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在工作中受他人伤害致手腕骨折,需先明确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及侵权责任主体。应立即就医并固定证据,根据关系性质主张工伤赔偿或人身损害赔偿,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维权,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构成伤残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
月嫂作为提供家庭服务的从业者,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并不少见,尤其是涉及第三方侵权时,责任认定和维权流程往往较为复杂。例如,若月嫂是被雇主家中的其他成员(如雇主家人、同住亲友)或外来访客不慎碰撞导致手腕骨折,此时既可能涉及与雇主的服务关系责任,也可能涉及侵权人的直接赔偿责任。明确月嫂与雇主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以及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是解决此类纠纷的核心前提。
首先需区分月嫂与雇主(或家政公司)的法律关系,这直接影响维权路径和赔偿依据。若月嫂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派遣至雇主家工作,双方属于劳动关系,此时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可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或家政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若月嫂未通过家政公司,直接受雇于雇主个人,双方形成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若伤害是由“他人”(如雇主家人、第三方访客)的侵权行为导致,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此时可能存在劳务关系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月嫂可选择向雇主主张劳务损害赔偿,或向侵权人主张侵权赔偿。

1. 立即就医并保留完整医疗记录:第一时间到正规医院治疗,保留诊断证明、病历、X光片、医疗费发票、用药清单等,这些是证明伤情和费用的核心证据。
2. 固定侵权及工作关联证据:通过拍照、录像记录事故现场(如地面湿滑、障碍物等致伤环境),收集在场人员(雇主、其他家人、访客)的证人证言,保存与雇主、侵权人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通话录音等),明确受伤时间、地点、原因及侵权行为。
3. 确定责任主体及法律关系:查看是否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与雇主签订劳务协议,明确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同时确认侵权人身份(雇主家人、第三方等)及过错程度(如是否因疏忽碰撞、未尽安全提示义务等)。
4. 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待伤情稳定后(一般治疗终结3-6个月),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如手腕骨折可能构成十级伤残),作为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依据。
5. 及时通知责任方:向雇主、家政公司或侵权人书面告知受伤情况及赔偿主张,避免超过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1年)。
若为工伤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实际支出,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标准,一般不超过12个月)、护理费(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参照当地护工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各省标准不同)。
若为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凭票据)、误工费(误工时间×月收入,误工时间以医嘱或鉴定为准)、护理费(护理人员收入×护理期限)、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或医嘱,一般每天30-50元)、交通费(实际支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如十级伤残系数为10%,60岁以下按20年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十级伤残一般为5000-10000元)。例如:某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万元,十级伤残残疾赔偿金=5万×20×10%=10万元。
1. 协商解决:优先与责任方(雇主、家政公司、侵权人)沟通,明确赔偿范围和金额,签订书面赔偿协议,约定支付方式和期限(如分期支付需注明每期金额及时间)。
2. 调解: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家政行业协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第三方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申请法院司法确认)。
3. 劳动仲裁(适用于劳动关系):若为工伤且单位不配合,需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再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最后申请仲裁主张工伤待遇(如单位未缴纳社保,由单位承担全部赔偿)。
4. 诉讼(适用于劳务关系或侵权责任):向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身份证、证据材料(医疗记录、证据、鉴定报告等),法院将根据过错程度判决责任方赔偿。诉讼时可同时主张雇主(劳务关系)和侵权人的责任,由法院根据责任比例划分赔偿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2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2条:明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
法临有话说:月嫂工作中受伤需先厘清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和侵权责任,及时固定证据、申请伤残鉴定是维权关键。实际操作中,许多人容易忽略“双重赔偿可能”(如同时向雇主和侵权人主张),或因证据不足导致权益受损。生活中类似问题如保姆照顾老人时摔伤、钟点工被雇主家宠物咬伤等,处理逻辑类似。若您遇到此类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法律方案,避免走维权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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