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亚磊 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开始至第十二月止赔偿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答于 2023-07-21 07: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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