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旅行社指定购物点买到假冒名牌手表,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旅行社及销售方索赔。需先固定购物凭证、假货鉴定报告等证据,明确旅行社是否存在推荐、诱导或明知假货的过错,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3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算)。可先与旅行社、销售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旅游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必要时通过诉讼维权。关键在于证明旅行社与购物点的关联及销售方的欺诈行为。
随着旅游市场的发展,很多游客在跟团旅游时会遇到旅行社推荐或指定购物点的情况。部分不法商家利用游客对旅行社的信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其中假冒名牌手表是常见纠纷类型。游客一旦发现购买的手表为假货,往往面临维权难、责任认定复杂等问题。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析游客的索赔权利、责任主体及具体维权步骤,帮助游客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例如,李女士参加某旅行社的“欧洲深度游”,在导游指定的手表店花费2万元购买某名牌手表,回国后经品牌官方鉴定为假货。此时李女士不仅可以要求销售方退货赔偿,还可根据旅行社是否存在过错,向其主张连带赔偿责任。
旅行社的法律责任界定是索赔的核心。根据《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若旅行社未经游客同意擅自指定购物点,或明知购物点存在售假行为仍推荐,需对游客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旅行社仅是应游客要求推荐,且对售假不知情,责任主要由销售方承担,但需协助游客维权。
销售方的欺诈行为认定是索赔的基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销售假冒名牌手表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游客有权主张“退一赔三”。
你可能想知道:“如果旅行社辩称购物是游客自愿的,还能索赔吗?”即使游客自愿购物,只要能证明购物点是旅行社指定或推荐,且销售方存在欺诈,旅行社仍可能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审核购物点资质)承担责任。

1. 立即固定证据:保留购物小票、发票、刷卡记录等支付凭证,拍摄手表细节(品牌标识、序列号等),联系品牌官方或权威鉴定机构(如国家钟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书面鉴定报告,证明手表为假货。同时保存与旅行社的沟通记录(微信聊天、导游承诺录音等),证明购物点是旅行社指定。
2. 及时与责任方沟通:第一时间联系旅行社和购物点销售方,明确提出退货、赔偿要求,要求对方书面回复。沟通时注意录音或保存书面记录,避免对方事后否认。
3.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向旅游监管部门(拨打12301或通过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45)投诉旅行社违规指定购物;向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销售方售假,要求介入调查并调解赔偿。
4. 准备法律诉讼:若投诉后仍未解决,整理证据材料(鉴定报告、合同、沟通记录等),向购物点所在地或旅行社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销售方“退一赔三”,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旅行社存在过错)。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赔偿金额=购买手表的价款×3。若购买价款低于500元,赔偿金额为500元。例如:游客花费1.5万元购买假手表,可主张的赔偿金额为1.5万×3=4.5万元,加上退货退款1.5万元,共计可获赔6万元;若购买价款为300元,则赔偿金额为500元,加上退货退款300元,共计800元。
1. 协商解决:这是最快捷的方式。游客可直接联系旅行社和销售方,说明情况并出示鉴定报告,要求退货并按“退一赔三”赔偿。建议提出具体赔偿金额和期限,避免模糊表述。例如:“我已取得品牌鉴定报告,证明手表为假货,要求7日内退还1.5万元货款,并赔偿4.5万元,共计6万元。”
2. 投诉调解:向旅游局和市监局投诉时,需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含证据清单),监管部门会组织双方调解。若调解成功,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若调解失败,可凭调解记录作为诉讼证据。
3. 诉讼维权:若协商、投诉均无效,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明确被告(销售方为第一被告,旅行社为第二被告,若存在过错),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鉴定报告、购物凭证、旅游合同等),法院将根据证据判定责任及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39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法临有话说:游客在旅行社指定地买到假冒名牌手表,维权核心在于固定证据、明确责任主体,并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途径主张“退一赔三”。实际操作中,需重点证明旅行社与购物点的关联及销售方的欺诈行为。类似纠纷还包括买到假冒珠宝、奢侈品包、化妆品等,处理逻辑基本一致。若你遇到类似问题,如“跟团游买到假玉镯如何索赔”“旅行社推荐的免税店售假怎么办”等,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维权方案,让专业律师帮你分析证据效力、责任认定及诉讼策略,最大程度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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