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销售房屋属违法行为,所签认购协议或预售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无预售证事实,还可主张双倍返还定金。退定金流程可通过协商、向住建部门投诉、仲裁或诉讼解决,关键需留存定金收据、认购书等证据,及时借助法律途径维权,避免开发商拖延或推诿。
在商品房交易中,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合法预售房屋的“身份证”,《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得预售。实践中,部分开发商为快速回笼资金,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时就以“认筹”“认购”名义收取定金,很多朋友交了定金后才发现这一问题,担心定金无法退还。本文将从法律层面解析无预售许可证时定金的退还依据、实操步骤及赔偿标准,帮助购房者明确维权路径。
例如,王女士看中某楼盘,在销售劝说下签订《认购书》并支付5万元“定金”,后得知该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她能否要回定金?甚至要求双倍返还?答案是肯定的,这正是本文要详细解答的核心问题。
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的法定前提。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商必须取得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进行预售,否则预售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认购协议或预售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开发商在无预售许可证时与购房者签订的《认购书》《商品房预售合同》等均属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定金应全额返还,故意隐瞒可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分“立约定金”(担保签订正式合同)和“履约定金”(担保合同履行),无论哪种,因合同无效,开发商收取定金的行为失去合法基础,应返还已收定金。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无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如谎称“证件正在办理中”却一直未取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购房者还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即“双倍返还定金”。
你可能想知道:如果认购书上写的是“订金”而非“定金”,还能要求双倍返还吗?需注意,“订金”通常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性质,仅能要求返还本金;只有明确标注“定金”且符合法律规定,才能主张双倍返还。因此,务必核对收据或协议上的表述。

1.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收集与开发商交易的所有书面材料,包括《认购书》《定金收据》(需明确“定金”字样)、银行转账凭证、销售宣传资料(如广告、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重点标注开发商承诺“证件齐全”或隐瞒无预售证的内容。
2. 书面催告开发商退款:通过EMS或快递向开发商发送《退款催告函》,明确指出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要求在7日内退还定金(若存在故意隐瞒,可同时主张双倍返还),并保留邮寄凭证(注明“退款催告函”),避免开发商以“未收到通知”为由拖延。
3. 向住建部门投诉施压:携带证据向项目所在地的住建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开发商无预售证售房的违法行为。行政部门会对开发商进行调查,责令整改并督促退款,这一步能给开发商带来监管压力,推动协商解决。
4. 评估协商结果,准备诉讼材料:若开发商拒绝退款或拖延,需整理证据清单(包括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催告函等),起草《民事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如“判令被告返还定金XX元并支付双倍赔偿XX元”),为诉讼做准备。
定金返还金额需根据“定金性质”和“开发商过错程度”确定:
1. 基础返还(已付定金):无论开发商是否故意隐瞒,只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已收取的定金均需全额返还。例如,支付10万元定金,至少可要求返还10万元。
2. 双倍返还(惩罚性赔偿):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无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如销售时谎称“证件正在办理中”“很快下来”,或在认购书中未注明无预售证),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条,购房者可主张“已付定金×2”的赔偿。例如,支付10万元定金,可要求返还10万元(本金)+10万元(赔偿)=20万元。
需注意:若协议中写的是“订金”“诚意金”等非“定金”字样,或无法证明开发商故意隐瞒,则只能主张基础返还,无法要求双倍赔偿。
1. 优先协商解决:直接与开发商售楼部或法务部门沟通,出示证据并引用法律规定(如“无预售证预售违法,定金应退”),明确退款金额和期限。协商时建议全程录音,避免口头承诺,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退款协议》,注明退款时间和方式。
2. 行政投诉(高效施压):向当地住建局市场监管科、房地产市场监察大队投诉,提交《投诉信》及证据,投诉事项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房屋”“违规收取定金”。行政部门有权对开发商处以罚款、责令停止销售,倒逼其退款。
3. 仲裁(需有仲裁条款):若认购协议中约定了“争议由XX仲裁委员会解决”,可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和证据,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效率可能高于诉讼。
4. 诉讼(司法兜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注意:① 管辖法院为房屋所在地法院(不动产专属管辖);② 诉讼请求明确(如“返还定金+双倍赔偿”);③ 诉讼费根据诉讼金额计算(10万元以下约几百元),若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诉讼周期通常3-6个月,但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确保款项追回。
1.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法临有话说:退定金的核心是抓住“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证”这一法定违法事实,关键在于及时固定证据(定金凭证、沟通记录等)和果断采取法律行动(协商、投诉、诉讼),拖延可能导致开发商转移资产或补办证件(若补办,需证明其此前故意隐瞒才能继续主张赔偿)。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签了认购书没预售证能退首付吗?”“开发商补办了预售证后,之前交的定金还能退吗?”“定金和订金在退费时有何区别?”等,若你遇到这些困惑,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具体案情的维权方案,避免因法律知识不足导致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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