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游爬泰山时被安全绳挂骨折,游客需立即就医并固定证据,通过法律途径向旅行社追责。事件核心为旅行社是否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游客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维权步骤包括保留医疗记录、与旅行社协商,协商不成可投诉或诉讼,依据《旅游法》《民法典》等法律,旅行社未确保安全设施合格需承担侵权责任。
在参加团队旅游爬泰山过程中,因安全绳断裂、松动或使用不当导致游客骨折,属于典型的旅游服务安全事故。此类事件涉及游客与旅行社的旅游合同关系,以及旅行社对游客的安全保障义务。游客受伤后,不仅面临身体痛苦,还可能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核心问题在于:旅行社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安全绳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游客应如何合法维权并获得赔偿?下面结合法律规定和实务经验,为游客提供详细解决方案。
例如,王女士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泰山一日游”,在攀爬陡峭路段时,因安全绳卡扣突然脱落导致摔倒骨折。此时,王女士能否要求旅行社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哪些?这就需要从旅行社的安全责任、证据收集、赔偿计算等方面逐步分析。
从法律关系看,游客与旅行社之间存在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旅行社需按合同约定提供安全的旅游服务;同时,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旅行社对游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即“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安全绳挂骨折”事件中,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安全设施检查义务,需确保提供的安全绳(如租赁或自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无断裂、老化、卡扣失效等问题;二是安全指导义务,需向游客说明安全绳的正确使用方法,提醒注意事项;三是应急处置义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救助并协助就医。若旅行社未履行上述任一义务,即构成“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此外,若安全绳是第三方(如景区或器材租赁公司)提供,旅行社作为组织者,对第三方提供的设施仍负有审核义务,若因设施质量问题致害,游客可要求旅行社与第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游客可选择主张违约责任(基于旅游合同)或侵权责任(基于人身损害),两者赔偿范围略有不同,侵权责任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 立即就医并保留医疗记录:第一时间到正规医院治疗,保留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包括门诊、住院、药品费等)、护理费收据等,这是后续索赔的核心证据。若需后续康复治疗,需让医院出具“后续治疗建议”。
2. 现场固定证据,避免证据灭失:事故发生后,立即用手机拍摄安全绳损坏部位(如卡扣断裂、绳索磨损处)、事故现场环境(如地面是否湿滑、安全绳固定点是否松动),记录同行游客、导游的联系方式作为证人;要求导游或旅行社现场出具《事故情况说明》并签字,若旅行社拒绝,可通过微信、短信等书面形式告知事故经过并留存记录。
3. 及时联系旅行社并书面告知:治疗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如邮件、快递签收函)向旅行社发送《事故索赔通知书》,明确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伤情及索赔主张,要求旅行社在合理期限内回复,避免口头沟通无据可查。
4. 向旅游监管部门投诉备案:拨打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接),向当地文化和旅游局投诉,提交证据材料,要求监管部门介入调查旅行社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如未检查安全设施、未配备安全员等),投诉记录可作为后续维权的辅助证据。
5. 必要时报警并申请伤残鉴定:若旅行社态度消极或拒绝承担责任,可向事故发生地派出所报警,要求警方出具《接警回执》,固定事故事实;伤情稳定后(一般治疗终结3-6个月),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如骨折可能构成10级伤残),残疾赔偿金需以鉴定结论为依据。
游客可主张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如下:
1.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药品费、住院费等,需提供医院发票和费用清单,注意保留外购药品的医嘱证明。
2.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以医院出具的“误工证明”为准(如住院15天+医嘱休息30天,共45天);收入状况: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需单位出具误工前工资证明及误工期间收入减少证明),无固定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职工平均工资或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
3. 护理费:若需护理,按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以医院“护理建议”为准(如住院期间需1人护理,出院后需1人护理30天),费用=护理天数×每日护理费(当地护工一般100-200元/天)。
4. 交通费:包括就医、复查、处理事故的交通费用,以实际票据为准(如打车票、高铁票),需与就医时间、地点对应。
5. 营养费:根据伤情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一般按20-50元/天计算,期限同误工时间或护理时间。
6. 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如骨折愈合后遗留功能障碍),按伤残等级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10级伤残为10%,9级为20%,以此类推)。例如,山东省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050元,10级伤残赔偿金=49050元×20年×10%=98100元。
7. 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伤残的,可主张5000-50000元(10级伤残一般5000-10000元,根据当地司法实践调整)。
8. 其他费用:如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山东目前为100元/天×住院天数)、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拐杖、轮椅等,按实际支出)。
1. 优先协商解决,降低维权成本:治疗终结后,整理好医疗记录、费用票据、伤残鉴定报告等证据,与旅行社当面协商赔偿金额。协商时明确赔偿项目及计算依据,可适当让步但需守住核心权益(如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必须全额赔付),签订书面《赔偿协议》并约定付款时间。
2. 申请调解,借助第三方力量促成和解: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隶属文旅局)或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提交《调解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由调解机构组织双方沟通,出具《调解协议书》。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旅行社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 仲裁解决,需以书面仲裁协议为前提:若旅游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解决”),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一方不履行可申请法院执行。
4. 诉讼维权,通过法院判决强制赔偿:若上述途径均无法解决,可向被告住所地(旅行社注册地)或事故发生地(泰山所在地泰安市)法院提起诉讼,案由选择“旅游合同纠纷”或“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建议选侵权纠纷,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起诉时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医疗记录、合同、沟通记录等)、伤残鉴定报告,法院一般会在6个月内审理完毕,判决生效后旅行社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例如,游客李先生与旅行社协商时,旅行社仅同意赔偿医疗费,拒绝支付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李先生可向泰安市文旅局投诉,若调解无效,直接向泰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提交病历、劳动合同、伤残鉴定报告等,法院会根据证据判定旅行社赔偿全部合理损失。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延伸适用于安全绳等设施的提供方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法临有话说:团游中因安全绳致骨折,游客维权的核心是“证据+法律依据”,及时固定证据、明确赔偿范围是关键。生活中类似纠纷还有很多,比如“跟团游中因导游未提醒滑倒受伤怎么办?”“旅行社未购买旅游意外险,游客受伤能否索赔?”“景区内设施老化致游客摔伤,旅行社与景区谁担责?”等。若你遇到旅游纠纷不知如何处理,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专业律师会根据具体案情提供维权方案,助你高效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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