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被老板克扣奖金是职场常见纠纷,核心在于奖金是否属于工资范畴及劳动合同约定是否明确。厨师应先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奖金制度等证据,优先与老板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诉讼。若老板违法克扣,厨师有权要求补发奖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主张加付赔偿金。维权关键在于固定证据、明确法律依据,通过合法途径高效解决。
在餐饮行业,很多厨师朋友可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入职时老板口头承诺“干得好有奖金”,或劳动合同里写了“年终奖根据业绩发放”,可到了发奖金的时候,老板却以“菜品投诉多”“营业额不达标”“未提前申请”等理由克扣甚至不发。这种“画饼充饥”的操作让厨师辛苦付出却拿不到应得报酬,既影响收入也打击工作积极性。比如厨师小李,去年年底老板说“年底分红每人至少5000元”,结果发工资时只给了2000元,老板解释“成本超支要扣”,小李却拿不出书面证据,维权陷入被动。其实,只要掌握奖金性质、固定关键证据,厨师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属于自己的钱。
奖金属于工资组成部分,受法律保护。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其中就包括奖金。这意味着,只要奖金是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就和基本工资一样,老板无权随意克扣。
劳动合同约定是判断合法性的核心依据。如果劳动合同或书面文件中明确约定了奖金的发放条件(如业绩标准、考核周期)、金额或计算方式,老板就必须按约定执行。比如合同写“月度奖金=当月营业额1%”,老板以“心情不好”为由不发,就属于违法克扣。但若合同中仅模糊写“视情况发放奖金”,未明确条件,老板可能以“经营困难”等理由减少发放,此时维权难度会增加。
老板“克扣理由”需具备合理性和合法性。即使奖金约定不细致,老板扣奖金也不能“随心所欲”。比如以“迟到一次扣全月奖金”“顾客投诉扣50%奖金”等,若未提前书面告知且无合理依据,均属违法。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审查扣奖金的理由是否与劳动者劳动贡献直接相关,是否符合公平原则。

1.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这是维权的“敲门砖”:收集劳动合同(重点看奖金条款)、工资条(标注奖金发放记录)、老板承诺奖金的聊天记录/录音、单位公示的奖金制度文件(如员工手册、内部通知)、业绩考核数据(如营业额报表、顾客好评率)等,证据越具体越有利。
2. 主动与老板协商,优先争取“和平解决”:带着证据找老板沟通,明确提出“根据合同/制度,我应得XX奖金,您以XX理由扣除没有依据,请补发”。协商时可录音(注意不侵犯隐私),若老板同意补发,要求签订书面协议明确金额和支付时间。
3. 协商无果,立即向劳动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施压: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交投诉材料(身份证、劳动合同、证据清单),投诉内容写清楚“XX公司(老板)克扣XX期间奖金XX元,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监察部门会责令老板限期整改,效率通常比仲裁快。
4. 保留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若投诉后老板仍不补发,在克扣奖金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主张补发奖金及可能的赔偿金(需写明具体金额和法律依据)。
1. 基础赔偿:补发克扣的奖金全额。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奖金制度计算应得金额,比如约定“季度奖金=季度营业额0.5%”,季度营业额100万元,应得奖金5000元,老板只发3000元,需补发2000元。
2. 加付赔偿金(需满足条件):若老板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厨师可要求老板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比如应补发2000元,加付赔偿金可能为1000-2000元,总计可主张3000-4000元。
3. 经济补偿(特定情况):若因老板长期克扣奖金导致厨师被迫离职(需书面提出“因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可额外主张经济补偿,标准为“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0.5个月工资”(月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含奖金)。
1. 协商解决: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途径。适合奖金金额不大、老板有协商意愿的情况。比如厨师小张,老板以“食材浪费”扣奖金,小张拿出采购记录证明浪费在合理范围,老板当场补发,避免后续纠纷。
2.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行政干预,快速施压。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证据清单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填写《投诉登记表》,监察部门会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调查核实,若确认克扣违法,会向老板发《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15日内补发。
3. 申请劳动仲裁:司法前置程序,强制力较强。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信息,仲裁请求:补发奖金XX元、加付赔偿金XX元等,事实理由),并附证据材料。仲裁委一般在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可延长15日,裁决生效后老板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最后手段”。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诉讼周期较长(3-6个月),但适合奖金金额大、争议复杂的情况(如老板否认奖金约定,需法院认定事实)。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3.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4.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法临有话说:厨师维权的核心是“证据为王”,劳动合同、奖金约定、业绩数据等直接决定维权成败。遇到克扣奖金,切勿忍气吞声,应在1年内通过协商、投诉、仲裁等途径及时维权,既能追回应得报酬,也能避免老板“变本加厉”。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入职时老板口头承诺奖金但没写进合同怎么办?”“老板以‘未做满一年’为由扣发季度奖金合法吗?”“厨师兼做采购,老板扣奖金说‘采购价格高’怎么反驳?”等,若您有相关困惑,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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