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时墙皮脱落,二房东拒不修缮是常见的租赁纠纷。解决需先明确二房东是否合法转租、租赁合同中维修责任如何约定。合法转租且合同约定二房东维修的,其拒不履行构成违约;未约定或二房东非法转租的,需结合法律规定区分责任。租客可通过保留证据、书面催告、自行维修追偿、投诉或诉讼等方式维权,核心是依据《民法典》租赁合同相关条款主张权利。
在房屋租赁中,墙皮脱落属于房屋“主体结构或功能性损坏”范畴,通常涉及维修责任划分。二房东作为转租人,其是否承担修缮义务,取决于转租行为是否合法(即是否经原房东同意)及租赁合同中的具体约定。若二房东合法转租且合同明确其承担维修责任,拒不修缮则构成违约;若合同未约定或二房东非法转租,需根据《民法典》确定实际责任主体(原房东或二房东)。租客需通过“查合同、留证据、催履行、依法维权”四步解决问题,避免因自行处理不当导致权益受损。
例如:小王租了二房东的房子,入住3个月后客厅墙皮大面积脱落,联系二房东要求修缮,对方以“墙皮脱落是自然老化”为由拒绝。小王首先查看合同,发现条款写明“租赁期内房屋日常维修由乙方(二房东)负责”,遂通过书面催告、保留沟通记录等方式维权,最终成功追回维修费用。
要解决二房东拒不修缮墙皮的问题,需从二房东的转租合法性和维修责任归属两个核心维度分析:
1. 二房东转租的合法性是前提:根据《民法典》第716条,未经原房东同意,二房东擅自转租的,原房东有权解除合同,此时转租合同可能无效。若合同无效,二房东并非合法的“出租人”,租客需直接向原房东主张维修权利,或要求二房东承担因合同无效导致的损失(如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赔偿)。
2. 维修责任的法定与约定划分:《民法典》第712条明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二房东合法转租(经原房东同意),且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日常维修(如墙皮、水电等)由二房东承担”,则二房东拒不修缮构成违约,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若合同未约定维修责任,或仅约定“由出租人负责”,则维修义务原则上由原房东承担,二房东作为转租人仅负有协助租客联系原房东的义务,租客可要求二房东提供原房东联系方式,或自行向原房东主张权利。
3. 租客的权利边界:需注意,无论二房东是否承担维修责任,租客均不得擅自拒付租金(《民法典》第722条),否则可能因“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反而需承担违约责任。维权需通过合法途径,而非单方对抗。

1. 第一步:核查合同与转租合法性:立即查看租赁合同,重点标注“维修责任”条款(如“房屋维修由哪方负责”“维修范围是否包含墙面”);同时要求二房东提供原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如《转租同意书》),确认其转租行为是否合法。若二房东无法提供,需警惕合同可能无效。
2. 第二步:全面固定证据:拍摄墙皮脱落的清晰照片/视频(标注时间、地点),保留与二房东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通话录音等,明确提及“墙皮脱落需修缮”“二房东拒绝维修”等内容),若自行维修需保留维修合同、付款凭证、材料清单等,作为后续维权依据。
3. 第三步:书面催告二房东履行义务:通过EMS邮寄《维修催告函》(注明“房屋维修催告”),内容包括墙皮脱落情况、合同约定的维修责任、要求修缮的期限(如7日内)、逾期不修的后果(如自行维修后追偿费用),保留邮寄回执(证明对方已签收)。此举可证明租客已履行“催告义务”,为后续维权奠定基础。
4. 第四步:根据责任归属选择维权方式:若合同约定二房东维修且其合法转租,催告后仍拒不履行的,可自行委托正规维修机构修缮(费用需合理,避免“扩大损失”),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若二房东非法转租或合同未约定其维修,可要求二房东协助联系原房东,或直接向原房东主张维修,原房东拒不履行的,按上述步骤维权。
若租客自行维修后向二房东追偿,赔偿金额以“实际合理支出”为限,具体包括:
1. 维修费用:需提供维修公司的正规发票、付款凭证,金额应与市场行情相符(如局部墙皮修复通常200-800元,具体根据面积、材料而定),避免“过度维修”(如仅脱落1平米却全屋粉刷,超出部分可能不被支持)。
2. 合理损失:若墙皮脱落导致租客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如卧室墙皮脱落需临时居住酒店),可主张“房屋无法使用期间的租金损失”(按实际居住天数×日租金计算),但需提供酒店住宿凭证、租赁合同等证明损失与墙皮脱落的直接关联。
例如:租客自行维修墙皮花费600元(有发票),维修期间在外住宿2天,日租金150元,则可主张赔偿金额为600元+150元×2=900元。
1. 优先协商解决:向二房东明确法律后果(如“根据《民法典》第713条,你拒不维修我可自行维修并要求你承担费用”),可提出“分期支付维修费用”“从租金中抵扣”等方案,争取双方达成和解(协商时可录音,避免对方事后反悔)。
2. 向行政部门投诉:若二房东属于“职业转租人”(多次转租房屋),可向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或“12345市民热线”)投诉,反映“二房东拒不履行维修义务”,行政部门可介入调解,督促其履行责任。
3.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若合同约定仲裁条款,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无仲裁条款的,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合同、催告函、维修凭证等),主张二房东支付维修费用、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
4. 注意避免“单方违约”:切勿以“二房东不修就拒付租金”对抗,需先书面告知二房东“因你拒不维修,我将从本月租金中扣除合理维修费用”(需有明确依据),否则可能因“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被反诉违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2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3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6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临有话说:租房墙皮脱落二房东不修的核心解决逻辑是“先定责任,再按流程维权”——先通过合同和转租合法性明确谁该修,再用证据和书面催告固定对方违约事实,最后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方式追回损失。实践中,许多租客因忽略“二房东是否合法转租”“维修责任是否书面约定”等细节导致维权困难。若你还遇到“转租合同被原房东认定无效怎么办”“维修费用远超预期能否全额追偿”“二房东跑路后如何向原房东主张权利”等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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