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开发商隐瞒房屋已抵押给银行的情况,购房者想要退回中介费。这涉及到中介是否尽到审查和告知义务。若中介存在过错,购房者可要求退费。建议购房者收集证据,与中介协商退费,协商不成可起诉。法律依据在于《民法典》中关于中介义务及违约责任的规定,以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促使中介履行职责。
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隐瞒了该房屋已抵押给银行的重要事实。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中介机构完成了购房相关事宜并支付了中介费。之后购房者发现房屋被抵押的情况,认为中介未充分履行审查和告知义务,从而希望能够退回已支付的中介费。
根据法律规定,中介机构在提供居间服务时,负有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事项的义务。对于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等权利受限情况,中介应当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如实告知购房者。如果中介没有尽到该义务,导致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中介费并陷入不利的购房局面,那么中介的行为构成违约。购房者基于中介的违约行为,有权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

1. 收集相关证据,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中介费支付凭证、与中介沟通的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等,证明自己支付了中介费以及中介未告知房屋抵押情况的事实。
2. 向中介机构发出书面通知,明确指出其未履行审查和告知义务的问题,并要求退还中介费,同时保留好通知的送达凭证。
3. 与开发商和中介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对于此事的态度和解决方案。
1.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中介进行友好协商,向中介说明情况,要求退还中介费。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摆事实、讲道理,强调中介的失职行为。 注意保留协商过程中的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2. 申请仲裁: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高效、保密等特点。在申请仲裁时,要按照仲裁机构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据。
3. 提起诉讼:若协商不成且没有仲裁约定,购房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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