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解决法律问题,就上法临
工伤里一般不叫"误工费",叫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因工受伤、需要暂停工作治疗的,这段时间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发。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延长期也不超过12个月。如果单位没交工伤保险,工伤待遇也由单位掏;单位拒付的,先由工伤保险基金垫付,再向单位追偿。还有个常见情况:如果是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比如上下班被车撞),除了找单位要停工留薪期工资,还能向肇事方主张民事赔偿里的误工费——这两笔钱性质不同,可以兼得。
您好,为了提供更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叙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
上班途中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误工费可以向肇事方和对方保险公司主张。同时该情形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申请工伤,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注意: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工资不能重复获赔,一边已经赔付的,另一边就不能再重复领取。记得保存好误工证明、工资流水、医院医嘱等材料。
你在上班途中发生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误工费有两条主张路径:
1. 交通事故侵权这边:由肇事方以及对方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赔偿;
2. 工伤路径: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认定工伤后,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工资)。重点提示:误工费(侵权)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并行主张,但重复获得的工资部分不能双重拿。简单说:如果单位正常发了停工留薪工资,交通事故这边就不能再重复主张误工费;如果肇事方已经赔付误工费,工伤这边单位可不再重复发放停工留薪工资。
是对方的全责,首先第一,你可以认定工伤,也可以向对方主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你上班途中遭遇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误工费可由肇事方全额赔付,同时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可获双重对应保障。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方作为事故全责方,必须全额承担你的误工费赔付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直接认定为工伤,你可依法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停工留薪期工资,该部分与肇事方赔付的误工费并行不悖,不存在抵扣冲突。误工费的核算核心依据是你受伤前的实际收入标准与医疗机构出具的休息时长证明,不存在法定的上限克扣规则,对方以任何理由压低赔付标准都不具备法律依据。停工留薪期内你的原工资待遇保持不变,所属单位需按月足额发放,不得随意克扣或停发。
解决办法
你第一时间固定全部核心证据,整理事故责任认定书、受伤前连续三个月的收入流水、医疗机构出具的完整休息期医嘱,同步留存就医全程的病历、缴费凭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确保证据无任何遗漏。你直接向肇事方提交全部误工损失的证明材料,明确主张按你的实际收入标准与医嘱休息时长核算全额误工费,要求对方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赔付,不得随意压低赔付金额。你同步向所属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由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属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起正式工伤认定申请,你全程配合完成工伤调查核验工作,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依法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单位按月足额向你发放原工资,不得克扣。若肇事方拖延或拒绝赔付误工费,你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提交立案材料,提交全部证据要求对方全额赔付;若单位拒绝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你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部门督促单位足额发放。你全程留存所有提交的文书材料、支付凭证,跟进后续全部法定流程,确保两项法定待遇足额兑付,你的合法权益得到完整保障,不存在任何权益受损的遗留问题。
这个需要具体情形具体分析。看你的伤害程度,以及具体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