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获得的财产并非全部都是共同财产,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判断。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而个人财产则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等。关键区分标准在于是否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劳动/投资,或是否有明确个人归属约定。了解法律规定、保留证据、必要时签订财产协议,是避免争议的重要方式。
在婚姻关系中,“婚后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是很多夫妻关心的核心问题。不少人误以为只要是婚后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有,但实际并非如此。法律对婚后财产的性质有明确划分,既包括夫妻共同所有的情形,也存在仍属于个人财产的例外。本文将结合《民法典》规定,详细解析婚后财产的归属判断标准,帮助大家厘清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边界,避免潜在纠纷。
举个简单例子:小王婚后工资收入10万元,这属于共同财产;而小李婚后因工伤获得的30万元赔偿金,则属于小李的个人财产——两者虽均为婚后取得,但性质截然不同。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婚后财产的性质需严格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核心判断依据是财产的来源、性质及是否有明确归属约定。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登记结婚后至离婚或一方死亡前)获得的以下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后通过工作、兼职等获得的全部收入;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婚后共同经营公司的利润、股票投资收益、房产出租租金(若房产为婚后共同购买或婚前房产婚后共同经营)等;
3. 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婚后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例如婚后发表小说的稿费、专利许可费等;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需排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情形(如父母明确赠与儿子个人的房产,即使婚后取得仍为个人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婚后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二、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即使在婚后取得,以下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归一方单独所有:
1. 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婚前购买的房产、存款、车辆等,婚后仍为个人财产(注意: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如婚前房产因市场行情上涨的增值部分;但“投资收益”可能转为共同财产,如婚前存款婚后炒股赚的钱);
2.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这类财产具有人身依附性,旨在保障受害人的生活,不属于共同财产;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例如父母立遗嘱明确“房产仅赠与女儿个人”,或赠与合同中写明“钱款仅归女婿个人所有”;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衣物、化妆品、残疾人辅助器具等,但价值过高的“专用品”(如奢侈品包包、贵重首饰)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需证明全部出资来源于个人财产)。
三、关键区分点:是否存在“共同劳动/贡献”或“明确个人归属”。例如,婚后工资属于共同财产,是因为工资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付出时间、精力的劳动成果;而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个人财产,是因为其与受害人的人身权益直接相关,与另一方的劳动贡献无关。

1. 婚后财产“分类记录”:建议对婚后取得的财产按“工资收入”“投资收益”“继承/赠与”“人身赔偿”等类别分别记录,保留银行流水、劳动合同、投资协议、遗嘱、赠与合同等原始凭证,避免混同;
2. 大额财产“明确出资”:涉及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时,若使用婚前个人资金购买,需保留出资证明(如婚前存款转账记录),并尽量登记在个人名下,避免与共同财产混同;
3. 继承/赠与财产“书面约定优先”:接受父母赠与房产、车辆时,建议让赠与人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明确“该财产仅赠与本人,与配偶无关”;继承遗产时,若遗嘱未明确归属,可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并在遗嘱中补充注明“遗产仅归本人所有”;
4. 签订“夫妻财产协议”:若希望对婚后财产归属做出特殊约定(如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可签订书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明确财产归属,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可生效,且可对抗第三人(需公证的可增强效力);
5. 婚前财产“隔离保护”:婚前存款、理财等个人财产,建议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存放,避免婚后与共同财产混存(如将婚前存款与婚后工资存入同一账户,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1. 协商优先,依据证据厘清归属:若对婚后财产性质产生争议,首先可通过协商解决。双方需梳理财产来源,提供工资流水、出资证明、遗嘱、赠与合同等证据,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判断归属(如一方主张某房产为个人财产,需证明全部出资来自婚前个人财产或有明确赠与/遗嘱约定);
2. 申请调解或寻求专业意见:若协商不成,可向居委会、妇联或律师事务所申请调解,由第三方结合法律和证据给出中立意见,帮助双方达成一致;
3. 诉讼解决,由法院依法认定:若调解无效,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财产性质。起诉时需提交结婚证、财产证明(如房产证、银行流水)、遗嘱/赠与合同、财产协议等证据,法院将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1063条等规定,结合证据综合认定财产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法临有话说:婚后财产的归属判断,核心是“约定优先,法定补充”——有书面财产协议的按协议,无协议则按《民法典》规定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关键要记住:工资收入、共同经营收益等“婚后共同劳动/投资所得”一般为共同财产,而婚前财产、人身赔偿、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等则为个人财产。生活中,很多人容易忽略“财产混同”风险(如婚前存款与婚后工资混存),或误将“父母出资买房”直接认定为共同财产。若你遇到“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是否算共同财产”“婚后一方擅自转移共同财产如何追回”“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认定”等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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