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在工作中受他人伤害致肋骨骨折,需先明确与雇主或家政公司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再根据责任主体(侵权人、雇主或家政公司)确定维权路径。应立即就医并保留证据,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主张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若属劳动关系可申请工伤,劳务关系则按人身损害索赔,同时可向实际侵权人追责。
月嫂作为提供家政服务的从业者,在工作中可能因第三人(如雇主家人、其他服务人员、外来人员等)的过错导致人身伤害,例如被意外碰撞、物体砸伤等,进而引发肋骨骨折等伤情。此类纠纷的核心在于明确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责任主体(侵权人、雇主或家政公司)及赔偿路径。很多朋友会遇到类似问题时,常因不清楚“自己和谁存在法律关系”“该向谁索赔”而陷入困境。比如,王阿姨通过家政公司派到雇主家工作,被雇主家的宠物狗撞倒致肋骨骨折,此时她既可以找宠物主人(侵权人)索赔,也可能涉及家政公司的责任,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关系判定。
处理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法律关系的认定,这直接决定维权途径和责任主体:
1. 劳动关系(与家政公司存在雇佣):若月嫂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公司管理、由公司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保,则双方构成劳动关系。此时,若月嫂在工作中因他人伤害受伤,可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侵权人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不考虑员工是否有过错,只要因工作原因受伤即可申请;同时,实际侵权人(如雇主、其他第三人)仍需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可并行主张(医疗费等实际支出不可重复获赔)。
2. 劳务关系(与雇主个人存在雇佣):若月嫂未通过家政公司,直接与雇主个人签订服务协议,按约定提供服务并由雇主支付报酬,则双方构成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雇主)给予补偿。雇主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即月嫂可选择向侵权人索赔,或先由雇主补偿,再由雇主向侵权人追责。
你可能想知道:“如果侵权人找不到或无力赔偿怎么办?”此时,若为劳务关系,雇主需先承担补偿责任;若为劳动关系,工伤赔偿不受侵权人赔偿能力影响,社保或公司需先行赔付。

1. 立即就医并保留全部证据:第一时间到正规医院治疗,保留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CT等影像资料(肋骨骨折需明确骨折数量、是否错位等,影响伤残等级)。同时,通过录音、录像、拍照等固定现场情况(如事故发生位置、致害物体、在场人员等),并让在场证人写下书面证言(注明联系方式)。
2. 明确法律关系并固定合同证据:查找与家政公司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劳动关系),或与雇主的服务协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明劳务关系)。若未签订书面协议,可收集工作安排记录(如雇主微信群通知、家政公司派工单)、工作服、工牌等间接证据。
3. 及时向责任方主张权利:联系侵权人(如导致伤害的雇主家人、其他服务人员)说明情况,要求赔偿;同时联系雇主或家政公司,明确其是否承担责任(劳动关系找家政公司申请工伤,劳务关系要求雇主补偿)。沟通时注意录音,避免对方否认事实。
4. 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如需):肋骨骨折可能构成伤残(如4根以上骨折可评10级伤残),待伤情稳定后(一般治疗终结3-6个月),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三期”)鉴定,鉴定结果将作为赔偿计算的重要依据。
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项目,具体金额需结合实际支出、伤残等级及当地标准计算:
1.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等,需提供正规票据。
2. 误工费:根据“三期”鉴定的误工期×月嫂平均日工资。若无固定收入,可参照当地上年度居民服务业平均工资(如2023年全国居民服务业平均工资约112元/天)。
3. 护理费:按护理期×护理人员日工资(若家属护理,按家属误工损失;若请护工,按实际支付费用)。
4. 营养费:根据营养期×当地标准(一般50-100元/天)。
5. 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按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10级为10%,9级为20%,以此类推)。例如,2023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023元,10级伤残赔偿金为84023×20×10%=168046元。
6. 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伤残的,一般5000-50000元(10级约5000-10000元)。
7. 其他费用:如交通费(就医、鉴定的交通支出)、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50-100元/天×住院天数)等。
1. 协商解决(优先选择):与侵权人、雇主或家政公司协商赔偿金额,签订书面赔偿协议(明确支付时间、金额、违约责任)。协商时可提供医疗费票据、鉴定报告等证据,说明赔偿计算依据,争取一次性解决。例如,若侵权人为雇主家人,可先与雇主沟通,由雇主牵头协调侵权人赔偿,同时明确雇主是否需承担补偿责任。
2. 调解(争议较小或需第三方介入):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家政服务行业协会、社区居委会或司法所申请调解,由第三方组织双方沟通,促成和解。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申请法院确认后强制执行。
3. 仲裁(仅适用于劳动关系):若与家政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需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需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提出),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4. 诉讼(最终途径):若协商、调解无果,或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可直接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将侵权人、雇主(或家政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病历、鉴定报告、合同等),由法院依法判决。诉讼时效为3年,从受伤之日起计算,需注意及时起诉避免超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2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至第十二条:明确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
法临有话说:月嫂工作中受伤,核心是先明确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再通过保留证据、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维权,同时可向侵权人主张赔偿。实践中,很多人容易忽略“双重索赔”(工伤+侵权)或“雇主补偿责任”,导致权益受损。如果你还想了解“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劳务关系中雇主补偿后如何向侵权人追偿”“伤残鉴定去哪里做”等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解答,避免走法律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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