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后,劳动者可以在被辞退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一时效期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例如,劳动者在收到辞退通知时即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侵害,那么仲裁时效从这一刻开始计算。仲裁时效可以因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中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劳动者不能在规定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待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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