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住宅开发商擅自加盖楼层影响起居,购房款怎么退

2026-02-20 11:42:25 4 浏览

当开发商擅自加盖楼层影响购房者起居时,购房者可依据法律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购房款。此类行为通常构成根本违约,购房者需先收集规划变更、影响起居的证据,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等途径维权。退款范围一般包括已付房款、利息及合理损失,具体需结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执行。

买住宅开发商擅自加盖楼层影响起居,购房款怎么退

在商品房买卖中,部分开发商为追求利益,可能未按规划许可擅自加盖楼层,导致购房者房屋采光、通风、视野等受到严重影响,甚至侵犯业主共有权益。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合同约定,还可能违反规划法规,属于典型的违约行为。很多朋友遇到这种情况时,最关心的就是“购房款怎么退”。例如,张先生购买的10层住宅,收房时发现开发商擅自加盖至12层,导致其房屋采光时间缩短3小时,视野完全被遮挡,此时他有权要求退还购房款并索赔损失。

法律解析:

开发商擅自加盖楼层的行为,首先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关于规划变更的规定,即开发商如需变更规划,必须书面通知买受人并取得同意。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若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即“根本违约”),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擅自加盖楼层若严重影响居住功能(如采光、通风、安全间距不达标等),即构成根本违约,购房者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购房款。

此外,开发商的行为可能违反《城乡规划法》,属于违法建设,购房者还可向规划部门投诉,要求责令整改,这也能为退房款提供法律支持。你可能想知道:“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关键看影响程度,比如采光时间是否低于国家标准(住宅日照标准一般为大寒日≥2小时),或通风、视野被严重遮挡导致居住体验显著下降。

行动建议:

1. 立即收集证据:包括购房合同(重点看规划条款)、开发商宣传资料(如沙盘、户型图)、房屋现状照片/视频(证明采光、视野受影响)、规划部门备案的原始规划文件(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获取)、开发商擅自加盖的证据(如施工记录、现场照片)。

2. 书面催告开发商整改:向开发商发送正式函件,说明其擅自加盖行为及对居住的影响,要求限期恢复原规划或退还购房款,保留邮寄回执作为证据。

3. 向监管部门投诉:向当地住建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投诉,提交证据材料,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调查,确认开发商违法建设事实,这能为后续维权提供行政认定依据。

4. 评估损失范围:除购房款外,还需计算已支付的利息(按LPR或合同约定利率)、已产生的税费、律师费等合理支出,作为索赔依据。

赔偿计算方法:

退购房款的具体金额通常包括三部分:
1. 已付购房款本金:即购房者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部分);
2. 利息损失:以已付房款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无约定则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付款日起计算至退款日止);
3. 其他损失:如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房屋差价损失(若房价下跌)等,需提供实际支出凭证或评估报告。
例如:购房者已付房款100万元,付款时间1年,LPR为3.45%,则利息约为100万×3.45%=3.45万元,总退款金额约为103.45万元(不含其他损失)。

解决方法:

1. 协商退款:优先与开发商协商,提交证据并明确退款金额(含本金、利息及损失),签订书面退款协议,约定退款时间和方式。协商时可强调开发商违法违规风险,促使其主动退款。

2. 申请仲裁:若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交证据证明开发商根本违约,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3. 提起诉讼:若协商或仲裁无果,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案由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如合同、规划文件、影响起居的证明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及赔偿损失。诉讼中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开发商转移资产。

例如,王女士起诉开发商擅自加盖楼层,法院经审理认定影响采光构成根本违约,判决解除合同,开发商退还120万元房款及利息2.8万元,并赔偿律师费1.5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法临有话说:当开发商擅自加盖楼层影响起居时,购房者可通过收集证据、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权,要求退还购房款及利息损失。实践中,类似问题还包括开发商延期交房、房屋面积缩水、质量不合格等,若你遇到此类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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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维权攻略
若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墙体严重开裂问题,购房者可依据法律认定开发商构成根本违约,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退房。退房后,已缴纳的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具体流程为:先收集墙体开裂证据(检测报告、合同等),与开发商协商退房及税费退还;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确认退房,凭生效文书或退房协议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需注意契税退税时效及材料要求,确保合法权益实现。 开发商的房子墙体开裂严重,该怎么退税费 房屋墙体严重开裂属于影响居住安全的重大质量问题,可能涉及房屋主体结构或关键使用功能缺陷。根据法律规定,若该问题导致房屋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即正常居住),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退房)。退房后,已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相关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可依法申请退还。实践中,税费退还需以成功退房为前提,具体需结合房屋质量问题的性质、购房合同约定及税费缴纳情况,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确认退房后,按税务部门要求办理退税手续。 例如:王女士购买的新房入住半年后墙体出现贯穿性开裂,经检测机构认定为主体结构施工缺陷,开发商拒绝维修,王女士通过诉讼解除合同退房后,凭法院判决书成功向税务部门申请退还了已缴契税。 法律解析: 一、墙体开裂构成“根本违约”是退房的核心前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若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退房)。墙体严重开裂是否构成“根本违约”,需结合开裂原因判断:若属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如承重墙体开裂),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购房者可直接退房;若虽非主体结构,但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如开裂导致漏水、隔音失效等),也可认定为根本违约。需注意,普通装修层开裂(如墙面抹灰层)通常不构成退房理由,需通过专业检测区分。 二、退房后税费退还的法律依据。已缴纳的税费中,最常见的是契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若购房合同解除且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购房者可申请退还已缴契税;若已办理权属登记(即已取得房产证),则契税一般不予退还(特殊情况除外,如法院判决撤销产权登记)。此外,若购房者为二手房交易(如购买的是法拍房或二手房),涉及个人所得税的,若因退房导致交易未完成,可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申请退还已缴个税,需证明“交易未实际履行”。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质量问题证据:拍摄墙体开裂部位的清晰照片、视频(标注时间、地点),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房屋质量检测报告》,明确开裂原因(是否为主体结构问题或严重影响居住),检测报告需加盖CMA认证章,确保法律效力。 2. 核查购房合同条款:查看合同中“房屋质量标准”“违约责任”条款,若约定“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退房”或“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居住可解除合同”,可直接作为协商或诉讼依据;若无明确约定,按法定解除条件主张。 3. 优先与开发商协商退房及税费退还:向开发商提交书面《退房通知书》,附检测报告等证据,明确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含贷款部分)、协助办理税费退还手续。协商时可同步提出税费退还责任归属,要求开发商配合提供退税所需材料(如退房协议、房款收据等)。 4. 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确认退房:若开发商拒绝退房,可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请求需明确“解除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判令开发商协助办理退税手续”,并提交检测报告、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强制确认退房事实。 5. 凭退房凭证办理税费退还手续:退房后,及时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以契税为例,需提交《退税申请表》、购房合同原件、退房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契税完税凭证、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税款退还至购房者账户,注意契税退税一般需在退房后3年内申请,超期可能不予受理。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明确退房与退税的“捆绑责任”。与开发商协商时,需在《退房协议》中写明“开发商应于X日内协助购房者办理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退还手续,并提供税务部门要求的全部材料(如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退房原因说明等)”,避免后续开发商以“退税是税务部门流程”为由推诿责任。 2. 法律途径:诉讼中明确“退税协助义务”。起诉时,除请求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外,需增加诉讼请求“判令开发商于判决生效后X日内配合原告向税务部门提交退税所需材料,并出具书面协助声明”,确保法院判决书包含开发商的协助义务,避免税务部门因缺乏开发商配合而拒绝退税。 3. 税费退还具体操作:分税种针对性处理。不同税费退还流程不同:契税向房屋所在地税务局申请,需现场提交材料并填写《契税退税申请审批表》;若已办理按揭贷款,需先结清贷款并注销抵押登记,再办理退税;个人所得税(如二手房交易中卖方缴纳的个税,购房者无需承担)一般由卖方申请退还,购房者需配合提供退房证明。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法临有话说:房屋墙体严重开裂退房及退税费的核心是“证据+法律确认+流程合规”,需先通过检测报告证明质量问题属于根本违约,再通过协商或诉讼固定退房事实,最后凭有效凭证办理退税。实践中,部分购房者因忽视“退房协议需明确开发商协助退税义务”,导致税务部门以材料不全拒绝退税,需特别注意协议条款的完整性。若您遇到“房屋渗水是否能退房”“退房后按揭贷款利息能否退还”“开发商拖延配合退税怎么办”等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
2026-02-20 09:31:37
在二手住宅交易中,若消防通道位置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未如实告知房屋重要信息构成违约,买方有权主张退还已缴纳税费。解决此问题需先确认卖方违约事实,收集合同、消防通道位置证明、税费凭证等证据,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税费损失,同时依据税务部门要求提交材料申请退税。 买二手住宅消防通道位置与合同不同,税费该怎么退 二手房交易中,消防通道位置属于影响房屋使用和价值的重要信息,若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披露或故意隐瞒实际位置,会导致合同标的物与约定不符。此时买方不仅可能面临房屋使用不便,还可能因交易产生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损失。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析此类纠纷中税费退还的条件、流程、证据要求及解决途径,帮助买方明确维权方向。 例如,李女士购买二手房时,合同注明“房屋东侧无消防通道”,但收房后发现东侧实际存在消防通道且影响采光,已缴纳的2万元契税能否退还?这类问题的核心在于确认卖方违约与税费损失的关联性,进而通过法律途径实现退税。 法律解析: 1. 合同约定的核心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消防通道位置属于房屋物理状况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消防通道位置(如“房屋南侧为消防通道”“某墙体无消防通道占用”等),卖方需严格按约定交付房屋,未履行则构成违约。 2. 卖方的如实告知义务:《民法典》第六百一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保证标的物符合约定用途,对于房屋的“重大事项”(包括消防通道位置、结构缺陷等),卖方负有主动告知义务。若消防通道位置与合同不符且卖方未提前说明,属于“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构成欺诈或违约。 3. 税费损失的赔偿基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买方因卖方违约导致交易目的无法实现(如消防通道位置影响居住安全或使用功能),解除合同后已缴纳的税费属于“直接损失”,卖方应予以赔偿。 4. 退税的前提条件:税务部门退税需以“交易未实际完成”为核心前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或交易撤销、合同解除后,可申请退还已缴税费。实践中,税务部门通常要求提供解除合同协议、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证明交易已终止,方可办理退税。行动建议: 1. 固定核心证据:立即收集能证明“消防通道位置与合同不符”的证据,包括:(1)书面合同(标注消防通道位置的条款);(2)实际消防通道位置的证明(现场照片、视频、物业或消防部门出具的《房屋消防设施说明》);(3)税费缴纳凭证(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完税证明);(4)卖方或中介的沟通记录(如微信、短信中关于消防通道的承诺)。 2. 及时与卖方协商: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向卖方明确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退还已支付房款;二是赔偿已缴纳的全部税费(以完税凭证金额为准)。协商时可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明确“因消防通道位置与合同不符,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卖方于X日内退还房款XX元及税费XX元”,协议需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 3. 向税务部门预咨询:携带身份证、完税凭证、合同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税务局窗口咨询退税所需材料清单。部分地区税务部门要求提供“交易终止证明”(如解除合同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提前确认可避免反复跑腿。例如,北京市税务局规定,二手房交易撤销需提交《解除存量房买卖合同协议》及双方身份证明,方可申请退还契税。 4. 协商不成即启动诉讼:若卖方拒绝协商或拖延,应在3年内(诉讼时效内)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请求包括:(1)确认卖方违约;(2)解除房屋买卖合同;(3)判令卖方退还房款并赔偿税费损失(按完税凭证金额主张)。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含合同、证据照片、税费凭证等),法院立案后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卖方转移资产。 赔偿计算方法: 二手住宅交易中因消防通道位置不符产生的税费损失,按“实际缴纳金额”计算,具体包括: 1. 契税:以买方实际缴纳的契税完税凭证金额为准(通常为房价的1%-3%,具体税率按房屋面积、是否首套房等确定); 2. 个人所得税:若合同约定由买方承担卖方的个人所得税(如“净得价”条款),按实际缴纳的个税凭证金额主张; 3. 增值税及附加:若房屋未满2年或非唯一住房,卖方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若买方实际垫付,按完税凭证金额主张; 4. 其他费用:如交易手续费、登记费等,以实际支付的票据金额为准。 例如:房屋成交价100万元,买方缴纳契税1.5万元(首套90-144㎡)、交易手续费500元,合计税费损失1.55万元,可按此金额向卖方主张赔偿。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首选路径):双方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明确“因消防通道位置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构成违约,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卖方于X年X月X日前退还买方房款XX元,并赔偿税费损失XX元(附完税凭证复印件)”。协议签订后,买方凭协议和完税凭证到税务部门申请退税,卖方按协议支付赔偿款。 2. 调解介入(辅助手段):若协商无果,可请求中介机构、消费者协会或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纠纷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调解时需提交证据材料,由第三方促成双方达成和解,避免诉讼耗时。 3. 诉讼/仲裁(最终保障):若调解失败,通过诉讼或仲裁(合同约定仲裁条款时)解决。法院或仲裁机构会审查证据,确认卖方是否违约,若构成违约,将判决解除合同、卖方退还房款并赔偿税费损失。买方凭生效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可直接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无需卖方配合。 4. 税务部门退税实操:退税流程通常为:(1)提交材料(解除合同协议/判决书、完税凭证、身份证、银行卡);(2)税务部门审核(约1-3个月);(3)审核通过后,税款退还至买方银行账户。需注意:不同地区材料要求可能不同,例如上海要求提供“房屋交易撤销申请表”,建议提前拨打12366税务热线确认。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4.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四)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五)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消防通道位置属于影响使用性质的重要信息,应在合同中明确)。 法临有话说:二手房交易中,消防通道位置等房屋物理信息直接影响居住体验和价值,卖方隐瞒或未如实告知即构成违约,买方有权通过解除合同、索赔税费损失维护权益。实践中,证据收集(尤其是合同约定与实际不符的对比证明)和税务部门退税材料准备是关键。若您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先固定证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及时通过诉讼确权。此外,如“二手房采光与合同描述不符能否退个税”“卖方隐瞒房屋漏水问题导致的维修费用能否索赔”等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
2026-02-19 19:20:24
开发商以拒办房产证威胁涨价,购房者退房后可通过收集证据、协商、税务咨询、法律诉讼等途径退还已缴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需依据《契税法》《民法典》等规定,区分税费类型(契税未办产权可退、印花税视情况),结合开发商违约证据,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维权,确保退还全部税费及可能的损失赔偿。 开发商以拒办房产证为威胁涨价,退房后如何退税费 在商品房交易中,部分开发商可能利用购房者急于办理房产证的心理,以“不配合办理产权登记”为威胁,要求购房者额外支付费用或接受涨价条款。购房者若因此被迫解除购房合同(退房),已缴纳的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如何退还成为核心问题。这类纠纷中,购房者不仅面临房款返还,还需处理税费的追回,涉及税务政策、合同法律关系及开发商违约责任等多方面,是实践中常见的房产维权难点。 例如,购房者李先生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并缴纳1.5万元契税后,开发商突然要求加价10万元,否则拒办房产证。李先生无奈退房后,却不知如何要回已缴的契税和印花税,这就需要明确退房后税费退还的具体路径。 法律解析: 从法律层面看,开发商以拒办房产证威胁涨价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购房者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包括税费在内的直接损失。 关于税费退还,需区分不同税种的法律规定:契税是核心退还税种,根据《契税法》第十一条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在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前退房的,已缴纳的契税可凭解除合同证明、完税凭证等材料申请退还;若已办理权属登记(即房产证已办),则通常不予退还。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若购房合同已解除,且未完成产权转移,已缴纳的印花税(合同金额的0.05%)可申请退还,但需提供税务部门要求的证明文件。 此外,开发商的威胁行为可能构成胁迫,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受胁迫订立的合同可撤销,购房者可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进而要求全额退还房款及已缴税费。行动建议: 1. 固定核心证据:立即收集购房合同、首付款/全款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收据)、契税/印花税完税证明(税务局开具的完税凭证)、开发商威胁涨价的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录音、书面通知等),以及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若已签订)。 2. 优先与开发商协商:主动联系开发商,明确其违约事实,要求配合办理税费退还手续(如提供合同解除证明、盖章的退房协议等)。可通过书面函件(留存回执)正式提出要求,避免口头协商无据可查。 3. 向税务部门咨询退税细则: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完税凭证、合同解除协议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税务局窗口咨询退税条件及所需材料(不同地区可能要求补充“未办理产权登记证明”,可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开具)。 4. 同步启动法律维权程序:若开发商拒绝配合(如拒绝出具解除合同证明),或税务部门因材料不全无法退税,需在合同解除后3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①确认合同解除效力;②判令开发商退还房款及已缴税费;③赔偿因违约导致的额外损失(如资金占用利息)。 赔偿计算方法: 退房后税费退还金额主要以“已实际缴纳金额”为基础,具体包括: 1. 契税:退税额=已缴纳契税金额。例如,房款总额100万元,按1.5%税率缴纳契税1.5万元,退房时若未办房产证,可全额退还1.5万元。 2. 印花税:退税额=已缴纳印花税金额。购房合同印花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0.05%,若已缴500元(100万元×0.05%),合同解除后可申请退还500元。 3. 利息损失(可选):若税费资金被占用期间产生利息,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LPR)计算,从缴纳税费日至实际退还日止。例如,1.5万元契税缴纳1年,按3.45% LPR计算,利息约为15000×3.45%=517.5元。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高效首选):与开发商签订《退房及税费退还协议》,明确开发商需在15日内协助购房者向税务部门提交退税材料(如盖章的《合同解除确认书》),并约定逾期不配合的违约金(如每日按未退税费的0.05%计算)。 2. 行政途径(针对税务部门):向税务局提交《退税申请表》,附合同解除证明、完税凭证、未办理产权登记证明等材料。若税务局不予退还或拖延,可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 司法途径(强制开发商配合):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开发商,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含税费缴纳证明、开发商违约证据),请求法院判决:①解除购房合同;②开发商退还房款及税费XX元;③开发商赔偿利息损失XX元;④开发商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协助办理退税手续。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若开发商已注销或无履行能力,可凭法院判决书直接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税务部门通常会依据司法文书办理。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开发商拒办房产证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产权,构成根本违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开发商威胁涨价违约,需赔偿税费损失)。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一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反向说明未登记前退房可退税)。 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法临有话说:退房后税费退还的核心是“证据+政策+法律手段”,需先确认税费类型(契税、印花税等)及是否满足退税条件(如未办产权登记),再通过协商、税务申请、司法诉讼逐步推进。实践中,开发商常以“税费已上缴税务部门,无法退还”为由推诿,此时需明确:税费退还主体是税务部门,开发商仅需配合提供合同解除证明,而非直接退款。若你还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退房后税费怎么退”“二手房房东违约退房税费能否全额退”“退房后契税退税时效是多久”等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
2026-02-18 19:12:13
当开发商因土地证虚假导致房屋无法备案时,购房者可依据中介的法定义务和过错程度追回中介费。中介作为专业机构,负有核实开发商资质及房源信息的义务,若未履行如实报告或审查义务,需退还中介费;协商无果时,可通过投诉、诉讼等方式维权,法律依据主要为《民法典》中关于中介合同的相关规定。 开发商土地证是假的不能备案,中介费咋退 在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通常通过中介机构获取房源并促成交易,同时向中介支付一定比例的中介费。但实践中,部分购房者可能遭遇“开发商土地证虚假”的情况——即开发商提供的土地证系伪造或无效,导致房屋无法办理备案手续,购房合同目的彻底落空。此时,购房者不仅面临与开发商的合同纠纷,还需解决已支付的中介费能否追回的问题。例如,小王通过某中介购买某楼盘房屋,支付5万元中介费后,因开发商土地证被查实系伪造,无法办理备案,合同被迫终止,小王遂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却遭拒,此类纠纷该如何处理? 法律解析: 要解决中介费退还问题,核心在于明确中介机构的法律义务及过错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时负有“如实报告义务”,即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购房者)如实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商的资质、房源合法性、产权证明(如土地证)真实性等关键信息。中介机构作为专业服务主体,对开发商的“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齐全、真实负有高于普通购房者的审查义务,尤其是土地证作为房屋产权合法性的基础,中介必须核实其真实性。 实践中,中介机构若存在以下情形,应承担退还中介费的责任:一是未履行基本审查义务,例如未要求开发商提供土地证原件或未通过官方渠道(如自然资源局官网)核实证件真实性,导致购房者误信虚假信息;二是明知或应知土地证虚假仍促成交易,例如中介与开发商恶意串通,或在购房者提出疑问时隐瞒关键信息;三是未向购房者提示风险,如未告知“五证不全可能导致无法备案”等后果。反之,若中介已尽到“合理核实义务”(如留存开发商提供的土地证复印件并通过官方途径初步核验,且无证据证明其明知虚假),可能无需退还中介费,但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极少出现,因法院通常认定中介对开发商证件的审查应达到“专业审慎”标准。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中介费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收据、发票)、中介服务合同、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等)、开发商土地证虚假的证明材料(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土地证无效”书面回复、公安机关立案通知书等)、购房合同及备案失败的证明(如住建部门出具的“无法备案”回执)。 2. 优先与中介协商退款:携带上述证据与中介机构当面沟通,明确指出其未履行证件审查义务的过错,要求全额退还中介费。协商时可强调:“根据《民法典》,中介未如实报告房源合法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无权收取中介费。”若中介以“已促成合同签订”为由拒绝,可反驳:“因开发商欺诈导致合同无效/解除,中介促成的交易本身不具备合法性,收费无依据。” 3.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向中介机构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介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或中介行业协会投诉,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及证据,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调解。例如,向住建局投诉中介“未核实开发商五证,违规提供服务”,监管部门通常会责令中介整改并协调退款。 4. 准备法律维权材料:若投诉后中介仍拒不退款,整理证据材料(起诉状、证据清单、中介合同、中介费凭证、土地证虚假证据等),准备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若中介合同约定仲裁条款,需优先申请仲裁)。 解决方法: 1. 协商退款:这是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建议购房者主动联系中介负责人,明确提出退款要求,并告知若拒不退款将采取投诉、诉讼等进一步措施。部分中介为避免负面声誉,可能在压力下同意退款(可协商部分退款或全额退款,视中介过错程度而定)。 2. 行政投诉施压:向住建部门投诉时,需重点说明中介未审查土地证真实性的具体行为(如未索要原件、未通过官方渠道核验等),并提交中介合同中关于“房源合法性保证”的条款(若有)。住建部门对中介的监管权包括责令整改、记入诚信档案,甚至处以罚款,可有效促使中介配合退款。 3. 诉讼或仲裁维权:若协商和投诉均无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案由为“中介合同纠纷”,诉讼请求为“判令中介退还中介费XX元”,并可主张因中介过错导致的其他损失(如利息、维权费用等)。诉讼中,需重点举证中介“未履行如实报告义务”,例如:中介未要求开发商提供土地证原件、未在合同中注明“土地证已核验”、或在沟通中刻意隐瞒证件问题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注:若因开发商土地证虚假导致购房合同无效或被解除,视为中介“未促成有效合同成立”,无权主张报酬。)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六条:“本章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临有话说:本案核心在于中介是否尽到对开发商证件的审查义务,购房者需抓住“中介专业审慎责任”这一关键维权。实践中,类似纠纷还包括“中介隐瞒房屋抵押情况”“中介虚报房屋面积”等,若您遇到中介未如实报告房源信息、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可立即通过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避免权益受损。
2026-02-18 15:17:40
开发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可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中介若未尽到房源合法性审查义务,存在过错的,购房者可要求退还中介费。解决途径包括与中介协商、向监管部门投诉、提起诉讼或仲裁,具体需结合中介过错程度及证据情况确定退还比例。 开发商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介费咋退 在商品房交易中,部分购房者通过中介机构选购房产后,发现开发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导致房屋无法合法建设、验收或办理产权证,进而引发购房合同履行障碍。此时,购房者往往会面临“已支付的中介费能否退还”的纠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开发商合法施工的前提,无此证属于违法建设,而中介作为专业服务机构,负有审查房源合法性、如实告知购房者的义务。若中介未履行上述义务,导致交易因开发商无证而失败,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 举个例子,就像我们委托中介租房时,若中介明知房屋是违建却隐瞒,最终房屋被拆除导致无法入住,这种情况下中介费理应退还。商品房交易中,中介隐瞒开发商无施工许可证的行为,性质类似。 法律解析: 1. 开发商无施工许可证对交易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属于违法建设,相关房屋可能无法通过竣工验收,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此时,购房合同可能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或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2. 中介机构的法定义务。中介作为提供居间服务的主体,需履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的“如实报告义务”,即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购房者)如实报告,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施工许可证是开发商合法建设的核心证件,直接影响房屋能否交付和办证,属于中介必须审查并告知的“重要事实”。 3. 中介费退还的核心条件:中介存在过错。若中介未审查开发商施工许可证,或明知无证却隐瞒,导致购房者基于错误信息签订合同并支付中介费,属于“因中介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及第九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中介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购房者有权要求全额或部分退还中介费。若中介已尽到基本审查义务(如开发商提供了虚假的施工许可证),则可能免责或减轻责任。行动建议: 1. 固定关键证据:立即收集中介服务合同、中介费支付凭证(发票、转账记录)、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等,证明中介未提及施工许可证问题)、开发商无施工许可证的证明材料(可通过向当地住建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开发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书面答复,或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开发商的行政处罚记录)。 2. 优先与中介协商:携带证据与中介沟通,明确指出其未履行房源合法性审查义务的过错,引用《民法典》关于中介如实报告义务的规定,要求全额退还中介费。协商时可提出具体退款期限和方式(如原路返还),避免拖延。 3.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介行业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或中介行业协会投诉,提交证据材料并说明情况,要求行政机关介入调解。例如,住建部门可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对中介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督促其退款。 4.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若投诉仍未解决,可向中介机构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中介合同纠纷”诉讼,或根据中介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主张中介违反如实报告义务,要求解除中介合同、退还中介费(可同时主张利息损失)。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这是成本最低的途径。购房者需向中介明确:“开发商无施工许可证导致房屋无法合法交付,你作为中介未审查此关键证件,存在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应退还中介费。”若中介以“不知情”为由推脱,可反驳:“施工许可证是开发商合法建设的基础,中介有义务通过住建局官网、开发商提供的文件等渠道核实,仅凭口头承诺不属于‘尽到审查义务’。” 2. 投诉举报:向当地住建局中介科提交书面投诉材料,说明中介机构名称、违规事实(未审查施工许可证)、证据清单及诉求(退还中介费)。监管部门通常会在15-30个工作日内组织调解,若中介拒不配合,可能面临信用惩戒或行政处罚(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隐瞒重要事项的中介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 诉讼或仲裁:若协商、投诉均无效,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起诉时需准备起诉状(明确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材料(中介合同、付款凭证、无证证明等),向法院主张:中介未履行如实报告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请求判决解除中介合同并退还中介费。若中介存在故意隐瞒,还可要求赔偿资金占用利息(按LPR计算)。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4.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法临有话说:开发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会直接导致购房合同履行风险,而中介若未尽到房源合法性审查义务,需退还中介费。建议购房者先通过协商主张权利,同时固定证据,必要时借助投诉或诉讼维护权益。生活中,类似的中介纠纷还包括“中介隐瞒房屋抵押情况”“开发商无证销售导致合同无效”“中介虚假宣传房源面积”等,若您遇到此类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维权方案。
2026-02-18 11:27:08
开发商提供虚假预售证属于违法行为,会导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定金,若开发商存在过错,还可主张双倍返还定金。维权需通过收集证据、协商、向住建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等途径,具体可依据《民法典》《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条款操作,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开发商提供虚假预售证,定金怎么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预售证”)是开发商销售期房的法定前提,没有预售证或提供虚假预售证进行销售均属违法。在实际购房中,很多朋友可能会遇到开发商以“内部优惠”“即将取证”为由,诱导购房者提前交定金,事后却发现预售证是伪造或过期的情况。此时,购房者往往担心定金无法退还,陷入维权困境。例如,市民张先生看中某楼盘一套房源,开发商称“预售证已在办理中,先交5万元定金锁定优惠”,交款后张先生通过住建局官网查询发现该项目根本未取得预售证,此时定金该如何追回?这正是本文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法律解析: 虚假预售证导致合同自始无效或可撤销。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未取得或提供虚假预售证的,预售行为违法。此时,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定金合同(或认购书)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若开发商存在故意隐瞒无预售证或提供虚假证明的行为,购房者也可主张撤销合同。 定金应全额退还,且可主张双倍返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开发商提供虚假预售证,属于“不履行债务”的根本违约行为,购房者不仅有权要求退还已付定金,还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即“退一赔一”)。 此外,开发商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未取得预售证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若开发商伪造预售证,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购房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与开发商沟通的全部材料,包括定金收据、转账记录、认购书、开发商宣传的预售证复印件或照片、与销售的聊天记录(微信、短信等)、通话录音等,重点证明“已支付定金”和“开发商提供虚假预售证”两个核心事实。 2. 核查预售证真实性:通过当地住建局官网、政务服务平台或直接到住建部门窗口查询该项目的预售证信息,确认开发商是否真正取得预售证,若查询结果显示“无此证”或“已过期”,截图或打印查询结果作为关键证据。 3. 主动与开发商协商:携带证据与开发商交涉,明确告知其行为违法,要求退还定金并按定金罚则双倍赔偿。协商时可全程录音,若开发商同意退款,需签订书面退款协议,明确退款金额、时间和违约责任。 4.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向项目所在地的住建局(或房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提交书面投诉材料(附证据清单),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并责令开发商退款。部分地区住建部门对无证预售行为查处力度较大,投诉往往能推动问题解决。 5. 准备诉讼或仲裁:若投诉后开发商仍不配合,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按认购书约定申请仲裁),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起诉时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开发商转移资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 赔偿计算方法: 根据《民法典》定金罚则,赔偿金额=已付定金×2。例如,购房者支付定金5万元,开发商应退还定金5万元,并额外赔偿5万元,总计10万元。需注意:若定金超过总房款的20%,超过部分不适用定金罚则(仅返还本金)。例如,总房款100万元,定金上限为20万元,若实际支付25万元,超出的5万元仅能要求返还本金,双倍赔偿部分以20万元为基数(即返还20×2+5=45万元)。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选择):直接与开发商沟通,明确法律后果(如行政罚款、刑事风险),促使其主动退款。可联合其他购房者集体协商,增加谈判筹码。例如,若多个业主均被虚假预售证误导,共同向开发商施压,退款成功率更高。 2. 行政投诉(关键途径):向住建部门投诉时,需提交《投诉书》,写明投诉事项(开发商提供虚假预售证销售)、证据(定金凭证、虚假预售证、查询结果等)、诉求(退还定金并赔偿)。住建部门受理后会进行调查,若查实开发商违法,会责令其整改并退款,同时可能对其处以罚款。 3. 民事诉讼(最终保障):若协商和投诉均无效,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流程包括:准备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材料(复印件按被告人数+1份提交)、向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缴纳诉讼费(根据诉讼金额计算,5万元以下诉讼费约525元)、开庭审理、判决执行。若开发商不履行判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刑事报案(特殊情形):若开发商故意伪造预售证(如PS证件、私刻公章制作假证),可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追究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刑事责任。刑事立案后,开发商为减轻处罚,通常会主动退还定金并赔偿。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4.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法临有话说:开发商提供虚假预售证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购房者无需担心定金无法退还,法律明确支持双倍返还定金的诉求。维权时需注意及时固定证据、优先协商、借助行政监管力量,必要时通过诉讼保障权益。生活中,类似的房产纠纷还有很多,比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定金能退吗?”“签了认购书但未网签,定金可以退吗?”“开发商宣传与实际不符,定金如何追回?”等问题,若你遇到类似情况,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2026-02-18 10:30:18
建设用地规划证被收回后,中介费能否退还需结合中介合同约定、证件被收回的原因及中介是否存在过错综合判断。若因中介未履行如实报告义务、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尽审查职责导致证件被收回,用户可主张退还中介费并要求赔偿损失;若因政策变化、用户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需按合同约定协商处理。建议先核查合同条款、固定证据,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投诉、诉讼等方式维权。 建设用地规划证被收回了,中介费该怎么退 建设用地规划证是土地开发建设的核心许可文件,若因中介服务问题(如信息不实、未审查政策风险等)导致证件被收回,用户支付的中介费可能面临退还争议。实践中,中介费退还的关键在于厘清责任归属:中介是否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促成交易+如实报告”义务,证件被收回是否与中介过错直接相关,以及合同中是否对“证件有效性”“政策风险承担”等有明确约定。例如,某开发商委托中介办理规划证,中介未告知当地容积率新规导致证件因超标被收回,此时中介存在过错,开发商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 法律解析: 从法律关系看,用户与中介之间构成中介合同关系(《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的核心义务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若中介未履行如实报告义务,或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政策限制、土地性质瑕疵等),导致用户信赖其服务而办理的规划证被收回,即构成违约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用户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要求退还中介费并赔偿损失。 你可能想知道:“如果合同没写证件被收回的处理条款,还能退中介费吗?”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若中介存在过错(如未核实土地规划条件、未提示政策调整风险),仍可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主张权利。 法律解析: 中介合同的核心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约定支付报酬;但若中介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主张必要费用)。需注意,“促成合同成立”不等于“保证证件合法有效”,除非合同明确约定中介对证件有效性承担保证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若证件被收回的直接原因是中介未履行基本审查义务(如未核实土地用途与规划条件是否一致、未告知近期政策调整),则中介因“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或合同义务,用户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要求退还中介费。例如,中介明知土地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却隐瞒,导致规划证被自然资源部门撤销,即构成重大过错。 政策变化与不可抗力的例外:若证件被收回是因突发政策调整(如规划区域用途变更)且中介已尽到提示义务,属于“情势变更”或不可抗力,此时中介费是否退还需协商,中介通常可主张扣除必要成本后部分退还。行动建议: 1. 核查中介合同核心条款:重点查看“服务内容”(是否约定中介需确保证件合法有效)、“付款条件”(是否以“证件成功办理且无瑕疵”为支付前提)、“违约责任”(是否约定证件被收回时的退费规则)及“免责条款”(是否排除中介对政策风险的责任)。 2. 固定证件被收回的原因证据:收集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撤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件,明确证件被收回的具体理由(如“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申报材料虚假”“未批先建”等),判断是否与中介服务直接相关。 3. 梳理中介服务过错证据:保存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书面报告等),证明中介是否存在以下行为:①未告知土地规划限制条件;②提供虚假材料(如伪造土地权属证明);③未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④未提示政策调整风险(如未告知项目所在区域即将纳入生态保护区)。 4. 及时向中介发书面催告函:明确提出“因中介过错导致证件被收回,要求于X日内退还全部/部分中介费”,并附证据清单,避免超过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 赔偿计算方法: 中介费退还金额通常以“实际已支付的中介费”为基础,结合过错程度、合同约定及损失范围综合计算: ① 全额退还情形:若中介存在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等重大过错,导致证件自始无效,用户可主张全额退还已支付的中介费(如已支付10万元,可要求退还10万元)。 ② 部分退还情形:若中介仅存在轻微过错(如未完全审查材料但无主观恶意),可按过错比例退还,例如中介过错占比70%,已支付10万元中介费,可主张退还7万元(10万×70%)。 ③ 额外损失赔偿:若因证件被收回产生其他直接损失(如为办理证件支付的测绘费、设计费、资金占用利息等),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失赔偿范围)要求中介按过错比例赔偿,计算公式为“损失金额=直接损失(测绘费+设计费)+已付中介费利息(按LPR计算)”。 ④ 违约金叠加计算:若合同约定“证件被收回时中介需支付20%违约金”,可在退还中介费的同时主张违约金(如已支付10万元,违约金2万元,合计可主张12万元)。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退费:携带合同、证据材料与中介当面沟通,明确过错责任,提出具体退费金额(参考赔偿计算方法),并签订书面《退费协议》(注明退款时间、金额及后续无争议条款)。协商时可引用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增强说服力,例如:“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隐瞒土地规划风险导致证件被收回,无权收取报酬,应全额退还10万元中介费。” 2. 向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投诉:若中介拒绝协商,可向当地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若中介属于该协会会员)或自然资源部门(中介涉及土地规划服务违规)投诉,提交证据材料并要求调解。部分地区住建部门对中介服务有行政处罚权,可施压中介配合退费。 3. 申请仲裁(若合同约定仲裁条款):若中介合同约定“争议由XX仲裁委员会管辖”,可向约定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周期通常比诉讼短。 4. 提起民事诉讼:向中介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退还中介费XX元、赔偿损失XX元)、证据清单(合同、证件被收回文件、沟通记录等)及身份证明,法院将根据过错责任比例判决退费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减轻对方可能遭受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法临有话说:建设用地规划证被收回后中介费退还的核心是“查清责任、按约维权”,关键步骤为“核查合同→固定证据→协商优先→法律兜底”。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很多,比如“委托中介办理房产证因材料虚假被驳回,中介费能退吗?”“中介承诺‘包过户’却因自身失误导致交易失败,能否索赔双倍定金?”等,若你遇到中介服务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具体案情的维权方案,避免因证据不足或法律适用错误导致权益受损。
2026-02-17 19:52:51
土地使用证被收回导致无法过户时,中介费是否退还需结合中介合同约定、中介义务履行情况及过错责任综合判断。若中介未履行如实调查、信息披露义务导致交易失败,应退还中介费;若因不可归责于中介的客观原因(如政策变化、卖方隐瞒),则需按合同约定处理。解决路径包括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核心是固定证据并依据《民法典》中介合同相关条款主张权益。 土地使用证被收回了导致不能过户,中介费该怎么退 在房产交易中,土地使用证是办理过户手续的核心材料之一。若土地使用证因政策调整、权属争议、原权利人违规等原因被相关部门收回,将直接导致房屋无法完成过户,交易目的落空。此时,购房者已支付的中介费是否能退还,成为常见纠纷。例如,王女士通过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并支付2万元中介费后,发现该房屋土地使用证因原房主未补缴土地出让金被国土部门收回,无法办理过户。这种情况下,中介费的退还问题需结合中介是否尽到义务、合同如何约定等因素分析。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中介合同相关规定,中介的核心义务是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包括房屋权属状况、土地使用证有效性等关键信息。若中介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未发现土地使用证存在被收回风险(如未核实土地性质、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导致交易因土地使用证问题无法完成,中介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 反之,若土地使用证被收回是因不可归责于中介的客观原因(如政府突然出台政策收回特定区域土地使用证、卖方故意隐瞒土地使用证已被收回的事实),且中介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如查看了卖方提供的土地使用证原件并核实登记信息),则中介无需承担主要责任,中介费是否退还需按合同约定处理。若合同明确约定“因非中介原因导致交易失败,中介费不予退还”,购房者可能无法全额追回费用;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可主张公平原则部分退还。行动建议: 1. 立即核查中介合同条款:重点查看“交易失败时中介费处理”“中介义务范围”“违约责任”等条款,明确合同中是否约定土地使用证问题导致过户失败的责任归属。 2. 收集关键证据:包括中介服务合同、中介费支付凭证、土地使用证被收回的官方证明(如国土部门通知)、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证明中介是否承诺“确保过户”或未提示土地使用证风险)、卖方提供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原件(证明中介是否核实过权属)。 3. 评估中介过错程度:若中介未要求卖方提供土地使用证原件、未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土地状态,或明知土地使用证存在问题仍促成交易,可认定中介存在重大过错;若中介已履行基本审查义务(如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土地使用证有效,后因突发政策收回),则过错较小。 4. 同步与卖方协商责任:土地使用证被收回通常与卖方直接相关(如卖方未解决土地纠纷、未缴纳相关费用),可要求卖方承担连带责任,减少自身损失。 赔偿计算方法: 中介费退还金额需根据过错比例和实际损失确定: 若中介全责(如未调查土地使用证状态导致交易失败):应全额退还中介费,若因中介过错造成额外损失(如已支付的定金无法追回),可要求中介赔偿实际损失。 若中介部分过错(如未完全核实土地使用证细节,但卖方也存在隐瞒):按过错比例退还,例如中介过错占60%,则退还60%中介费。 若中介无过错(因政策突变等客观原因):根据合同约定,可能不退还或部分退还(如扣除已发生的必要成本,如跑腿费、信息查询费等,通常不超过中介费的20%)。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解决:主动联系中介,出示证据并说明中介未履行义务的事实,提出退还中介费的具体金额(如全额或按比例)。协商时可强调“中介未尽责导致交易失败,违反《民法典》中介合同义务”,争取友好解决。 2. 向中介行业协会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或住建部门投诉,提交证据材料,由协会介入调解(部分地区协会对中介有监管处罚权)。 3. 申请仲裁(若合同约定仲裁条款):若中介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委裁决中介费退还问题。 4. 提起诉讼:向房屋所在地或中介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合同、支付凭证、土地使用证被收回证明等),主张中介承担过错责任,要求退还中介费及赔偿损失。诉讼时需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注:若已促成合同成立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无法履行,需结合合同约定处理) 法临有话说:土地使用证被收回导致过户失败时,中介费退还的核心是“中介是否尽到如实报告和尽职调查义务”。若中介存在过错,购房者可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方式追回费用;若因客观原因,需按合同约定或公平原则处理。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中介隐瞒房屋抵押导致无法过户怎么办”“卖方反悔不卖房,中介费能退吗”“政策变化导致房贷批不下来,中介费是否退还”等,若你遇到此类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2026-02-17 13:23:25
二手房交易中若存在严重漏水问题,中介费退还需结合中介是否尽到如实报告义务及合同约定综合判断。若中介故意隐瞒漏水事实或未履行审查义务,构成违约或过错,委托人可要求退还中介费。解决途径包括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需收集合同、漏水证据等关键材料,依据《民法典》中介合同相关条款主张权利。 二手房存在漏水严重的问题,中介费该怎么退 在二手房交易中,房屋质量问题(如严重漏水)是常见纠纷点,而中介费退还往往成为买卖双方与中介争议的焦点。很多朋友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签完购房合同、支付中介费后,才发现房屋存在长期漏水、墙体渗水等严重质量问题,此时能否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析中介的责任边界、中介费退还的条件,以及具体的维权步骤,帮助购房者在遭遇此类问题时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例如,王女士通过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签约前中介口头承诺“房屋无质量问题”,但入住后发现厨房和卫生间漏水严重,维修费用高达数万元。王女士认为中介未如实告知房屋状况,要求退还1.5万元中介费,这一诉求能否得到支持?关键就在于中介是否尽到了法定的如实报告义务。 法律解析: 要判断中介费能否退还,核心在于中介是否履行了法定的如实报告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中介作为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就订立合同有关的事项向委托人(购房者)如实报告,包括房屋的权利状况、质量瑕疵等重要信息。若中介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屋长期漏水),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仅无权请求支付报酬(中介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的“重要事实”需结合交易习惯和房屋性质判断。对于二手房而言,漏水属于直接影响居住使用的重大质量瑕疵,显然属于中介应当主动审查并披露的内容。如果中介未对房屋质量进行基本核查(如查看房屋现状、询问卖方漏水情况、要求卖方提供维修记录等),或明知漏水却未告知购房者,则构成过错,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 你可能想知道:“如果合同中没写漏水相关条款,中介就不用负责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法定的如实报告义务依然存在,中介不能以“合同没写”为由免除责任。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购房合同、中介费支付凭证(转账记录、收据)、房屋漏水的照片/视频、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等)、物业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漏水检测报告等,证明房屋漏水事实及中介未披露的情况。 2. 核查合同条款:仔细查看中介服务合同中关于“房屋状况披露”“中介责任”的条款,若合同明确约定中介需保证房屋无重大质量瑕疵,可直接依据合同主张权利;若条款模糊,可结合法律规定补充论证。 3. 评估中介过错程度:判断中介是“故意隐瞒”(如明知漏水却谎称“无问题”)还是“过失未发现”(如未履行基本审查义务),过错程度将影响中介费退还比例(故意隐瞒可能全额退还,过失可能部分退还)。 4. 及时书面催告:向中介发送书面函件,明确说明房屋漏水事实、中介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正式提出退还中介费的要求,并要求中介在指定期限内回复,留存函件送达证据(如快递签收记录)。 赔偿计算方法: 中介费退还金额需根据中介过错程度、漏水对交易的影响等综合确定,常见计算方式如下: 1. 全额退还:若中介存在故意隐瞒漏水事实(如伪造房屋状况说明、阻止购房者查看漏水区域),导致购房者基于错误信息签订合同,且漏水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如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可主张全额退还中介费。 2. 部分退还:若中介因过失未发现漏水(如未要求卖方提供房屋检测报告),但购房者仍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如卖方同意维修或降价),可按过错比例退还(如中介过错占60%,则退还60%中介费)。 3. 赔偿额外损失:若因漏水导致购房者产生维修费用、租房费用等实际损失,可在退还中介费的同时,要求中介赔偿合理损失(需提供损失凭证,如维修发票、租赁合同等)。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解决:与中介公司负责人当面沟通,出示漏水证据和法律依据,提出具体的退还金额(如全额或70%中介费),争取达成书面和解协议(明确退款金额、时间、违约责任)。协商时可强调“若诉讼,中介可能面临更多损失(如诉讼费、名誉影响)”,促使其让步。 2. 向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提交证据材料,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调解。部分地区住建部门对中介违规行为有行政处罚权,可督促中介配合处理。 3. 申请仲裁(需合同约定):若中介服务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员会解决”),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委裁决中介费退还问题,裁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 4. 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未约定仲裁,可向房屋所在地或中介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合同、漏水证据、沟通记录等),主张中介未履行如实报告义务,要求退还中介费并赔偿损失。诉讼时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中介转移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注:若因漏水导致合同解除,中介未促成交易,可主张不支付或少支付报酬)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法临有话说:二手房漏水问题中,中介费退还的核心在于中介是否尽到如实报告义务。购房者需及时固定证据,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主张权利,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投诉、仲裁或诉讼。生活中类似的纠纷还有很多,比如“二手房隐瞒凶宅信息,中介费能否退?”“中介未核实房屋产权导致无法过户,如何索赔?”“中介承诺‘包过户’却未兑现,能要求退中介费吗?”等。如果你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具体情况的维权方案,避免因证据不足或法律知识欠缺导致权益受损。
2026-02-17 09:46:35
购房者因开发商无国有土地使用证导致贷款失败,中介费是否退还需结合中介是否尽到如实报告义务及过错程度判断。若中介未核实开发商证件齐全性或隐瞒关键信息,存在过错,应退还中介费;若中介已尽审查义务且无过错,可能无需退还,但需结合合同约定。解决路径包括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购房者需收集证据证明中介过错,依据《民法典》及中介管理法规维权。 开发商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导致贷款失败,中介费怎么退 在房产交易中,购房者通常通过中介机构选购房屋,双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并支付中介费。但部分情况下,由于开发商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核心证件,导致银行因房产产权不清晰拒绝发放贷款,购房者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此时,购房者往往会与中介就中介费退还问题产生争议:中介是否有义务审查开发商的证件?未审查导致交易受阻,中介费该如何处理?这一问题的核心在于界定中介的法律义务与过错责任,进而确定中介费的退还规则。 举个例子,就像我们委托中介租房时,如果中介没告诉你房屋是“违建”,导致你入住后被要求搬离,这种情况下中介显然没尽到责任,中介费自然要退。房产交易中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就相当于“房屋的合法身份”,中介若忽视这一点,同样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解析: 要解决中介费退还问题,需从中介的法定义务和过错责任两个层面分析。根据《民法典》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介机构作为专业服务提供者,负有如实报告重要事项的义务,包括对开发商资质、房产合法性(如国有土地使用证、预售许可证等)的审查与告知。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开发商开发房产的基础证件,也是办理预售许可证、产权登记的前提,中介在促成交易前,应当核实开发商是否具备该证件——这就像医生看病前要先检查患者的基础体征,中介也必须确认开发商的“基础资质”是否齐全。 若中介未履行上述义务,比如未要求开发商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明知开发商无证却隐瞒购房者,导致购房者因证件缺失无法获得贷款,中介存在重大过错,应当退还中介费。反之,若中介已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购房者披露开发商证件情况(如明确告知“开发商暂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贷款可能存在风险”),且购房者仍自愿交易,则中介无过错,中介费可能无需退还。此外,若中介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如要求开发商提供预售许可证,而开发商通过隐瞒方式取得预售许可,导致中介未能发现土地使用证缺失),则需结合合同约定判断,通常中介仅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范围内承担责任。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中介服务合同、中介费支付凭证(转账记录、收据)、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开发商无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证明(如政府部门答复函、开发商书面说明)、银行贷款拒绝通知书(需注明“因开发商证件不全”等原因),这些是证明中介过错的核心材料。 2. 书面告知中介违约事实:向中介发送正式函件(可通过EMS邮寄并注明“关于因开发商无证导致贷款失败要求退还中介费的函”),明确指出中介未审查开发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过错,要求在指定期限内退还中介费,避免口头沟通无凭证。 3. 核查中介是否具备合法资质:通过当地住建部门官网查询中介是否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若中介无资质从事经纪业务,其签订的中介合同可能无效,可主张全额退还中介费并要求赔偿损失。 比如,小王通过中介买房时,保留了中介承诺“开发商证件齐全”的微信聊天记录,后来发现开发商无证,这些聊天记录就是证明中介过错的关键证据,协商时直接出示,中介往往会更配合退款。 赔偿计算方法: 中介费退还金额主要根据中介过错程度确定:1. 中介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未审查证件、隐瞒无证事实):应全额退还中介费,若购房者因贷款失败产生额外损失(如向开发商支付的定金无法追回、为贷款支付的评估费等),可要求中介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不超过中介费总额)。2. 中介存在一般过失(如已审查但未发现开发商伪造证件):可协商退还部分中介费(通常50%-80%,具体结合过错程度)。3. 中介无过错(已如实披露风险,购房者自愿交易):无需退还中介费,但需中介提供已履行告知义务的证据(如书面风险提示函、购房者签字确认书)。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退款:携带证据与中介当面沟通,明确中介未履行证件审查义务的法律依据(如引用《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提出“全额退还中介费+利息(按LPR计算)”的诉求,协商时可录音留存沟通内容,避免中介事后反悔。 2.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中介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经纪管理部门)或中介行业协会投诉,提交证据材料并说明情况,监管部门会责令中介限期处理(通常15-30个工作日内反馈)。例如,深圳市住建局对中介违规行为的投诉处理效率较高,多数中介会在投诉后主动协商退款。 3.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若中介拒不退款,可根据中介合同约定选择仲裁(需合同中存在仲裁条款,约定具体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准备起诉状(列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清单(含合同、支付凭证、开发商无证证明等),向中介住所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提交,法院一般会在3-6个月内审理结案。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临有话说:购房者因开发商证件问题导致交易受阻时,中介费退还的核心是中介是否尽到“守门人”责任。若中介未审查开发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关键证件,即使购房合同已签订,中介费仍需退还。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开发商无证导致退房,已付的中介费能退吗?”“中介承诺‘包贷款’却因开发商证件问题失败,能索赔吗?”等,若您遇到此类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结合具体证据和合同条款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2026-02-16 2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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