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地板损坏,找中介修缮,中介不修怎么办

2026-02-26 13:15:29 14 浏览

租房时地板损坏,中介拒不修缮是常见纠纷。此时需先明确责任主体,区分中介与房东的法律义务。根据《民法典》,出租人(房东)对租赁物有维修义务,中介通常仅为促成交易的居间方,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其承担维修责任。解决途径包括:先查看租赁合同明确责任方,与中介、房东沟通并留存证据,发送书面催告,协商无果可向住建部门或消协投诉,必要时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权。

租房的地板损坏,找中介修缮,中介不修怎么办

在租房生活中,地板损坏是常见的房屋维修问题。很多朋友遇到这种情况时,第一反应是联系中介要求修缮,但常面临中介以“非自身责任”为由拒绝处理的情况。此时,关键在于明确维修责任的归属——是房东的义务,还是中介的额外承诺,或是承租人自身使用不当导致。若责任在房东,中介拒不协助修缮,承租人需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避免因拖延维修导致损失扩大。

例如:小王租房时发现客厅地板因漏水变形,联系中介后,中介称“维修是房东的事,我们不管”。小王误以为中介必须负责,陷入维权困境。其实,中介是否有修缮义务,需看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

法律解析:

首先需明确中介的法律定位。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是促成租赁合同成立,提供真实信息,通常不直接承担租赁物的维修责任。维修义务的核心主体是出租人(房东)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进一步明确,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此,若地板损坏非承租人过错(如自然老化、水管漏水等),房东有法定维修义务,中介仅在合同约定或承诺承担维修责任时才需履行义务。

实践中,很多承租人混淆“中介”与“房东”的责任,认为“找中介租房就该中介修”,这是常见误区。需注意:若中介同时是房屋的出租人(如中介公司自持房源),则其身份为房东,需承担维修义务;若中介仅为居间方,维修责任仍在原房东。

行动建议:

1. 核查租赁合同与责任约定:仔细查看合同中“维修责任”条款,明确地板损坏是否属于房东维修范围,是否约定中介有协助或直接维修义务。若合同明确中介需修缮,可直接依据合同主张权利。

2. 固定证据,明确损坏原因:拍摄地板损坏部位的照片、视频,保留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通话录音等),证明损坏非自身使用不当导致(如非重物撞击、泡水等人为原因)。若因房屋自身问题(如水管老化漏水),需及时联系物业或专业人员检测,出具书面说明。

3. 要求中介提供房东信息,直接联系房东:若中介仅为居间方,可要求其提供房东联系方式,直接向房东提出维修要求。若中介拒绝提供,可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中介如实告知房屋权属及出租人信息,否则可向住建部门投诉。

4. 发送书面催告函:通过EMS向房东(或合同约定的责任方)发送书面催告,明确维修要求、合理期限及逾期后果(如承租人自行维修后从租金中扣除费用),保留邮寄凭证作为维权证据。

解决方法:

1. 协商优先,明确责任方:先与中介、房东三方沟通,说明法律规定及合同条款,要求责任方限期维修。可提出“房东维修或承担费用,中介协助协调”的方案,避免直接冲突。

2. 向监管部门投诉中介不作为:若中介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房东信息或协助沟通,可向当地住建局(房地产经纪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中介履行居间义务。投诉时需提交合同、沟通记录等证据。

3. 自行维修后追偿或抵扣租金:若房东拒不维修,且地板损坏影响正常居住,承租人可委托第三方维修,保留维修合同、发票等凭证,随后要求房东支付费用;或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从应付租金中扣除维修费用(需提前书面通知房东,避免被认定为“拒付租金”)。

4. 仲裁或诉讼维权:若协商、投诉无果,可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或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房东履行维修义务、赔偿损失(如因维修延误导致的额外支出)。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合同、证据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三)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六)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七)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房地产经纪机构根据交易当事人需要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的,应当事先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并告知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

法临有话说:租房中地板损坏中介不修,核心是明确“维修责任在房东,中介仅协助”的原则。先查合同、留证据,直接联系房东或要求中介提供信息,协商不成可投诉、自行维修追偿,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租房家电损坏谁负责”“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办”“房屋漏水导致损失谁赔偿”等,若你遇到这些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维权方案,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 咨询律师 ,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 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相关维权攻略
当中介以窗帘损坏为由直接扣除押金时,需先明确损坏原因(自然损耗或人为损坏)、合同约定及实际维修费用。根据法律规定,中介扣除押金需基于合同约定、实际损失且金额合理,不可随意扣除。本文从法律解析、行动建议、解决方法等方面详细说明如何应对,帮助租户维护合法权益,避免押金被不当扣除。 中介因窗帘坏了,要直接扣押金怎么办 在房屋租赁中,押金纠纷是常见问题,其中“因物品损坏扣押金”尤为典型。很多朋友退租时会遇到中介以“窗帘损坏”为由直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的情况,但并非所有损坏都能成为扣押金的理由。本文将围绕“中介因窗帘坏了扣押金”这一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中介扣押金的合法性,提供具体应对步骤,包括如何核实损坏责任、协商解决、投诉或诉讼等,帮助租户清晰维权。 比如,小王退租时,中介称窗帘有一处破洞要求扣500元押金,但小王认为破洞是入住时就存在的,且合同未明确窗帘损坏的赔偿标准,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下面我们详细解析。 法律解析: 首先,需明确押金的性质。押金是租户履行租赁合同义务的担保,通常用于抵扣租户未支付的租金、违约金或因违约造成的房屋及物品损失。根据《民法典》规定,中介扣除押金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一是存在合同约定(如合同明确“因租户过错导致物品损坏需赔偿”);二是实际发生了可归责于租户的损坏(排除自然损耗)。 其次,要区分“自然损耗”与“人为损坏”。窗帘作为租赁房屋的附属物品,长期使用可能出现褪色、轻微磨损等自然老化现象,这属于正常损耗,租户无需承担责任,中介不得以此扣押金。但若因租户使用不当(如故意撕裂、烟头烫坏等)导致窗帘损坏,则租户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应以实际维修费用或物品折旧后价值为限,中介不能随意抬高赔偿金额。 你可能想知道:“中介说‘合同里写了损坏就扣押金’,是不是就必须扣?”其实不然,即使合同有约定,也需满足“损坏事实真实”“责任明确在租户”“赔偿金额合理”三个条件,否则扣押金行为可能构成违约。行动建议: 1. 核实合同条款:立即查看租赁合同中关于“物品损坏赔偿”的约定,明确窗帘损坏是否属于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如维修费用上限、折旧计算方式等),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模糊,中介无权单方面扣押金。 2. 固定损坏证据:拍照或录像记录窗帘损坏的位置、程度,同时调取入住时的房屋交接清单(若有),对比入住时窗帘状态,若入住时已有损坏或自然老化痕迹,可证明非租户责任。 3. 要求中介提供维修依据:若中介主张扣押金,需要求其提供窗帘维修报价单、维修发票等凭证,核实维修费用的合理性(如普通窗帘维修费用通常在100-300元,若中介要求扣500元则需警惕是否过高)。 4. 拒绝“口头扣押金”:中介以“口头通知”扣押金时,需要求其出具书面说明,明确扣押金的原因、金额及依据,避免后续纠纷无据可查。 赔偿计算方法: 若确实因租户过错导致窗帘损坏,赔偿金额应按以下方式计算: 1. 维修费用优先:以实际维修窗帘的费用为准(需提供正规维修发票),如更换窗帘布料费用150元+手工费50元,合计200元,则赔偿200元。 2. 折旧后价值计算:若窗帘无法维修需更换,按“物品原值×(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计算折旧,赔偿“原值-折旧价值”。例如,窗帘原值800元,预计使用寿命5年,已使用3年,折旧价值为800×(3÷5)=480元,赔偿金额为800-480=320元。 注意:中介不得直接按“全新物品价格”扣除押金,需考虑物品使用折旧。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解决:与中介沟通时,出示入住时的窗帘状态证据(如交接清单照片)、维修费用合理性依据,提出合理赔偿方案(如承担实际维修费用而非全额扣押金)。协商时可录音,保留沟通记录。 2.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中介无理由扣押金或漫天要价,可向当地住建委(房管局)、消费者协会投诉(12315),提交合同、押金凭证、损坏证据等材料,由监管部门介入调解。 3.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若协商、投诉无果,可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或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中介退还不当扣除的押金。起诉时需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合同、押金收据、沟通记录、损坏证据等)。 例如,小李退租时中介以窗帘“轻微污渍”扣300元押金,小李提供了入住时窗帘已有污渍的照片,中介无法反驳,最终退还了押金。可见,证据是维权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临有话说:中介因窗帘损坏扣押金,核心在于“责任是否在租户”“赔偿金额是否合理”。租户需先核实合同、固定证据,拒绝无依据的扣押金要求。生活中,类似纠纷还包括“墙面污渍扣押金”“家具轻微划痕扣押金”等,若遇到中介滥用扣押金权利,可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方式维权。如果你正面临押金纠纷,或想了解更多租赁维权细节,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法律建议。
2026-02-26 15:22:11
租房时马桶损坏,二房东拒不修缮是常见的租赁纠纷。此时需先明确维修责任归属,依据租赁合同及法律规定,二房东作为转租合同中的出租人(或义务承担者)通常负有维修义务。解决步骤包括:留存沟通证据、书面催告维修、自行维修后追偿、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关键在于固定证据、明确合同约定,并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主张权利,必要时可投诉或起诉。 租房的马桶坏了,找二房东修缮,二房东不修怎么办 在租房过程中,马桶等房屋附属设施损坏是常见问题。当租客向二房东(转租人)提出维修请求却遭拒绝时,许多人会陷入“该自己修还是继续等”的困境。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析二房东的维修义务、租客的维权路径,以及具体解决方法,帮助租客在遇到类似问题时高效维护自身权益。 例如:小王通过二房东租了一套房,入住3个月后马桶堵塞无法使用,联系二房东后对方一直拖延不修,甚至说“自己想办法”。这种情况下,小王该如何处理? 法律解析: 首先需明确二房东的法律地位。二房东是指从原房东处承租房屋后再转租给租客的主体,其与租客之间形成转租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转租合同的权利义务需以原租赁合同为基础,但租客与二房东的直接权利义务由双方签订的转租合同约定。 关于维修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的“出租人”在转租关系中,通常指二房东(除非原房东明确同意直接对租客承担维修义务)。因此,若转租合同未特别约定维修责任由租客承担,二房东作为转租合同的“出租人”,负有对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义务。 你可能想知道:如果二房东以“原房东没修”为由拒绝,该怎么办?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租客与二房东存在直接合同关系,二房东不能以与原房东的纠纷对抗租客,仍需向租客履行维修义务。行动建议: 1. 固定证据,明确损坏原因:首先确认马桶损坏是否因租客使用不当(如堵塞异物)或自然损耗(如零件老化)。若是自然损耗,维修责任在二房东;若因租客过错导致,可能需自行承担。可拍摄马桶损坏视频、照片,保留使用记录(如入住时马桶状态)。 2. 书面催告维修,留存沟通记录:通过微信、短信或书面函件(建议快递邮寄并保留凭证)向二房东发送维修通知,明确损坏情况、维修要求及合理期限(如3-7天)。避免仅口头沟通,以防对方否认。 3. 评估自行维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若二房东逾期未修,且马桶损坏影响基本居住(如无法使用),租客可自行联系维修人员,选择价格合理的维修方(避免过度维修),并保留维修合同、付款凭证、维修明细等。 4. 拒绝“不合理扣押金”或“涨租”威胁:部分二房东可能以扣押金、涨租为由逼迫租客放弃维修请求,此时需明确:维修义务是二房东法定义务,扣押金需有合同依据,无权单方涨租。 赔偿计算方法: 若租客自行维修,可向二房东追偿以下费用: 1. 直接维修费用:以实际支付的维修发票为准,需提供维修方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维修明细(如更换零件型号、工时费),避免“白条”或非正规收据。 2. 合理损失赔偿:若因马桶损坏导致无法正常居住(如需临时住宿),可主张住宿费(需提供住宿发票,且金额需合理,一般不超过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若因维修产生误工费(如请假处理),需提供误工证明(如单位误工说明、工资流水)。 例如:维修马桶花费300元,因无法使用马桶在外住宿2晚,每晚150元,总赔偿金额为300+150×2=600元。 解决方法: 1. 协商优先,明确权利义务:携带证据(维修通知、损坏记录、维修凭证等)与二房东当面沟通,说明法律规定(如《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要求其支付维修费用或自行安排维修。可提出从租金中扣除维修费用(需双方书面同意)。 2. 向住建部门或租赁平台投诉:若二房东属于正规中介或通过租赁平台转租,可向当地住建局(房管局)租赁管理科投诉,或向平台客服反映,借助行政监管或平台规则施压。投诉时需提交租赁合同、沟通记录、维修证据等材料。 3.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若协商、投诉无果,可根据转租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如约定仲裁)申请仲裁,或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时需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合同、沟通记录、维修凭证等),主张二房东支付维修费用及损失赔偿。 注意:若二房东未经原房东同意转租,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但租客仍可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要求二房东赔偿因合同无效导致的损失(包括维修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临有话说:租房中设施损坏维修纠纷,核心在于明确责任、留存证据、依法维权。遇到二房东拒不维修时,切勿忍气吞声,可通过书面催告、自行维修追偿、投诉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生活中还可能遇到“二房东卷租金跑路”“原房东要求租客腾房”“房屋漏水导致财物损失”等问题,若你正面临类似困扰,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法律建议,让专业律师为你分析合同条款、制定维权方案,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2026-02-26 12:15:47
在办公楼交易中,若开发商擅自更改楼梯位置影响办公使用,用户可主张开发商违约。同时,需判断中介是否尽到如实报告义务,若中介存在过错(如未披露设计变更),可要求退还中介费。解决路径包括收集证据、协商沟通,协商不成可投诉或诉讼,依据《民法典》《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主张权益。 买办公楼开发商擅自改楼梯位置影响办公,中介费怎么退 购买办公楼时,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楼梯位置,属于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可能导致办公空间布局混乱、通行效率降低、使用功能受限等问题,直接影响用户的正常办公需求。此时,用户除了可向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外,还可能涉及中介费的退还问题。例如,若中介在交易过程中未核实房屋实际规划设计情况,或明知开发商变更设计却未向用户披露,导致用户基于错误信息签订合同,用户有权要求中介退还部分或全部中介费。 法律解析: 开发商擅自变更楼梯位置构成根本违约。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应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若变更设计未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本案中,楼梯位置变更属于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重大设计变更,开发商未征得用户同意,已构成违约。 中介的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履行如实报告义务。依据《民法典》,中介需就订立合同的重要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若中介明知或应知开发商变更楼梯位置却未告知,或未核实房屋规划设计文件,存在过错,需承担赔偿责任,用户可要求退还中介费;若中介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如核实了备案的规划图并告知用户),则可能无需退还,但需举证证明已履行义务。行动建议: 1. 固定关键证据:收集购房合同(含附件中的规划图、户型图)、开发商宣传资料(如楼书、沙盘照片)、楼梯位置变更的现场照片/视频、与开发商/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书面通知等)、中介费支付凭证(转账记录、发票)等,证明开发商违约及中介是否存在过错。 2. 书面催告开发商与中介:向开发商发送《违约告知函》,要求其恢复原设计或赔偿损失;向中介发送《中介费退还通知书》,说明其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事实,明确退还金额及期限。 3. 评估实际影响:委托专业机构(如建筑设计公司)出具报告,证明楼梯位置变更对办公使用的具体影响(如通行距离增加、消防通道不符合标准等),作为主张损失的依据。 赔偿计算方法: 中介费退还金额需结合中介过错程度、实际损失及合同约定综合确定: 若中介完全未履行审核义务(如未核实规划文件,导致用户不知情),可主张全额退还中介费; 若中介部分过错(如未及时更新设计变更信息,但用户已知部分情况),可按过错比例(通常50%-80%)退还,例如中介费10万元,中介过错比例60%,可主张退还6万元; 若合同约定“因开发商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中介退还50%中介费”,则按约定执行。同时,可要求中介赔偿因延迟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交通费)。 解决方法: 1. 协商优先:与中介当面沟通,出示证据说明其过错,提出具体退还金额(如全额或80%),签订书面退款协议,明确退款时间和方式。 2. 行业投诉:向当地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或住建部门投诉,提交证据材料,要求协会/部门介入调解,督促中介履行退款义务。 3. 仲裁或诉讼:若协商、投诉无果,可根据中介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提交证据(如合同、沟通记录、损失证明),请求法院判决中介退还中介费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法临有话说:本案中,开发商擅自改楼梯位置属违约,中介若未尽告知义务需退还中介费。建议先通过证据固定和协商解决,必要时借助投诉或法律途径维权。生活中,类似“中介隐瞒房屋抵押情况能否退中介费”“开发商延期交房中介费怎么处理”等问题也常见,若您遇到购房中介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法律建议。
2026-02-26 10:19:24
购房者通过中介购买房产时,若发现开发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系虚假,中介未履行核实开发商资质的义务,导致购房者权益受损,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根据《民法典》,中介需承担如实报告义务,因过错造成损失的应退还报酬并赔偿。解决途径包括协商、向住建部门或消协投诉、仲裁(如有约定)及诉讼,需收集中介合同、付款凭证、施工许可证虚假证明等证据,主张全额或部分退还中介费。 开发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假的,中介费咋退 在房地产交易中,中介作为连接购房者与开发商的桥梁,其核心职责之一是核实交易相关主体的资质及项目合法性。然而,部分购房者在通过中介购房后,可能会遭遇开发商“五证不全”的问题,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虚假尤为常见。施工许可证是开发商合法施工的前提,若为虚假,可能导致项目停工、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甚至购房合同无效。此时,购房者不仅面临与开发商的纠纷,还需解决已支付给中介的中介费能否退还的问题。我们将从法律义务、责任认定、维权步骤等方面,详细解析中介费退还的路径。 例如,王女士通过某中介购买了一套期房,支付了2万元中介费。签约后她查询发现,开发商提供的施工许可证编号在住建局系统中不存在,属于伪造。此时,王女士能否要求中介退还2万元中介费?答案是肯定的,关键在于中介是否尽到了核实开发商资质的义务。 法律解析: 要解决中介费退还问题,需明确中介在交易中的法律义务及过错责任。根据《民法典》,中介合同中,中介的核心义务是“如实报告义务”,即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开发商合法开发建设的法定凭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属于“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中介在促成交易前,负有核实开发商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包括施工许可证)的义务。 若中介未核实或明知施工许可证虚假仍促成交易,即违反如实报告义务,存在过错。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中介因过错导致购房者权益受损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其退还已收取的中介费(即报酬),若造成额外损失(如定金损失、利息等),还可要求赔偿。即使中介声称“仅提供信息对接服务”,也不能免除其对核心资质文件的基本核实义务——这就像医生不能以“仅开药方”为由拒绝核实患者病情,中介必须对交易标的的合法性尽到审慎审查责任。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中介合同(明确中介费金额、服务内容)、中介费支付凭证(转账记录、收据)、开发商提供的虚假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向住建局申请查询的《施工许可证信息不存在/无效的证明》(关键证据,需加盖公章)、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证明中介未告知许可证问题)。 2. 书面催告中介退还:向中介发送《退款通知书》,说明开发商施工许可证虚假的事实、中介未尽核实义务的过错,明确要求在7日内全额退还中介费,并保留邮寄回执或送达记录。 3. 同步核查购房合同效力:施工许可证虚假可能导致开发商无法合法交房或办理产权,需联系开发商确认合同状态(是否可解除、是否需退还房款),避免因开发商问题影响中介费退还主张(例如,若购房合同已解除,中介促成的“交易”自始无效,更易主张全额退中介费)。 4. 向中介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向当地住建局中介科(中介行业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提交证据材料,要求行政部门督促中介整改退款(行政投诉能对中介形成压力,部分中介会在监管介入后主动协商)。 赔偿计算方法: 中介费退还金额需根据中介的过错程度确定,一般分为两种情况:1. 全额退还:若中介完全未核实施工许可证(例如未要求开发商提供原件、未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或明知虚假仍隐瞒,导致购房者签订无效/无法履行的合同,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中介费(如王女士支付的2万元需全部退还)。2. 部分退还:若中介已部分履行核实义务(如查看了许可证复印件但未核实真实性),但仍存在过失,可按过错比例退还(例如中介过错占70%,则退还70%中介费)。实践中,法院倾向于对中介苛以较高注意义务,只要施工许可证虚假且中介未发现,通常支持全额退还中介费,因“合法性核实”是中介服务的核心价值,缺失则服务目的未实现。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推荐):携带证据与中介当面沟通,强调其未履行《民法典》规定的如实报告义务,引用类似案例(可搜索“中介未核实施工许可证 退还中介费”判决书)增强说服力。协商时可提出“全额退款+承担部分维权费用”的方案,避免僵局。若中介同意退款,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退款金额、时间及“双方无其他争议”条款。 2. 行政投诉(快速施压):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介监督科提交《投诉书》,附证据材料。住建局有权对中介“未如实报告”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信用扣分),中介为避免监管风险,可能主动联系退款。投诉后可定期跟进进度(通常15-30个工作日内回复)。 3. 仲裁(有合同约定时适用):若中介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解决”),可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交证据并主张退还中介费。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且审理周期通常短于诉讼。 4. 诉讼(最终保障手段):若协商、投诉、仲裁均无果,向中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中介合同纠纷”,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退还中介费XX元”“承担诉讼费”。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含上述收集的所有证据)、双方身份信息。法院审理时,重点审查中介是否尽到核实义务,若举证充分,一般会支持退还请求。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注:若因中介过错导致合同无效/解除,视为“未促成有效合同”,可参照此条主张不支付报酬,已支付的应退还。) 3.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商品房预售。”(明确施工许可证是合法预售的前提,中介需核实此资质。) 4.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施工许可证属于“有关资料”,中介需查看并核实。) 法临有话说:当开发商施工许可证虚假导致购房纠纷时,中介费的退还核心在于中介是否尽到“合法性核实义务”。我们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维权,关键是固定中介过错证据(如未核实资质的证明)。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中介隐瞒房屋抵押信息能退中介费吗?”“开发商无预售证中介促成交易如何索赔?”等,若您正面临中介合同纠纷、开发商资质问题或购房退款难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让专业律师帮您理清证据链,最大化维护合法权益。
2026-02-26 09:28:02
当中介以电视机损坏为由扣押金时,核心在于明确损坏责任归属(自然损耗还是人为损坏)。首先需核查租赁合同条款,收集损坏证据(如损坏部位、程度照片、维修记录等),与中介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向住建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起诉维权。法律上,中介扣押金需有合法依据,无权单方面认定责任,承租人对非人为损坏的自然损耗无需担责。 中介因为电视机损坏,要扣押金该怎么办 在租房过程中,押金纠纷是常见问题,其中因家电损坏被扣押金尤为典型。比如,小王退租时,中介以电视机屏幕有裂痕为由要扣2000元押金,但小王认为入住时电视就有轻微划痕,且裂痕可能是自然老化导致。这种情况下,如何判断责任、维护自身权益?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析责任划分标准,提供具体维权步骤,帮助承租人应对中介以家电损坏为由扣押金的问题。 法律解析: 判断中介能否因电视机损坏扣押金,关键在于明确损坏原因及责任归属,核心法律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首先,需区分“自然损耗”与“人为损坏”。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电视机使用多年后出现屏幕轻微泛黄、按键灵敏度下降等,属于正常自然损耗,承租人无需赔偿,中介不能以此扣押金。 其次,若确系承租人“人为损坏”(如故意磕碰、未按说明操作导致故障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方法或未根据租赁物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时中介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或从押金中扣除,但需提供证据证明损坏系承租人过错导致,且扣除金额需合理(如维修实际花费,而非随意定价)。 实践中,很多中介会模糊“自然损耗”与“人为损坏”的界限,比如将入住时已存在的瑕疵或正常使用后的老化归为承租人责任。此时,租赁合同中的“物品清单”和“入住验收记录”就成为关键证据——若入住时双方已确认电视存在划痕,退租时中介再以此为由扣押金则无法律依据。行动建议: 1. 立即核查租赁合同及入住文件:重点查看合同中关于“物品损坏责任”“押金返还条件”的条款,以及入住时双方签字的《房屋及物品验收清单》(需明确记录电视品牌、型号、外观状况、功能是否正常等)。若清单中已注明电视原有瑕疵(如划痕、轻微故障),可直接作为抗辩依据。 2. 固定损坏证据:拍摄电视损坏部位的清晰照片、视频,记录损坏程度(如裂痕长度、是否影响使用等);若中介称是“人为损坏”,要求其提供具体证据(如入住时无此损坏的记录、维修人员的鉴定意见等)。 3. 联系维修机构获取专业意见:若对损坏原因有争议,可自行联系第三方家电维修公司(如品牌售后),获取维修报告,明确损坏是自然老化(如屏幕背光故障)还是外力导致(如碰撞裂痕),报告可作为责任认定的关键证据。 4. 与中介书面沟通并留存记录:通过微信、短信或书面函件向中介提出异议,说明损坏属于自然损耗或非自身责任,并附上证据(验收清单、维修报告、照片等),要求其说明扣押金的法律依据及金额计算方式,沟通过程需全程留痕。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解决:携带证据与中介当面沟通,明确指出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要求其按照实际维修费用(如有)合理扣除,或全额退还押金。协商时可提出折中方案,如共同承担小额维修费用(适用于责任难以完全划分的情况),避免矛盾升级。 2.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中介无理由扣押金或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房管局)、消费者协会投诉,提交租赁合同、证据材料,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调解。例如,北京、上海等城市的住建委均有租房投诉热线和线上平台,投诉后通常会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 3. 申请仲裁:若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解决”),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中介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向法院起诉: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合同、验收清单、沟通记录、维修报告等),向房屋所在地或中介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介返还押金并承担诉讼费。诉讼标的额低于1万元的,法院通常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流程简单、审理周期短(一般1-3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八)房屋维修责任;(九)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法临有话说:面对中介因电视机损坏扣押金,核心是“分清责任、保留证据”。自然损耗无需赔偿,人为损坏需按实际损失承担,中介无权随意扣押金。生活中,类似纠纷还可能涉及家具损坏(如衣柜门松动)、水电设施故障(如马桶漏水)等,若中介以此为由扣押金,均可参照本文方法维权。如果你正遭遇租房押金纠纷,或对责任认定、证据收集有疑问,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2026-02-24 16:01:31
商铺租赁中墙面开裂后,二房东若拒不承担承租人自行修缮的费用,需结合租赁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处理。承租人应先固定维修责任归属证据(如合同条款、沟通记录、维修凭证),优先协商;协商无果可依据《民法典》主张二房东承担维修义务,通过投诉、仲裁或诉讼维权。关键在于证明二房东未履行法定或约定维修义务,且自行修缮行为合理必要,费用实际支出有据可依。 租的商铺墙面开裂自行修缮后,二房东不愿支付费用怎么办 在商铺租赁实务中,墙面开裂是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由此引发的维修责任及费用纠纷时有发生。特别是涉及“二房东”的转租场景下,由于二房东与原房东、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复杂,维修责任划分易产生争议。例如,租户小李租下某商铺用于经营,租期内墙面出现结构性开裂,多次联系二房东要求维修遭拒后,自行聘请施工队修缮花费8000元,二房东却以“墙体开裂属自然老化”为由拒绝报销费用。此类纠纷的核心在于:二房东是否负有维修义务?自行修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费用能否通过合法途径追回?本文将从法律解析、行动步骤、解决方法等方面详细指导维权路径。 法律解析: 商铺墙面开裂的维修责任归属,需优先依据租赁合同约定判定;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适用法律直接规定。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租赁关系中维修义务的核心原则是“出租人对租赁物负有维修义务”,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 具体而言,《民法典》第708条明确“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即出租人(含合法转租中的二房东)需确保商铺具备正常使用条件。第713条进一步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需特别注意“二房东”的法律地位:若二房东获得原房东合法授权转租(如原租赁合同明确允许转租),则其在转租关系中扮演“出租人”角色,需承担与原房东同等的维修义务;若二房东未经原房东同意擅自转租(转租合同可能无效),则原房东可能直接对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二房东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 实践中易被忽略的细节:承租人自行修缮前,需提前通知二房东并给予合理维修期限(如通过书面、微信等可追溯方式告知开裂情况及维修必要性)。若未提前通知直接修缮,二房东可能以“未确认维修必要性”为由抗辩,增加费用追讨难度。行动建议: 1. 固定核心证据链:立即收集租赁合同(重点标注“维修责任”条款)、墙面开裂现场照片/视频(证明损坏程度及时间)、与二房东的沟通记录(如微信/短信/邮件中要求维修的内容、二房东拒绝或拖延的回复)、维修支出凭证(施工方收据、材料费发票、付款记录等,需注明“商铺墙面开裂维修”用途)。 2. 书面催告二房东履行义务:通过EMS邮寄《费用追讨通知书》(注明“商铺墙面开裂维修费用催告”),内容需写明:墙面开裂时间、通知维修的时间及方式、二房东未处理的事实、自行修缮的原因(如影响经营安全)、维修费用明细(附凭证)、要求支付费用的期限(如7日内)。邮寄时保留快递底单及签收记录,作为后续维权依据。 3. 核实二房东转租合法性:若怀疑二房东未获原房东同意转租,可通过物业、原房东(若能联系)或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商铺产权信息,确认原房东是否知晓转租。若转租非法,可直接向原房东主张维修费用(原房东为实际出租人,需承担法定维修义务)。 4. 评估修缮行为合理性:确保维修范围与墙面开裂直接相关(避免扩大维修),费用符合市场合理标准(可通过第三方报价单佐证,如联系2-3家维修公司获取报价,证明自行修缮费用未过高)。若维修涉及墙体结构安全(如裂缝贯穿墙体),需同步保留住建部门或专业机构出具的安全检测报告(增强维修必要性证明力)。 赔偿计算方法: 自行修缮费用的赔偿范围为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具体计算需以票据为依据,包括:(1)材料费:如墙面修补用的腻子、涂料、水泥等,需提供购买发票(注明规格、数量、单价);(2)人工费:施工人员的劳务费,需提供施工方签字确认的收据或正规发票(注明“墙面开裂维修工时费”);(3)其他直接费用:如因维修产生的合理交通费(如购买材料的交通支出),需附打车票或油费记录(需与维修时间匹配)。例如:材料费1800元+人工费3200元+交通费200元=总赔偿金额5200元,需按实际票据金额主张,无票据部分可能不被支持。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解决:携带证据与二房东当面沟通,明确法律依据(如引用《民法典》第713条“出租人未维修,承租人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提出费用支付方案(如抵扣下期租金、分期支付等)。协商时可录音(注意提前告知对方“为避免后续争议,本次沟通将录音”,避免因“偷录”被认定为非法证据)。 2. 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商铺所在地住建部门(租赁管理科)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提交证据材料并说明情况。监管部门会介入调解,部分二房东可能因担心被查处转租问题(如非法转租)而配合解决。 3. 仲裁或诉讼维权:若合同约定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解决”),可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无约定,向商铺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时提交起诉状(列明二房东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清单(含上述收集的合同、沟通记录、维修凭证等)。诉讼中可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二房东银行账户或押金),确保判决后能顺利执行。 举例:深圳某餐饮租户在墙面开裂后,因二房东拒付维修费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未约定维修责任,但根据《民法典》第713条,二房东作为出租人需承担维修义务;租户提前3天通知二房东维修且提供了正规维修发票,最终判决二房东支付全部维修费4800元。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08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2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不宜维修的除外。”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3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6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临有话说:商铺租赁中墙面开裂维修费用纠纷,核心在于“责任归属”与“证据充分性”。承租人切勿因二房东推诿而放弃维权,需通过书面催告、保留凭证、法律途径三步法解决。实践中,多数纠纷可通过协商或投诉化解,若涉及金额较高(如超过5000元),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确保维修费用全额追回。若您遇到类似“转租合同效力认定”“租赁物维修范围争议”“二房东押金抵扣纠纷”等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2026-02-24 14:31:16
本文围绕“买商铺后开发商擅自更改承重结构影响营业,中介费如何退还”展开解析。核心涉及开发商违约(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与中介责任认定(是否尽到审查、告知义务)两大法律关系。需结合购房合同、规划变更证据,判断中介是否存在过错(如未核实结构变更情况),依据《民法典》中介合同条款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途径主张退还中介费。关键在于证明中介未履行如实报告义务或合同约定因卖方违约可退中介费。 买商铺开发商擅自更改承重结构影响营业,中介费怎么退 在商铺交易中,部分购房者可能遇到这样的问题:支付房款并办理手续后,发现开发商未经允许擅自更改了商铺的承重结构,导致商铺使用功能受限(如空间布局改变、荷载能力下降),甚至无法正常营业。此时,除了向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外,购房者往往会关注已支付的中介费能否退还。这一问题的核心在于:中介公司在交易过程中是否尽到了必要的审查义务,是否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存在“知情不报”或“审查疏漏”,以及购房合同、中介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析开发商与中介的责任边界,提供中介费退还的实操路径。 例如,王女士购买某临街商铺用于餐饮经营,收房时发现原设计中的承重立柱被移位,导致厨房面积缩小且不符合消防规范,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她支付了5万元中介费,现希望追回这笔费用,就需要先明确中介是否知晓或应当知晓承重结构变更的情况。 法律解析: 要解决中介费退还问题,需从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和中介的义务边界两方面分析: 首先,开发商擅自更改承重结构属于严重违约。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如需变更,应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退房并要求赔偿。若开发商未履行通知义务,即构成违约,需承担修复、赔偿或解除合同的责任。 其次,中介公司的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尽到“如实报告”和“审慎审查”义务。《民法典》第962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重要事实”包括商铺的规划设计、承重结构等影响使用功能的关键信息。若中介在签约前未核实商铺的规划许可文件、未发现开发商已擅自变更承重结构(或明知却隐瞒),则属于“未如实报告”,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 反之,若中介已尽到审查义务(如向开发商索要并向购房者出示了原始规划图纸,且开发商变更结构未在备案文件中体现),则中介无过错,中介费通常不予退还,但购房者可单独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赔偿。行动建议: 1. 固定核心证据:立即收集购房合同(重点标注规划设计条款)、商铺原始规划图纸(可向住建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开发商变更承重结构的书面材料(如施工记录、整改通知)、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证明中介是否提及结构变更)、中介费支付凭证(转账记录、收据)。 2. 向开发商追责同步进行:开发商擅自变更承重结构可能违反《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可先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要求查处违规变更行为),同时书面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或要求修复、赔偿,以此为后续向中介主张中介费退还提供“交易目的受阻”的依据。 3. 明确中介过错焦点:通过对比原始规划图纸与现状,确认承重结构变更是否属于“应当告知的重要事实”;若中介在签约时未提供原始规划文件,或声称“结构与宣传一致”却与实际不符,即可初步认定其未尽责。 4. 避免拖延协商时机:在证据充分后,尽快与中介公司沟通,明确提出“因开发商擅自变更承重结构导致商铺无法营业,且中介未如实报告该情况,要求全额退还中介费”,并同步发送书面函件(留存签收记录)。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退款:携带证据与中介公司当面沟通,重点强调中介未核实规划变更的过错,引用《民法典》第962条“如实报告义务”,要求其依据行业惯例或合同约定退还中介费。协商时可提出“部分退还”作为让步(如因开发商违约为主因,中介承担次要责任),降低沟通阻力。 2. 向中介行业协会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提交中介未尽责的证据,通过行业监管压力促使中介配合退款。例如,北京市住建委明确要求中介需“核验房源规划设计文件”,投诉后监管部门可能介入调解。 3. 仲裁或诉讼维权:若中介拒绝退还,可根据中介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如约定仲裁)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时需重点举证:(1)中介知晓或应当知晓承重结构变更;(2)该变更导致商铺无法营业(如提交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租赁合同解除的证据);(3)中介未履行告知义务与中介费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4. 与开发商追责联动:在向中介主张中介费退还的同时,可通过诉讼要求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包括已支付的中介费)。若法院判决开发商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可将判决书作为向中介主张“交易失败因卖方过错”的依据,进一步增强中介费退还的合理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反向说明:若因中介过错导致交易目的未实现,委托人无需支付或可要求退还报酬) 3.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4.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规划变更未备案可能导致预售许可存在瑕疵,中介需审查该许可的真实性) 法临有话说:商铺交易中,中介费退还的核心是中介是否尽到“如实报告”义务。若开发商擅自更改承重结构且中介未提前告知,购房者可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途径追回中介费,同时别忘了向开发商追究违约赔偿责任(包括营业损失、装修损失等)。实际操作中,很多购房者容易忽略“原始规划图纸的核查”,建议收房前务必向住建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确认商铺结构与规划一致。如果您还遇到开发商拒绝赔偿、合同解除后房款退还、商铺贬值损失计算等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2026-02-24 11:35:11
办公楼因地基下沉无法办公时,中介费退还需结合中介合同约定、中介义务履行情况及房屋质量问题责任划分综合判断。若中介未尽如实告知房屋隐患义务,或存在过错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委托人可要求退还中介费;协商不成可通过投诉、仲裁或诉讼解决,关键在于收集证据证明中介过错及实际损失。 办公楼存在地基下沉的问题不能办公,中介费该如何退 在办公楼租赁或购买过程中,若因地基下沉导致房屋无法正常办公,已支付的中介费能否退还、如何退还,是许多企业或个人面临的实际问题。此类纠纷核心在于中介是否尽到了对房屋状况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地基下沉问题是否属于中介应当披露的“重要事实”。例如,某公司通过中介租赁办公楼,入住后发现地基下沉墙体开裂,无法继续使用,此时已支付的数万元中介费能否追回,需从法律层面分析中介责任、合同条款及证据情况。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中介合同相关规定,中介的核心义务是“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相关的重要事项。这里的“重要事项”包括房屋质量、权利瑕疵、使用限制等可能影响委托人决策的关键信息。地基下沉属于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直接影响房屋安全性和使用功能,显然属于中介应当主动核实并告知的“重要事实”。 若中介在提供服务时,明知或应当知晓地基下沉问题(如通过房屋检测报告、房东告知、现场勘查等途径),却故意隐瞒或未如实告知,导致委托人基于错误信息签订合同并支付中介费,此时中介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中介退还已支付的中介费,并可追究其赔偿责任。 反之,若中介确实对地基下沉问题不知情(如房东刻意隐瞒且中介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则需结合合同约定判断。若中介合同明确约定“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中介费退还”,委托人仍可主张退还;若无此类约定,可能需要向房屋产权人(房东或卖方)追责,中介仅在无过错时不承担退还责任。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与中介服务相关的全部材料,包括中介合同、中介费支付凭证(转账记录、收据)、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房屋地基下沉的检测报告(需专业机构出具)、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等,证明中介服务与房屋问题的关联性。 2. 核查中介合同条款:仔细查看中介合同中关于“服务瑕疵”“房屋质量问题处理”“中介费退还条件”的约定,若有明确条款支持退还,可直接作为协商依据。 3. 及时与中介沟通:以书面形式(如函件、邮件)向中介提出退还中介费的要求,说明地基下沉导致无法办公的事实,引用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明确主张退还的金额及理由,避免口头沟通无凭证。 4. 补充房屋质量证据:若尚未取得地基下沉的专业检测报告,应尽快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获取具有法律效力的报告,作为房屋无法使用的核心证据。 赔偿计算方法: 中介费退还金额通常以实际支付的中介费用为基础,结合中介过错程度确定: 若中介存在故意隐瞒或重大过失(如明知地基问题却未告知),应全额退还中介费,并可能需赔偿因无法办公导致的实际损失(如租金损失、搬迁费用等,需另行主张); 若中介仅存在一般过失(如未完全履行审查义务),可根据过错比例部分退还,例如中介过错占60%,则退还60%的中介费; 若合同约定了“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合同解除的,中介费按XX比例退还”,则优先按合同约定计算。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这是最快捷的方式。携带证据与中介当面沟通,明确中介义务及过错,提出合理的退还要求。可要求中介出具书面答复,若达成一致,签订书面退款协议,明确退款金额、时间及违约责任。 2. 向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12315)或住建局投诉,提交证据材料,由监管部门介入调解,督促中介退还中介费。 3. 申请仲裁:若中介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解决”),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由仲裁委裁决中介是否应退还中介费。 4. 提起诉讼:向房屋所在地或中介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证据清单(包括中介合同、检测报告、沟通记录等),请求法院判决中介退还中介费并承担相应责任。诉讼时需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注:若因房屋问题导致合同解除,可参照此条主张中介费退还) 法临有话说:当办公楼因地基下沉无法办公时,中介费退还的核心在于证明中介是否尽到如实告知义务。建议先固定证据、核查合同,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投诉、仲裁或诉讼。实际操作中,还可能遇到“中介以‘已促成合同’为由拒绝退款”“检测报告费用由谁承担”等问题,若您对证据收集、过错认定或法律程序不熟悉,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24 11:00:25
租房时若遇到房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情况,租客有权依法提前退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法定交付条件,房东未履行适租义务,租客可通过固定证据、书面通知、协商或法律途径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押金及剩余租金。本文将从法律依据、行动步骤到解决途径详细解析,助您合法维权。 租房的竣工验收不合格,怎么找房东提前退租 在租房过程中,部分租客可能会遇到所租房屋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情况。竣工验收是房屋具备合法使用条件的法定前提,未验收合格的房屋可能存在结构安全、消防设施不全、水电隐患等问题,直接影响居住安全。此时,租客若想提前退租,需明确房东的法律责任及自身权利。本文将结合法律规定,为您拆解如何通过合法途径与房东协商退租,以及在协商无果时的维权步骤。 举个例子:小王租了一套新房,入住后发现墙面渗水、电梯频繁故障,向物业询问后得知小区尚未通过竣工验收。这种“未完工”的房屋,小王不仅住着不踏实,还能依法要求退租。 法律解析: 竣工验收合格是房屋交付的法定前提。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必须经竣工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这意味着,房东出租未验收合格的房屋,本质上是将“不合格产品”投入市场,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 房东负有“适租义务”。《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明确,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而“符合约定用途”的基础是房屋本身合法合规、安全可靠。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屋,因缺乏安全保障,显然不符合“适租”标准,房东构成违约。 租客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未验收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如电路不达标、消防缺失等),属于“危及安全或健康”的情形,租客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可直接要求解除合同。行动建议: 1. 固定房屋未验收的证据:立即收集能证明房屋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向房东或物业索要《竣工验收备案表》(若无法提供,可作为未验收的直接证据);拍摄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墙体开裂、消防设施缺失、水电异常等);保留与房东/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明确对方承认房屋未验收或无法提供验收文件。 2. 书面通知房东退租理由:通过EMS或微信、邮件等可追溯的方式,向房东发送《退租通知书》,明确说明“因房屋未通过竣工验收,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居住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现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退还押金及剩余租金”,并附上证据材料。注意在通知中注明要求房东在合理期限内(如7日内)回复。 3. 协商时明确“不退租的风险”:若房东拒绝退租,可告知其法律后果:未验收房屋出租可能面临住建部门处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验收交付使用可处10万-30万元罚款);租客若因房屋问题受伤,房东需承担赔偿责任。从降低房东风险的角度推动协商。 4. 拒绝“临时修补”拖延策略:部分房东可能提出“修补后继续住”,但需明确:竣工验收是整体性法定程序,并非局部修补可替代。只要未取得验收备案,房屋始终不具备合法交付条件,租客有权坚持退租。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退租:携带证据与房东当面沟通,提出具体诉求(如:退还全部押金、已支付的剩余租金、赔偿搬家费用等),并签订《退租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口头约定)。协商时可适当让步(如放弃部分搬家费),以快速解决问题为目标。 2. 向住建部门投诉房东违规出租:若协商无果,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住建委或住建局投诉,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缺失的证据及租赁合同,举报房东“将未验收房屋出租”的违法行为。行政部门介入后,房东可能因面临处罚而主动配合退租。 3. 申请仲裁(需合同约定):若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争议由XX仲裁委解决”),可向约定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合同解除、退还押金及租金。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效率通常高于诉讼。 4. 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未约定仲裁,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租赁合同、未验收证据、通知记录等),诉求包括:解除租赁合同、房东退还押金及剩余租金、赔偿合理损失(如搬家费、临时住宿费)。法院一般会支持租客的合法诉求,尤其是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房东需保证房屋适租)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未验收房屋危及安全,租客可随时解约) 3.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竣工验收是交付法定前提) 4.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未验收房屋可能因“不符合安全标准”被禁止出租) 法临有话说:租房遇到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房屋,租客无需恐慌,法律明确站在您这边——未验收的房屋本就不该出租,退租是您的合法权利。核心步骤是“留证据、发通知、强协商、走程序”。生活中,您可能还会遇到“房东以‘已入住’为由拒绝退押金”“中介隐瞒房屋未验收信息”等问题,这些都需要结合具体证据和合同条款分析。如果您正面临房东推诿、押金被扣等情况,不妨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您制定维权方案,高效解决纠纷。
2026-02-23 18:19:11
长租公寓中介跑路是当前住房租赁市场的常见纠纷,房客常面临已付租金损失、被房东要求搬离等困境。维权需明确法律关系,通过收集证据、与房东协商、向监管部门投诉、报警或诉讼等途径解决。核心在于依据《民法典》等法律,区分中介与房东、房客的合同关系,主张合法居住权和损失赔偿,同时注意租金贷等特殊情况的处理。 长租公寓中介跑路房客如何维权 近年来,长租公寓行业因“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等模式引发资金链断裂,中介跑路事件频发。房客作为直接受害者,往往已提前支付数月甚至一年租金,却可能被房东以“未收到租金”为由要求腾退房屋,陷入“钱房两空”的困境。例如,小王通过某中介租了一套房,一次性支付了半年租金和押金,3个月后中介失联,房东因未收到中介转付的租金,要求小王立即搬离。这种情况下,房客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文将从法律关系、维权步骤、赔偿途径等方面详细解析。 法律解析: 要解决维权问题,首先需明确三方法律关系:房东与中介之间通常是委托代理关系或租赁合同关系(如“托管型”中介),房客与中介之间是租赁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房客的租金支付义务对象是中介,房东的租金收取权利对象也是中介。 关键法律问题一:房东能否直接要求房客搬离?若房东与中介签订的是《房屋租赁合同》(即中介从房东处“承租”房屋后转租给房客),则房客与中介的转租合同合法有效时,“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可延伸适用于转租,房东不能直接赶走房客,房客有权继续居住至合同到期。若房东与中介是委托代理关系(即中介仅作为代理人帮房东出租),则房客与房东之间直接成立租赁合同关系,中介跑路后,房东有权要求房客支付租金,但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赶人。 关键法律问题二:已支付的租金和押金能否追回?中介跑路属于违约行为,房客可依据与中介的租赁合同,要求中介退还剩余租金、押金并赔偿损失。若中介存在诈骗故意(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取租金后跑路),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合同诈骗罪)。 你可能想知道:“如果我签了租金贷,中介跑路后贷款还要还吗?”需注意,租金贷本质是房客向贷款机构借款支付租金,即使中介跑路,贷款合同独立于租赁合同,房客仍需按约还款,否则会影响征信。但可通过法律途径向中介追偿该部分损失。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收集与中介签订的租赁合同、租金及押金支付凭证(转账记录、收据)、与中介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中介公司工商信息、房东与中介的合同(若能获取)等,这些是维权的核心依据。 2. 主动联系房东协商:向房东说明情况,出示已支付租金的证据,尝试达成新协议(如房客直接向房东支付剩余租期租金,或分期支付原已付租金与房东未收到部分的差额),避免被强制清退。 3. 向监管部门投诉: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向住建部门(负责住房租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中介企业违规经营)投诉,要求介入调查中介跑路问题。 4. 报警备案:若中介存在卷款跑路、虚构房源等诈骗行为,携带证据到派出所报案,警方立案后可通过刑事侦查追赃挽损。 5. 加入维权群体:联系其他受害房客,共同收集证据、集体投诉或诉讼,提高维权效率和影响力。 赔偿计算方法: 房客可主张的赔偿包括:剩余租期租金(已支付但未实际居住的部分)、押金(合同约定应退还的部分)、直接损失(如因被迫搬离产生的搬家费、临时住宿费用)。举例:房客支付半年租金1.8万元(月租金3000元),住了2个月后中介跑路,剩余4个月租金1.2万元、押金3000元,搬家费500元,临时住宿费1000元,则可主张赔偿总额为1.2万+3000+500+1000=1.65万元。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如未到期解约的违约金),还可按约定主张。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推荐):与房东协商是最快解决居住问题的方式。可提出“房客按原租金标准直接向房东支付剩余租期租金,原已支付给中介的租金视为对房东的部分履行”,或“房东给予一定宽限期,房客在期限内寻找新住处并搬离,房东不追究期间租金”。 2. 行政投诉与调解:向当地住房租赁管理部门(如住建局租赁科)申请调解,由官方介入协调房东与房客的纠纷,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 民事诉讼:以中介公司为被告,向中介公司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要求退还租金、押金并赔偿损失。若中介公司已注销或无财产可供执行,可尝试追加中介公司股东为被告(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等情形)。 4. 刑事报案追赃:若中介以“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等方式骗取大量租金后跑路,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警方立案后可通过冻结账户、抓捕嫌疑人等方式追回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法临有话说:长租公寓中介跑路维权的核心是“保住居住权”和“追回损失”,需结合合同关系、证据收集和多途径维权。实际操作中,还可能遇到中介公司空壳化、房东强硬清退等复杂情况。如果你还想了解“中介不退押金如何起诉”“二房东跑路房东要收房怎么办”“租金贷纠纷如何处理”等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2026-02-23 16:42:40
查看更多
法临 律师咨询
官方
平均10秒内响应 已帮助 54291 人
遇到法律纠纷如何维权?怎么有效投诉?遭遇合同陷阱、消费欺诈、侵权纠纷…法律难题像团乱麻?别让权益在沉默中受损!点击【 维权直通车 】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