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出了两万订金,约订9月28日办理过户,因为有事不能去办理,我在9月25通过中介方微信上口头约定了过了国庆节去办理,房东也同意了,现在还在放假期间,房东强行说去过户,不然后算我违约,不退订金,请问算违约?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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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购协议对商品房的价格、面积、朝向等主要条款没有明确约定,且后来开发商与购房人又未能就这些主要条款等协商一致,从而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给购房人。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所以没能签订,是由于双方未能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不是购房人单方违约而造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3-10-06 10:13:07