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的导游在工作中被游客打伤住院,仍可依法向旅行社索赔。首先需确认与旅行社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旅行社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同时可向侵权游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关键在于收集劳动关系证据(如工资流水、工作安排记录等),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
导游在带团过程中因工作原因被游客打伤住院,是旅游行业常见的纠纷场景。即使未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导游仍有权要求旅行社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此类纠纷涉及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赔偿、侵权责任交叉等问题,解决的核心在于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并依法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同时可向侵权游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例如,王导游受某旅行社安排带团,未签合同但旅行社按月发放工资,带团时被游客打伤,这种情况就可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旅行社需承担工伤赔偿。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是索赔的前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书面劳动合同并非唯一认定依据。导游虽未签合同,但只要能证明“受旅行社管理、从事旅行社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即可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例如,旅行社通过微信安排带团任务、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工资、导游工牌或带团记录等,均可作为证据。
导游受伤属于工伤范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导游带团过程中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被游客打伤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如维护团队秩序、协调游客纠纷等),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旅行社作为用人单位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旅行社不能以未签合同为由免责。《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双倍工资,但这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更不能成为拒绝承担工伤责任的理由。即使未签合同,旅行社仍需为导游缴纳工伤保险(未缴纳的,由旅行社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赔偿)。

1. 立即收集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包括旅行社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标注“工资”或“带团报酬”)、微信/钉钉等工作群的带团安排记录、导游证挂靠信息、游客或同事的证人证言、带团行程单、旅行社盖章的出团通知书等,这些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核心材料。
2.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如上述证据)、医疗诊断证明(住院病历、诊断书)、事故经过说明等。若旅行社不配合,可自行申请。
3. 保留医疗及误工证据:保存完整的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护理费收据、误工证明(如单位扣发工资证明)、交通费票据等,作为后续计算赔偿金额的依据。
4. 同步向侵权游客主张赔偿:游客的暴力行为构成侵权,可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注意保留游客身份信息、报警记录(如有报警)、现场视频或照片等证据,可通过协商或诉讼向游客索赔。
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以下项目,具体金额需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1. 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计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旅行社承担)。
2.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导游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的可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例如,导游月均工资6000元,停工3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为6000×3=18000元。
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以医疗机构意见为准。
4.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规定标准计算(如部分地区为每天50-100元)。
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构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一级伤残为27个月工资,二级25个月,……,十级7个月(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注:若同时向游客主张侵权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实际支出费用不可重复获赔,但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可分别主张。
1. 与旅行社协商:受伤后可先与旅行社沟通,提交劳动关系证据和工伤认定材料,要求其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协商时可明确赔偿项目及金额,签订书面赔偿协议,避免后续纠纷。
2. 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无果,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旅行社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伤赔偿。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据、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等材料,仲裁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3. 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旅行社拒不执行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可单独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游客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临有话说:未签劳动合同不影响导游向旅行社索赔,关键在于通过工资流水、工作安排记录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实践中,部分旅行社可能以“挂靠”“合作”为由否认劳动关系,需注意保留管理关系证据(如旅行社对导游的考勤、业绩考核等)。若您遇到类似问题,如“未签合同的外卖员送餐时受伤能否索赔”“兼职员工工作中受伤如何认定责任”等,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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