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洪波 律师
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补齐欠发的工资和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38条、46条、82条。
解答于 2023-08-21 15: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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