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办公楼因漏水严重无法办公时,中介费的退还需结合中介服务合同约定、中介是否尽到如实告知义务及房屋质量责任归属综合判断。若中介未如实披露漏水问题或未促成合法有效的租赁关系,承租人可要求退还中介费;若中介已履行基本义务,可根据租赁合同解除原因向房东追责。解决途径包括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需注意保留证据以证明漏水事实及中介过错。
在商业租赁中,办公楼因漏水严重导致无法正常办公是常见的租赁纠纷。此类问题不仅影响承租人的经营活动,还可能引发中介费是否应当退还的争议。中介费的退还核心在于中介服务是否达到合同目的、中介是否存在过错(如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以及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责任归属。例如,若中介在促成租赁时未告知办公楼存在漏水隐患,导致承租人签约后无法使用房屋,承租人有权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若中介已如实告知,而漏水是后续突发情况,则需结合租赁合同中房东的维修义务进一步处理。
1. 中介合同的核心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若中介明知办公楼存在漏水问题却未告知承租人,或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属于违反如实报告义务,需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可要求退还中介费。
2. 租赁合同的“适租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若办公楼漏水导致无法办公,属于出租人未履行适租义务,承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此时,若中介已促成租赁合同成立,但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中介费是否退还需看中介合同约定——若约定“促成合同即支付报酬”,中介可能主张已完成服务;若约定“以实际使用为前提”,则承租人可要求退还。
3. 过错责任划分:若漏水是因承租人使用不当导致,中介无过错,中介费一般不退还;若漏水是房屋本身质量问题,且中介未披露,中介存在过错,需退还中介费;若中介已告知漏水问题,承租人仍自愿签约,则需自行承担风险。

1. 固定证据:立即拍摄漏水现场照片、视频,记录漏水位置、程度及对办公的影响;收集租赁合同、中介服务合同、付款凭证(如中介费转账记录)、与中介及房东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证明漏水事实及中介是否曾承诺房屋无质量问题。
2. 明确责任方:联系房东要求维修,若房东拒绝或维修后仍无法使用,书面通知房东解除租赁合同(保留通知凭证);同时向中介发函,说明因房屋漏水无法办公,要求退还中介费,并注明中介未披露瑕疵的事实。
3. 避免扩大损失:若漏水导致无法办公,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如临时租赁其他场地),并保留相关费用凭证,后续可向责任方追偿。
1. 协商优先:与中介当面沟通,出示漏水证据及中介未披露瑕疵的证明,提出退还中介费的要求。可主动让步(如部分退还),争取快速解决。例如,若中介费为1万元,可协商退还8000元,避免耗时诉讼。
2. 向中介行业协会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或住建部门投诉(如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要求协会介入调解,利用行业监管压力促使中介退还费用。
3. 仲裁或诉讼:若中介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无约定,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租赁合同、中介合同、漏水证据等),主张中介因过错退还中介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注:此条隐含出租人需保证租赁物适合约定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临有话说:综上,办公楼漏水导致无法办公时,中介费退还的关键在于中介是否尽到如实告知义务及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责任归属。建议先通过协商解决,保留好证据;协商不成可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租房后发现墙体开裂,中介费能退吗?”“中介承诺的配套设施不存在,如何追回中介费?”等,若你遇到此类纠纷,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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