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临期药没有告知我就卖给我了

发布时间: 2025-11-04 18:40:09
律师解答
解决法律问题,就上法临
您好,我是成都的岳律师。很高兴在法临平台为您解答。为了给您更具针对性的专业研判,可追问进一步深入沟通,竭诚维护您的权益。绝对靠谱!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的涂伟律师。
如果遇到商家未告知临期药的情况,您可以按以下步骤维权: 保留证据 保存药品实物、包装、说明书,以及购买凭证(如发票、小票、订单截图等),这些是维权的关键证据。 与商家协商 及时联系商家,说明药品临期且未被告知的情况,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换货或合理补偿。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如更换有效期较长的药品、退款或适当赔偿。 向监管部门投诉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投诉时需提供详细信息,包括购买时间、地点、药品名称、临期情况及与商家沟通的记录等。监管部门会依法调查处理,责令商家整改并可能给予处罚。 考虑法律途径 若损失较大或商家行为构成欺诈,可咨询律师,通过法律诉讼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若商家存在欺诈行为,需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最低500元)。 温馨提示:药品关乎健康安全,购买时建议仔细查看有效期,网购时可主动询问商家。若已使用临期药并出现健康问题,应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医疗记录,以便进一步维权。
商家未告知是临期药就售卖,属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你可依法维权: 1. 保留好药品、购买小票/支付记录,先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还可主张额外赔偿(协商不成可提); 2. 若商家拒绝,可向12315平台或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监管部门会依法查处; 3. 注意:临期药本身不违法,但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未告知即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需要我帮你整理投诉时的核心诉求话术,或查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投诉渠道吗?
你好,我是徐律师,可以具体聊聊,沟通一下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药店卖给您临期药并没有告知,您是否可以要求赔偿,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详细解答: 一、药店销售临期药品未告知消费者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告知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虽然此条款未直接涉及快过期药品,但快过期药品可能被视为存在安全隐患,因此药店有义务告知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包括商品的有效期限。医院作为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药品的完整信息,包括是否临期。若药店未告知您药品即将过期,导致您购买后无法使用或造成其他损失,您有权要求赔偿。 二、赔偿的具体方式和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若药店故意隐瞒药品即将过期的事实,构成欺诈,您有权要求三倍赔偿。 若因服用快过期药品导致健康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您还可以要求药店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三、如何维权 保留好购买凭证和药品,作为维权的证据。 与药店协商,要求赔偿或退货。 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当地医药监督管理部门申诉。 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药店销售临期药品未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赔偿的具体方式和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但无论如何,消费者都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您好,非常理解您对于购买到临期药品且未被告知的担忧和不满,这种情况确实会给您带来不便和潜在的风险。针对您所描述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销售近效期药品时,药店是有义务向顾客明确告知药品的有效期的。这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在购买时能够充分了解药品的情况,从而做出明智的选择。 针对这种情况,您已经采取了正确的行动,即向相关管理监督部门进行了,根据公开信息,执法人员已经对该药店进行了核实,并确认了投诉内容属实。药店方面也已经采取了补救措施,更换了销售出去的临期药品,并取得了您的谅解。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约谈了药店负责人,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药店进行整改。 为了进一步保障您的权益,我建议您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证据‌:请务必保留好购买药品的发票、小票或电子支付记录等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关注药品使用情况‌:如果您已经使用了该药品,请密切关注身体状况,如有任何不适或异常反应,请立即就医并告知医生您使用了临期药品的情况。 ‌继续监督‌:虽然药店已经采取了补救措施,但您仍然可以继续关注该药店的后续行为,确保其真正进行了整改,并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了解消费者权益‌:建议您进一步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热门问答
咨询公务员自然死亡赔偿标准
依据民发〔2011〕192号等规定,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倍 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在职)或4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退休)** 注意:这里的“基本工资/基本离退休费”不是到手全部工资,也不是含绩效、津贴补贴、奖金的全部收入。 在职:一般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部分。 退休:是基本离退休费,不是全部退休生活补贴/地方性补贴。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更新,全国统一口径。 举例理解:若某年在职公务员基本工资3000元/月,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万余元,则抚恤金大约为:5万×2 + 3000×40 = 约22万元左右(仅示例,以实际数据为准)。 如果是烈士/因公牺牲,标准高很多: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 40个月基本工资/基本离退休费。自然死亡不适用这个档。 二、丧葬补助费 国家没有给公务员设定全国统一固定丧葬费数额,通常由各省/市/单位按当地标准执行。很多地区常见为固定金额,例如5000元左右,有的地方6000、7000或其他标准,也有地区按当地规定基数/月数计算。 以河南驻马店驿城区、江西九江柴桑区公开标准为例,机关事业单位丧葬费可按5000元执行;具体要看死亡时属地政策。 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如果死者生前供养的亲属符合条件,比如无劳动能力、无固定生活来源/生活困难,可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通常包括符合条件的配偶、父母、未成年或无力生活的子女等。 标准由地方确定并会调整,不是全国统一。例如有些地方按当地低保/工资比例或固定月标准发放;宁波近期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病故等非因公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每人每月约一千多元到三千多元不等,视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配偶/父母子女、孤寡等情形区分。 如果遗属有稳定收入或生活不困难,通常不符合定期补助条件,但可能视情况给予临时补助。
当事人:几个人一起喝酒!造成一人死亡!责任怎么划分? 帮问助手:你是死者家属还是一起喝酒的人? 当事人:死者家属 帮问助手:同桌的人有没有劝酒、灌酒的情况?酒后有没有尽到护送义务? 当事人:关键就是没有视频 帮问助手:你们目前有没有和同桌的人协商过赔偿? 当事人:协商了几次!没达成
多人饮酒致人死亡责任划分、取证及维权方案(家属视角,无监控视频) 一、法律责任划分标准 同桌饮酒者存在下列过错,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 强行劝酒、灌酒、赌酒,诱导死者大量饮酒; 2. 明知死者醉酒,未劝阻其独自离开、驾车; 3. 醉酒后未安全护送、未联系家属、未及时送医救治。 死者自身明知饮酒伤身、过量饮酒,自身承担主要责任;同桌有过错人员共同承担次要责任,实务中同桌合计赔偿比例一般20%-40%。 无过错的同桌人(未劝酒、及时劝阻、尽到护送救助义务)无需赔偿。 二、无监控视频,替代取证手段 1. 书面笔录:分别找各饮酒人员单独沟通,记录饮酒全过程、谁劝酒、离场状态、有无护送,让对方签字确认; 2. 聊天记录:调取事发前后微信群、私聊记录,核实饮酒邀约、劝酒对话、离场沟通内容; 3. 证人证言:寻找饭店店员、路人、小区人员等第三方目击者出具书面证言; 4. 饭店证据:调取饭店点餐单、酒水消费记录、店内收银记录佐证饮酒事实; 5. 就医、尸检材料:保留抢救记录、死亡鉴定报告,证明死亡与饮酒存在因果关系。 三、协商不成的起诉流程 1. 整理全部证据,列明全部同桌饮酒人员为共同被告; 2. 提交民事起诉状,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 3. 庭审中提交全部取证材料,由法院划分各饮酒人的过错比例; 4. 判决后若对方拒不赔付,可申请强制执行。 四、关键维权提示 1. 无监控不代表无法追责,多份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同样认可; 2. 不要私下单独和某一位同桌达成协议,避免其他责任人互相推诿; 3. 所有沟通、取证材料完整留存原件,起诉时提交复印件备查。
当事人:新房没有装修,物业费怎么交 帮问助手:目前是收房了还是没收房? 当事人:已收房 帮问助手:你希望达到什么结果?减免物业费还是少交? 当事人:少交物业费
已收房未装修的新房可依据当地政策和合同约定申请少交物业费。 一、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进一步明确,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相关保障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相关公共保障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覆盖小区公共区域的设施维护、环境保洁、秩序值守等全维度内容,这些公共保障的整体运行成本,不会因单户房屋未装修入住而产生任何削减,房屋交付后业主已实际取得物业控制权,自然属于公共保障的覆盖受益范围。全国层面没有统一的强制减免标准,部分地区针对长期空置的已收房未装修房屋出台了差异化收费细则,这类细则具备明确的法律效力,可直接作为少交物业费的合规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中针对空置房屋的特殊收费约定,只要不违反当地政策的强制性要求,同样具备法律约束力,双方均需遵照执行。 二、解决办法 第一,先调取留存好已收房未装修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房屋空置的现场影像、收房手续单据等,确认房屋连续空置的起始时间,明确空置时长是否符合当地政策要求的6个月以上的申请门槛。 第二,查阅本地住建部门发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确认本地针对长期空置未装修房屋的具体减免比例,河南平顶山所属的省内城市,对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房屋,明确支持按不超过60%的标准交纳物业费,可直接对照该标准核算应缴金额。 第三,调取签署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逐页核查合同内是否有针对未装修空置房屋的收费专项条款,若条款中明确约定了空置期间的收费折扣比例,直接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核算费用,无需额外协商。 第四,向小区物业提交书面的空置房屋费用减免申请,附上提前准备好的房屋空置佐证材料,明确列明申请依据的本地政策条款或合同约定内容,清晰标注申请执行的缴费比例,完成申请流程备案。 第五,按照备案确认后的比例按时足额交纳对应时段的物业费,留存好每一笔缴费的凭证,避免因费用核算争议产生逾期记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若本地无明确专项细则,可参照省内同类城市的空置房收费惯例,提交房屋长期未使用的证明材料,申请按70%的常规空置比例交纳物业费,完成费用确认流程。
大家都在问

2173 位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 成都尾号2836,3秒前咨询了婚姻家事问题

  • 湖南尾号3556,7秒前咨询了债权债务问题

  • 广州尾号6489,10秒前咨询了交通事故问题

  • 吉林尾号2578,11秒前咨询了劳动纠纷问题

  • 甘肃尾号1845,15秒前咨询了劳动工伤问题

  • 湖北尾号7383,16秒前咨询了经济纠纷问题

  • 山西尾号2839,18秒前咨询了债权债务问题

  • 西安尾号2899,20秒前咨询了交通事故问题

  • 北京尾号9377,22秒前咨询了婚姻家庭问题

  • 上海尾号3192,25秒前咨询了交通事故问题

  • 成都尾号2836,3秒前咨询了婚姻家事问题

  • 湖南尾号3556,7秒前咨询了债权债务问题

  • 广州尾号6489,10秒前咨询了交通事故问题

  • 吉林尾号2578,11秒前咨询了劳动纠纷问题

  • 甘肃尾号1845,15秒前咨询了劳动工伤问题

  • 湖北尾号7383,16秒前咨询了经济纠纷问题

  • 山西尾号2839,18秒前咨询了债权债务问题

  • 西安尾号2899,20秒前咨询了交通事故问题

  • 北京尾号9377,22秒前咨询了婚姻家庭问题

  • 上海尾号3192,25秒前咨询了交通事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