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提供虚假预售证,定金怎么退

2026-02-18 10:30:18 13 浏览

开发商提供虚假预售证属于违法行为,会导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定金,若开发商存在过错,还可主张双倍返还定金。维权需通过收集证据、协商、向住建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等途径,具体可依据《民法典》《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条款操作,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开发商提供虚假预售证,定金怎么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预售证”)是开发商销售期房的法定前提,没有预售证或提供虚假预售证进行销售均属违法。在实际购房中,很多朋友可能会遇到开发商以“内部优惠”“即将取证”为由,诱导购房者提前交定金,事后却发现预售证是伪造或过期的情况。此时,购房者往往担心定金无法退还,陷入维权困境。例如,市民张先生看中某楼盘一套房源,开发商称“预售证已在办理中,先交5万元定金锁定优惠”,交款后张先生通过住建局官网查询发现该项目根本未取得预售证,此时定金该如何追回?这正是本文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法律解析:

虚假预售证导致合同自始无效或可撤销。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未取得或提供虚假预售证的,预售行为违法。此时,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定金合同(或认购书)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若开发商存在故意隐瞒无预售证或提供虚假证明的行为,购房者也可主张撤销合同。

定金应全额退还,且可主张双倍返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开发商提供虚假预售证,属于“不履行债务”的根本违约行为,购房者不仅有权要求退还已付定金,还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即“退一赔一”)。

此外,开发商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未取得预售证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若开发商伪造预售证,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购房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与开发商沟通的全部材料,包括定金收据、转账记录、认购书、开发商宣传的预售证复印件或照片、与销售的聊天记录(微信、短信等)、通话录音等,重点证明“已支付定金”和“开发商提供虚假预售证”两个核心事实。

2. 核查预售证真实性:通过当地住建局官网、政务服务平台或直接到住建部门窗口查询该项目的预售证信息,确认开发商是否真正取得预售证,若查询结果显示“无此证”或“已过期”,截图或打印查询结果作为关键证据。

3. 主动与开发商协商:携带证据与开发商交涉,明确告知其行为违法,要求退还定金并按定金罚则双倍赔偿。协商时可全程录音,若开发商同意退款,需签订书面退款协议,明确退款金额、时间和违约责任。

4.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向项目所在地的住建局(或房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提交书面投诉材料(附证据清单),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并责令开发商退款。部分地区住建部门对无证预售行为查处力度较大,投诉往往能推动问题解决。

5. 准备诉讼或仲裁:若投诉后开发商仍不配合,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按认购书约定申请仲裁),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起诉时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开发商转移资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

赔偿计算方法:

根据《民法典》定金罚则,赔偿金额=已付定金×2。例如,购房者支付定金5万元,开发商应退还定金5万元,并额外赔偿5万元,总计10万元。需注意:若定金超过总房款的20%,超过部分不适用定金罚则(仅返还本金)。例如,总房款100万元,定金上限为20万元,若实际支付25万元,超出的5万元仅能要求返还本金,双倍赔偿部分以20万元为基数(即返还20×2+5=45万元)。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选择):直接与开发商沟通,明确法律后果(如行政罚款、刑事风险),促使其主动退款。可联合其他购房者集体协商,增加谈判筹码。例如,若多个业主均被虚假预售证误导,共同向开发商施压,退款成功率更高。

2. 行政投诉(关键途径):向住建部门投诉时,需提交《投诉书》,写明投诉事项(开发商提供虚假预售证销售)、证据(定金凭证、虚假预售证、查询结果等)、诉求(退还定金并赔偿)。住建部门受理后会进行调查,若查实开发商违法,会责令其整改并退款,同时可能对其处以罚款。

3. 民事诉讼(最终保障):若协商和投诉均无效,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流程包括:准备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材料(复印件按被告人数+1份提交)、向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缴纳诉讼费(根据诉讼金额计算,5万元以下诉讼费约525元)、开庭审理、判决执行。若开发商不履行判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刑事报案(特殊情形):若开发商故意伪造预售证(如PS证件、私刻公章制作假证),可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追究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刑事责任。刑事立案后,开发商为减轻处罚,通常会主动退还定金并赔偿。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4.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法临有话说:开发商提供虚假预售证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购房者无需担心定金无法退还,法律明确支持双倍返还定金的诉求。维权时需注意及时固定证据、优先协商、借助行政监管力量,必要时通过诉讼保障权益。生活中,类似的房产纠纷还有很多,比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定金能退吗?”“签了认购书但未网签,定金可以退吗?”“开发商宣传与实际不符,定金如何追回?”等问题,若你遇到类似情况,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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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可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中介若未尽到房源合法性审查义务,存在过错的,购房者可要求退还中介费。解决途径包括与中介协商、向监管部门投诉、提起诉讼或仲裁,具体需结合中介过错程度及证据情况确定退还比例。 开发商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介费咋退 在商品房交易中,部分购房者通过中介机构选购房产后,发现开发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导致房屋无法合法建设、验收或办理产权证,进而引发购房合同履行障碍。此时,购房者往往会面临“已支付的中介费能否退还”的纠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开发商合法施工的前提,无此证属于违法建设,而中介作为专业服务机构,负有审查房源合法性、如实告知购房者的义务。若中介未履行上述义务,导致交易因开发商无证而失败,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 举个例子,就像我们委托中介租房时,若中介明知房屋是违建却隐瞒,最终房屋被拆除导致无法入住,这种情况下中介费理应退还。商品房交易中,中介隐瞒开发商无施工许可证的行为,性质类似。 法律解析: 1. 开发商无施工许可证对交易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属于违法建设,相关房屋可能无法通过竣工验收,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此时,购房合同可能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或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2. 中介机构的法定义务。中介作为提供居间服务的主体,需履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的“如实报告义务”,即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购房者)如实报告,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施工许可证是开发商合法建设的核心证件,直接影响房屋能否交付和办证,属于中介必须审查并告知的“重要事实”。 3. 中介费退还的核心条件:中介存在过错。若中介未审查开发商施工许可证,或明知无证却隐瞒,导致购房者基于错误信息签订合同并支付中介费,属于“因中介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及第九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中介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购房者有权要求全额或部分退还中介费。若中介已尽到基本审查义务(如开发商提供了虚假的施工许可证),则可能免责或减轻责任。行动建议: 1. 固定关键证据:立即收集中介服务合同、中介费支付凭证(发票、转账记录)、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等,证明中介未提及施工许可证问题)、开发商无施工许可证的证明材料(可通过向当地住建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开发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书面答复,或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开发商的行政处罚记录)。 2. 优先与中介协商:携带证据与中介沟通,明确指出其未履行房源合法性审查义务的过错,引用《民法典》关于中介如实报告义务的规定,要求全额退还中介费。协商时可提出具体退款期限和方式(如原路返还),避免拖延。 3.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介行业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或中介行业协会投诉,提交证据材料并说明情况,要求行政机关介入调解。例如,住建部门可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对中介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督促其退款。 4.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若投诉仍未解决,可向中介机构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中介合同纠纷”诉讼,或根据中介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主张中介违反如实报告义务,要求解除中介合同、退还中介费(可同时主张利息损失)。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这是成本最低的途径。购房者需向中介明确:“开发商无施工许可证导致房屋无法合法交付,你作为中介未审查此关键证件,存在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应退还中介费。”若中介以“不知情”为由推脱,可反驳:“施工许可证是开发商合法建设的基础,中介有义务通过住建局官网、开发商提供的文件等渠道核实,仅凭口头承诺不属于‘尽到审查义务’。” 2. 投诉举报:向当地住建局中介科提交书面投诉材料,说明中介机构名称、违规事实(未审查施工许可证)、证据清单及诉求(退还中介费)。监管部门通常会在15-30个工作日内组织调解,若中介拒不配合,可能面临信用惩戒或行政处罚(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隐瞒重要事项的中介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 诉讼或仲裁:若协商、投诉均无效,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起诉时需准备起诉状(明确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材料(中介合同、付款凭证、无证证明等),向法院主张:中介未履行如实报告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请求判决解除中介合同并退还中介费。若中介存在故意隐瞒,还可要求赔偿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4.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法临有话说:开发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会直接导致购房合同履行风险,而中介若未尽到房源合法性审查义务,需退还中介费。建议购房者先通过协商主张权利,同时固定证据,必要时借助投诉或诉讼维护权益。生活中,类似的中介纠纷还包括“中介隐瞒房屋抵押情况”“开发商无证销售导致合同无效”“中介虚假宣传房源面积”等,若您遇到此类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维权方案。
2026-02-18 11:27:08
二手房交易中若存在严重漏水问题,中介费退还需结合中介是否尽到如实报告义务及合同约定综合判断。若中介故意隐瞒漏水事实或未履行审查义务,构成违约或过错,委托人可要求退还中介费。解决途径包括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需收集合同、漏水证据等关键材料,依据《民法典》中介合同相关条款主张权利。 二手房存在漏水严重的问题,中介费该怎么退 在二手房交易中,房屋质量问题(如严重漏水)是常见纠纷点,而中介费退还往往成为买卖双方与中介争议的焦点。很多朋友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签完购房合同、支付中介费后,才发现房屋存在长期漏水、墙体渗水等严重质量问题,此时能否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析中介的责任边界、中介费退还的条件,以及具体的维权步骤,帮助购房者在遭遇此类问题时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例如,王女士通过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签约前中介口头承诺“房屋无质量问题”,但入住后发现厨房和卫生间漏水严重,维修费用高达数万元。王女士认为中介未如实告知房屋状况,要求退还1.5万元中介费,这一诉求能否得到支持?关键就在于中介是否尽到了法定的如实报告义务。 法律解析: 要判断中介费能否退还,核心在于中介是否履行了法定的如实报告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中介作为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就订立合同有关的事项向委托人(购房者)如实报告,包括房屋的权利状况、质量瑕疵等重要信息。若中介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屋长期漏水),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仅无权请求支付报酬(中介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的“重要事实”需结合交易习惯和房屋性质判断。对于二手房而言,漏水属于直接影响居住使用的重大质量瑕疵,显然属于中介应当主动审查并披露的内容。如果中介未对房屋质量进行基本核查(如查看房屋现状、询问卖方漏水情况、要求卖方提供维修记录等),或明知漏水却未告知购房者,则构成过错,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 你可能想知道:“如果合同中没写漏水相关条款,中介就不用负责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法定的如实报告义务依然存在,中介不能以“合同没写”为由免除责任。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购房合同、中介费支付凭证(转账记录、收据)、房屋漏水的照片/视频、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等)、物业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漏水检测报告等,证明房屋漏水事实及中介未披露的情况。 2. 核查合同条款:仔细查看中介服务合同中关于“房屋状况披露”“中介责任”的条款,若合同明确约定中介需保证房屋无重大质量瑕疵,可直接依据合同主张权利;若条款模糊,可结合法律规定补充论证。 3. 评估中介过错程度:判断中介是“故意隐瞒”(如明知漏水却谎称“无问题”)还是“过失未发现”(如未履行基本审查义务),过错程度将影响中介费退还比例(故意隐瞒可能全额退还,过失可能部分退还)。 4. 及时书面催告:向中介发送书面函件,明确说明房屋漏水事实、中介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正式提出退还中介费的要求,并要求中介在指定期限内回复,留存函件送达证据(如快递签收记录)。 赔偿计算方法: 中介费退还金额需根据中介过错程度、漏水对交易的影响等综合确定,常见计算方式如下: 1. 全额退还:若中介存在故意隐瞒漏水事实(如伪造房屋状况说明、阻止购房者查看漏水区域),导致购房者基于错误信息签订合同,且漏水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如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可主张全额退还中介费。 2. 部分退还:若中介因过失未发现漏水(如未要求卖方提供房屋检测报告),但购房者仍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如卖方同意维修或降价),可按过错比例退还(如中介过错占60%,则退还60%中介费)。 3. 赔偿额外损失:若因漏水导致购房者产生维修费用、租房费用等实际损失,可在退还中介费的同时,要求中介赔偿合理损失(需提供损失凭证,如维修发票、租赁合同等)。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解决:与中介公司负责人当面沟通,出示漏水证据和法律依据,提出具体的退还金额(如全额或70%中介费),争取达成书面和解协议(明确退款金额、时间、违约责任)。协商时可强调“若诉讼,中介可能面临更多损失(如诉讼费、名誉影响)”,促使其让步。 2. 向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提交证据材料,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调解。部分地区住建部门对中介违规行为有行政处罚权,可督促中介配合处理。 3. 申请仲裁(需合同约定):若中介服务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员会解决”),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委裁决中介费退还问题,裁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 4. 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未约定仲裁,可向房屋所在地或中介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合同、漏水证据、沟通记录等),主张中介未履行如实报告义务,要求退还中介费并赔偿损失。诉讼时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中介转移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注:若因漏水导致合同解除,中介未促成交易,可主张不支付或少支付报酬)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法临有话说:二手房漏水问题中,中介费退还的核心在于中介是否尽到如实报告义务。购房者需及时固定证据,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主张权利,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投诉、仲裁或诉讼。生活中类似的纠纷还有很多,比如“二手房隐瞒凶宅信息,中介费能否退?”“中介未核实房屋产权导致无法过户,如何索赔?”“中介承诺‘包过户’却未兑现,能要求退中介费吗?”等。如果你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具体情况的维权方案,避免因证据不足或法律知识欠缺导致权益受损。
2026-02-17 09:46:35
当房屋实际面积多于合同约定时,退定金需结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判断。若面积误差比超出合同或法定合理范围(通常3%),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定金;若在合理范围内,需按约定或法定方式处理。实践中需先核查合同条款、收集证据,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权,具体需依据《民法典》《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操作。 房屋的面积多于合同约定,怎么退定金 在房屋买卖中,面积是核心交易要素之一。若收房时发现房屋实际面积多于合同约定,不少购房者会因面积增加导致总房款上升、超出预算等问题,希望退还已支付的定金。这种情况下,定金能否退还、如何退还,取决于面积误差的具体比例、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例如,小明购买一套约定面积100平方米的房屋并支付5万元定金,收房时实测面积为105平方米,面积误差比达5%,此时他能否退定金?这就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综合分析。 法律解析: 1. 面积误差的法定处理规则: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买方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超出3%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在买方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这里的“已付购房款”通常包含定金,但若定金性质为“立约定金”(仅担保合同订立),需额外结合定金罚则判断。 2. 定金的性质与退还条件:若定金为“履约定金”(担保合同履行),因卖方提供的房屋面积超出合理误差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买方无力承担增加的房款),买方解除合同属于“因卖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若定金为“立约定金”,且因面积误差导致双方未能订立正式买卖合同,需看过错方:若卖方未如实告知面积情况,买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3. 合同约定优先于法定:若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如“面积误差超出2%买方有权退房并退还定金”),则优先按合同执行。若合同约定“无论面积误差多少均不退定金”,该条款可能因排除买方主要权利而无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行动建议: 1. 核查合同条款:仔细查看合同中“面积差异处理”条款,明确约定的误差范围、处理方式(如是否可退房、定金是否退还),以及定金的性质(立约定金/履约定金)。 2. 收集关键证据:保留购房合同、定金支付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房屋面积测绘报告(需由有资质机构出具)、与卖方的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邮件)等,证明面积误差事实及定金支付情况。 3. 书面提出异议与退房申请:在发现面积误差后,及时向卖方发送书面通知,明确提出面积误差问题、依据合同或法律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要求卖方在指定期限内回复,避免超过维权时效。 4. 评估误差比例与自身需求:若面积误差在3%以内,需考虑是否接受据实结算;若超出3%且不愿继续履行,需明确以“面积误差超出法定范围”为由主张解除合同,而非因自身原因违约(避免丧失定金)。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与卖方(开发商或二手房房东)沟通,说明面积误差情况及法律依据,提出退还定金的具体要求。可通过补充协议约定解除合同、定金退还金额及时间,降低维权成本。 2.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卖方拒绝协商,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介入调解。住建部门对商品房面积管理有监管职责,可能督促卖方依法处理。 3. 申请仲裁:若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解决”),可向约定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提交证据材料,由仲裁委裁决定金退还事宜。 4. 提起诉讼:若协商、调解、仲裁无果,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案由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卖方退还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视过错情况)。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身份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法临有话说:当房屋面积多于合同约定时,退定金的核心在于判断面积误差是否超出合理范围及合同约定。若误差超3%或合同约定可退房,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房屋面积少于合同约定能退定金吗?”“定金和订金有何区别?”“开发商故意隐瞒面积误差怎么办?”等,若你遇到此类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避免因不懂法而错失维权时机。
2026-02-17 08:31:12
购房者因开发商无国有土地使用证导致贷款失败,中介费是否退还需结合中介是否尽到如实报告义务及过错程度判断。若中介未核实开发商证件齐全性或隐瞒关键信息,存在过错,应退还中介费;若中介已尽审查义务且无过错,可能无需退还,但需结合合同约定。解决路径包括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购房者需收集证据证明中介过错,依据《民法典》及中介管理法规维权。 开发商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导致贷款失败,中介费怎么退 在房产交易中,购房者通常通过中介机构选购房屋,双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并支付中介费。但部分情况下,由于开发商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核心证件,导致银行因房产产权不清晰拒绝发放贷款,购房者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此时,购房者往往会与中介就中介费退还问题产生争议:中介是否有义务审查开发商的证件?未审查导致交易受阻,中介费该如何处理?这一问题的核心在于界定中介的法律义务与过错责任,进而确定中介费的退还规则。 举个例子,就像我们委托中介租房时,如果中介没告诉你房屋是“违建”,导致你入住后被要求搬离,这种情况下中介显然没尽到责任,中介费自然要退。房产交易中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就相当于“房屋的合法身份”,中介若忽视这一点,同样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解析: 要解决中介费退还问题,需从中介的法定义务和过错责任两个层面分析。根据《民法典》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介机构作为专业服务提供者,负有如实报告重要事项的义务,包括对开发商资质、房产合法性(如国有土地使用证、预售许可证等)的审查与告知。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开发商开发房产的基础证件,也是办理预售许可证、产权登记的前提,中介在促成交易前,应当核实开发商是否具备该证件——这就像医生看病前要先检查患者的基础体征,中介也必须确认开发商的“基础资质”是否齐全。 若中介未履行上述义务,比如未要求开发商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明知开发商无证却隐瞒购房者,导致购房者因证件缺失无法获得贷款,中介存在重大过错,应当退还中介费。反之,若中介已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购房者披露开发商证件情况(如明确告知“开发商暂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贷款可能存在风险”),且购房者仍自愿交易,则中介无过错,中介费可能无需退还。此外,若中介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如要求开发商提供预售许可证,而开发商通过隐瞒方式取得预售许可,导致中介未能发现土地使用证缺失),则需结合合同约定判断,通常中介仅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范围内承担责任。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中介服务合同、中介费支付凭证(转账记录、收据)、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开发商无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证明(如政府部门答复函、开发商书面说明)、银行贷款拒绝通知书(需注明“因开发商证件不全”等原因),这些是证明中介过错的核心材料。 2. 书面告知中介违约事实:向中介发送正式函件(可通过EMS邮寄并注明“关于因开发商无证导致贷款失败要求退还中介费的函”),明确指出中介未审查开发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过错,要求在指定期限内退还中介费,避免口头沟通无凭证。 3. 核查中介是否具备合法资质:通过当地住建部门官网查询中介是否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若中介无资质从事经纪业务,其签订的中介合同可能无效,可主张全额退还中介费并要求赔偿损失。 比如,小王通过中介买房时,保留了中介承诺“开发商证件齐全”的微信聊天记录,后来发现开发商无证,这些聊天记录就是证明中介过错的关键证据,协商时直接出示,中介往往会更配合退款。 赔偿计算方法: 中介费退还金额主要根据中介过错程度确定:1. 中介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未审查证件、隐瞒无证事实):应全额退还中介费,若购房者因贷款失败产生额外损失(如向开发商支付的定金无法追回、为贷款支付的评估费等),可要求中介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不超过中介费总额)。2. 中介存在一般过失(如已审查但未发现开发商伪造证件):可协商退还部分中介费(通常50%-80%,具体结合过错程度)。3. 中介无过错(已如实披露风险,购房者自愿交易):无需退还中介费,但需中介提供已履行告知义务的证据(如书面风险提示函、购房者签字确认书)。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退款:携带证据与中介当面沟通,明确中介未履行证件审查义务的法律依据(如引用《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提出“全额退还中介费+利息(按LPR计算)”的诉求,协商时可录音留存沟通内容,避免中介事后反悔。 2.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中介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经纪管理部门)或中介行业协会投诉,提交证据材料并说明情况,监管部门会责令中介限期处理(通常15-30个工作日内反馈)。例如,深圳市住建局对中介违规行为的投诉处理效率较高,多数中介会在投诉后主动协商退款。 3.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若中介拒不退款,可根据中介合同约定选择仲裁(需合同中存在仲裁条款,约定具体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准备起诉状(列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清单(含合同、支付凭证、开发商无证证明等),向中介住所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提交,法院一般会在3-6个月内审理结案。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临有话说:购房者因开发商证件问题导致交易受阻时,中介费退还的核心是中介是否尽到“守门人”责任。若中介未审查开发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关键证件,即使购房合同已签订,中介费仍需退还。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开发商无证导致退房,已付的中介费能退吗?”“中介承诺‘包贷款’却因开发商证件问题失败,能索赔吗?”等,若您遇到此类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结合具体证据和合同条款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2026-02-16 20:19:35
买商铺时若开发商擅自更改房屋结构导致无法正常营业,属于严重违约行为。购房者可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通过收集证据、协商、发律师函、诉讼等方式主张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首付款,并可要求赔偿资金占用利息及实际损失。核心在于证明开发商违约及结构变更对营业的实质性影响,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买商铺开发商擅自更改房屋结构影响营业,首付款怎么退 在商铺买卖中,开发商为追求利益或施工便利,擅自更改房屋结构(如承重墙位置、层高、户型布局等)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合同约定,还可能导致商铺无法满足经营需求(如空间利用率降低、消防不达标、客户体验差等),直接影响承租人入驻或自营收益。很多朋友遇到这类问题时,最关心的就是“已付的首付款还能不能退”。例如,王女士购买的临街商铺原设计有独立门头和3.5米层高,收房时却发现门头被合并、层高仅2.8米,导致无法开设计划中的连锁品牌店,此时退回首付款就成了她的核心诉求。 法律解析: 开发商擅自更改房屋结构的行为,在法律上可从以下角度认定: 1. 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购房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房屋结构、户型、面积等核心条款,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属于“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 2. 可能构成根本违约:若结构变更导致商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无法满足经营用途、安全不达标等),则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付款项并赔偿损失。例如,将商铺原设计的开放式布局改为多隔断结构,导致无法开展餐饮、零售等需要大空间的经营活动,即属于根本违约。 3. 违反法定义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开发商如需变更规划、设计,应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未通知的需承担违约责任。擅自变更且未通知,本身就违反了法定的告知义务。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购房合同(重点标注结构、户型条款)、开发商宣传资料(如沙盘、户型图、广告页)、结构变更的书面证明(如施工图纸、竣工备案表)、现场照片/视频(对比原设计与实际结构差异)、影响营业的证明(如承租人解约通知、经营计划受阻说明等)。 2. 书面催告开发商整改或退款:向开发商发送正式函件,明确指出结构变更事实、违约依据,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结构或全额退还首付款。函件需通过EMS邮寄并保留凭证,避免口头沟通无记录。 3. 评估损失范围:除首付款外,梳理因违约产生的其他损失,如已支付的定金、贷款利息(若已办理按揭)、为筹备开业支出的设计费、装修定金等,后续可一并主张赔偿。 4. 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结构变更是否构成根本违约、证据是否充分、赔偿金额如何计算等问题,需律师结合具体案情分析,避免因自行协商不当导致权益受损。 赔偿计算方法: 退回首付款及相关赔偿的计算方式如下: 1. 首付款全额退还:以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为准,包括已支付的定金(若定金已转为首付)。例如,总房款200万元,首付60万元,则需退还60万元。 2. 资金占用利息:自支付首付款之日起至实际退款日,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公式:利息=首付款金额×LPR×占用天数/365。假设首付60万元,占用1年,LPR为3.45%,则利息为60万×3.45%=2.07万元。 3. 实际损失赔偿:包括为商铺筹备经营产生的直接费用(如设计费、装修定金、租赁保证金损失等),需提供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例如,已支付装修设计费5万元,因结构变更无法使用,可主张5万元赔偿。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选择):与开发商当面沟通,出示证据并提出退款要求。可要求开发商出具书面退款协议,明确退款金额、时间及违约责任。协商时可适当让步(如放弃部分利息),但核心是确保首付款全额退还。 2.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调解。监管部门的调查和督促可能促使开发商主动退款。 3. 申请仲裁(若合同有约定):若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员会解决”),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交证据主张解除合同、退还首付及赔偿。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4. 提起诉讼(最有效途径):向商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诉讼请求包括:①解除购房合同;②判令开发商退还首付款;③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及实际损失。法院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法临有话说:开发商擅自更改商铺结构导致无法营业,本质是违约行为,购房者完全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回首付款。关键在于及时固定证据、明确违约事实,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权。实际操作中,很多购房者因证据不足或错过维权时机导致权益受损,建议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你可能还想知道:“开发商延迟交房能退首付吗?”“商铺面积误差超过3%怎么处理?”“签了认购书没签合同,定金能退吗?”遇到这些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解答和维权方案。
2026-02-16 18:49:58
开发商虚假宣传导致购房者交付定金后,购房者可依法维权要求退还定金。关键在于认定虚假宣传行为,固定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主张权利。根据法律规定,若开发商存在欺诈性虚假宣传,购房者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甚至可主张双倍返还。本文将从法律解析、行动步骤、赔偿计算及解决方法等方面详细指导维权路径。 开发商虚假宣传,定金交了该怎么退 在房地产交易中,开发商为吸引购房者,常通过广告、沙盘、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等方式宣传房屋配套(如学区、地铁、商业中心)、房屋质量、规划设计等。但部分开发商存在“夸大宣传”“承诺不兑现”等虚假宣传行为,导致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进而希望退还定金。这种情况下,定金能否退还、如何退还,需结合法律对“虚假宣传”的认定、定金的法律性质及维权途径综合判断。 例如,某开发商宣传“项目自带重点小学学区”,购房者基于此交付定金,后发现该学区规划已取消,此时开发商的宣传即构成虚假宣传,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法律解析: 虚假宣传的法律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虚假宣传是指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情形,包括“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若开发商的宣传内容(如配套设施、规划、房屋属性等)与实际不符,且该内容对购房者的购房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即构成虚假宣传。 定金的法律性质与定金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是合同履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需注意,若因开发商虚假宣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即购房者基于错误宣传作出购房决定),购房者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 你可能想知道:“如果宣传内容未写入合同,还能认定虚假宣传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若对房屋及相关设施作出“具体确定的说明和允诺”,且对合同订立及房价有重大影响,即使未写入合同,也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违反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开发商虚假宣传的全部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册、广告视频、沙盘照片、销售人员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购房现场的宣传展板照片、媒体报道等。重点标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具体内容(如“学区承诺”“地铁规划”等)。 2. 核查定金性质:查看定金收据或协议,确认是“定金”还是“订金”。“定金”适用定金罚则,“订金”通常视为预付款,可直接要求返还。若协议中未明确“定金”字样,需结合上下文判断是否具有担保性质。 3. 书面催告开发商: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函件(建议通过EMS邮寄并保留凭证),说明虚假宣传的事实,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明确告知若不配合将采取法律措施。 4. 向监管部门投诉:向当地住建局(房地产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虚假广告查处)提交投诉材料,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调查,督促开发商退款。投诉时需附上证据清单,说明诉求。 赔偿计算方法: 1. 定金返还基础金额:若开发商虚假宣传构成欺诈,购房者可主张撤销合同,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即本金)。 2. 双倍返还定金的情形:若定金协议明确约定“定金”且开发商存在“不履行债务”的违约行为(如因虚假宣传导致无法交付符合宣传的房屋),购房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即定金金额×2)。 3. 实际损失赔偿(如适用):若因虚假宣传导致购房者产生额外损失(如为购房支付的交通费、律师费等),可在主张定金返还的同时,要求赔偿实际损失,但需提供损失的具体证据(如票据、合同等)。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与开发商协商,通过沟通说明虚假宣传的事实及法律后果,争取达成退款协议。协商时可引用相关证据,明确自身诉求(如“根据宣传资料,贵司承诺的XX配套未兑现,构成虚假宣传,现要求退还定金XX元”)。 2. 行政投诉: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开发商虚假广告,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市场监管部门可对开发商处以罚款,同时督促其退款。投诉流程一般为:提交书面投诉材料→部门受理→调查核实→调解或处罚。 3. 仲裁或诉讼:若协商、投诉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购房协议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无约定,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如定金支付凭证、宣传证据、沟通记录等),主张撤销合同、返还定金(或双倍返还)。 例如,购房者可向法院提交开发商的宣传册(标注“学区房”)、教育局的规划文件(证明学区不存在)、定金收据等证据,证明开发商存在欺诈,从而胜诉要求退款。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临有话说:面对开发商虚假宣传导致定金纠纷,核心在于“证据+法律途径”。购房者需第一时间固定宣传证据,明确定金性质,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阶梯式方式维权。类似问题还包括“开发商延期交房定金能否退”“房屋面积与宣传不符如何索赔”等,若你遇到此类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具体案情的维权方案,避免因证据不足或法律知识欠缺导致权益受损。
2026-02-16 12:29:01
被中介胁迫签订合同后,定金能否退还的核心在于“胁迫”是否成立及合同效力状态。根据法律规定,胁迫下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一旦被撤销,定金应全额返还。实践中需重点收集胁迫证据(如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权。本文将从法律解析、证据收集、行动步骤到具体解决方法,详细指导如何有效退还定金。 被中介胁迫签合同,定金该怎么退 在房屋买卖、租赁等交易中,部分中介为促成交易,可能通过威胁、恐吓、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迫使消费者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很多朋友遇到这种情况时,会担心“定金已交,合同已签,还能退吗?”实际上,法律明确保护被胁迫方的权益,此类合同并非“签了就生效”。定金能否退还的关键在于能否证明“胁迫”事实存在,以及如何通过法律程序撤销合同、追回定金。本文将结合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拆解维权的核心步骤和注意事项。 例如,小王通过中介租房时,中介以“不签合同就扣留身份证”相威胁,小王被迫签订合同并支付1万元定金。事后小王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这种情况下,他能否要回定金?答案是肯定的,但需要按法律流程操作。 法律解析: 1. 什么是“胁迫”?法律如何定义? 根据《民法典》第150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里的“胁迫”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存在“胁迫行为”(如暴力威胁、名誉威胁、经济威胁等),二是行为与签订合同存在“因果关系”(即因胁迫才被迫签合同)。比如中介说“不签就找人砸你家玻璃”,或威胁曝光个人隐私,均可能构成胁迫。 2. 胁迫下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定金是否需要遵守“定金罚则”? 正常情况下,“定金罚则”(《民法典》第586条)要求:给付定金方违约,定金不退;收受定金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但该规则的前提是合同“合法有效”。如果合同是因胁迫签订,属于“可撤销合同”,一旦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155条),定金罚则自然不适用,中介应返还已收定金(《民法典》第157条)。 3. 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避免维权方向错误。 只有明确标注“定金”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才适用定金罚则;若写的是“订金”,通常视为预付款,合同无效或撤销时可直接要求返还。但无论“定金”还是“订金”,只要合同因胁迫被撤销,均有权要求返还。行动建议: 1. 第一时间固定“胁迫”证据,这是维权的核心。 胁迫证据包括:① 书面证据(如中介发送的威胁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邮件);② 录音录像(如谈判时的录音、现场视频,注意录音需明确对方身份和胁迫内容);③ 证人证言(如现场其他租客、邻居的证言);④ 身体或物品受损证据(如被威胁时受伤的医疗记录、物品损坏照片)。若中介通过口头威胁(如当面恐吓),需尽快让对方书面确认(如要求中介写下“因威胁签订合同”的说明,即使对方拒绝,过程也可录音)。 2. 立即停止履行合同,避免扩大损失。 发现被胁迫后,不要再向中介支付后续款项(如中介费、租金),也不要配合办理过户、入住等手续,防止被认定为“以行为默认合同有效”。 3. 书面通知中介“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留存送达证据。 可通过EMS邮寄《撤销合同通知书》,内容注明“因贵方以XX方式胁迫本人签订合同,现依据《民法典》第150条撤销合同,要求3日内返还定金XX元”,快递单注明“撤销合同通知书”,保留底单和物流记录;或通过中介官方邮箱、工作微信发送,截图保存发送记录。 4. 向中介监管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施压。 中介属于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建委)投诉;涉及虚假宣传、欺诈的,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投诉时提交证据材料(合同、定金凭证、胁迫证据),要求监管部门介入调解。 5. 若涉及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立即报警并保留接警回执。 如中介通过堵门、跟踪、殴打等方式胁迫,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报警记录可作为证明胁迫的重要证据。 赔偿计算方法: 1. 定金本金返还: 若合同被撤销,中介应全额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如支付1万元定金则返还1万元)。需提供定金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中介出具的定金收据)。 2. 利息损失(如有): 定金被占用期间产生的利息可主张返还,一般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LPR计算(如1万元定金被占用3个月,按年利率3.45%计算,利息约86元)。需提供定金支付时间和起诉时间的证据。 3. 实际损失赔偿(需举证): 因中介胁迫导致的直接损失(如为解决纠纷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等),可要求中介赔偿。例如,为协商退定金请假1天,误工费按日工资300元计算,可主张赔偿300元,但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请假证明等证据。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 携带证据与中介当面沟通,明确告知“胁迫签订的合同可撤销,若不退定金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多数中介为避免投诉或诉讼影响声誉,可能同意退还定金。协商时注意录音,以防对方事后反悔。 2. 投诉调解: 若协商无果,向住建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提交书面投诉材料,要求行政调解。部分地区设有“房地产纠纷调解委员会”,可申请免费调解,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3. 仲裁(如有仲裁条款): 若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解决”),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和证据,仲裁裁决作出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诉讼(最有效途径): 若未约定仲裁或调解失败,可向法院提起“合同撤销纠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合同、中介返还定金及赔偿损失。需准备:① 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② 证据清单(包括身份证明、合同、定金凭证、胁迫证据、沟通记录等);③ 向合同履行地或中介住所地法院起诉(房屋租赁/买卖合同,一般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诉讼周期约3-6个月,诉讼费根据标的额计算(1万元定金的诉讼费约50元)。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0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6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法临有话说:被中介胁迫签合同后,定金并非“要不回”,关键在于能否证明“胁迫”事实并及时行使撤销权。实践中,很多人因忽视证据收集(如未保留聊天记录、录音不完整)导致维权困难,因此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是重中之重。你可能还想知道:“中介口头说‘不签就别想走’算胁迫吗?”“定金交了半年才发现被胁迫,还能起诉吗?”“只有聊天记录没有录音,证据够吗?”这些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建议及时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你的证据材料制定针对性维权方案,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定金损失。
2026-02-16 11:15:59
开发商拒绝交房导致退房后,购房者可依法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费,主要涉及契税、印花税等。需先与开发商协商获取退房证明,再向税务部门提交材料申请退税,若遇阻碍可通过行政投诉或诉讼维权。本文从法律依据、操作流程、材料准备等方面详细解析,助购房者顺利退还税费。 开发商拒绝交房,退房后,怎么退税费 在商品房交易中,开发商拒绝交房属于严重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退房。退房后,已缴纳的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并非“打水漂”,而是可依法申请退还。但很多朋友因不了解退税流程和条件,导致税费长期无法追回。例如,李女士购买某楼盘后,开发商逾期1年未交房,她退房后因不知如何申请契税退还,耽误了近半年才完成退税。本文将详细说明退房后税费退还的条件、流程及注意事项,帮助购房者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解析: 退房后税费退还的核心法律逻辑是“合同解除导致纳税基础消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税费缴纳以有效的房屋交易为前提,若购房合同因开发商违约被解除,原交易行为未实际完成,已缴纳的税费应予以退还。 具体到不同税种:契税是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办理产权登记前缴纳的税种,若合同解除且未办理产权过户,根据《契税法》第十二条,“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印花税则是针对合同签订行为征收的税种,若合同被解除,已缴纳的印花税通常不予退还(特殊情况除外,如地方有明确规定),但部分地区对未履行的合同可申请退税。此外,若购房者已办理产权登记后退房,需先注销产权登记,再申请契税退还。行动建议: 1. 固定退房及开发商违约证据:立即收集购房合同、开发商拒绝交房的书面通知(如催告函回函、聊天记录等)、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解约判决/调解书(若通过司法途径退房)、退房协议等,证明退房系开发商违约导致,且合同已合法解除。 2. 整理税费缴纳凭证:找出契税完税证明(通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印花税缴纳凭证、购房发票等,核对缴纳金额和时间,确保凭证完整无涂改。 3. 与开发商协商配合:要求开发商出具《退房证明》或《解除合同协议书》,明确“因开发商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双方无其他税费纠纷”,部分税务部门要求开发商盖章确认退房事实。 4. 明确退税部门及材料清单:联系房屋所在地的税务局(可通过12366热线查询),确认退税所需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退房协议、完税证明、购房合同、银行卡信息等),避免因材料不全多次跑腿。 赔偿计算方法: 退房后税费退还金额需根据税种和实际缴纳情况确定: 契税:全额退还。计算公式为“已缴纳契税金额=计税依据×税率”,退税时按实际缴纳金额全额申请,例如购房者以200万元购房,税率1%,缴纳契税2万元,退房后可申请退还2万元。 印花税:一般不予退还,但部分地区规定“合同未履行且已缴纳印花税”可申请退还,需咨询当地税务部门。若可退,退还金额为已缴纳的印花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0.05%)。 其他费用:如维修基金,不属于税费范畴,需单独向住建局申请退还,通常凭退房协议和维修基金缴纳凭证办理。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首选):与开发商沟通,要求其协助办理退税手续,包括出具退房证明、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部分税务部门需开发商配合)。若开发商配合,可由双方共同向税务部门提交申请,提高效率。 2. 向税务机关直接申请:若开发商不配合,购房者可自行携带材料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提交退税申请,填写《退(抵)税申请表》,说明退房原因及合同解除情况。税务部门受理后,通常在20-3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退还税款至指定银行卡。 3. 行政投诉或行政诉讼:若税务部门无正当理由拒绝退税,可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退还税费。例如,某购房者因税务部门以“已网签”为由拒绝退税,通过行政诉讼胜诉,最终追回契税。 4. 司法途径(针对开发商不配合导致无法退税):若因开发商拒绝出具退房证明等材料导致无法退税,可依据退房协议或法院判决,起诉开发商承担“协助退税义务”,要求其配合提供所需文件。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二条:“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法临有话说:开发商拒绝交房退房后的税费退还,关键在于“合同解除”和“纳税基础消失”,购房者需及时收集证据、明确流程,主动向税务部门申请。实践中,部分购房者因忽略退税时效(通常3年内)或材料不全导致无法退款,建议尽早行动。此外,类似“开发商延期交房能退房吗?”“退房后贷款利息能退吗?”“维修基金如何退还?”等问题,均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2026-02-16 09:40:41
购买办公楼时,若开发商擅自更改承重结构导致影响办公,属于严重违约行为。购房者可依据法律规定要求退还定金,甚至主张双倍返还。关键需收集开发商违约证据(如合同、结构变更证明等),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投诉、仲裁或诉讼维权。根据《民法典》定金罚则,收受定金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具体需结合合同约定及实际影响判断。 买办公楼开发商擅自改承重结构影响办公,定金该怎么退 在商业地产交易中,办公楼的结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是购房者的核心需求。若开发商在销售后擅自更改承重结构(如承重墙位置、承重柱数量或尺寸等),可能导致楼层布局改变、荷载能力下降,甚至影响办公空间的正常使用(如无法合理划分办公区域、存在安全隐患等)。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合同约定,更可能构成根本违约,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定金。例如,某科技公司购买整层办公楼用于研发实验室,收房时发现开发商为增加可售面积,将原设计的4根承重柱减少为2根,导致楼层承重不足,实验室设备无法安全放置,此时公司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并追究开发商责任。 法律解析: 首先需明确“定金”的法律性质。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分为立约定金(担保合同订立)和履约定金(担保合同履行),购房交易中多为履约定金,即担保双方履行购房合同义务。开发商擅自更改承重结构的行为,需从两方面判断是否构成违约: 一是是否违反合同约定。若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办公楼的结构设计(如附图纸、结构说明等),或开发商在宣传资料、销售承诺中明确了承重结构相关内容,擅自更改即构成违约;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屋结构属于“房屋基本情况”,开发商需保证与约定一致,擅自变更仍属违约。 二是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承重结构是办公楼安全性和使用功能的核心,更改后若导致办公目的无法实现(如空间布局被破坏、存在安全隐患无法使用),则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此外,需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具有担保性质,适用“定金罚则”(收受方违约需双倍返还);订金仅为预付款,违约时仅需返还本金。若合同中写“订金”,则需结合其他条款判断是否可主张赔偿。行动建议: 1. 固定违约证据:立即收集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开发商宣传资料(如沙盘、户型图、结构说明)、付款凭证(定金收据)、房屋结构变更的书面证明(如开发商通知、施工图纸变更文件)、影响办公的现场照片/视频(如承重柱位置变化、空间布局破坏)、第三方机构(如住建局、质检部门)的结构检测报告等,证明开发商擅自更改承重结构及对办公的影响。 2. 书面催告开发商:向开发商发送正式书面函件(建议通过EMS邮寄并保留回执),明确指出其擅自更改承重结构的违约行为,要求限期整改恢复原状,或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若主张双倍返还需明确说明)。函件中需附证据清单,避免口头沟通无凭证。 3. 同步咨询专业机构:联系住建局、质检站等行政部门,反映开发商擅自变更结构的问题,要求其介入调查并出具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的意见(行政部门的调查结果可作为重要证据);若影响办公功能,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结构变更对办公使用影响”的评估报告。 4. 全程留存沟通记录:与开发商的沟通(微信、短信、邮件、面谈录音等)需全程留存,重点记录开发商承认变更结构、拒绝整改或退还定金的内容,避免后期开发商否认违约事实。 赔偿计算方法: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若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者可主张定金退还,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定金未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已支付定金×2(双倍返还)。例如,办公楼总价款1000万元,定金200万元(未超过20%),开发商违约需返还200×2=400万元。 2. 定金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超过部分视为“预付款”,仅需返还本金。例如,总价款1000万元,定金300万元(超过20%的100万元为预付款),则需返还200×2(定金部分)+100(预付款部分)=500万元。 注:若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违约金,购房者可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或违约金条款(二者不可同时主张),需比较哪一种更有利于自身权益(如违约金高于双倍定金,可选择违约金)。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解决:携带证据与开发商协商,明确法律依据(如《民法典》定金罚则、根本违约条款),提出具体诉求(如双倍返还定金、赔偿实际损失等)。协商时可适当让步(如仅要求退还定金而非双倍),若开发商愿意配合,需签订书面和解协议,明确退款金额、时间及违约责任。 2. 向行政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向当地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投诉,提交开发商擅自变更结构的证据,要求行政部门责令开发商整改或协调退款。行政部门的调解或处罚决定可作为后续法律程序的辅助证据。 3. 申请仲裁(如有仲裁条款):若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员会解决”),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提交证据材料并主张定金退还,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4. 提起诉讼:向办公楼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由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或“定金合同纠纷”,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合同、定金收据、结构变更证据等),要求法院判决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或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诉讼中可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开发商账户确保判决后能执行。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法临有话说:开发商擅自更改办公楼承重结构属于严重违约,购房者可通过收集证据、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要求退还定金,甚至主张双倍返还。实践中,需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保留好合同、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类似问题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定金能否退”“房屋面积误差过大定金怎么处理”“精装修标准缩水定金能否双倍返还”等,若您遇到相关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法律解决方案。
2026-02-15 19:10:49
商铺因承重墙不合格无法营业时,定金退还需结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处理。若卖方明知或应知承重墙问题仍签约,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定金应全额退还。建议先收集证据(如检测报告、合同等),与卖方协商,协商无果可投诉或诉讼。核心法律依据为《民法典》定金罚则及合同解除条款。 商铺存在承重墙不合格的问题不能营业,定金如何退 在商铺租赁或购买过程中,若交付定金后发现商铺存在承重墙不合格问题,导致无法正常装修、开业,此时定金能否退还、如何退还成为关键。承重墙作为房屋主体结构的核心,其不合格直接影响商铺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属于严重质量瑕疵。很多朋友可能会遇到类似情况:交了定金却因房屋质量问题无法使用,不知道该如何维护权益。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析定金退还的条件、流程及具体方法,帮助大家有效维权。 法律解析: 首先需明确“定金”的法律性质。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而约定的担保方式,具有惩罚性。若买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若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即“定金罚则”)。 商铺承重墙不合格是否构成卖方违约?需分两种情况:一是卖方在签约时明知或应知承重墙不合格(如未取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隐瞒检测报告等),仍与买方签订合同,此时卖方因提供不合格标的物构成根本违约,买方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二是卖方签约时不知承重墙存在问题(如第三方施工导致后期出现问题),且问题不可归责于双方,此时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根据《民法典》第587条,定金应当全额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仅为预付款,无论哪方违约,订金均应退还。若合同中写的是“订金”,买方直接要求返还即可。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商铺承重墙不合格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房屋质量检测报告》(需明确标注“承重墙不合格”及具体问题)、购房/租赁合同(重点标注房屋质量保证条款)、与卖方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需体现卖方是否知晓质量问题)、定金支付凭证(转账记录、收据等)。 2. 及时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以EMS或快递形式发送《解除合同及退还定金通知书》,明确说明因承重墙不合格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若卖方违约,可要求双倍返还),保留送达回执作为证据。 3. 避免“先行违约”:在未与卖方协商一致或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前,不要单方停止履行合同义务(如拒绝后续付款),以免被卖方反指违约,影响定金退还主张。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解决:携带证据与卖方沟通,说明承重墙不合格的事实及法律后果(如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争取达成书面退款协议,明确退款金额、时间及违约责任。协商时可适当让步(如放弃双倍返还,仅要求退还本金),以快速解决纠纷。 2. 向行政部门投诉:若商铺属于新建房屋,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或房屋质量监督站)投诉,要求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查处。行政部门的调查结果或整改通知可作为后续维权的有力证据。 3.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若协商无果,可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若合同约定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无约定,向商铺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诉讼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检测报告、合同、通知等),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定金(或双倍返还)。 例如:小明租赁商铺用于开餐厅,交了5万元定金后,装修时发现承重墙存在裂缝,经检测机构认定为不合格。小明可先与房东协商,若房东拒绝退款,可凭检测报告、租赁合同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即1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7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1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法临有话说:商铺承重墙不合格导致无法营业时,定金退还的核心在于判断卖方是否存在违约。若卖方明知质量问题仍签约,需双倍返还定金;若因不可归责双方的事由,定金应全额退还。建议先固定证据、书面通知,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投诉或诉讼解决。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商铺漏水导致无法使用定金怎么退”“开发商隐瞒房屋抵押情况定金能否退还”等,若您遇到此类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维权方案。
2026-02-15 17: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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