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解决法律问题,就上法临
在两个小朋友于游乐场游玩时发生意外伤害的案件中,游乐园的责任大小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依据其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以下是责任划分的一般原则:
游乐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游乐园存在以下情形,需承担相应责任:
设施安全隐患:游乐设施存在故障、缺陷或未定期维护,导致设施异常运行或部件脱落伤人。
安全警示不足:未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提示标识,或未对高风险项目进行充分风险告知。
人员管理缺失:未安排工作人员巡逻、引导,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小朋友的危险行为。
防护措施不到位:如防护栏缺失、缓冲区域不足等,增加受伤风险。
在此类情况下,游乐园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具体比例由法院根据过错程度判定。
游乐园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游乐园能证明已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安全(如设施正常、警示到位、工作人员及时干预等),且事故是由小朋友的突发危险行为或监护人监护不力导致,游乐园可能无需承担主要责任,或仅承担补充责任。
总结:游乐园责任大小取决于其是否履行了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若存在管理漏洞或设施问题,需承担相应责任;若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责任可能较小或由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案件事实由法院判定。
你好,要分析具体是怎么受伤的,游乐设施是否有问题。
核心判定(就看这2条,直接对号)
✅1 游乐设施没问题(没坏、没隐患)→ 游乐场责任极小
✅2 游乐场尽到3件事→ 基本免责:贴了安全提示+设施定期检修+有工作人员巡视劝阻危险行为
反之如果游乐场没做到(比如没提示、设施松动、没人管),要担20%-50%补充责任(浙江同类案例常见比例)
你好,可以将案件情况详细陈述一下,我们再结合案情给到你专业的处理意见
要看发生意外时的情况、周边环境、造成意外的原因等。
两个小朋友在游乐场发生意外,游乐场需承担的责任比例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以及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以下是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的解答:
一、游乐场的安全保障义务
设施安全与维护:
游乐场有责任确保游乐设施的安全性,包括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果设施存在老化、松动、脱落等问题,导致小朋友受伤,游乐场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安全提示与警示:
游乐场应在显眼位置设置清晰的安全规则和警示标识,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如果缺乏必要的安全提示,使小朋友和家长对潜在风险不了解,游乐场可能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现场管理:
游乐场应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和秩序维护,及时发现并制止小朋友的危险行为。如果管理缺失,无法有效防止事故发生,游乐场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二、责任划分
游乐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法规:
如果游乐场在设施安全、安全提示、现场管理等方面均严格按照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且小朋友受伤主要是由于其他小朋友或其监护人的疏忽或不当行为导致,则游乐场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或仅承担极小比例的补充责任。
游乐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游乐场存在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如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管理缺失、安全提示不足等,导致其过错与小朋友受伤有因果关系,游乐场可能需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具体责任比例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可能在20%至80%甚至更高。例如,在(2021)桂1122民初1747号案例中,法院酌定游乐场承担60%的责任。
其他小朋友监护人的责任:
在小朋友受伤事件中,其他小朋友的监护人通常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监护人有义务对孩子进行监管和教育,防止其对他人造成伤害。即使游乐场存在一定过错,也不能免除其他小朋友监护人的责任。
未成年人在游乐场玩耍受伤,游乐场是否承担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形:
游乐场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若游乐设施本身存在故障、设计缺陷或未达到安全标准(如设施松动、防护装置缺失、地面有尖锐物体等),导致未成年人受伤,游乐场通常需承担主要责任。例如,游乐设施的螺丝松动致使儿童摔倒,或蹦床周围未设置护栏导致孩子跌落,游乐场未履行“物”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责任。
安全管理不到位游乐场若未配备足够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未及时制止危险行为(如儿童在禁止区域玩耍、相互推搡等),或未对特殊项目(如高空攀岩、过山车)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指导,导致未成年人受伤,游乐场需承担相应责任。例如,工作人员未提醒儿童正确使用安全设备,或未及时发现设施故障,均属于管理失职。
未履行警示义务若游乐场未在显眼位置张贴安全提示(如年龄限制、风险警示、使用说明等),或未对特殊人群(如低龄儿童、身体不适者)进行特别提醒,导致未成年人因不知晓风险而受伤,游乐场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但单纯张贴警示标志,若未采取实际管理措施,不能完全免除责任。
第三人行为导致受伤若未成年人受伤是由其他游客的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如被其他孩子推倒、碰撞),一般由实施行为的第三人及其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但若游乐场未及时制止第三人的危险行为,或对场所内的混乱秩序未进行有效管理,游乐场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例外情况:若游乐场设施完好、管理规范,且已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而未成年人受伤完全是由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如放任孩子独自玩耍、未制止危险行为)或自身意外原因(如突发疾病、自身不慎摔倒)导致,游乐场通常不承担责任。
总之,游乐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负有较高义务,需综合设施安全、管理措施、警示提示等因素判断责任归属。若发生事故,建议及时保留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医疗记录等),并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
游乐场是否担责,核心看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第1198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6条);通常按过错比例分担,监护人也可能因失职担责。
一、核心判断标准
• 设施合规:符合国标/行标,定期检修维护,无松动、锐边、防护缺失等隐患。
• 警示与告知:显著位置设警示、适龄范围、游玩规则,必要时当面提醒。
• 人员值守:配备培训合格的安全员,及时制止危险行为、处置突发。
• 应急处置:有急救设备与流程,及时送医并留存记录。
• 若以上任一环节缺失,即可能被判未尽义务、承担侵权责任。
二、不同情形的责任认定
1. 游乐场全责:设施不合格、无警示/无人值守、应急处置不当直接致伤(如滑梯无护栏、海洋球不足致坠落骨折)。
2. 双方分责:游乐场有疏漏(如警示不足),监护人也未尽责(如未陪同、未制止危险行为),按过错比例(常见30%-70%)分担。
3. 游乐场无责:已尽全部安全保障义务,损害由监护人严重失职或第三人故意行为导致(如家长让孩子独自玩高危项目并违规操作)。
4. 第三人致害:由第三人担责;游乐场未尽安保义务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三、维权与取证要点
1. 固定证据:立即拍现场、设施隐患、监控(要求留存)、伤情照片;保存门票、消费记录、就医病历/票据、诊断证明、缴费凭证。
2. 及时沟通:与游乐场书面记录事故经过,协商赔偿;同时向市场监管、文旅部门投诉备案。
3. 索赔范围: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 协商不成:申请调解或起诉,必要时申请法律援助。
四、关键提醒
• 对未成年人,游乐场的安全保障义务更严格,仅贴安全须知通常不足以免责。
• 监护人务必全程有效监护,否则可能因未尽监护职责减轻游乐场责任。
您好,为了提供更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叙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