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工在工作中双耳失聪多因长期噪音暴露导致,属于工伤或职业病范畴。处理需遵循“就医-认定-鉴定-索赔”流程:先立即就医并保存记录,收集劳动关系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或职业病诊断;待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最后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索赔,可主张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及时维权是关键,避免因证据不足或超时限影响权益。
砖工工作常伴随高强度噪音,如搅拌机、切割机、 hammer 等设备运行时噪音可达 90-120 分贝,长期暴露易导致听力损伤,严重时引发双耳失聪。这种情况可能属于工伤(因突发事故噪音导致)或职业病(长期噪音累积导致),二者均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处理的核心是通过法定程序确认伤害性质,进而主张赔偿。
例如,某砖工张某在工地连续 5 年操作切割机,每日暴露于 110 分贝噪音中,未佩戴防护耳塞,2023 年体检时发现双耳听力损失达 90 分贝以上,确诊为“职业性噪声聋”,最终通过工伤认定获得赔偿。类似案例中,及时固定证据和启动法律程序是维权成功的关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认定需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三要素。若双耳失聪是因突发事故(如爆破、设备故障产生瞬间强噪音)导致,直接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若为长期噪音累积导致,则可能构成职业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职业病属于工伤范畴,需先进行职业病诊断。
需特别注意: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若砖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先通过工资流水、工牌、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否则无法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外,职业病诊断需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时需提交工作场所噪音检测报告、职业史等材料。

1. 立即停止噪音作业并就医,明确诊断与病因:第一时间到正规医院耳鼻喉科就诊,向医生说明“长期在工地接触噪音”的工作背景,要求在病历中注明“噪音暴露史”及听力损伤程度(如纯音测听结果),保存所有医疗记录(诊断证明、检查报告、费用票据等)。
2. 全面收集劳动关系与工作相关证据:若有劳动合同直接留存;若无,需收集工资转账记录(标注“工资”的银行流水)、工牌、考勤表、工地负责人微信聊天记录(涉及工作安排、工资结算)、同事书面证言(需注明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等,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工作内容。
3. 启动工伤认定或职业病诊断程序:若为突发事故导致,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 年内,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当地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记录;若怀疑职业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提交《职业病诊断申请书》、职业史、工作场所噪音检测报告(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若单位拒绝,可向安监部门投诉调取)。
4.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或职业病诊断结论出具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由专家根据听力损伤程度(如听力损失分贝数、是否伴随耳鸣等)评定伤残等级(参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双耳失聪可能构成 4 级至 7 级伤残,具体以鉴定为准)。
5. 依据鉴定结果协商或索赔:拿到伤残等级后,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明确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项目);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权益。
砖工双耳失聪的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以下项目,具体金额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规定计算:
1.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治疗期间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需以正规医疗票据为准。
2.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期限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可延长,最长 24 个月),“原工资”指事故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若工资不固定,按当地社平工资的 60%或行业平均工资计算)。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标准为“本人工资×对应月数”(如 4 级伤残为 21 个月,5 级 18 个月,6 级 16 个月,7 级 13 个月)。举例:若鉴定为 5 级伤残,本人月工资 6000 元,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00×18=108000 元。
4. 伤残津贴(仅限 1-4 级伤残):按月发放,标准为“本人工资×比例”(4 级 75%,3 级 80%等),直至退休。
5.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若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各省规定(如广东 5 级伤残分别为 10 个月、50 个月社平工资)。
1. 优先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项目(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和金额达成书面协议,协议需明确“双方无其他争议”,避免后续纠纷。注意:若单位以“私了”为由压低赔偿(如仅支付部分医疗费),需拒绝签字,避免因协议显失公平影响后续维权。
2. 申请劳动仲裁:协商无果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附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工资证明等证据,主张赔偿。仲裁委一般在 45 日内作出裁决,不服可在 15 日内向法院起诉。
3. 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单位拒不执行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供单位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设备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法临有话说:砖工双耳失聪维权需紧扣“证据-认定-鉴定-索赔”四步,核心是及时固定劳动关系和伤害因果关系证据,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或超时限。生活中,类似“工地受伤未签合同如何维权”“职业病诊断单位不配合怎么办”“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能否重新鉴定”等问题,都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你正面临此类困扰,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让专业律师为你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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