的《委托代理合同》或中介是否向房东支付租金来判断其角色。 3. 合同约定可突破法定规则,但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若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墙皮脱落等维修由承租人承担”,则租客需自行负责;但若约定“所有维修均由承租人承担”,可能因排除房东主要义务而部分无效(如房屋主体结构维修仍需房东负责)。行动建议: 1. 核查租赁合同核心条款。重点查看“房屋维修”“费用承担”章节,明确约定的维修责任方(房东/中介/承租人)、维修流程(需提前通知中介/房东否)、费用报销期限。若合同约定“墙皮脱落由出租人维修”,可直接依据合同主张权益。 2. 全面收集证据链。包括:①维修前墙皮脱落的照片/视频(证明损坏状态及原因,排除租客人为破坏);②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需体现中介对维修事实的确认或承诺);③维修过程证据(维修师傅联系方式、施工照片、材料清单);④维修费用凭证(正规发票、付款记录,需注明“办公楼墙皮修缮”用途)。 3. 主动发起协商并留存记录。携带合同、证据与中介当面沟通,明确提出“依据合同第X条/《民法典》第X条,维修费用应由房东/中介承担,要求7日内支付XX元”。沟通时全程录音(需告知对方,避免侵犯隐私),或形成书面《协商纪要》由双方签字。 4. 发送书面催告函。若协商无果,通过快递(EMS)或邮件向中介发送《费用支付催告函》,列明:维修事实、费用金额、法律依据(合同条款+《民法典》条款)、限期支付要求(如“3日内支付,否则将通过投诉/诉讼解决”),并备注“快递内件为《关于XX办公楼墙皮修缮费用的催告函》”,保留快递签收记录(官网可查)。 赔偿计算方法: 修缮费用赔偿金额以“实际支出”为限,具体包括:①材料费(如腻子、乳胶漆、防水胶等,需提供购买发票,注明规格型号);②人工费(维修师傅劳务费,需有双方签字的《施工确认单》及收款凭证,个人师傅可要求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及手写收据);③其他必要支出(如因维修产生的交通费、保洁费,需与维修直接相关且有票据支持)。例如,若材料费1800元+人工费2200元=4000元,赔偿金额即为4000元,需提供对应票据原件。 解决方法: 1. 协商不成,向住建部门/中介行业协会投诉。若中介属于正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向当地住建局(如北京市住建委、上海市房管局)或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投诉,提交《投诉书》(注明中介公司名称、地址、拒付费用事实、证据清单),要求行政部门督促中介履行义务。部分城市开通“12345市民热线”,可直接反映问题。 2. 依据合同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若租赁合同中约定“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可向约定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附上合同、证据、费用凭证,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需注意:仲裁需双方同意,且一裁终局,成本高于协商但低于诉讼)。 3. 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救济途径)。准备《民事起诉状》(被告为中介公司+房东,若明确房东信息)、证据材料(合同、沟通记录、维修票据等)、原被告身份信息(中介公司营业执照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向办公楼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流程:立案(诉讼费50-100元,标的额超1万元按比例收取)→开庭→判决,若中介败诉,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 注意:若中介以“需房东同意”为由拖延,可要求中介提供房东联系方式,直接与房东沟通;若中介拒绝提供,可主张中介未尽代理义务,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3.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若中介未如实告知房屋质量问题,需承担相应责任) 法临有话说:遇到中介拒付修缮费用,先查合同、留证据,协商是首选,投诉仲裁诉讼为后盾。核心是明确“谁有维修义务”——合同约定优先,无约定则找房东,中介仅是桥梁或责任方之一。类似问题还有“租房后空调漏水维修费谁出?”“中介代收租金后不交给房东怎么办?”“商铺租赁中消防设施维修责任划分”等,若涉及复杂合同条款或中介恶意违约,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
2026-02-13 13:14:43
若开发商因提供假国有土地使用证导致购房者贷款失败,中介作为专业服务机构,若未尽到房源信息核实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购房者可依据中介合同、付款凭证及开发商假证证据,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关键在于证明中介存在过错(如未核实证件真实性),若中介已尽审查义务,可能部分或不予退还,具体需结合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判断。 开发商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假的导致贷款失败,中介费咋退 在房产交易中,购房者常通过中介机构获取房源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开发商对土地合法使用权的核心证件,直接影响银行贷款审批。若开发商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假,会导致银行因产权不清晰拒绝放贷,交易无法继续,此时购房者已支付的中介费能否退还成为焦点。这种情况下,需明确中介在交易中的义务、过错程度及合同约定,才能合法合理地主张中介费退还。 例如:小王通过中介购买某楼盘房屋,支付2万元中介费后,银行审核时发现开发商国有土地使用证系伪造,贷款被拒,交易终止。小王要求中介退还2万元中介费,中介以“已促成签约”为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法律解析: 1. 中介的法定义务:核实房源合法性。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查验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权属证明等资料,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作为房屋产权的基础文件,中介必须核实其真实性,否则属于“未尽勤勉义务”,存在过错。 2. 中介费退还的核心:服务目的是否达成。中介服务的核心是促成合法有效的交易,若因开发商假证导致贷款失败、交易无法完成,中介的服务目的未实现。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但若中介存在过错(如未核实证件),则连必要费用也可能无权主张。 3. 开发商的责任不免除中介义务。即使假证由开发商提供,中介作为专业机构,不能以“不知情”为由免责。若中介未通过国土部门官网、政务窗口等正规渠道核实证件信息,或未要求开发商提供原件核对,即属于“未履行基本审查义务”,需对购房者损失承担相应责任。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中介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中介费支付凭证(转账记录、收据)、银行拒贷通知书(注明“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效”等原因)、开发商假证的相关证明(如国土部门出具的《证件核查结果》),以及与中介沟通的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明中介未核实证件导致交易失败。 2. 优先与中介协商:主动联系中介,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退还中介费的要求,强调其未履行证件核实义务的过错。可附上证据材料,要求中介在7-15日内回复,协商时注意录音或保存书面沟通记录。 3.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向当地住建局(房地产经纪行业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提交证据材料,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调解,督促中介退还费用。投诉时需明确中介的违规行为(如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4. 准备诉讼或仲裁:若投诉仍无法解决,可根据中介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如约定仲裁则申请仲裁,无约定则向法院起诉),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中介未尽审查义务导致服务目的未达成,应全额退还中介费”,并提交证据链支持诉求。 赔偿计算方法: 中介费退还金额一般以实际支付的中介费为基础,具体分两种情况: 1. 中介存在明显过错(未核实证件):应全额退还已支付的中介费。例如支付2万元中介费,可主张退还2万元。 2. 中介已部分履行义务(如仅未核实证件,但促成签约):可能需扣除“必要费用”(如实地看房、合同起草等合理支出),但需中介举证证明费用实际发生,且金额需合理(通常不超过中介费的20%-30%)。 若因中介过错导致购房者产生其他直接损失(如为贷款支付的评估费、交通费等),可凭票据额外主张赔偿,但需证明损失与中介过错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首选):与中介沟通时,明确指出其未核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违规行为,引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民法典》相关条款,要求全额退还中介费。可提出“若不退费将向监管部门投诉或起诉”,促使中介让步。 2. 行政投诉:向当地住建局提交《投诉书》,附中介合同、拒贷证明、假证证据等材料,要求住建局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对未核实房源信息的中介处以罚款),倒逼中介退还费用。 3. 仲裁或诉讼:若合同约定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无约定,向中介公司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含中介过错证据、费用支付凭证等),通过司法程序强制中介退费。 4. 联合其他购房者维权:若同一楼盘多名购房者因假证问题贷款失败,可联合起来集体维权,增加协商或投诉的力度,必要时共同委托律师处理,降低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3.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查看委托人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书等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法临有话说:当开发商提供假国有土地使用证导致贷款失败时,中介费能否退还的关键在于中介是否尽到证件核实义务。若中介存在过错,购房者可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全额追回中介费。实际操作中,需注意保存合同、付款凭证、拒贷证明等关键证据,明确中介的违规行为。此外,类似问题还可能涉及“中介虚假宣传如何索赔”“开发商欺诈能否要求双倍赔偿”“已付定金能否退还”等,若您遇到此类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12 19:01:51
二手房交易中,若房屋实际朝向与合同约定不符,中介费退还需结合中介是否尽到如实报告义务、合同约定及过错程度综合判断。卖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中介若已促成合同成立,通常不直接退还中介费;但若中介未核实房屋信息、隐瞒或误导朝向,存在过错,买方有权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中介费。解决路径包括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需保留合同、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 买二手住宅房子与合同中的房屋朝向不同,中介费怎么退 在二手房交易中,房屋朝向是影响居住体验和房屋价值的重要因素,部分买方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朝向(如“朝南”“南北通透”等)。若收房时发现实际朝向与合同约定不符,可能导致交易纠纷,而中介费是否退还成为买方关注的核心问题。这种情况的处理需区分卖方违约与中介责任:卖方未按合同交付符合约定朝向的房屋,属于违约;中介作为专业服务机构,若未履行核实房屋信息、如实报告义务,也需承担相应责任。例如,若中介明知房屋朝向与合同不符却未告知买方,或未对卖方提供的朝向信息进行核实,买方有权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 法律解析: 1. 卖方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屋朝向属于合同重要条款,卖方交付的房屋与约定不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如已支付的定金、税费等)。 2. 中介的义务与责任:《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机构需对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朝向、面积、产权等)进行核实,若因中介未核实或隐瞒房屋朝向与合同不符的事实,导致买方基于错误信息签订合同,中介存在过错,需承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责任(《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买方有权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 3. 中介费退还的核心条件:中介费是否退还,关键在于中介是否“促成合同成立”及是否存在过错。若中介已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且无过错,即使卖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中介通常可主张收取中介费(《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但若中介因过错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全部或部分中介费(过错比例越高,退还比例越高)。行动建议: 1. 固定证据:立即收集房屋买卖合同(明确约定朝向的条款)、房屋实际朝向的证明(如照片、视频、物业证明、现场测量记录)、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等,证明中介是否承诺或核实过朝向)、中介费支付凭证等,作为主张权利的依据。 2. 明确责任方:先与卖方协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赔偿损失);同时与中介沟通,指出其未履行核实义务的过错,要求退还中介费。 3. 书面催告:若协商无果,向中介发送书面催告函,说明房屋朝向不符的事实、中介的过错及退还中介费的要求,并保留送达证据(如快递签收记录)。 4. 投诉与举报:向当地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或住建部门投诉,要求行业主管部门介入调解(部分地区中介需缴纳保证金,投诉可能促使其主动协商)。 赔偿计算方法: 中介费退还金额需根据中介过错程度确定,常见计算方式如下: 1. 中介完全过错:若中介故意隐瞒房屋朝向与合同不符的事实,或未核实信息导致买方误判,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中介费(如已支付3万元中介费,可要求退还3万元)。 2. 中介部分过错:若中介已部分核实但存在疏漏(如仅口头询问卖方未现场确认),可按过错比例退还(如过错比例为60%,则退还3万元×60%=1.8万元)。 3. 中介无过错:若中介已尽到核实义务(如留存卖方提供的朝向证明,且无法预见卖方隐瞒),即使卖方违约,中介无需退还中介费,但买方可向卖方追偿因违约导致的中介费损失。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与中介协商,说明房屋朝向不符的事实及中介的过错,提出具体退还金额(如全额或按比例),签订书面和解协议,明确退款时间和方式。 2. 申请调解: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房地产中介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第三方组织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流程较快,成本较低)。 3. 仲裁:若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由XX仲裁委仲裁”),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交证据并主张退还中介费(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4. 诉讼: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中介(可同时起诉卖方),要求退还中介费并赔偿损失(需准备起诉状、证据清单、合同、沟通记录等材料)。诉讼时需注意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法临有话说:二手房交易中,房屋朝向不符属于典型的合同违约纠纷,中介费退还需结合中介是否尽到如实报告义务及过错程度综合判断。若中介存在隐瞒、未核实信息等过错,买方有权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中介费。实际操作中,建议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保留好合同、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必要时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权。除房屋朝向问题外,二手房交易中还可能遇到面积不符、产权瑕疵、卖方隐瞒房屋隐患等问题,若您遇到类似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2026-02-12 18:45:18
租房时马桶因正常使用损坏,中介作为出租人的代理人拒不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依据《民法典》主张权利。需先明确合同约定的维修责任,保留损坏证据与沟通记录,通过书面催告、自行维修后追偿、向监管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权。核心是抓住“出租人维修义务”原则,依法固定证据,必要时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 租房的马桶坏了,找中介修缮,中介不修怎么办 在租房过程中,租赁物(如马桶、家电、水电设施等)的维修问题是常见纠纷。当马桶因正常使用出现损坏(如堵塞、漏水、无法冲水等),承租人联系中介要求修缮却遭拒时,本质上是租赁合同中维修责任划分与履行的争议。这类问题的核心在于: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究竟由谁承担?中介拒不履行时,承租人如何合法维权? 举个例子:小王租了一套房,入住3个月后马桶水箱漏水,联系中介后对方以“房东不在”“需要承租人自行处理”为由推脱。此时小王能否要求中介必须维修?如果中介一直不修,小王该怎么办?本文将从法律规定、实操步骤到维权途径,详细解答这类问题。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关系中维修责任的划分需遵循“出租人维修义务为原则,承租人责任为例外”的规则。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解析: 1. 一般情况下的维修责任主体:出租人(房东)。《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明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的“出租人”通常是房东,而中介作为房东的委托代理人,其行为后果由房东承担。因此,若马桶损坏是因正常使用导致的自然损耗(如部件老化、管道堵塞等),中介作为出租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协调维修或直接承担维修责任。 2. 承租人的“通知义务”与中介的“回应义务”。《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发现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维修”。这里的“及时通知”需承租人提供明确的损坏情况(如拍照、视频),而中介收到通知后,不得以“房东不同意”“没时间”等理由无限期拖延——“合理期限”通常结合维修难度判断,马桶维修一般在3-7天内属于合理范围。 3. 例外情形:承租人过错或合同特殊约定。若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内所有维修由承租人承担”(如部分短租或低价租房合同),或马桶损坏是因承租人故意/重大过失(如扔硬物导致堵塞、拆卸部件损坏),则维修责任转移给承租人。但需注意:排除出租人主要义务的格式条款可能无效,例如合同中“一切维修由承租人负责”未加粗提示且排除房东法定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主张该条款无效。行动建议: 1. 第一步:核查合同与确认责任。立即查阅租赁合同中“维修责任”条款,若未约定或约定模糊,直接适用“出租人维修”原则;若约定承租人维修,需判断条款是否公平(如仅约定“自然损耗由承租人维修”则可能无效)。同时检查马桶损坏原因,排除自身使用不当(如近期是否有堵塞、撞击等行为),保留损坏部位照片、视频作为证据。 2. 第二步:书面催告中介履行义务。通过微信、短信、邮件或书面函件(建议快递签收,保留底单)向中介发送《维修催告函》,明确以下内容:租赁物损坏情况(附证据)、依据合同及法律要求中介在X日内(如5天)安排维修、逾期不维修将采取自行维修并追偿等措施。关键是固定“已通知”的证据,避免中介日后以“未收到通知”为由抗辩。 3. 第三步:自行维修并保留追偿依据(适用于中介仍拒不履行)。若催告后中介仍不修,为避免影响正常居住(如马桶无法使用导致生活不便),承租人可自行联系正规维修人员,维修前先询价并告知中介维修方案及预估费用(保留沟通记录),维修后索要正规发票、维修清单(注明维修项目、费用明细),确保费用合理(避免选择高价维修或扩大维修范围)。 4. 第四步:向监管部门投诉施压。若中介恶意拖延或拒绝承担费用,可向中介所在地的住建部门(负责房屋租赁监管)、消费者协会(12315)或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投诉,提交租赁合同、催告记录、维修证据等材料,要求监管部门介入调解。部分城市住建部门对中介不履行维修义务的行为有行政处罚权(如记入信用档案、罚款),投诉可有效推动问题解决。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明确责任+量化诉求。直接与中介负责人沟通,出示合同条款、法律依据(如《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及损坏证据,要求其在3日内给出维修方案或费用承担承诺。协商时可提出“若2日内不修,我方将自行维修,费用从下期租金中扣除”(需合同允许或提前书面告知),但需注意:扣除租金需谨慎,避免被中介反告“欠租”,建议优先书面约定费用承担方式。 2. 法律途径:诉讼或仲裁追偿损失。若自行维修后中介拒绝报销费用,或因维修延误导致额外损失(如无法使用期间的临时住宿费用),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准备起诉状(列明原告、被告、诉讼请求:要求中介支付维修费用XX元及利息)、证据材料(合同、催告记录、维修票据、沟通记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若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需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诉讼/仲裁周期较短(简易程序3个月内),费用较低(5000元以下标的诉讼费50元),适合小额维修费用追偿。 3. 特殊情形:解除合同并索赔(适用于严重影响居住)。若马桶损坏导致房屋“无法实现居住目的”(如长期漏水、无法冲水且中介拒不处理超过15天),承租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主张“因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导致租赁物不适租”,书面通知中介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租金、押金及赔偿合理损失(如搬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明确承租人合理使用义务,若因合理使用导致损坏,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核心条款:出租人维修义务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明确承租人通知、自行维修追偿及租金减免权利) 法临有话说:租房维修纠纷的核心是“责任明确+证据为王”。遇到中介拒不维修时,先通过合同和法律判断责任归属,再用书面形式固定沟通痕迹,避免口头协商无据可依。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很多,比如“租房家电坏了中介不修怎么办”“因维修延误导致房屋漏水损失谁承担”“合同约定‘维修自理’是否有效”等,若您正面临此类困扰,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让法律为您的租房生活保驾护航。
2026-02-12 14:49:07
当办公楼因证件不全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欲解除合同时,与中介就扩建费产生争议,需从合同效力、扩建费合理性及责任划分入手。首先需确认证件不全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再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判断扩建费承担主体。建议先收集证据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核心是明确合同效力与扩建行为的合法性、必要性。 办公楼证件不全,欲解除合同与中介有扩建费争议怎么办 在商业租赁中,办公楼证件不全(如缺乏房产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是常见纠纷点。此类情况下,承租人可能因无法正常使用办公楼(如无法办理营业执照、面临行政处罚等)而主张解除合同,但中介或出租人可能以“承租人已实际使用并进行扩建”为由,要求承租人承担扩建费用,引发争议。例如,某公司租赁办公楼后发现其未取得规划许可,无法注册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时,中介却要求支付10万元“装修扩建费”,双方僵持不下。此类纠纷的核心在于:证件不全是否导致合同可解除?扩建费应由谁承担? 法律解析: 1. 证件不全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若办公楼缺乏上述核心证件,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即使证件不全但不影响合同效力(如仅缺乏备案手续),承租人也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主张解除合同(例如因证件问题无法办理经营许可,导致租赁目的落空)。 2. 扩建费的承担规则:扩建费的承担需结合“扩建行为是否经同意”“扩建是否形成附合”及“合同效力/解除原因”综合判断。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及《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七条,若扩建经出租人(或中介作为出租人的代理人)书面同意,且合同有效,合同解除后:因承租人原因解除的,扩建费由承租人承担;因出租人原因(如证件不全)解除的,出租人应按扩建物残值补偿。若扩建未经同意,承租人擅自扩建的,扩建费原则上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甚至可要求恢复原状。 你可能想知道:“中介只是居间方,为何会涉及扩建费争议?”需注意:若中介不仅是居间人,还实际参与合同履行(如代出租人收取租金、同意扩建),可能被认定为“租赁关系的实际参与方”,需承担相应责任;若中介仅提供居间服务,扩建费争议通常由承租人与出租人直接处理,中介不直接承担责任。行动建议: 1. 固定关键证据:立即收集办公楼证件不全的证明(如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无产权登记、向规划部门核实无规划许可)、租赁合同原件、扩建相关沟通记录(微信/邮件/书面协议)、扩建费用支出凭证(装修合同、付款转账记录、发票等),证明证件问题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以及扩建行为是否经对方同意。 2. 明确扩建费的合理性:核查扩建是否为“必要扩建”(如中介要求的合规改造)还是“承租人自主扩建”(如增设隔间),若为前者,需证明扩建系应对方要求;若为后者,需评估是否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同时,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如造价公司)对扩建物残值进行评估,避免对方主张过高费用。 3. 及时发出书面解除通知:以“证件不全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向中介(或出租人)发送书面解除通知,明确解除时间、理由及不承担扩建费的依据,留存送达证据(如快递签收记录、邮件已读回执),避免被认定为“擅自解除合同”。 赔偿计算方法: 若需计算扩建费补偿或承担金额,可参考以下步骤: (1)确定扩建物残值:公式为“扩建实际支出费用 - 已使用年限折旧”(折旧年限可按合同租赁期限或扩建物合理使用年限计算,如装修按5年折旧)。例如,扩建支出10万元,已使用2年,残值=10万 - (10万÷5年)×2年=6万元。 (2)划分责任比例:若因出租人证件不全导致合同解除,且扩建经同意,出租人需按残值全额补偿;若双方均有过错(如承租人明知证件不全仍扩建),按过错比例分担(如出租人承担70%,承租人承担30%);若扩建未经同意,承租人自行承担全部残值损失。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解决:与中介(及出租人)召开协商会议,出示证件不全证据及扩建费合理性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如互不承担扩建费、或按残值比例补偿),必要时可签署书面和解协议,明确解除合同及费用处理方案,避免后续纠纷。 2. 申请调解或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若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对合同效力、扩建费承担作出裁决。 3. 提起诉讼维权:向办公楼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请求可包括“确认合同无效/解除合同”“判令不承担扩建费”“要求赔偿损失(如已支付租金、押金)”。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含证件不全证明、合同、沟通记录等),庭审中重点证明证件不全的过错在对方,且扩建费不应由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法临有话说:面对办公楼证件不全及扩建费争议,核心是先明确合同效力与扩建行为的合法性,再通过证据固定与责任划分维护权益。实践中,类似纠纷还可能涉及“租赁押金退还”“装修损失赔偿”“租金减免”等问题。如果你遇到“租赁房屋被查封导致无法使用”“中介隐瞒房屋抵押信息”等类似情况,或对证据收集、诉讼流程不熟悉,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权益受损。
2026-02-12 12: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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