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游时因度假村电梯陡降摔断腿,游客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责任主体可能涉及旅行社(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和度假村(电梯管理过错),需先固定证据(报警记录、医疗凭证、现场视频等),再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可向旅游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关键是明确各方责任,依据《旅游法》《民法典》主张权利,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
在团队旅游中,游客与旅行社签订旅游服务合同,旅行社有义务保障游客人身安全;同时,游客入住度假村(或酒店)时,度假村作为经营场所管理者,需对电梯等设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若电梯因维护不当、操作失误等原因陡降导致游客摔断腿,属于典型的旅游服务过程中安全事故。此类纠纷中,游客常面临“找谁赔、赔什么、怎么赔”的困惑,例如:旅行社是否需担责?度假村和电梯维护方谁是主要责任人?赔偿范围是否包含后续康复费用?本文将从法律责任、维权步骤、赔偿计算等方面详细解析。
举个例子:王女士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岛度假团”,入住旅行社安排的度假村时,乘坐电梯前往客房途中,电梯突然从5楼骤降至1楼(无缓冲),导致其右腿胫骨骨折。事后发现电梯未定期检修,度假村未张贴安全警示。此时王女士可同时向旅行社和度假村主张赔偿,因二者均可能存在过错。
要明确游客维权的法律依据,需先厘清责任主体及法律关系:
1. 旅行社的责任:基于旅游服务合同的附随义务。根据《旅游法》第79条,旅行社需“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对旅游行程中的住宿、交通等服务有“安全审查义务”(如选择合规度假村、确认设施安全)。若旅行社未核实度假村电梯安全状况(如未要求提供电梯年检合格证明),或未提醒游客注意电梯风险,可能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2. 度假村(酒店)的责任:基于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度假村作为电梯管理者,需定期检修、维护电梯,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如张贴年检标识、设置紧急呼叫装置);若因电梯维护缺失(如钢丝绳断裂、控制系统故障)或未及时处理隐患导致事故,需承担侵权责任。
3. 可能的连带责任:旅行社与度假村是否需共同担责? 若旅行社明知度假村电梯存在安全隐患仍安排入住,或度假村与旅行社就游客安全有书面约定(如“由度假村全权负责住宿期间安全”),可能构成“共同过错”,游客可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任何一方需先全额赔偿,再内部追偿)。
你可能想知道:“电梯生产厂家是否要担责?”若电梯本身存在质量缺陷(如设计缺陷、制造不合格),且事故与质量直接相关,游客可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要求生产者承担侵权责任;但需先通过司法鉴定确认电梯存在质量问题,实践中通常先向直接管理者(度假村)主张,再由其向厂家追偿。

1. 立即固定现场证据,避免责任方“毁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留存报警回执,证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用手机拍摄电梯内部编号、故障状态(如骤停楼层显示、电梯门变形)、现场受伤情况(腿部肿胀、血迹等);要求度假村提供电梯最近3个月的检修记录(若无法提供,可推定其未履行维护义务)。
2. 优先就医并保留医疗凭证:无论伤势轻重,立即前往正规医院治疗(避免私立诊所,后续赔偿需公立医院票据),保存所有医疗费票据(门诊病历、住院清单、手术记录、药费发票)、交通费凭证(救护车、复查打车记录);若医生建议“后续需康复治疗”,需让医院开具《后续治疗建议书》(作为主张后续医疗费的依据)。
3. 同步联系旅行社和度假村,明确责任态度:要求旅行社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或通过书面/录音确认其已知晓事故),并提供《旅游服务合同》《行程单》(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向度假村索要《事故情况说明》(需加盖公章,注明“电梯故障导致游客受伤”),若对方拒绝出具,可通过微信、短信沟通并留存记录(如“X经理,今天X点在贵酒店X号电梯,电梯从5楼陡降到1楼,导致我腿部骨折,麻烦酒店核实并处理”)。
4. 及时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关键!):待伤情稳定后(通常治疗终结3-6个月),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等级鉴定”(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若构成伤残(如骨折愈合后遗留功能障碍,可能达10级伤残),可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等级越高,赔偿金额越高)。
游客可主张的赔偿项目及计算依据(以北京地区为例,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复查费),需提供医院发票、费用清单;若后续需康复治疗,按《后续治疗建议书》预估金额主张。
2.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误工时间×月工资”计算(误工时间以医院《休假证明》为准,若致残可计算至定残前一天);无固定收入的,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误工时间”(2023年北京职工平均工资为11297元/月)。
3. 护理费:住院期间护理费=“护理天数×当地护工工资”(北京约200-300元/天);出院后需护理的,按司法鉴定意见确定护理期(如“护理期90天”),乘以护工工资或家属误工损失。
4. 残疾赔偿金:若构成10级伤残,60岁以下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2023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023元,即84023×20×10%=168046元);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5. 精神损害抚慰金:10级伤残约5000-10000元,伤残等级每提高1级增加5000-10000元(需结合事故过错程度、当地经济水平)。
6. 其他费用:营养费(按50-100元/天×营养期)、交通费(实际支出)、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拐杖、轮椅费用)等。
1. 协商:成本最低的优先途径 整理证据清单(报警记录、医疗票据、鉴定报告、合同等),向旅行社和度假村发送《赔偿协商函》(明确赔偿金额、依据),建议共同到场协商(可邀请旅游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见证)。协商时可适当让步(如放弃部分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核心费用(医疗费、残疾赔偿金)需足额主张。
2. 向旅游监管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施压 若协商无果,向旅行社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的“文化和旅游局”投诉(通过12301旅游服务热线或官网提交材料),投诉内容需写明“旅行社未履行安全审查义务”“度假村电梯管理失职”,监管部门会责令涉事方限期处理(通常45个工作日内答复)。
3. 仲裁:需合同约定仲裁条款 若《旅游服务合同》中约定“争议由XX仲裁委解决”,可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结果可强制执行),仲裁周期比诉讼短(3-6个月),但需支付仲裁费(根据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
4. 诉讼:最终维权手段 准备起诉状(列明原告、被告:旅行社+度假村)、证据材料(复印件+原件核对),向被告住所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可选,建议选赔偿标准较高的地区,如北京、上海)。诉讼中可申请“先予执行”(要求被告先支付急需的医疗费),若不懂流程,可委托律师代理(律师费可主张由败诉方承担)。诉讼时效为3年(自受伤之日起算),超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79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2条、第17条:明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
4.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35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度假村未建立档案或记录不全,可直接推定过错)。
法临有话说:游客遇此类事故,核心是“快速固定证据+明确责任方+全面主张赔偿”。需注意:电梯事故可能涉及维护方(如第三方维保公司),若度假村能证明电梯已委托维保且维保公司失职,游客可将维保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类似问题还包括“跟团游住酒店滑倒受伤”“景区设施故障导致骨折”等,均需围绕“安全保障义务”“过错责任”维权。若你对证据收集、伤残鉴定或诉讼流程有疑问,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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