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导致消费者死亡或住院,属于典型的产品责任纠纷。消费者或其家属可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向超市(销售者)及生产者主张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维权需先固定证据(购物凭证、产品、医疗记录等),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解决,若超市明知产品为假货仍销售,还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日常生活中,超市作为商品销售的重要渠道,对所售产品的质量安全负有法定责任。若超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如过期食品、不合格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日用品等),导致消费者出现住院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消费者或其家属有权依法向超市及相关责任方索赔。例如,王女士在某超市购买了标注为“正规厂家生产”的保健品,服用后出现急性肝衰竭住院,后经检测该保健品为假冒伪劣产品且含有毒成分,其家属即可向超市主张赔偿。这类纠纷的核心在于确认产品存在缺陷、损害后果与产品缺陷存在因果关系,进而明确赔偿范围和责任主体。
从法律层面看,超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导致人身损害,主要涉及产品责任和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202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20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这意味着消费者可选择向超市(销售者)或生产者索赔,无需证明销售者存在过错,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若超市明知产品为假冒伪劣仍销售,或存在故意隐瞒产品缺陷等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消费者还可主张惩罚性赔偿(通常为价款的三倍,若造成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可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此外,若损害后果是因产品缺陷直接导致(如食物中毒、使用不合格电器触电等),需通过鉴定确认产品缺陷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索赔的关键依据。

1. 立即固定证据:保留购物小票、发票、产品包装及剩余样品(若为食品需冷藏保存),拍摄产品外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收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死亡证明(如涉及死亡)、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票据等,证明损害后果及费用支出。
2. 及时报警并投诉: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对超市售假行为进行调查;若涉及死亡或严重伤残,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固定超市销售假货的违法事实。
3. 申请专业鉴定: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认是否为假冒伪劣),对损害后果(如伤残等级、死亡原因)进行司法鉴定,明确产品缺陷与损害的因果关系。
4. 与超市协商赔偿:整理证据后主动联系超市,提出赔偿要求(明确赔偿项目及金额),协商过程中注意录音或书面记录,避免对方否认责任。
5. 准备法律维权材料:若协商无果,需准备起诉状、证据清单(包括身份信息、证据材料、鉴定报告等),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1.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包括住院费、检查费、药费等,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为准。
2. 误工费(住院期间):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期限为住院天数。
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参照医疗机构意见或鉴定结论。
4. 丧葬费(如死亡):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计算(202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4029元/年,月均约9502元,丧葬费约57012元)。
5. 死亡赔偿金(如死亡):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以202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为例,60周岁以下死亡赔偿金为49283×20=985660元。
6.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参照死亡赔偿金调整)。
7.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损害后果(如死亡、伤残等级)及当地经济水平确定,一般死亡案件可主张5万-10万元。
8. 惩罚性赔偿:若超市明知产品为假货仍销售,可按实际损失的2倍以下主张(如实际损失100万元,可额外主张200万元以下惩罚性赔偿)。
1. 协商解决:消费者或家属可直接与超市沟通,提交证据并提出赔偿方案。协商时需明确责任归属(如超市是否承认售假)、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建议签订书面赔偿协议,避免后续纠纷。
2. 向监管部门投诉:通过12315平台或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介入调解。监管部门可对超市进行调查,若确认售假,会责令其整改并协助调解赔偿。
3. 申请仲裁:若双方在购物凭证或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提起民事诉讼:向超市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如住院地)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购物凭证、医疗记录、鉴定报告等)。法院会根据证据认定责任,判决超市或生产者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需及时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2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3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5条(关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具体计算标准)。
法临有话说:超市售假导致死亡或住院,消费者维权需紧扣“证据固定-责任认定-赔偿计算”三个核心环节,及时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主张权益。生活中类似纠纷还有很多,比如“超市卖过期食品导致腹泻怎么索赔”“网购平台商家售假导致过敏能要求平台赔偿吗”“购买的电器爆炸致伤如何确定责任方”等,若您遇到此类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避免因证据不足或程序错误导致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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